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沉醉-悲回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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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回风》作者:清沉醉
文案:
耽美,非常清水的文,关于两个告别青春的人日常生活的描写。
昙花
更新时间2010…12…1 11:50:52 字数:3855
沈临有些困倦,长期面对电脑的后遗症渐渐明显,眼睛干涩,脖子僵硬,肩膀酸痛,脊椎变形,大概就差坐骨神经痛了。起身摘了眼镜,拉开窗帘,玻璃之外的世界白晃晃的有些不真实。
真好,是晴天。沈临喜欢晴天,心情没来由的轻快起来,一整夜与图纸的缠斗已经耗去他所有力气,余下的事情就是把计算表格传到办公室打印出来,然后,他就可以蒙头大睡。
音箱里“滴滴滴滴”的声音突兀响起。沈临皱眉,伸了懒腰眯着眼睛凑上去看QQ。斜眼绿毛鸭子的头像蹦跶的异常欢快。
窗口抖动。等不及他打开便出现一大堆的信息。
“啊!!!我昨晚看完了匪大的《佳期如梦》啊~~太感人了~~~~~~~”
“临临你在吧在吧?”
“还有,强烈推荐卫风大人的《盘丝洞38号》,是你喜欢的细水长流型哦~~~~”
“尖叫啊!!!!!刚才廖伟棠在**上回复我的评论啦!!!!!!!!!啊!!!!!!!我要转圈圈!!!!!!!”
……………………
沈临叹气。看表,果然十点过五分。这丫头每个周末都准时十点上线,然后就会爆豆子似地不断的发信息给他。如果当时知道这丫头这么聒噪,他肯定不会加她。可惜,现在已经太晚了,他们已认识七年。
点开同事的QQ,发送文档。刷牙,洗脸,然后烧水,给自己泡一杯浓浓的普洱茶,下楼吃了碗热乎乎的脆旺面条。回来的时候看到小区墙上爬着那丛自他搬进来就没有凋谢过的金银花。
真是执着。
同样执着的还有那个斜眼的绿毛鸭子头像。不知道响了多少次“滴滴滴滴”,不意外的看到满屏的感叹号,长短句。
沈临有些无言的看着头像的昵称:雨霖铃。
这就是当初他肯加她的原因。柳三变的这首词是他当时心头好。而这丫头一开始也跟他聊了很久的诗词曲赋。时间让两个人渐渐熟悉,于是话题延展到了各自的求学经历,校园趣事,然后是生活琐碎。
他跟她一直聊天的原因,是因为这丫头跟他一样,从来没有换过名字和头像。他不喜欢改变。但时间还是改变了很多东西,比如这丫头跟他聊的书从《乱世佳人》、《傲慢与偏见》渐渐变成《逢魔时刻》、《烈火青春系列》然后走向《风姿物语》、《庆余年》,最终,演变成他错愕不已的《银翼猎手》、《假如你觉得不幸福》。需要说明的是,他对言情小说和玄幻及架空类网络文学并没有什么偏见,但要他一个大男人参与耽美小说读后感交流,则实在是强人所难且匪夷所思。
问题是这时他们已经很熟悉,对陌生人拉黑名单是很轻松简单的事情,但对一个已结识七年的朋友,则有些难以下手。恩,是朋友,当一个人与你的生活如此熟悉,她怎么会仅仅是网友?
“滴滴滴滴”继续响起。
沈临有些头疼。这丫头今天没有可看的书么?记得上周她跟他抱怨闹书荒,无奈何他们如今的喜好实在南辕北辙。彼此介绍的书都仅止于聊天时意思意思的提及。
头晕乎乎的,喝了大口醇香味浓的普洱茶,沈临斯条慢理的打字。
“刚加班完,头晕,少打些感叹号。”
“临临你又加班?”
“嗯。”
“……下次还是别开QQ了。”
“嗯。”
“嘿嘿……可你改不了的……”
沈临的手指有着凝重的迟疑。也许衣服穿少了,感觉有些冷。他将身体靠在结实的椅背上,心里稍稍踏实了些,看着液晶屏上蓝色的对话框,不知道要说什么。
“喂,不会吧。”
“临临,休息去吧。你应该睡一觉。”
“……临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提起的。”
“临临,别傻了好不好?已经那么久了。。。。。”
沈临看着对话框里冒出一行行的字,然后再没有“滴滴滴滴”声响起。他忽然长长的叹息,其实她不提,他也未必忘记。他只是不想任何人当着他的面提起。欺骗自己或许轻而易举,但当着别人的面进行自我催眠,他却没有这样的勇气。
他一字一字的打着:“林雨,我下了。”
也许真是累了,头才挨着枕头,意识就渐渐的模糊。在沉睡前的一秒钟,沈临庆幸自己居然这么轻易就搁置了那些纠缠不休的夙怨。也许,情况比自己预料中好很多。
好像看到学校了。
视线有些模糊,也许是镜片有了污渍,沈临看不清楚周围,但隐隐觉得应该是高中母校。教学楼,走廊,教室。出来向左,回廊,花园,池中石雕,操场,篮球架。一切都那么熟悉。
“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会长久。”含混而清晰的声音钻进耳朵。
“那你相信细水长流然后水到渠成那类的?”依稀仿佛是自己的声音在说话。
“爱情只是昙花一现的错觉,要等待很久才能看到花开,但瞬间就凋零。”
“喂喂喂,只是高二文科班而已就这么酸腐气,真让你考上了中文系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
话题似乎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沈临迟钝的想起,对话的源头来自于风靡全球的《泰坦尼克号》和他们都很喜欢的《新不了情》。
不远处似乎是张扬在投篮,拦着他的是阿扁。当然不是**。
“书上说人的细胞每隔几天就全部更新一次,现在的我们其实根本不是以前的我们,脑子里的记忆和情感不过是细胞间传递的一种信息,既然如此,怎么会有恒久的爱情呢?”
“可是我一直喜欢吃西米露啊,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改变过,你不是也一直都喜欢边塞诗嘛。”
“都说这些是细胞间传递的信息了,大部分肯定都不会走样,只是总有微小的地方发生改变,量变导致质变你学过吧?质变之后就发生基因突变,连基因都可以改变,爱情算什么。”
“你瞎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脑子这么不好用。”
“喂,从小到大每次考试我分数都比你高好不好,你要尊重客观事实。”
“哼,不跟你说了。”
“好啦好啦,反正你就是不相信一见钟情,喜欢慢慢相处日久生情。”
“沈临你猪头!”
“有没有搞错?人身攻击啊你!”暴跳如雷的那个少年是自己吗?
醒来的时候眼睛依旧干涩。揉揉眉心,侧身。看到墙上挂着的一大幅字帖。并不纯熟的毛笔字竖体排列,柳永的词句有些松散的跌宕着。落款处熟悉的名字,看着竟有些刺痛。
也许是做梦的原因,沈临疲惫的起床,冲了澡,洗了衣服。电视频道里各种爱情穿梭来往,无论都市或乡村、唐朝或清代、名人或杜撰、革命或商战。总有人眉目传情,有人辗转反侧,总是一见倾心,大多曲折别离。
稍微有意思的节目是访谈类,基本上都是关于钱和感情的天平失衡,现在的女孩子越来越明确自己需要什么,年纪轻的相信爱情胜过一切,甘愿共担苦难;年纪大的却步步为营,非要一个稳定的物质基础,才肯如凤凰栖落梧桐木。当然,还有诸多移情别恋的,大部分是女孩子含着热泪,花掉了精致的妆容,撕心裂肺的追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哪里有这么多为什么。
你情我愿而已。不过是孤掌难鸣,又能怨恨谁?
手机上有未接来电。把静音模式调回标准,调出号码,林雨的名字前一个红色的叉叉。沈临想了想便加了外衣出门。
周末的翠湖人自然很多,游乐的相亲的拍婚纱照的,还有隔着湖水仍旧显示功放效果威猛的花灯戏,这是属于不甘寂寞的夕阳红们。
比往年冷的气温加速了残荷的衰败,过不了多久,红嘴鸥又会徜徉在碧绿湖水之上。
沈临站在西门的燕桥上,看着野鸭们摇摆着肥厚的尾巴追逐嬉戏。距离他最后一次看到云起,已经六年七个月一十九天。
云起云起云起。沈临默念。似乎心里的伤口都已经结痂。也好。终究还是要过去的。他有些讽刺的想,果然是如昙花一般,酝酿期待了那么久,其实只一瞬就覆灭了,余下的追忆也不过让人反复纠葛几年,然后淡去无痕迹。
那么,自己是在痊愈的路上,只等伤口完全消失,一切就会过去。
“花气薰人欲破禅,心情其实过中年……”从台北故宫纪录片上截下来的铃声响起。沈临掏出电话,翻盖接听。
“沈临。对不起。”林雨的声音温和而严肃。“但我真诚的建议你快点痊愈,不过是失恋,不过是被甩,你不是一直都对小说里面那种动不动就一辈子如何如何的描写深恶痛绝吗?你已经浪费了6年的时间,你有几个六年啊!人是很容易就衰老的。”
“嗯。”
“呃,我知道你的感情是十多年积累起来的,要全部忘记很不容易,可是人总是要往前看的。既然你无法回头,就只能向前继续走。”
“嗯。”
“沈临。要不我们谈恋爱吧!”
“……”
“其实人是很容易忘记过去的,只要你肯结束回忆就可以,而新恋情能帮你快速的将过去打包,让我们创造新的回忆替代那些不愉快的体验吧。”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爱情是昙花一现,而不是别的花。”
“呃?什么???”林雨的错愕让她忘记了自己原本的腹稿。
“……因为没有别的花比昙花更让人期待,却如此短暂。”沈临慢慢的说着,仿佛是在说给自己听。“我相信细水长流的感情,彼此间那么了解而默契,在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和润色之后,一定会有最美的结果。”
“……沈临……”
“可是人其实真的很容易改变,以前熟悉的东西也都会渐渐的陌生,没有哪两个人真的了解彼此,真的存在长久的默契。”沈临的声音带着淡淡的冷漠。每一字从嘴里说出,都带着千斤的重量。“我想我是太期待了,灌注了我所有的力气去等一场爱情。得到的时候我是那么幸福,以为自己拥用最完美的世界。”
“……”
“我容不下一点点瑕疵,不肯忍受丝毫的忽略,我讨厌两个人有不同的想法,不喜欢任何人出现在我们之间。”沈临冷冷的说,“所以到最后,我们都没有办法呼吸,都受不了。可我还是死死的不肯放手,其实,是我掐灭了所有的希望。”
“感情问题不会是一个人的错。也许你的责任更多,可是既然都过去了……”林雨艰难的劝慰着。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胆怯,带着颤抖。
“是过去了。可我没有办法忘记。云起说过,人总是在改变的,也许我们现在很合适,以后就未必。但我做不到豁达的去等待改变。”沈临顿了顿,说:“我讨厌任何改变。”
傍晚的时候沈临回到房间。音箱里没有了平时“滴滴滴滴”的声音。沈临习惯性的点开QQ,看着里面的两个头像。一个已经灰色了很多年。另一个,也许也将变成灰色。他用了很久的时间期待花开,回味花落。他不知道自己会用多久的时间,才能等到那个号码重新亮起,也许瞬间就会再次灰色。但是,因为昙花太过美丽,等待的人,才如此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开始
更新时间2010…11…30 16:41:05 字数:3404
云起慢慢的嚼着花生。
这是一段上坡的路,虽然他的自行车是新买的,且钢圈和内、外胎都是地道的好货,无奈那低廉的价位过早的决定了爱骑的马力有限。云起对于自行车不很在行,只是知道此刻自己需要的不是一鼓作气——这是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陡坡,而且小腿的酸胀感已经在抗议——而是坚持到底。坚持到底,这是一个近来常常被人引用的词语。云起笑了笑,继续嚼着花生。
习惯性的把龙头偏了偏,自从小学的时候学了《挑山工》这篇课文,他就懂得在一个自己无法靠蛮力直接解决的问题面前迂回前进,或许会耽误一些时间,可是这样使劲会比较轻松。此刻,有着力点的感觉是他能坚持着不下来推车的动力。
太阳快下山了。
天边一片黄黄红红的颜色。
云起看见自己变形了的身影在车前拉出细细长长的一条黑色痕迹,像是在放风筝,线头在车的前胎接触地面一个细微小点,而前头这个笨重且瘦弱的风筝总是飞不远,被牢固的钉在车前,沉默并固执的朝着一个方向拽着。
最后的冲刺了。
云起暗暗的深呼吸一口,脚上用劲——虽然他一直想运用体育方面的知识,让足尖出马,无奈总是功亏多篑。身子微微前倾,全身配合力的支点,左右轻微的摇晃了几下,终于过了最高的坡点。
吹了一声口哨,左手从兜里摸出一颗花生,云起感觉自己的短发被风利索的梳到了脑后。每次越过这个坡点,他的心情都是相当愉悦的,此后回家的路都是顺理成章的坦荡。再过3分钟,他会路过16岁时转学的第二个高中,那个他毕业之后3年都不曾再次踏进的地方。可笑的是他每次路过,都会深深的看一眼那高出校门许多许多的树,那颜色总是混杂不清的牵牛花……3年来,那些站立着的树越来越稀少,那混杂的牵牛花也越来越萎靡。一切都在微而不见却又无法抗拒的改变着,走着各自的剧本。
云起的剧本呢?
云起的剧本很简单,有了一个马马虎虎的工作,或者以后谈个马马虎虎的恋爱,然后马马虎虎的按照最常见的方式白了头发,倒数着自己“食尽鸟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时候。
大多数人的一生,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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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临觉得一切都没意思极了。总之,什么都那么没劲!
厌恶了那个穿着淑女屋的纱裙,嘴唇浅粉的女孩子;厌恶了edosn乐队轻快忧伤的IWannaBeAlone着;厌恶了叔本华说理性看世界是个喜剧的论调……他郁闷的看着窗子外面,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