十年一隅萍水-第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陶小东百无聊赖的摆弄着手机,这个李城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半个小时过去,依旧连个人影都没有,拿起手机给他打电话,结果他妈的关机,这下陶小东炸毛了,期待半天的约会竟然被放鸽子了。
按捺下怒火,李城最好给他一个心服口服的理由,否则今天甭想混过去,又过了半个小时,陶小东的面色也变的越来越绿,他决定不等了,今晚李城死定了。
在他刚站起来准备离开的时候,门被“嘭”的一声推开,李城满脸歉疚的举着手进来,“对不起,对不起……”
陶小东坐回到沙发上,抄着手,翘着二郎腿,活活一当代黄世仁,“说吧,怎么回事。”
李城走过去,想揽他的膀子,被陶小东扇掉了爪子,“文明点,别动手动脚了。”
李城搓着手,陪着笑脸,“我们公司不是有个合同要签么,那地有点远,我提早就去了。”
“那还这个时候回来。”
“你听我说完呀,我是去的早,也早早签完了,可是人家老板不让走啊,硬留我吃饭,也不能驳人家面子不是,就陪着吃完了,完了以后人家还想让去消遣,你说我家一大美人在这我能干那事吗,严肃拒绝,开着这车麻溜的就回来了。”
陶小东斜着眼睛瞟他,阴阳怪气的说:“那还晚了呀。”
“这不是给堵路上了吗,我回来的不是点,这北京一堵车叫娘都不管用,我差点弃车奔回来了。”
“那电话呢,你关机干嘛。”
李城把手机塞到陶小东手里,“你打吧,要是还有点电,你让我干嘛我干嘛。“
陶小东看着李城一脑门的汗,这才有点笑模样。
李城见好了,立马缠上去,一手揽着陶小东的腰,一手抓着他的手按在自己胸口上,“你瞧瞧,我这胸口到现在还砰砰砰跳的跟打点计时器似的,还不快给我揉揉。”
陶小东推着他骂他肉麻。
陶小东这种小表情最招人喜欢,李城咧着嘴上去亲他。
正在他俩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一个响亮欢快的男声在门口响起: “阿城哥!”
两人同时向门口看去,一个阳光英俊的大眼睛卷发男孩正站在门口朝他们挥手,明亮温暖,如一只毛茸茸的小精灵。
陶小东感觉李城抓着他的手渐渐的垂了下去,抬头看他的表情,他已经敛起笑意,从沙发上站起来径直走向门口,把男孩扯入怀中。
门口的两人深情的相拥,仿佛全世界只剩下彼此,陶小东看着他们颓然的倒在沙发里。
李城并没有给陶小东一个解释,而且跟陶小东说非常抱歉今晚的约会要取消了,甚至帮他叫了出租车让他一个人回家。
陶小东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沉默的开门上车,直到看不见对方,试想他这一年来和李城的种种,他虽花心而且有前科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自从他跟他一起后,他何尝不是把他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说是溺爱的程度也不过分,就连张世杰都说他还是第一次见李城这么认认真真老老实实的和人谈恋爱,陶小东见过李城身边比他优的人,他不担心,他和李城所经历的一切已经足够支撑他们吵吵闹闹过几年了,但今天见到那个男孩的一瞬间,陶小东就知道这个人是不一样的,长久积累的自信心却好似被人扎了一个洞,兹兹的蔫儿成了一张面饼,他的明朗,他的漂亮,他的纯真,他的不谙世事,陶小东有的他都有,如果李城爱的是他的这些,那么那个男孩完全可以替代他的一切可以存在的理由,更何况,他拥有着他不曾参与的,李城的过去——他最在意的部分。
回到家,站在客厅里,并没有开灯,捡起熊猫抱枕搂在怀里倒在了沙发上,这个时候,他更想念阿宝,那只傻里傻气的猫。
手机在黑暗里响起,陶小东起身去接。
看到来点显示,突然失望下来“子恩哥?”
方子恩打电话来邀请他参加他组着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他犹豫了一下,虽然现在他因为李城不开心,但他还没有愚蠢到用答应方子恩来报复他的地步,在他刚想拒绝的时候,方子恩突然开口:“没关系,你再考虑考虑,我们组有很多人,都是我精心筛选的,没有带任何个人因素。“
对方把姿态放到这么低,陶小东在也不好意思现在就说不,只好答应再考虑两天。
扣完电话,又发了个漫长的呆,方子恩带他看夜景、小白说的话,李城拥抱着那个男孩,无数个画面在脑袋里滚过,渐渐变沉重,让人忍不住陷到梦里去……
迷糊间感觉有人将他抱起,微微眯起眼睛,明亮的光线照耀在眼睫,已经是白天,李城看见陶小东睁开眼睛,箍了箍手臂,“怎么没去楼上睡?在这儿不感冒么?”
陶小东的低气压一直蔓延的现在,从李城怀里翻身下去,打开浴室门去洗澡,出来后李城已经把饭菜摆在餐桌上,招呼他来吃早餐。
陶小东却没了胃口,背上书包,往外走,“我跟同学约好去买书,要迟到了。”
李城皱着眉把他拦下,“不差这一会儿。”
“我不想吃。”
“别耍小脾气。”
“我真的不饿。”
两人纠缠着就到了门口,陶小东不想多做纠缠,拉门就想跑出去,结果一开门,就看见张世杰一手抱着驼驼,一手做按门铃状。
“哟~感应的够快的,我这儿还没按铃呢,你就把门给开开了。”
李城问:“你怎么来了。”
“还不是你家这位小少爷,他答应驼驼今天带他去幼儿园组织的亲子联谊会,结果今早老是见不着人,我就把他送来了。”张世杰说完就把驼驼塞到陶小东怀里,“我先走了,小白还在下边等着我呢。”
李城回过头来看着陶小东,“和同学买书,哈?”
陶小东瞥他一眼,抱着驼驼进了屋。
其实所谓的亲子联谊会不过是幼儿园组织的一次变相的家长会,谈完孩子们的表现便可在园内随便参观。
驼驼带领着一众小朋友在玩一种洛洛国王的游戏,在蹦蹦床里上蹿下跳,挥舞着小爪子和怪兽搏斗,颇有瞄爪也能指点江山的气势,压根把他的家长忘在脑后。
陶小东拉了个秋千坐下来,看着远处的驼驼,李城走到他身后抓着秋千绳,一荡一荡,没错他也跟过来了,他深谙此时陶小东的心情,解释的话原本打算早说早解决,但这一串事下来一直找不到机会,现在他正在组织语言来给陶小东讲个故事。
这时从远处走来了一个小萝莉,爬上了旁边的秋千,自顾自的玩起来,陶小东扭着脸对他说:“你爸爸妈妈呢?“
“回家了。”
“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要荡秋千。”
“那你一会怎么回家啊?”
“我可以坐校车。”
“是么?你真独立,”陶小东笑笑,“你这么独立一定是班长吧?”
小女孩抿着嘴,偷偷的乐。
一会儿陶小东起身朝驼驼那边走,小女孩迅速的从秋千上滑下来,跑过去牵上陶小东的手……
李城坐在陶小东的位子上,看着远处的陶小东带着小萝莉已经和驼驼玩成了一团,不由的扯了扯嘴角。
再一次失败。
海洋球池中,驼驼让陶小东和李城躺在那,说着大人不懂的话,“你们是人质,一会我会和警察来救你们,一定要乖乖躺着不要动哦。”
陶小东和他们玩了大半天,确实累了,巴不得让他扮死人,埋在蓝白相间的玩具球中,一动不动。
李城在陶小东身边躺下,手在小球的掩护下握住陶小东的手,陶小东一开始还挣扎一下,但很快就没力气了,索性让他牵着。
“我和明灿也是在他们这个年纪认识的。”李城冲着驼驼他们扬扬下巴。
原来那个男生叫明灿,陶小东闭上眼睛,假装不想听他讲话。
李城没在意的继续说:“从小到大,他都挺像小女孩的,细皮嫩肉,像个瓷娃娃,打一巴掌就哭一天,开始是大人让我带着他玩,其实我听不愿意的,简直就是个麻烦,但这小子就是粘着我,怎么撵他都不走,时间长了,就把他当兄弟,他那时候简直把我当天一样。”
陶小东撇撇嘴,在心里暗暗吐槽哪有这么自恋的人。
“后来我们上学,并没有因为不在一个年级而疏远,他下课后经常来找我,放学就黏在我家,寒暑假更是跟长在我屁股后边似的,走哪跟哪,明灿喜欢粘人,搂着人、抱着人、亲着人,时间久了就麻木了,我以为这是他的习惯。”
陶小东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预感。
“但是再我高考结束后,那家伙居然亲了我。”
陶小东的手指微微用力攥了一下,果然。
李城并没有放过他这微小的变化,手指插进对方的手心,与陶小东十指相扣。
“那件事对我打击太大了,颠覆了我从小建立起来的世界观,我从来没有喜欢男人的心思,但明灿那一下就把我掰弯了。”
李城扭过脸看陶小东,对方依旧闭着眼,但颤抖的睫毛出卖了他的心思。
“但我并没有接受他,那时候还是年轻,做事也偏激,用了错误的方法把他逼走了,他这一去就接近十年,我真是犯了一个大错误,把人搞成那样,现在想想都恨死自己了。”
陶小东睁开眼睛,看着李城。
“所以说如果要有什么早就该有了,明灿是弟弟,是家人,我会照顾他,守护他,但感情这件事,不能混为一谈。所以小熊猫你明白了吗?“
“你的意思是说他是你的家人?”
“嗯,和勋一样的家人。”
“你不会喜欢他,我是指爱情方面的喜欢?”
“我只喜欢你。”
“那你还抱他!”
李城“噗嗤”小出来了,把陶小东拉到怀里。
驼驼带着他的小勇士杀回来了,站在球池里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麻麻和大叔,意气风发的对身后的人说:“大魔王在这里,孩儿们上啊!!”
后面的小伙伴一拥而上,塑料球朝着陶小东和李城劈头盖脸的砸下来。
“我们不是人质吗?什么时候变大魔王了?”
“估计他们换了一出戏,应该是孙悟空大战牛魔王。”
“他大战牛魔王关我什么事儿啊?”
“他当你是铁扇公主啊!”
李城用胳膊护着陶小东逃出了小猴子们的魔抓……
第51章 同居
程路找了份新工作,在学校附近的一间酒吧里打工,其实李勋挺反对他在酒吧工作的,那里人复杂,程路长得又那么秀色可餐,李勋担心他吃亏,但程路觉得这是份再珍贵不过的工作了,一个晚上就能赚出一周的生活费来,剩下的时间还可以多打几份工,他现在不仅学着自己的专业还偶尔旁听美术系的课,画画用的纸和工具那样都少不了用钱,他能赚一分就给自己一个机会。
李勋也找了个固定的兼职,在肯德基做点餐员,他说要和程路同进退,偶尔在送程路上班的路上,给他讲今天又预见个神经病,进来就说我要一份肯德基,又或者某某先生吃完抹干净嘴说:“以后再也不来麦当劳。”
这时候看着程路笑的捂着肚子,李勋就觉得自己这工打的太值了。
一次下雨天,程路从酒吧里出来,看着屋外强进的雨势发愁,李勋今天有课,应该是不会来了,想了想进去管老板借了把伞,就想往地铁口冲,结果出来后便看见淋成落汤鸡的李勋手中拿着雨衣冲他招呼,倒不是他傻到没有顾及自己的程度,而是风势太猛,雨全都灌进衣服里了,不过少男的眼角眉梢流露的笑意倒使他看起来加帅气。
程路一时间感动的说不上来话,接过雨衣套在身上,“你不是今天有课么?”
“舍不得你挨淋啊。”
程路在自行车后面,紧紧环着李勋的腰,对方纤细的脊梁,已经开始散发男人味。
“钥匙给我一个。”
“唉?”反应过来的人,畅快的笑出声。
左摇右晃的自行车渐渐驶进雨幕里。
程路和李勋同居了。
程路从家里把阿宝接过来,这几年他有意无意中跟程爸程妈透露了点他和李勋的关系,点到即止,不知道他们能否揣摩到其中的含义,不过他这次说搬出来住的时候,爸妈还都没反对,尤其是程妈听到和李勋一起住之后竟然还有点惊喜……另外一方面程爸升职了,再干了半辈子之后,上边终于明察秋毫,调他去当财务科的科长,财务科可是可捞油水的好地方,这下手头上宽裕,也可以给儿子资助一点房租(这当然在程路的坚持下还是没能帮上忙),程妈高兴的不得了。
两室一厅,程路和李勋分别住一间卧室,温馨紧凑,阿宝那个家伙在沙发旁边找了个容身之处就再也不想动弹,才三年的时间它已经壮硕成一个球……
十一月的纤尾,天气转凉,程路早上有点咳嗽,李勋灌了他两包板蓝根才放他出去,今天他得去酒吧,说是有重要客人包场,人手不足,全体waiter都得去救场。
“完事以后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程路临走的时候不忘在李勋脸上印了一个吻。
今天可真是要来大人物了,酒吧上下乱成一团,甚至加了几个追光,还租了更豪华的音响,连舞蹈演员都换成专业的。
“今天来的是谁啊?”程路望着这临时抱佛脚的行头,忍不住嘟囔。
“尚峰集团的东家少爷北野崇,其他的是陪客,但来头都不小。”一个侍应生接口。
“尚峰不是日被牌子么?而且那么大的人物怎么会来我们这种小地方?”
“谁知道能,可能偶尔想一下野味,这些富人不都那样。”
程路哦了一声,无趣的走开。
在一群喝彩与奉承见,众星捧月般的迎进了一个人,程路挤在人群后边翘着脚想一睹这位阔少爷的风采。
人太多,他被挤得连连后退,然而就瞥了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是位器宇轩昂,高大英俊的美少年,来人带着鸭舌帽抵头往里走,好像并不符合这高调的派头,跟他来的几个人倒是一眼就看出是典型的啃老族小开,得瑟的像是皇帝老子,这上层社会也分个三六九等啊,程路默默吐槽。
一群人被引进了包间,连经理都在里面忙活着张罗,下面的人各司其职,再也不敢望野眼。
程路进去送酒水,里面的人已经玩开,各个左拥右抱,说着生意经,那尚峰家的少爷倒是安安静静的坐在那,不苟言笑,只顾低头喝酒,程路好奇的抬头瞟一眼,恰恰对上了那黑色的眸子,手上不觉一抖,把半杯酒洒在了地上,经理如临大敌,呵斥了程路,让他不要进包间,但那沉默的少东家突然发话:“没关系,让他留在这儿倒酒吧。”
经理先是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