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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平凡的日子作者:开花不结果-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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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彦点头,让两个小孩上车。
  刘思柏晃着个脑袋到处看,奇怪道:“爸爸,那个叔叔呢?”
  路上人还挺多,刘彦小心翼翼地控制车头,哪里还管得了哪个叔叔,只随口道:“早就回去了吧。”
  “可是我刚刚还看见他了啊。”
  三轮车驶上大道,路面登时宽阔,刘彦这才有空档认真回答他,“那大概就是才走的,人这么多,他被谁挡了你看不见也正常。怎么,你喜欢那位叔叔?”
  刘思柏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说:“他笑起来真好看,对吧小鹏哥?”
  黑小子连连点头,附和道:“是很好看,比电视里的小人还好看。”
  所谓电视里的小人,就是电视电影明星们,刘彦跟他们解释过,那是真人不是小人,只是这小黑子倔,认定了那就是小人,把刘彦弄得哭笑不得。
  “真是小孩子,人家长得好看你就喜欢了?长得好看的人也有可能是坏人,长得丑的也许是好人,你们可不能光看外表就下定论。”
  俩小孩齐声说:“知道了——”
  刘思柏歪了歪脑袋,又问:“爸爸,那位叔叔是好人吗?”
  这个……倒真把刘彦难住了,他与凌云端中学六年未曾说过一句话,乃至于如今都跟人互通姓名了,人还不记得他,现在阔别十余年,又只见了几次面,勉强算是个点头之交,这凌云端是不是好人他怎么知道呢?虽然他看起来是个好人,可总不能这样跟孩子们解释吧,这不是倒打自己一耳光么。
  两个孩子眼巴巴看着他,刘彦冷汗直冒,“他……他是好人,上学的时候他每门功课都是第一名,好孩子长大了当然是个好人。”
  刘思柏闻言立马抬起头,拍了拍胸口,毫不含糊道:“我也是第一名,我长大了也是个好人!”
  黑小子立刻紧随其后,“我呢我呢,叔叔,我是不是个好人?”
  “呃……听话的乖孩子以后也是个好人。”
  黑小子马上睨了刘思柏一眼,跟大斗鸡一般,“我也是个好人。”
  刘思柏瞪他一眼,哼哼两声扭头不理他。
  刘彦摇头一笑,小孩子,什么都要比一比,就是同一包糖,也要比比谁嘴里的那颗比较甜。
  
  下车的时候,两人已经和好了。难怪村里老人家总说,小孩子就跟猪跟狗一样,没个记性!
  黑小子扒在桌边跟刘思柏说悄悄话:“你说的那些照片呢?给我看看吧。”
  “你把你的弹珠借我玩几天,我就给你看。”
  黑小子挠挠头,不大情愿:“我就看看,又不会弄坏,你就借我吧。”
  刘思柏扭头,“不行,拿弹珠来换。”
  黑小子可怜巴巴地抓着衣服下摆,权衡半天,终于还是好奇心战胜心疼,“我可以把弹珠借你,但是你要还给我,不能弄丢了,还有,我明天可以把它拿去给别人看吗?”
  刘思柏想了一下,勉为其难同意了,“不许给陈小威看,他上次骂我,你不许跟他讲话。”
  “好,”黑小子猛点头,“不给他看,他要是敢靠过来我就揍他。嘿嘿……可以把相片给我了么?”
  刘思柏点点头,“等一下。”他上楼从床头柜一个铁盒子里拿出信封,回来双手递给刘思鹏,“不要弄脏了。”
  “好。”刘思鹏直点头。
  刘彦洗完衣服从外边进来,看两人脑袋瓜凑在一块,就走过去一人揉了一下,笑问:“哥两个在商量什么?”
  刘思柏跳下椅子蹦到他身边,抬头看他,一脸乖巧,“小鹏哥想看那些照片,我就借他看几天,是吧小鹏哥?”
  “啊?……是、是,小柏借我看几天,叔叔我先回去了。”
  刘彦点头,“去吧。”
  刘思柏眨眨眼,说:“爸爸,我去看看爷爷奶奶回来没有。”
  刘彦才想说已经回来了,他刚才在院子里看见了,只是儿子一溜烟已经跑得没影。
  刘思柏在门外逮住黑小子,催他:“快,把弹珠给我。”                        


一路顺风

  大戏唱到第三天晚上就该完了,只是众人都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于是镇上几家富裕人家一商量,凑份子又让戏班子多留了两天。
  有生意做,刘彦当然是愿意的,小孩子们有得玩,也高兴,唯一不乐意的大概只有凌云端了。然而他这不乐意也不会持续太久。
  “我要走了。”凌云端轻声说。
  “啊?”刘彦抬头,一脸茫然。
  凌云端笑道:“反应真迟钝,我说我该走了,明儿一早。”
  “哦哦,”刘彦反应过来,他都忘了,这个人是回来休假的,休息这么多天是该回去工作了,他搓搓手,又想了想,然后迟疑道:“那个……一路顺风?”
  凌云端笑,“借你吉言。”
  第二天早上,他果然没再出现,刘彦骑着三轮车经过那条街,发现之前一直停在楼下的黑色轿车也不见了,这下终于肯定,凌云端是真的走了。
  他在楼下停驻一会,摇头笑笑,那样的人是不属于这里的。
  然而他心里却有几分落寞,到底,凌云端都不知道他们曾经是同窗,不知道有个人在他身后仰望了六年。
  
  天越来越冷,某次早上起来,屋外稻草堆上结了厚厚一层霜,对面屋顶也变得雪白。
  刘彦翻箱倒柜,找出一条秋裤放在床边,等刘思柏醒了就能换上,他自己也穿了条厚的,又在外套里加了件毛衣,这才觉得暖和。
  天一冷,他的生意就好上许多。在这呵气成白的日子里,搬条椅子窝在自家门前晒太阳,手里捧一碗热热辣辣的馄饨汤,别提多惬意。
  刘彦一手控制车头,另一手放在嘴边呵气,心里盘算着该给儿子买双厚一些手套了,这天冷得像是要把人的手指头冻掉。
  三轮车停在菜场外边,他进去提货,顺便看看他母亲今天生意怎么样。
  前些日子收的那些番薯,除了留一部分自家吃,其他的全被许春英蒸熟了,又让刘彦大嫂帮忙切片,趁着难得几天大太阳,全给晒成地瓜干拿出来卖。
  自家晒的东西,既软又糯还有嚼劲,又便宜,才两块钱一斤,加之是老实人家,不会缺斤短两,地瓜干晒得十分透彻,一斤就有一大袋子,因此许春英的地瓜干总是供不应求,这不,一早上卖出去二十几斤了。
  刘彦去时,许春英已经卖完了,正和隔壁一卖鸡蛋的老太太闲聊。
  “妈,今天怎么样?”
  “老二来了,都卖完啦,今天有个人一口气买了十斤,还跟我预定,说明天还要十斤呐。”许春英喜滋滋地收起竹篮子,跟一旁老太太道别:“老姐姐,我先走了啊。”
  
  过几天就是冬至了,按这里的习俗,冬至是要吃汤圆的,吃了汤圆就长一岁,不吃不能长。
  刘彦大哥刘伟给了他十斤糯米,刘彦分出两斤蒸糯米饭,三斤磨成糯米粉,剩下的放在袋子里密封好,准备年后再吃。
  除了汤圆,本地还有一种冬至特色点心,叫糯米软糕。软糕做法简单,跟搓汤圆差不多,用糯米粉搓出一个圆子,大概有汤圆的两倍大小,搓圆了下锅用清水煮熟,再捞上来于配好的粉料中滚一圈,出来时又香又软。至于粉料,是由炒熟的黄豆磨成粉,加入蔗糖拌匀而成的。
  每家每户这时候都要炒黄豆,炒好了趁还热乎,抓一把放在小孩子兜里,就成香香脆脆的零食,咬一口咯嘣咯嘣响,老人家听了直喊牙疼。
  
  冬至一过就是腊月,年味渐浓。
  不知何时开始飘雪,不大,零星一点雪花飘飘洒洒,路面也结了薄薄一层冰。
  有孩子骑车上学滑了一跤,小臂骨折,刘彦听了,立马把刘思柏那辆不旧不新的自行车里里外外检查一遍,刹车把手铰链,哪里都不放过,可还是不放心,最后还是刘思柏自己提出要走路去学校,才让他爸不再那么紧张兮兮。
  腊月过了二十,学校陆续放假,刘彦也开始休息,准备年货要过年了。
  小孩子这个时候最开心,不用去学校,家里吃的东西成堆成堆的,还可以买新衣服。
  刘彦带着刘思柏去镇上服装店买了棉衣棉裤,又给他换了个新书包,临了要走了,给他瞥见橱窗上一双铮亮的小皮鞋,脚下就不动了。
  “老板,麻烦把那双鞋给我看一下。”
  鞋子被送到眼前,刘彦递给刘思柏,“试试看。”
  小孩眼睛亮晶晶的,显然很喜欢,穿在脚上一看,果然神气得很,就算身上是一条半旧棉裤,也阻挡不了那锃光瓦亮的皮革显示它的与众不同。
  刘彦看着也喜欢,他之前在街上偶然看见一两个孩子踢着皮鞋“叩叩叩”地从他眼前走过,就止不住想看看儿子穿上它们会是怎样的神气活现。
  “老板,这个多少钱?”
  “这个啊,全真皮的,可不便宜,得一百二,一分都不能少。”
  一百二一双鞋,确实贵得很,之前买的衣服裤子全加起来也就九十五块钱呢。
  刘思柏瞄了瞄脚下,虽然不舍得,却还是干净利落地脱下来,刘彦还没说什么,他就已经将鞋塞进老板手中,说:“我们不要。”
  说完拽着他爸就要走,老板忙在后边说:“别走啊,嫌贵的话还有便宜的,再看看呗!你看这双,也是皮鞋,就不是真的皮,这双便宜,六十块就行!”
  刘彦回头看了一眼,虽然都是皮鞋,但这双比刚才那双可就差远了,皮色暗淡无光,鞋底制作粗糙,与刚才的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刘思柏还拽着他,死命将他往外拉,边拉边说:“爸爸快走快走,我不喜欢。”
  刘彦笑着反手一拉,把他拖回来,一面对老板说:“老板,就刚才那双,便宜点吧,不然就算我同意了,孩子也不干呐。”
  老板也怕他就这么走了,挺干脆,说:“行,那你说个价。”
  “一百块,你看怎样?”
  “一百一。”
  “不行,就一百。”
  老板看刘思柏又有拉人的趋势,索性挥挥手,说:“行行行,就一百,这个价我是从来没买过,就当给个人情,以后可得常来。”
  “好,一定常来。”
  回去的路上刘思柏抱着鞋盒子不放,一边却对他爸抱怨,“爸爸,这个太贵了。”
  刘彦看着高兴得好像要长出翅膀飞起来的儿子,笑道:“爸爸喜欢,你就当是给我买的。”
  两人进了院子,许春英正坐在门前晒冬至余下的糯米粉,看见刘思柏手里的鞋盒,眯着眼睛笑道:“买什么了?这么漂亮的盒子,快拿给奶奶看看。”
  刘思柏乖乖递过去给她。
  “呦!多好看的小皮鞋,瞧这亮的,比棉布鞋好看多了,得不少钱吧?”
  刘思柏准备开口,刘彦忙抢着他,说:“还行,五十块钱买的,不是用真的皮做的。”
  “哦,五十块钱呐,也不便宜。”
  刘彦笑道:“难得过年嘛,一年一次,平时也不买的。”
  许春英点点头,一面打量刘彦,“你呢?过年了你不去买一身?”
  “我就不用了,不是小孩子,干嘛非得在这时候买。再说我有衣服穿,柜子里好几套呢。”
  许春英叹口气,“你那衣服都是好几年前的,样式在我这个老婆子看来都过时了,这些年也没见你添置,要不是……唉,不说了不说了,大过年的,不说丧气话。”
  
  中午父子两个面对面吃饭,刘思柏一副想说不想说的模样,刘彦看了好笑,“干什么呢,吞吞吐吐的,有话说。”
  刘思柏放下筷子,看着他爸,“爸爸,你今天说谎了。”
  刘彦一愣,想起早上的事,一手伸过桌子揉了揉儿子的头,问他:“你是说奶奶那儿?乖儿子,爸爸跟你说,有些时候实话是不能讲的,就像今天,奶奶如果知道这双鞋子要一百块钱,她会怎么样?”
  刘思柏想了想,说:“她肯定会惊得跳起来,然后说爸爸乱花钱,败家,而且嘀嘀咕咕得说到明年过年。”
  刘彦筷子一点,表示赞同,“没错。”其实他最怕的还是母亲旧事重提,让他省着点,准备再找个人一起过日子之类的。他可没忘记上一次儿子那一出水漫金山寺,让他给心疼的,今天要是再来一下,他这老心脏可承受不住。
  不过,刘彦端正姿态,对儿子道:“爸爸知道分寸,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所以才敢撒点小谎,你是小孩子,可不能这么做,要是哪天做了坏事撒谎被我知道了,肯定要打你屁股。”
  刘思柏吐吐舌头,“知道了。”
  刘彦扒了两口饭,又想起事来,“对了,不要穿着鞋跑去跟你小鹏哥显摆,他是乖孩子,你不许欺负他。”
  刘思柏摔下碗,气鼓鼓道:“我也是好孩子,我没欺负他!”
  “我知道我知道,爸爸当然知道你是好孩子,可是你小鹏哥太老实,什么事都想着让着你,你有时候也让让他,兄弟两人相互照顾,别让外人欺负了,知道不?”
  “知道了。”刘思柏心里有打算,上一次陈小威又来欺负他,被刘思鹏打跑了,就冲这一点,他也要对他好一点的,大不了下一次不骗他的弹珠也不嫌他字写得丑就是。                        



难尽人意的生活

  尽管凌云端这半生中大半时间都是独自一人,但他却实实在在是一个厌恶孤独的人。
  没有人能想象他是如何地渴望拥有一个家。他曾听人说家人和房子构成了家,他没有家人,于是妄想用房子来弥补这一空缺,他近乎狂热地买房子,把它们想象成一个又一个家人暂时离开的家。他在每个房子里都不长住,总是迫切地前往下一处。他将这当成一个游戏,一个在房子里寻找家人的游戏。他想象中他的家人在跟他捉迷藏,地点是他所有的房子,他潜意识里相信有那么一天,他会在其中一栋房子里找到他们,然后结束这个无望的长达半生的游戏。
  然而不论他如何渴求家庭,对于那个抛弃了他三十多年如今想才起他的凌家,他却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期待和渴望。
  凌家人于他,是个比陌生人还要冷漠的存在,他说不清是怨还是恨,总之是不愿意与他们有所纠葛。似乎看见他们,就会清楚地看见自己这么多年来是如何悲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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