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宏图-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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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感觉到后背处传来的微微战栗,小肥的内心深处,忽然像接连被捅了上百刀一样疼。
这个青衫少女是为了石延宝来的,为了救石延宝,她不惜以身犯险。但自己何德何能,接受她救助?自己何德何能,死到临头还要拖累于她?
“我不是石延宝,姑娘你肯定认错人了!”转过身,一边将石块砸向呼延琮,避免他趁机冲上来伤害青衫少女。少年人一边大声纠正,“你们都认错人了,我姓宁,叫宁彦章。我是瓦岗二当家宁采臣的儿子。你赶紧走,别为了一个陌生人把自己的命搭上?”
“你不是石延宝,为何你认得和尚打伞?”少女眼睛里,忽然间掉出了成串的泪水。淅淅沥沥,滑过玉石般莹润的面孔,“你不是石延宝,你怎么会用火炙法替韩重赟疗伤?你不是石延宝,你又怎么懂得用盐石水替那个强盗头子清洗肠胃排毒?你不是石延宝,为何你始终不敢抬起头看我的眼睛,不敢拿自己的正脸对着我?”
“我……?”对方所问的前几个问题,正是他自己连日来百思不解的,他当然无法给出答案。而后面的问题,却是他自己也没留意到的,仿佛出自潜意识里的本能。
那股来自心底的刺痛,瞬间变得无比强烈。千刀万剐般,折磨着他的心脏。令他的脸色瞬间变得雪白,空空的两手像被山风吹僵了一般高举着,无法落下,亦无法合拢。
“喂,你们俩有完没完啊。真当我是石头呢?”呼延琮的声音忽然从耳畔传来,带着明显的愤怒。“小娘皮,赶紧滚蛋!老子刚才看在杨重贵的面子上,已经接连让了你十几招了。你要是再不识好歹,老子就真不客气了。”
青衫少女的注意力迅速被他给吸引,眼睛里的悲伤瞬间全都变成了鄙夷,“谁稀罕你让了?你这出尔反尔的蟊贼,说话不算的贱骨头!还绿林好汉呢,我呸!贼就是贼,活该世世代代都下十八层地狱!!”
呼延琮的祖父,父亲都是山大王,到他这辈已经算传承了三代。然而,他自己内心深处,却从没觉得做山大王是什么荣耀的事情。相反,每当想起自家儿子早晚有一天也要子承父业,他就感觉犹如掉进在烂泥坑里,从头到脚全是污秽之物,连张口呼吸都无比地艰难。
所以此刻猛然被青衫少女诅咒“世世代代都下十八层地狱”,他感觉简直比挨了十几个大耳光还要难堪。原本黑红色的脸孔迅速变得青紫,两只牛铃铛般的大眼睛里,也冒出了咄咄凶光,“没人要小娘皮!他不想认你,跟某家何干?居然敢辱及老子的先人。老子今天不把你按在地上,先奸后杀,杀了再奸,老子就不姓呼延!”
说着话,把横刀一摆,就准备上前行凶。还没等横刀与角弓发生接触,忽然间,身背后传来了一声低低的道唱,“无上太乙度厄天尊!呼延寨主,光天化日之下,你居然心里生出如此歹毒的念头,你就不怕苍天有耳么?”
“找死!”呼延琮猛地拧身,原本劈向青衫少女的刀光在半空中迅速拐了个弯,闪电般劈向了声音来源。
今天的事情实在不顺,好不容易能杀了二皇子,向凤翔侯家交差了,半路上忽然杀出来一个不讲道理的少女。看在她跟杨重贵身后那个红衣女子长得依稀有几分相似的份上,自己对她一让再让,她却恶言恶语诅咒呼延家的祖宗八代。自己受气不过,说了一句狠话,本以为除了即将死掉了二皇子石延宝之外,不会有第三个人听见。却万万没想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身后又冒出了鬼魂一般的老道士来!
然而无论老道士是真鬼也好,假鬼也罢,既然他把呼延大爷的丢人行为给看在了眼里,呼延大爷就只好送他跟二皇子一起上路。想到杀掉老道士,就能避免落下一个欺负女人的恶名。呼延琮将横刀挥得更急,半空中劈出寒光数道,道道不离先前喊话者的身体。
“无上太乙度厄天尊!”喊话者是个干瘦的道士,穿着一身淡灰色的长袍,两只长袖如同一双徜徉于花丛的蝴蝶般,伴着刀光上下舞动。一边跟呼延琮交手,他还能一边分出神来跟青衫少女抱怨,“你这不孝的徒儿!连招呼都不打,就一个人四下乱跑。好歹为师来得及时,否则,真的被这黑碳头污了名节,你岂不只能跟着他上山,去做个压寨夫人?”
虽然是在教训徒弟,呼延琮青紫色的脸上,却被羞得差一点儿要渗出血滴来。“你个贼老道,休要血口喷人。老子,老子先前只是说两句气话,老子乃北太行二十七寨总瓢把子,才不会干此等伤天害理的事情!”
“多少寨?”老道忽然语风一转,瞪圆眼睛追问。
呼延琮被问得眼神一乱,本能地大声回应,“二,二十七。不,前几天折了两个寨主,合并之后,只剩二十六,不对不对不对,是二十五,啊——!”
只听“当啷!”一声脆响。他手中的横刀居然被老道士用袖子给卷飞了出去,落在石头上,火星四溅。
“无上太乙度厄天尊!”如一头展开双翅的仙鹤般,老道的身体飘然后退。站在距离呼延琮半丈远的一块山岩顶端,背负着双手劝告,“呼延寨主,暗室亏心,神目如电窃窃私语,天闻若雷。你良心未泯,何不早日自脱污浊?莫非真的要世世代代,永远为贼么?”
“你个老不死,今日老子不跟你一般见识。咱们高山流水,后会有期!”呼延琮羞得以手掩面,根本没心思再做纠缠,掉头便逃。身体三纵两纵就从山坡上跑了下去,转眼在乱石怪树后失去了踪影。
“师父,抓住他。抓住他交给我阿爷砍了脑袋示众!”青衫少女仍然觉得不解气,跳上前,抓住老道士的衣袖,不停地摇晃。
“嘶——!嘶——!你轻一点儿!”先前还满脸仙气的老道士,顿时皱起了眉头,呲牙咧嘴,“你个不孝顺的东西,师父都多大年纪了,怎么可能追得上他?况且人老不逞筋骨之能,今天若不是他多少还要点儿脸皮,咱们师徒全得躺在这儿!”
说着话,迅速从青衫少女手中挣脱出袍袖。对着阳光轻轻一举,只见两条宽大的博袖上,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窟窿。一双干瘦的小臂上也布满了无数条细细的刀痕,血珠一粒接一粒正往外冒。
第六章 君王(一)
太原,城北,汉王府。
烛火幢幢,河东节度使刘知远踞坐在一把铺着黄色绸缎的宽大的胡床上,目光锐利得如同即将扑食的苍鹰。
杨重贵站在他面前不远处,依旧是银盔银甲。神色多少有些疲惫,汇报时的声音和语调,却依旧从容不迫。
整个事情经过从他嘴里说出来都很简单,没有任何添油加醋。他从武英军长史郭允明手里接到了二皇子,用比武的方式逼退了呼延琮。然后一路平安走过了汾州,在距离太原城不到百里的地方,功亏一篑。
“你的意思是,有人在汾河边上儿,从你手里抢走了二皇子?”刘知远非常有耐心地,听完了他的汇报。脸上依旧带着笑,声音里却不包含任何感情。仿佛得到的答案稍有不如意,便要凌空扑下,啄破回应者的眼珠。
“末将无能,请汉王责罚!”杨重贵的脸上,却没有显现出丝毫畏惧。相反,他的嘴角微微上翘,双眉下弯,两眼当中露出一丝明显的笑意。而同时捧在双手上的,却是一支雕翎羽箭,四棱型箭锋边缘处,跳动着一团幽兰色的光芒。
“这是什么?”刘知远的怒气撞在了一团棉花上,软软的弹回。眉头微微一跳,沉声问道。
“偷袭者留下的羽箭,主公一看便知!”杨重贵上前两步,将箭矢双手递给刘知远。
“你是说,当时有人拿这样的箭射你?”刘知远的眉头又跳了一下,伸手抓起箭矢,目光如闪电般从头到尾一扫而过。
箭长二尺九寸,箭头为铁制四棱锥,末端有个隆起的铁鼓。椴木剥成的箭杆插在铁鼓内,严丝合缝。箭杆表面,涂抹着均匀的黑漆,又亮又滑。箭杆的尾端,则是两根整齐的白鹅翅羽,长短、模样都毫厘不差,颜色光洁如雪。
这样的羽箭,破甲能力强,空中飞行稳定,并且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射击的准确度,可谓军中一等一的利器。只要是个精通射艺的将领,得到之后肯定都会爱不释手。
然而,这样的羽箭,造价也绝对会超过寻常军中所用之物数十倍,乃至上百倍。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甭说寻常山贼草寇舍不得使用,就连刘知远自己,如果拿着此箭去射人,事先也会估量估量对方的身价,到底有没有手中的羽箭值钱!
如此想来,再结合偷袭者出现的位置,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怪不得杨重贵先前一点儿都不害怕,明显是在自己这个汉王帐下,有某个老人嫉妒外来的杨重贵又立新功,故意在给年青人使绊子。
而既然二皇子没离开河东,杨重贵这个机灵鬼,也不愿意让麾下的弟兄做无谓的牺牲。反正自己这个汉王还不至于老糊涂,已经拿到了如此重要的证据,却依旧要怪罪他沿途护卫不力。
想到这儿,刘知远的目光终于有了几分温度,笑了笑,柔声询问:“究竟是谁家,才有这么大的手笔?你可曾猜到一二?”
“末将愚钝!”杨重贵笑了笑,揣着明白装糊涂。“此人虽然放了一把大火,却手下留情,没有伤到末将麾下的任何弟兄。所以末将以为,他只是想考校一下晚辈的本事而已,未必心存恶意!”
他乃是麟州节度使之长子,凭着显赫的家世和一身过人的本领,即便不立任何功劳,将来在新的朝廷中也不会失了一席之地。更何况在他和妻子折赛花两个的眼里,某些功劳立下了未必比没立下好!
“你这小子!年纪轻轻,就如此老成。将来若是老了,岂不是要成了精?”见杨重贵一脸泰然模样,刘知远忍不住摇头而笑。“罢了,老夫不逼你。得罪人的事情,让老夫来做。苏书记,你拿着此箭去查一查,究竟是谁,居然做下如此荒唐之事?”
“是!”掌书记苏逢吉答应一声,从灯影下走上前,宽大的袍袖下扫起阵阵阴风。
他个子中等,生得疏眉郎目,文质彬彬。但走在一群身经百战的武夫之间,却丝毫不显得单弱。相反,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风流倜傥之态,倒是令很多武将自惭形秽。
杨重贵对此人极为忌惮,缓缓地退开半步,避免自己挡了此人的路。然后,又深深向刘知远俯首,“禀汉王,末将有一故友,姓韩名重赟。乃武英军都指挥使韩朴之长子。久慕汉王威名,此番奉父命护送二皇子北来,特地托了了末将向汉王您请求赐见。他想要拜见汉王,并替其父向汉王当面进言!”
“韩重赟?是不是你家大女婿?”刘知远微微一愣,随即迅速将目光看向身侧,满脸笑容。
既然二皇子依旧落在河东一系的将领守中,他的心情就不再如先前一般烦躁了。干脆先跟亲信们聊一些无关内容,以调节眼下大殿中的压抑气氛。
“正是!”站在他身边不足四尺远位置的六军都虞侯常思心有灵犀,立刻躬身回应。“那小子天生一幅木讷样,不知道这回怎么变聪明了!来到太原,竟然没有先去末将家,反而顾起了正事来!”
“你家的女婿,能木讷了才怪!”刘知远看了常思一眼,笑着撇嘴。“来人,宣韩重赟进殿!正好今天人齐,咱们大伙一起帮着常克功相看一下女婿!”
“遵命!”门口的亲卫们大声答应着,眉开眼笑地跑了下去。心里都为自家顶头上司能如此被汉王信任,而感到由衷地自豪。
大殿内的其他若干文武,看向常思的目光,顿时也充满了笑意。仿佛即将被召唤进来拜见汉王的,是自家的晚辈一般。
谁都知道,常思老东西命好,年青时家中妻妾一个接一个替他生儿子,一直生到他快五十岁了,才终于产下了第一个女儿。所以常思对自家的大女儿,从小就视若掌上明珠,从不准任何人慢待。而既然他如此看中女儿,能被他挑做女婿的少年,必然就不会是什么木讷愚钝之辈。相反,此子身上肯定隐藏着什么过人的长处,所以才会被常思慧眼识珠。
刘知远本人,差不多也这么想。在一片惊羡乃至嫉妒的眼光里,继续笑着说道:“你膝下那个千金,今年已经及笄了吧?韩朴派人下聘了么?还是你不舍得让女儿出阁,准备招个上门女婿?”
“韩家只有一个独苗,末将可是干不出抢别人儿子的事情!”常思笑了笑,轻轻摇头。“况且末将膝下那千金,您也不是没瞧见过。年纪越大,越是无法无天。末将早就受够了她,巴不得早点儿打发得远远的!”
“嘴硬,有本事你当着你家千金的面儿说这话!”刘知远又撇了撇嘴,再度笑着打趣。跟常思两个,与其说是君臣,倒不如说是相交了多年的异姓兄弟。
事实上,他们两个也的确算得上是异姓兄弟。早在刘知远自己还于李克用的养子李嗣源帐下做一个骑将的时候,常思就是他的亲卫都头。随后一路持盾相伴直到如今,非但在战场上,替他挡下过无数明枪暗箭,在前几年大晋朝的汴梁城中,也将无数阴险的杀招替他化解于无形。
可以说,如果没有常思,刘知远连自己能不能活到今天都不敢保证,更不敢想象自己差一步就要成为九五至尊。所以他无论怀疑谁,也不会怀疑常思对自己的忠诚。
并且对于常思这个人,刘知远也非常地了解。贪财,好色,并且有些势利眼儿。才能做个黄忠、赵云那样的爪牙之辈绰绰有余。倘若让此人去出镇一方的话,恐怕用不了三个月,就得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跑回来!(注1)
也正因为了解常思,并且相信对方的忠诚,刘知远才爱屋及乌。听了杨重贵替常思的女婿转达了求见只意,便立刻下令招其入内。打算在自家侄女出嫁之前,尽可能地替她把一把关。免得老兄弟常思真的看走了眼,日后追悔莫及。
他这番心思,不可谓不周全。谁料,偏偏有人就喜欢显摆自己本事大。没等韩重赟应宣入内,猛地向前走了两步,俯身及膝:“启禀汉王,微臣有一件事,想请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