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质邻居by靠靠(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天作之和)-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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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突然笑了,有些无奈,有些宠溺。他伸出手揉揉方澄乱七八糟的脑袋,“你还真是跟从前一模一样,都快二十了,还一点没变。”
这话让方澄觉得很莫名,但阿森看他醒了,也不管他的追问;起身离开床铺,招手让方澄过去吃晚饭。
吃饭时阿森说:“这麽早,学校的宿舍应该还没人吧?那你先在这儿住著。”
方澄想好的理由连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阿森连问都不问。方澄松了口气,又感到有些羞愧。
第二天阿森去上班後,方澄无所事事玩了一天电脑。到下午,他又累又困,睡了一个午觉,醒来已是下午五点多。房间里空荡荡的,他肚子又很饿,不由得让他生出一种空虚感。他到底来这里干吗呢?就为了这麽无所事事地待在阿森的房间里玩电脑吗?那麽他又想要些什麽?
他躺在床上呆呆望著发黄的天花板,思绪飘飘荡荡。
这时候阿森回来了,拎著一大堆东西,身後跟著一群人,有男有女,热热闹闹地进来了。
“这是我高中同学,方澄,现在在这里读大学;这些都是我同事。我们晚上吃火锅。”阿森看上去心情很好。他放下东西,利落地收拾准备起来。他的同事们一一跟方澄打过招呼,有的挪桌子,有的拿锅子、拿调料、切菜、准备锅底,一边热络地说起话来。方澄一时手脚不知该往哪放,他拐到阳台,凑到正在水池边洗菜的阿森旁边问:“你早上怎麽不说?”
阿森手上动作不停,随口回:“下午才临时决定的,他们做事就是这样,兴冲冲地心血来潮。”
看上去阿森对这“心血来潮”并不著恼,他干劲十足地洗著菜,还大声招呼屋里的谁先把骨头汤熬上。
这一顿火锅吃的十分热闹。阿森的同事都是些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聚在一起活力十足。他们高声谈笑著,说些工作上生活中的趣事跟烦恼。方澄还是个学生,听著听著就觉得无法融入他们。特别谈话中时不时出现“我们部门的谁谁”“王经理那天──”……他们互相点头示意,抿嘴微笑,只有方澄一个人云里雾里。且渐渐地,方澄觉得不大对劲,仔细再听,他们提到的工作地似乎不是超市……
方澄扯扯阿森的袖子,正专心听同事说话的阿森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方澄问他:“你什麽时候换了工作?”那同事说得手舞足蹈,阿森大笑,间隙中快速说了一句,“我没跟你说过吗?过年前就换了。”
方澄吃了一惊,还想再问,阿森就被身旁的人拉走喝酒去了。
这之後方澄就开始有些闷闷不乐了。到吃完火锅人终於散夥走光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他们竟然吃了整整四个小时,满地的狼藉。阿森的同事走前帮忙收拾了一下,但地板上踩得乱七八糟的,人太多也不好收拾,阿森就让他们都回去了。方澄默默擦起桌子,阿森拿了拖把拖地。拖了一会,阿森想起来似的开口说他现在换到游乐园工作了,过年时人手紧缺,他去应征了临时工,後来经理把他留了下来。
方澄听了也不说话,自己把桌子擦干净了,就去洗澡。他出来後阿森也紧跟著进了浴室,等到阿森出来,方澄已经躺床上睡觉了。阿森躺在他旁边,关了灯,轻声说:“又生气了?”说罢阿森就轻笑起来。
方澄知道他有些醉了。
阿森伸出手,轻轻揉著方澄的头发,“总是这麽喜欢生气,诶。”
阿森叹了口气。阿森很少叹气,方澄还是第一次听到他叹气的声音。而方澄自己,则一天到晚都在叹气。他的烦恼那麽多,全绕著阿森转。
那麽阿森呢?他的烦恼是什麽?
最终章
住了几天,方澄就生气了。他就像阿森说的那样,总是那麽爱生气,初十那天,他终於气得提了行李跑回学校。可阿森不知道他在生什麽气,其实就连方澄自己都不大清楚。
这几天阿森的同事们一直有活动。他们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本来就好玩,况且现在还是春节期间。每个人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回家,为了免得寂寞,几乎每天都成群结队去哪里消磨夜晚。阿森人缘好,每天都有约。这一点方澄清楚得很,从他认识阿森的第一天开始,阿森的人气就出奇地高。可是──
可是那时候的阿森,就算有再多的约,总会留时间给他。他们两个总有自己的时间,一起去南湾,一起去骑自行车。
阿森带方澄一起出去过几次,每次方澄都显得不合群。他从未有如此明显的感受,那就是他跟阿森真的长大,离开南岛,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去的整个少年时期,阿森没有他不知道的事,他清楚阿森在想什麽在做什麽。可现在阿森突然变成一个有点陌生的人,说著他听不懂的话,做著他不知道的事。
他们的生活驶上了不同的轨道。
宿舍里空无一人,方澄躺在床上,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思考他跟阿森之间的事。他想起那个撞见阿森秘密的夜晚,他吓得逃跑,他们为此一年没有说话。现在想起来,他从那时候起就表露出胆小、遇事只会逃避的性格缺点。那时候阿森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可为什麽他那麽镇定冷静?这麽想起来,阿森似乎就没有过像他一样这麽幼稚、别扭的时候,自他认识阿森以来,阿森一直是稳重的、包容的,从未因为他的坏脾气责骂过他一句。而他呢,自阿森认识他以来,就一直保持著坏脾气,肆无忌惮。
他从未想过会有改变的一天。阿森离他越来越远,他们可能会渐渐变成陌生人。
一年前下了断交决心时的痛苦根本没法和此刻的惶恐相比。
方澄回到学校後,阿森没有与他联系,连个短信都没有。方澄确信阿森也在生气,生他的气,尽管毫无证据可证明。阿森是这麽一种人,如果他不在意或者决定容忍,他就会来跟你说话,若无其事的。过去许多时候都是这样。
他跟阿森的来往,现在回忆起来,主动的都是阿森,他唯一做的事就是原地不动,等著阿森来找他。
那麽这次呢?阿森还会像以前那样,来找他吗?那下一次呢?下下次呢?阿森会每次都容忍下他的坏脾气,每次都若无其事地来找他吗?
方澄不是笨蛋,他知道问题在哪。问题还是过年前的那场争执。他们还没解决这个问题,试图忽略问题已经证明是行不通的了,他们在自欺欺人。
方澄每天都在思考,但每天都无法思考。他脑袋里塞了太多东西,要爆炸了。
元宵节的前一天,阿森打电话问方澄愿不愿意跟他们一起去看花灯。这是几天来,他们第一次说话,方澄说要去。
当天的灯会并没有多好玩。人太多了,挤得喘不过气。花灯也做得奇形怪状、花花绿绿的,里头全是雪白的电灯泡,没有那种昏黄的美感。即使如此,阿森一群人情绪还是十分高涨,兴致勃勃地从第一盏灯一直逛到最後一盏,仔细听讲解员讲解每盏灯的制作技巧跟其代表的民间文化。
从人群中挤出来後,他们当中有人提议去吃宵夜,立刻得到众人的响应。方澄昏昏欲睡,没发觉自己在拥挤的人群中抓著阿森的衣角,出来了还没放。阿森的同事瞧见了,笑话他像依赖妈妈的小奶孩。这不正戳中了方澄的心事吗,他确实觉得自己依赖著阿森,严重依赖,像离不开妈妈的小孩。方澄默默放开了阿森的衣角,沈默地跟在他们後面。
他们找了家烧烤店,点了一堆烧烤跟啤酒,喝了一个多小时,实在不得不走了,才唱著歌摇摇晃晃起身离开。他们是这麽开心,让方澄有种强烈的格格不入感。特别是阿森,他一如以往走在方澄身边,自在地跟同事们谈笑,却依然记得不走远,保持恰当的距离,待在方澄身边。
方澄觉得很难受。他知道阿森又一次,跟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又容忍了他。这一次他没有像以前那样松口气,反而觉得难受,他们又止步不前甚至倒退了。
看花灯的人群已经散得差不多了,最後一班公车载著满满的人群闯过一盏盏路灯昏黄的光芒驶向黑暗深处。剩下的三三两两的人群有的散步,有的打车,陆续消散。
阿森的同事们有的明天还要上班的,已经结伴打车回去了;几个明天没有轮到班的人居然提议去看通宵电影。阿森摆摆手,说:“我不去了,困得很,回去睡觉。”
说谎,方澄在心里想,明明精神很好。
“我要去。”方澄说。
阿森回过头无奈地看著他,直接跟其他人说:“你们去吧,别管他,他都困得走不动路了。”
方澄的怒火突然蹭蹭往上冒,他转过身,大步离去。阿森急忙跟其他人告了别,紧跟上来。
“又怎麽了?”他追在後面问。
方澄讨厌他用那个“又”字,好像他已经忍耐了无数次。
明明他可以不忍耐。
“你想看电影就去看啊!”方澄喊。
阿森莫名其妙,“我没有想去看啊,我不是说了不去吗──”
“你就是想去!”方澄回过头愤怒地喊,“照你的个性,你肯定还玩不过瘾,还想去!你困吗?我看你精神还很好!”
阿森无奈得很:“我是有点想去,可是这麽晚了,你也困了,我──”
“你想去你为什麽不去呢?我困了我自己可以回去睡觉!”
就算是熟知方澄坏脾气的阿森也觉得这次方澄实在有些莫名其妙,幸好空旷的路上已没有几个人了,否则气坏了的方澄铁定被围观。
阿森走过去,拍拍他肩,“好了,我们先回去再说。”
阿森住的地方不远,再走过两条街就到了。
但方澄却一动不动,缓缓垂下头。
阿森低头看他眼睛,语气仍是温和,“怎麽了,小澄?”
方澄不知道自己哪里冒出来的勇气──也许是突然一激动,也许是这些日子一点点累积起来的决心,也许是害怕阿森总有一天会再也无法像现在这样忍受他──他冲过去,抱住阿森。
他们接过吻,还没拥抱过。
这突然的举动使阿森大为吃惊,他说不出一句话,下意识紧紧反抱住方澄。
方澄头埋在他脖颈处,喷出的热气一丝丝吹拂著阿森的耳朵边,“你为什麽喜欢我?”
这大概是方澄有史以来最大胆的时候,在害怕世俗的压力别人的眼光家庭的烦恼之上,他有了一件更为害怕的事,就是阿森的离开。为了这件事,他可以鼓起勇气,战胜其他怯弱。
阿森在他头顶上又叹了一次气,亲了亲他的发旋,用充满无奈的语气回答:“不知道。”
方澄对这答案感到满意。
他也有许多不知道为什麽的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麽那麽依赖阿森,不知道为什麽明明那麽胆小现在却能抱住阿森,不知道那麽好的阿森为什麽会喜欢他,不知道──
“小澄,我可不可以理解为──”阿森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愿意接受我了?”
“随便你。”方澄说。他本来想说得更温和一点的,没想到一出口还是硬邦邦的。
但阿森不介意,他高兴得要发疯。
“小澄,我还以为我要等很久,非常久。”他用力抱紧方澄,紧得方澄感到双肋生痛,“我想只要我一直待在你身边,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对你的喜欢,你会有那麽点可能跟我在一起。上次惹你生气,我以为还要很久,没想到──”
阿森的喜悦让方澄心里生出小小的骄傲,也压回了一点怯弱的小幼苗。他要抓住阿森,是的,抓住阿森,让阿森不会从他身边跑走,再也不会。
“我喜欢你。”他抬起头,亲吻阿森的下巴,阿森的鼻子,阿森的嘴唇。他们将柔软的嘴唇紧贴在一起,在空旷无人的大街上亲吻。方澄这一辈子最有勇气的时候,见证人只有路灯、寒风跟光秃秃的树枝。
方澄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有如此勇敢的时候了,坦率地承认自己的心意,坚定得同对方在一起,甚至是在大街上激烈的亲吻,再也不会有如此勇敢的时候了。但即使以後他退缩了,他也已经把手伸出去交到阿森手里了,阿森会拉著他走的,他知道。
他会紧跟著阿森,永远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