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唐朝-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府。
园子距离薛朗住的听风院并不远,他又是个手头有事就想尽快完成的人。当下便带着马元良直接过去园子,刚出拱门,等着的长俭立即跟上来——
“薛叔!”
马元良这小子意有所指的看长俭一眼。
也对,事情没出结果之前,还需要保密。薛朗点点头,让长俭先回去。长俭目光有些黯淡,想来是明白他还没得到薛朗的信任。
薛朗才不管他怎么想,一开始就对人推心置腹,他做不到。育种试种的事情,事关紧要,让长俭贸然加入进来,显然是不合适的。
跟马元良一起到闲置荒芜的园子,这个园子已经许久没人打理,园里的草木自己长得杂乱、茂盛,相应的,杂草也不少,不过,这也可以看出,这里的土质不错。
“马队正,你手下的军士可是府兵出身?”
薛朗问道。马元良谦恭的道:“薛叔喊我元良或四郎即可。小侄手下的兵,皆是府兵出身,行军打仗,种田耕地都是好手。”
被一个长着大叔脸的少年喊叔叔,薛朗感觉略复杂,只能安慰自己,习惯了就好了。扫了一眼园子里生长茂盛的苗木野草,问道:“你手下有多少人?”
“正好50人,薛叔,这些人手还可还够使?如若不够,小侄可去向娘子申请,多指派一些人手过来。”
马元良看来也是想要这份功绩的,态度很认真积极。薛朗笑着拍他肩膀:“不用了,50人都用不完。既然你手下人手足够,那一事不烦二主,今天下午你就带着人过来,把这些苗木弄走,土要挖得深一些,趁着日头好,暴晒几日,还有,弄点儿石灰过来,翻好土就撒上石灰,暴晒几天。”
“喏!小侄这就去办。”
之后,马元良去叫人。薛朗不认路,只能等他带人过来,还好,马元良做事非常利落,不一会儿就带着一队人马过来,指着薛朗:“这是薛主薄,将军派来主事之人,今后,包括我在内,一切都听薛主簿的指挥。”
“喏!”
五十人轰然应喏,齐齐朝薛朗施礼,薛朗连忙道:“各位军士免礼,今后大家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别的也不多说,我们一起齐心合力把事情办好,到时候,功劳大家都有,定不会让诸位白白辛苦。”
众军士眼睛都亮了几分,每日里忙碌辛苦,为的不就是功劳么!这位薛主薄说话还真是实在,不是那种虚头巴脑糊弄人的人。
“薛叔,没有趁手的工具,须得找些趁手的工具来才是。”
“这个不用着急,将军为人周全,想必会让人送来。”
果然,话音刚落,柳女官就带着人送来各种工具,锯子、砍刀、锄头,甚至还有一头带着犁的耕牛。不过,这犁跟薛朗见过的样式大有区别,犁辕又直又长,显得十分笨重——
薛朗拍拍脑袋,记得历史课上学过,曲辕犁要晚唐才会在江东一代被发明出来,这会儿还是初唐,还在使用犁辕又直又长的犁。
上过历史课,曲辕犁薛朗是会画的。临近春耕,正是农活儿忙的时候,回去就把曲辕犁画出来,让公主殿下使人去做,正好趁着春耕推广。
马元良立即带着人热火朝天的干起来。薛朗要回去拿种子,又不认路,正好跟柳女官一块儿回去。
柳女官见薛朗才孤身一人,立即问道:“长俭为何没有跟着?”
薛朗不好意思的笑笑:“这不是要过来做事吗?殿下那么重视,我也不好乱带人过来。”
柳女官委婉的道:“这是奴的不是了,忘了告知薛主簿府中规矩。殿下于规矩一道,颇为严格,府中的仆役,皆能遵守,薛主簿尽可放心。”
薛朗秒懂:“既如此,那以后就让长俭跟着,免得我不认路,找不到回去的路。”
柳女官笑着颔首,因为跟薛朗不是一路,派了身边一个侍女给薛朗领路。薛朗看到听风院的牌匾,便谢过侍女,自己回去了。
“郎君!”
长俭想来是一直侯在门口,见薛朗回来立即出来:“可是柳女官那里的姐姐送郎君回来的?”
“是啊,待会儿我还过去,长俭你跟着吧。”
长俭的表情立即亮了,几乎是狂喜的打了个千:“长俭定会用心做事。”
薛朗点点头。长俭小心翼翼的提醒:“刚才送郎君回来的姐姐,郎君可给了赏钱?”
薛朗一怔,拍拍脑袋:“我忘了,你记下刚才那位姑娘的长相了吗?”
“小的认得她,是柳女官身边的绿茵姐姐。”
“你帮我记着她。”
“喏。”
薛朗进内院去,墨竹和腊梅正守着卧室门口做针线,一见薛朗进内院,立即丢开针线,来给他掸尘的掸尘,倒水的倒水,薛朗只需要站着不动,就有人给他送上温度适宜入口的热水,把一切都给他弄顺当。
这就是有奴婢的好处,可是,养这些奴婢是要银钱的。现在的墨竹几个是平阳公主府里的人,包括他自己,工资都是平阳公主出。
在这府里行走,就得按照府里的规矩来,不可能还拿着现代的标准。长俭提醒的好,他一个外来的,仆役是公主府里的,除了分拨给他的人,他劳烦了别人,按照规矩就得给赏钱,赏钱总不能还让平阳公主帮忙给!
给赏钱也不能乱给,给的时机要有分寸。像长俭几个,帮他做事做得好,就是有功,可以给赏钱,平日是不需要的。
所谓无功不受禄,无因无由的就乱给人塞钱,只怕是人都要想想,你这是要干什么?是要收买别人家的仆役吗?这仆役背主,在古代可是大忌来着。
这么一想,薛朗只有一个感觉——
穷啊!
早上还觉得衣食住行都有人给准备好了,三十贯安家费没地方花,这会儿就觉得穷死了!看来不管在哪里,要立起一个家,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赚钱,找来钱的门路!是时候提上日程了!
第一卷_第22章 老把式薛朗
就算是有了赚钱的觉悟和想法,然并卵,薛朗并没有什么头绪。穿越数天,他连外面都没怎么逛过,也不知有什么挣钱的门路,只能暂时搁置,等想出头绪再说。
带上装着种子的背包,刚出门就被长俭拿过去背起来——
背包有几分份量,薛朗本打算自己拿,不过,看长俭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被认为没用被薛朗嫌弃。
也是,对仆役们来说,有差使才代表有前途,才会被主人任重。没差使就代表主人不需要他,不需要自然也没有留的必要,谁也不会养闲人。
薛朗表示理解,便尽量忽视使用童工带来的不自在,让长俭把背包背着。长俭想来是做惯活计的,二十来斤背着也不见吃力的样子,反倒是惊奇的道:“郎君这口袋倒是好用,背着一点都不费力哩。”
“这个叫背包,就是专门用来背物的。”
把种子背过去,园子里,因为人多,草木基本都被清理好,有人正赶牛翻土。
薛朗只让他们清理了一半,用来种土豆和花生、辣椒,毕竟这几样太少,出去找地种不太好弄。
留下的另外一半,只清理了杂草,树什么的还留着,这是用来种南瓜的,要拿出去地里种植的是红薯和圆白菜。红薯能种个一亩左右,圆白菜也不会少于这个面积。
“薛叔!”
看薛朗来了,马元良跑过来,额上还带着汗珠:“石灰已找来,要如何撒,请薛叔指示。”
“别急,我先看看土质再说。”
薛朗喊马元良找来一把锄头,挖了好几锄头,有深有浅,不时捻一撮土,或是挖一锄——
他一开始搞种植的时候,薛朗本钱少,请技术员是要出钱的,为了节省成本,很多东西都是他自己上阵学。他只是干体力活儿不行,体力活儿基本都是请人,但技术指导一直都是他自己。
但凡种地的老把式或是资深的技术员,都有不凭借试纸之类的东西辨别土质是否适合种植的本领,薛朗也跟人学了这些本领。当初为了学这些,他陪人喝了整整一个月的酒,愣是把能喝半斤的酒量练到八两,简直就是真正的努力得醉了。
这园子的土质还可以,虫卵什么的不算多,暴晒、撒石灰下来,应该足够符合种植的条件了。
薛朗拍拍手,把锄头放下:“土质还行,把土翻了暴晒一下,你找两三个人出来撒石灰,我教他们怎么撒。”
“喏。”
马元良不一会儿就挑了三个人来:“薛叔,这是阿胡,这是阿赵,这是阿黄,这三人是我队里最会种地的好手。”
唐人称呼人,在姓氏上叫个阿称呼,表示上对下的亲切,也有像平阳公主对待薛朗这样直接叫表字,这代表的是对薛朗的看重和亲切。
薛朗笑着就想去握手,还好及时收住改成抱拳:“会种地就好,我就喜欢会种地的,那说起来就容易理解。三位请过来,我给你们说说。”
三个朴实的汉子憨厚的笑着,阿胡代表三人出来回话:“该如何做,薛主薄尽管吩咐某等就是。”
“好,爽快!那我就不客气了,来,我教你们怎么撒石灰。”
薛朗把三人叫到一边,直接蹲着,就着翻好的土就开始教怎么撒石灰。三人不愧是种地能手,薛朗一说就明白。
教完,阿赵小心翼翼、态度恭敬的请教:“敢问薛主簿,不知为何要往土里撒石灰?”
这没什么好藏的,薛朗爽快的告诉他:“撒石灰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杀灭土壤里可能导致作物生病害的毒素和杀死寄生在土壤里的害虫的虫卵。”
当然,就科学上来说,还有中和土壤酸碱性和给土壤补充钙元素肥土的作用,不过,这样一说,又要解释什么是酸碱性和钙元素,跟没有任何化学基础的人解释这两个问题,薛朗觉得太蛋疼,告知这两个优点应该已经够他们理解其中的好处了。
吩咐好这些,薛朗又把马元良叫过来:“元良,除了把土地整理好,我这里还需要大量的草木灰,对了,还需要一批浅一些的盆,破的、旧的都没关系,只要能装水就行。”
“喏,小侄马上去办。”
“不用这么急,明天再去也不迟。”
“喏!”
看大家干得热火朝天的,薛朗也不好意思太偷懒,便让马元良给他找了需要的东西来,先把种子处理一下,好让发芽率更高,尽可能的减低病虫害。
做完这些事,差不多也到了晚饭时间。薛朗的种子搬过来后,马元良就要带人驻守在这里。
薛朗做完自己的事情就可以走人。跟马元良打了声招呼,薛朗便回听风院去。
马元良是个好搭档,只问薛朗的需要,从来不问为什么需要,薛朗让干嘛就干嘛,从不多嘴。薛朗表示很满意!
“郎君,哪里去弄这一身尘土?”
回到听风院,刚进内院,墨竹见薛朗的样子就惊呼起来,腊梅到没什么惊讶的,只默默去拿工具来给薛朗掸尘,完了打水来洗漱。因着天冷,薛朗又是爱喝水的,厨房里总留有热水。
薛朗其实只是衣服外袍下摆沾了点儿土,他又没去干重活儿,算不得脏,只是墨竹大惊小怪的。
薛朗在墨竹的帮助下,把沾了土的外袍换下来,笑道:“这不算脏吧?只是沾了点儿灰,掸一下就好。”
不过,看墨竹不赞同的样子,薛朗也只好随她去。
洗漱完毕,摆上晚饭,晚饭是羊汤泡馍——
“怎么又是羊汤?”
自从穿越到这里,除了躺着不能动弹的那几天,甘草说不能沾荤腥,只给喝点儿撇干净油的鸡汤,其他时间,几乎每吨的荤腥都有羊肉,话说,唐人到底有多喜欢吃羊肉啊!?
墨竹一边摆碗筷一边道:“每顿都有肉吃还不好吗?郎君真不会享福哩。”
语气似乎有点不对,薛朗挑眉,没说她,也懒的说,又不是他家的仆人,人家只是“借调”过来的。
不过,在唐人的观念里,羊肉或是打猎而得的鹿肉、兔肉之类的才算荤腥,鸡肉是算不得肉的,猪肉吃的人少。
第一卷_第23章 小结
薛朗无视墨竹,埋头吃饭,吃完饭出来,腊梅来报:“郎君,万福来报,殿下赐下四根羊腿骨,给灵犬们加菜。”
像包子、馒头它们这么大的狗,又不是大运动量、耗费体力多的工作犬,每天只需要喂食一顿。如果喂食多了,体重会超标,对狗狗的健康不好。
薛朗点点头,让腊梅去厨房把给狗狗们蒸的粗面团端去犬舍,他去取了羊腿骨就来。这内院男仆进不来,女仆们又不敢亲近狗狗,犬舍在内院的不便之处就显出来了。
还得在外院劈个地方出来,白天给狗狗在外院玩耍,再劈个地方给它们睡觉,不用像犬舍那么好,有个干净的地方就行。
万福在内院门口等着薛朗,端着一个竹框,框内装着四根被剔了大部分肉的羊腿骨——
“郎君,这是殿下赐下的羊腿骨,说是赠与灵犬们的。”
薛朗接过竹框,顺口提道:“嗯,我给包子它们端过去,万福,我把包子它们白天放在外院,让你照看一二,可好?”
万福憨厚的脸孔,全是欢喜的笑容:“那自然是好的,小的自幼就喜欢跟动物牲畜打交道,只要郎君郎君不嫌万福笨,万福定会用心照看好灵犬们。”
“行,那明日我就把包子它们放出来,你看着点儿别让它们闹翻天就行。”
“喏。”
与万福说好,薛朗拎着竹框去喂狗。果然,老远就看见腊梅拎着装着粗面团的篮子,战战兢兢的不敢靠近。
馒头只高冷的看了一眼,就自顾自的趴着睡大觉,苦大仇深脸上的漠视清晰可感,这种“弱鸡不值得朕关注”的范儿,莫名的有点萌。
油条跟包子在撒欢,你追我赶,你咬我一口,我扑你一下的,玩得热闹又开心。唯有豆浆,慢悠悠的走过去,蹲坐到腊梅前面,抬起一只爪爪——
这是在求握手吧?可惜,腊梅不明白,反而被吓了一跳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