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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中国文化的守夜人:鲁迅-第8部分

小说: 中国文化的守夜人:鲁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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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则是在万物已生之后包容涵蕴万物的,使万物生长发育并依然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它养育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它为万物提供了生长发育的条件而不视为自己的功劳,它处在很高的位置而不限制束缚万物的自由。这就是德,是宇宙、人生之大德、玄德。这个“德”首先是立于“地”之“道”的基础之上的,是“负阴”、“守静”、“贵柔”、“处卑”、“处下”、“知小”、“不敢为天下先”的,是“无为”的。但是,德者,得也。“地”之“道”只是“德”的表现,“得”的手段,而不是“德”的目的,“得”的内容。“德”的目的还是万物的生长和发育,还是生命本身。这种万物和人的向上的愿望和生命的要求,就是“天”之“道”(“天道”)。“天道”属“阳”、主“动”、贵“刚”、处“尊”、处“上”、知“大”、能为“天下先”,是“有为”的。它是生命的原则,万物和人的愿望和要求,但却不是个体人和个体物的生命原则,不是具体的人和具体的物的愿望和要求,而是作为整体的人类和世界万事万物的生命原则,是它们的被抽象化了的愿望和要求。“天道”不是更接近了“人道”,而是更接近了“道”本身。它是以“道”的原则为自己的原则的,是以“自然”为原则的,它使大千世界不但充满生命的活力而且仍然保持着高度的和谐。所以,“地”之“道”与“天”之“道”同属于“德”,是万物和人赖以存在的基本形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通过“德”把自己提高到“道”的高度,从而升华了自己,使自己的生命更加坚强和长久。“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以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总之,“德”是涵蕴包容生命的,是固生命之本而使之长久的。它同于“道”,但不等于“道”。 
  
  “天道”和“人道”都是生命的原则,但“天道”是升华了的“人道”,是升华了的生命原则。它已经从根本上不同于“人道”。“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在这里,老子接触到的是人的两种自然本性的问题:人作为一种自然的存在物,是与整个宇宙、整个世界同体共生的,是整个世界的一个有机组成成分,它无法脱离开宇宙和世界而独立生存和发展,无法失去同大自然的有机联系。在这个意义上,它有适应周围环境、适应大自然的本性,在适应中求生存,在适应中求发展,适应如“地”之“道”,生存和发展如“天”之“道”,以适应为基础,以生存和发展为目标。正如以“地”之“道”为基础,以“天”之“道”为目标,构成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形式,构成了人类生命存在的基本形式。在老子的哲学里,这种生命的原则就是大德、玄德,是有利于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但是,人类的本性并不只有适应环境的一面,它还有自己的本能欲望。这种本能的欲望是个体性的,在它的基础上形成了人不同于大自然的独立特征。人的感觉、欲望、情感、意志,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所有这些属于人所独有的东西,这些构成了人类文化的东西就是老子所说的“人之道”。“人之道”是个体性的,是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矛盾和斗争的根本原因。所以,老子认为,“人之道”都在人必须克服之列。克服了“人之道”,才能有“德”,才能有利于生命的存在与发展。在这里,老子建立了自己的生命的哲学。它不像后来的中国知识分子所理解的那样,是人的精神生命的哲学,而是一种物质生命的哲学。这决定了它后来向道教文化转化的可能性。“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畎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为腹”就是为物质生命的延续,“为目”就是为人的感受和体验。人的感受和体验是建立在人的感官感觉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人的感官感觉就没有人的感受和体验。有了感受和体验,人与自然就有了分别,人感到了自己的存在,感到了自己的主体性。自然和社会成了人的感受的对象,物和我就有了区别,就有了距离,物和物也有了区别。万事万物在自我的感觉和感受中就有了各不相同的关系,从而有了人的欲望、人的感情、人的意志和人对世界和社会的认识。所有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差别和矛盾基础之上的,在这里,有两个东西起着关键作用:一是人的智慧,一是人的意志力量。人的智慧就是认识事物的能力,就是认识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差异和矛盾的能力,就是认识不同事物与自我的不同关系的能力,由于这种认识能力的发展,人愈加凝固和强化了现实世界的分裂。人在这种分裂基础上的任何追求,只能更加强这种分裂,更加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矛盾和斗争。所以,他提出去私去欲,绝圣弃智,绝巧弃利。“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也就是说,人类的所有文化价值标准,人类所有有意识的努力,都是无法改变自我的存在困境的。人类只有回到无意识的自然状态,才能从根本上克服人类存在的困境。第二,人为了实现自己的追求目标,强化了自己的意志力量,但这种意志力量是极其有限的,它加强了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分裂和斗争,必然遇到更强大的意志力量的压迫和摧残,带来更大的痛苦乃至自身的毁灭。人要与整个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和谐相处,必须放弃自己的意志,挫其锐,弱其志,以柔弱胜刚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显而易见,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消除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使之“不争”,使之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但人的各种本能欲望,以及在本能欲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感情、意志、理性和改造环境的实践活动,却是人之作为人的基本特征,是它区别于自然事物的表现,是人的独立性和主体性的证明。失去了这一切,也就失去了人的自我感觉和自我意识,把生存与死亡完全等同起来,使生存变得对于人自身毫无意义和价值。在老子这里,人的生命主要是作为物质生命而存在的。他实际上取消了人生,他的人生哲学实际是人生取消论的哲学。 

  老子的自然哲学产生了他的人生哲学,也产生了他的独立的政治哲学。老子的人生哲学其实是人生取消论哲学,老子的政治哲学其实也是政治取消论哲学。如上所述,政治是在人类发生分化之后产生的一种社会性的需要。没有人类的分化,就没有人类的社会;没有人类的社会,也没有社会的政治。老子开创的道家文化,是在人类由自然化走向社会化,由自然状态走向文化状态,中国的社会从无意识的自发性社会联系转变为有意识的政治联系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它在其创立者的人生感受的基础上敏锐地感觉到文化对人的异化,敏感到政治化对人类社会的和谐性的严重破坏作用,这使他重新返回到人类社会的自然存在状态中去寻找克服人类异化发展的方式。所以,他在理论上否定了人类文化的作用,更否定了社会政治的作用。如果说法家文化企图通过帝王的绝对统治把全社会都纳入到自己的政治体系之中来,完成全社会的政治化;如果说儒家文化企图通过君与臣、父与子、夫与妻的关系的密集化把全社会的人都组织进自己的社会系统,完成全社会的社会化,并建立一个相对疏朗的政治体系;道家文化则企图通过人与人关系的重新疏离化而实现中国社会的非社会化、非政治化,重新回到人的自然存在状态,消解社会职能,消解政治职能。法家文化和儒家文化的社会理想都是一个大一统的社会,只有道家文化主张“小国寡民”,主张淡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老子也曾提出许多具体的治国方略,但所有这些方略都归结为一句话:“无为而无不为。”所谓“无为”,就是取消实际的政治干预,消解政治职能;所谓“无不为”,就是说现实政治所追求的一切正当的社会目标,在没有政治干预的情况下都能得到实际的实现,并且也只有取消政治干预,这些目标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在这里,老子实际仍然是把社会分为治理者和被治理者的,被治理的“民”相当于自然中的“地”,而治理者的圣贤则相当于自然中的“天”。“地法天”,在社会关系之中就是“民法圣贤”,而圣贤则是以“道”为榜样的,以自然为法则的。所以,《老子》书中所有关于“地道”的论述,同时也是有关于“民”的论述;所有关于“天道”的论述,同时也是有关于圣贤之道的论述。道家文化中的圣贤不同于儒家文化中的圣贤。儒家文化中的圣贤是伦理法则的执行者,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是崇君子而黜小人的。他们的职责首先是区分世界,并且对不同的事物以不同的态度和方式对待之。道家文化中的圣贤是把有区别的事物混同化,他们不区别这个世界,不区别不同的人,也不以不同的态度和方式对待人。“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下混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儒家文化中的圣贤是“亲政爱民”的,是“牧民”“教民”的,是行“仁政”的;道家文化中的圣贤则像“天法道”一样,以“道”为“道”,以“自然”为“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所以,道家文化中的圣贤实行的这种“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其实就是“天道”的政治。大自然没有任何主观的目的性,但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能获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但是,这种自然政治实际上是对政治职能的消解,是在整个人类的蒙昧状态才有可能实现的(但那时也就不需要政治的组织和政治的管理)。人类一旦进入文明状态,就无可挽回地进入了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的状态中,政治不但不是在人类的融合趋势中产生的,而且它的产生本身就标志着人类矛盾的进一步强化和深化。从此,不但社会有了各种不同关系中的矛盾和斗争,而且有了政治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政治统治集团永远有着它独立于全社会的仅仅属于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这种利益和要求是围绕着政治权力自身形成的。也就是说,政治永远不可能是无主观目的的,“无为”的。老子哲学为人类提供了一种理想的政治模式,但却是一个没有政治的政治模式。它取消了所有的政治权力,而政治权力恰恰是政治的命根子。他的政治哲学是政治取消论的哲学。 


第10节
 
  除了老子的人生哲学、政治哲学,老子的语言哲学也是值得重视的。他的语言生成论是与他的宇宙生成论、意识生成论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他的语言生成论中,语言不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具体上升到抽象,而是从一般走向个别、从抽象趋向于具体。所以,他认为“知小曰明”。仅仅有一个抽象的观念,仅仅有一个“道”、一个“德”、一个“理”、一个“主义”这样的整体的概念,而对具体的、微细的事物不熟悉、不了解,不是“知”的表现,而是“无知”的表现。但他的哲学不是求知的哲学,而是消解文化、消解知识的哲学。他敏感到人类语言是在与客观的宇宙本体和人的意识本体的分裂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从而把人的言语状态视为人类异化的表现,无语状态则是人类的一种最真实的状态,从而走向了语言取消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他的这种对人类语言的不信任感不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但人类语言同人类与人类文化一样,是在分化中发展,在演变中求实的。人类语言是在人类的现实需要中产生的,但又时时离开这种需要而取得自身的独立性,构成自身的形式,而又由这种形式构成人类的意识形式,从而成为感受世界、感受人类自身存在的新的形式。语言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不仅仅是被动的,同时也是一个主动的力量。老子的语言哲学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但它在总体上却属于语言取消论的语言哲学。 
  
  正像儒家文化、法家文化以及人类历史上所有独立的文化学说一样,道家文化至今对我们是有启迪作用的。但在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当中国的知识分子刚刚产生,尚没有取得自己直接的社会影响的时候,当中国的知识分子的思想学说还必须通过真正社会化了的政治实践发生自己的折射作用的时候,老子哲学的非政治性质乃至反政治性质,决定了他无法实际地影响中国社会乃至中国文化的发展。它的真正的后继者是那些以自我为中心、不关心社会人生、拒绝社会实践特别是政治实践、以旁观者的姿态对待社会人生的知识分子。这使老子的哲学失去了自身的整体性和社会性,失去了自身的哲学性质,而成为一种没有原则立场的处世哲学。这种转化实际从庄子已经开始。庄子学说后来被中国知识分子纳入到道家文化中来,并且成为道家文化中的主体内容。实际上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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