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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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鹤亭趁他无精打采之时,细细观察了他的相貌。除了皮肤白之外,他没看出叶雪山哪里像林子森。偏巧林子森这时走了进来,亲自给他们二人添了热茶。金鹤亭没好意思正视林子森,就听叶雪山猫叫似的说道:“子森啊,家里的电话簿子呢?”
林子森没说话,转身去找电话簿子。金鹤亭则像受了针刺一样,怪不得劲的扭了扭脖子,感觉自己在叶家是坐不下去了。
80
80、炸雷 。。。
因为元旦将至,而公司里三个管事人中倒了两个,所以出海之事耽搁下来,大小伙计们也都收了心思,各自预备着放假过年了。
在金鹤亭的介绍下,叶雪山和一位高丸先生见了面。高丸先生是个非常不像日本人的日本人,生得大个子大长脸,一双金鱼眼躲在金丝眼镜后面闪闪烁烁,行动举止带了点西洋风格,一说话就手舞足蹈,一手舞足蹈就大开大合,正是个很爽朗的模样。
叶雪山对待高丸先生本人,倒是没什么意见,就是不大好意思当众称呼对方。虽然他不是特别了解高丸先生,不过既是金鹤亭联系来的商人,想必总不会存有问题。中国人要过新年了,高丸先生却是不受节日约束的,据他所说,再过几天他就要乘船出海,前去印度了。
叶雪山羞于说出“高丸”二字,谈起话来就总是有些含糊。双方如此接触了多次,叶雪山和金鹤亭把哈代先生也叫了过来,三人凑在一起一商议,末了就决定签下合同,委托高丸先生代购几百箱印度烟土。至于资本,三人还是各自量力而出。哈代先生最近有些拮据,东拼西凑的出了五十万;金鹤亭别有用心,只说自己穷得脑袋都要掉了,出了二十万;叶雪山在其中一直是大手笔,资本大收益更大,所以这时底气尚足,自己掂量着出了一百万。
这些年他是流水般的挣钱流水般的花钱,组建公司之时,买船花了他一大笔钱,沉船又赔了他一半财产,所以现在一百万拿出来,他囊中也就偏于空虚了。
既然有了钱,叶雪山作为公司总经理,便出面去和高丸先生签了合同。又因烟土不是一般的货物,中国法律上明明白白的写着禁烟,故而两方就在合同上面做了手脚,把鸦片字样全部改成了印度丝绸。
付过百分之五十的定金之后,高丸先生扬帆出海,姑且不提。只说叶雪山大病初愈,身体亏空的厉害,也无心出去游玩了,终日只在家中休养。林子森也闲下来了,天天思索着给他预备好吃好喝。叶雪山吃得多,睡得足,然而怏怏的不见精神,胖的也很有限。
林子森每晚都会掀起衣裳看他的身体,看完之后就苦笑着说:“腰啊,细的好像黄鼠狼子。”
他不耐烦:“你管我呢!”
林子森不和他一般见识,笑微微的凝视他,摩挲他。一天夜里林子森实在是爱他爱的忍不住了,很亲昵的叫了他一声“小家伙”。叶雪山愣了一下,随即嗔怪的一拍他的脑袋,显然是认为他“犯上”了。
林子森也立刻清醒过来,陪笑说道:“我是老家伙。”
叶雪山在他头上又敲了一指头:“上来暖被窝!没见我在床上冷得伸不开腿吗?”
林子森立刻脱衣服上床,同时叹息似的说道:“能给少爷暖被窝,老家伙有点福分啊!”
林子森是大个子,伸展身体在被窝里稍躺片刻,一张床从头到尾就都温暖了。伸手搂过叶雪山,他发现叶雪山大概是近来不见天日的缘故,皮肤白得像细瓷,一年到头顶数如今最嫩。一眼不眨的审视良久,林子森最后一阵阵的心疼,恨不能凑上去舔他一口。
“睡吧。”他好声好气的劝道:“到我怀里睡,我热着呢。”
叶雪山背对着他,嘴里还在嚼着零食,嚼的很用力气,带的耳朵都是一动一动。林子森管不住他,他想吃就吃,想睡才睡。林子森又去扳他,他不耐烦了,驴尥蹶子似的往后蹬出一脚,正蹬上了林子森的膝盖。林子森不怕疼,还是笑:“少爷真有劲儿。”
如此睡过一夜之后,叶雪山早早起床,照例在家中走走坐坐。百无聊赖到了一定程度,他决定出门散散心。不过大冷天的,一个人逛实在无味。金鹤亭是个好伙伴,可是好一阵子没露面了;想找女朋友作陪,又精神不济,无心奉承;带林子森呢,则是太不像话——一个年纪轻轻的少爷,领着个三四十岁的随从吃大菜看电影,算什么事呢?
叶雪山搜索枯肠思索良久,最后联系到了沈家二姑爷。沈家二姑爷永远没有正事,一听叶雪山要请他吃午饭,他就喜气洋洋的坐着汽车出来了。
两人结伴玩了一下午,晚上叶雪山来了精神,又提议去利顺德的跳舞厅坐坐。摩登的场所,自然少不了摩登的美人。沈家二姑爷乃是出奇的漂亮,坐着不动都要出风头;然而一旁的叶雪山却是更受欢迎,因为一般常来舞场的小姐家,可以不认识沈家二姑爷,却是一定认识叶雪山。身为女子,没有直通通的跑去和美男子搭讪的道理,所以叶雪山就成了桥梁。文明小姐们尽可以大大方方的和密斯特叶谈笑寒暄,说着说着,对象就转成沈家二姑爷了。
叶雪山仿佛天生不懂得什么叫做吃醋,笑眯眯的还感觉挺有趣。几支舞跳下来,他累出一身热汗,便由着性子从百花丛中拎出沈家二姑爷,打算回家休息。
两人在饭店门口上了汽车,分道扬镳。路面积了厚厚冰雪,白天融化夜里冻冰,形成了溜滑坚硬的一层冰壳子。汽车夫一路控制着慢慢行驶,生怕开快了要出意外。哪知饶是如此,走到半路还是有了惊险——汽车夫猛然一踩刹车,后排的叶雪山猝不及防,险些顺着惯性向前撞上挡风玻璃。汽车夫惊魂未定,开了车窗就是破口大骂:“臭要饭的找死是不是?”
车前雪地上起了一团黑黢黢的东西,挨了骂也不还口,连滚带爬的跑到车旁,直起腰原来是个人形,攥着一只拳头咣咣的敲车窗。汽车夫一推车门要去揍他,不料未等伸腿下车,外面这人已经出了声音:“少爷,是我,我是程武!”
此言一出,车内二人登时一起怔住。叶雪山猛然推开车门:“谁?”
路灯灯光之下,叫花子似的人形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唯有声音还是熟悉的:“少爷,我是程武!”
叶雪山向后一退,招手让他上来,又问:“你没死?”
程武佝偻着爬上车去,显然是胳膊腿儿都已经冻僵了。叶雪山放眼一瞧,发现他有一只破烂零碎的衣袖是空的。
程武历经九死一生才回了天津,回了天津也不敢露面,苟延残喘的找机会要见叶雪山。可叶雪山近来深居简出,他拼着性命熬到今天,总算在半路堵住了对方的汽车。
汽车没有再开,汽车夫裹着棉衣下了车,站在路灯下面一边走动一边吸烟。车门紧关着,程武在里面哆嗦着说话——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
叶雪山静静听着,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等到程武把前因后果都讲完了,他像木了似的,还是呆呆的不言不动。默然片刻之后,他推开车门向外喊道:“小陈,上来!”
汽车夫立刻丢掉烟头,坐上汽车。汽车发动起来,当街调头驶向了日租界。
叶雪山调动打手,聚集到了码头边的货栈里,然后亲自走了几家顶热闹的大赌场,找到了随着林子森归来的几名伙计。当时除去林子森,一共是回来了六七个人,现在天寒地冻没事做,有几个人就回老家了;余下的在天津卫花天酒地,不是逛窑子就是逛赌场。叶雪山抓了其中三人,只说货栈有活,正缺人手。伙计们没办法,只好裹着棉袄离开赌场,一人叫了一辆黄包车往货栈赶。
及至三人进了货栈,就发现气氛不大对劲。两扇大门缓缓合拢,叶雪山带着程武最后走了进来。
谁也没认出程武,程武不知是落了什么伤,腰弯着,肩斜着,本来是条雄赳赳的大汉,现在走一步颤一步,仿佛随时都能倒毙。而叶雪山站在一枚晃晃荡荡的电灯泡下,转向三名伙计说道:“三位在缅甸发了那么一大笔横财,还能耐下性子继续回来当伙计,真是不忘本、了不起啊!”
三名伙计眼睁睁的看着他,全傻了。
叶雪山一身的血都冷了,不想信,真不想信;可是背着手在灯下来回走了一圈,他神魂出窍了似的,听见自己继续说话:“林子森敢回来,那是因为林子森有底气有面子,就算事情闹出来了,他也死不了!你们呢?你们又凭什么?”
说到这里,他从前方打手腰间抽出手枪,也没细看,甩手就是一枪。一名伙计应声而倒,哼都没哼出一声,胸前直接开了血洞。余下二人惊呼一声,登时双腿一软跪了下来,带着哭腔又磕头又求饶。
叶雪山认为自己此刻应该愤怒之极,可是很奇怪,他并不愤怒,只是疲惫。血冷了,心也冷了。他知道自己这是还没反应过来,将来有疼的时候。
“你们两个人,我留一条命。”他拎着手枪,心平气和的说道:“现在我让你们交代一遍,讲得好,就活;讲不好,就死。”
两个伙计垂死挣扎着哭泣:“少爷,我们讲什么啊?我们……我们是偷过烟土在缅甸卖,我们错了……”
叶雪山笑了一下,举枪一指身边的叫花子:“你们真就连程武都不认识了吗?”
此言一出,两名伙计的脑海中立时打了个炸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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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茫然 。。。
午夜时分,叶雪山回了家。
他平日只要下午出门,晚上总要玩到十一二点才回,所以林子森坐在客厅里耐心等待。茶几上摆着个小小的火酒炉子,里面咕嘟咕嘟的煮着皮蛋瘦肉粥,粥很稠,一半米一半肉,是他给叶雪山预备的夜宵。叶雪山不吃,他自己也可以吃。
正是百无聊赖之际,叶雪山带着寒气进门了。
林子森连忙迎了出去,就见他冻得脸蛋耳梢都通红。抬手为他捂住耳朵,林子森笑问:“在外面整跑了大半天,不累吗?”
叶雪山一言不发的抬眼看着他,整个人有一种奇异的透明,仿佛是冻了又化,化了又冻,血液里面都带了冰碴子,骨头也是冰做的。林子森为他暖着耳朵,他也举手摸了摸林子森的面颊。摸过之后,他把手送到鼻端嗅了嗅。
他嗅到了林子森的气味——这几年来,他的身上床上,家里外面,处处都有林子森的气味。林子森仿佛无处不在,所以气味也存留的天经地义。他还看见林子森高而飘摇的站在自己面前,很温柔的发问:“饿不饿?家里有粥。”
他轻轻的呼出一口凉气,答非所问的开了口:“程武回来了。”
然后他在林子森作出反应之前,继续说道:“伙计们都是胆小鬼,可以怕你,自然也可以怕我。我当众毙了一个,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他是彻底的困惑了:“林子森,你就是为了要钱吗?”
林子森定定的凝视着他,良久过后一点头:“对,我就是为了要钱。”
叶雪山闭上眼睛叹息一声,随即从腰间拔出手枪。不料就在此刻,林子森转身便往楼上快走。几分钟后他下了来,将一把匕首向前递向叶雪山:“少爷,周围都是人家,别动枪,让人听见了不好。”
叶雪山接过匕首,随即笑了一下:“你当我下不了手?”
林子森望着他的眼睛,微微皱了一点眉头,是极度认真的神情。看到最后,他轻声说道:“往后没我伺候少爷了,少爷自己多保重。”
叶雪山点了点头,平淡的答道:“林子森,你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
话说到此,他一刀戳向了对方的手臂!
刀尖扎到臂骨,刀锋割开皮肉,鲜血立刻由内向外浸透了层层衣裳。林子森咬紧牙关忍耐疼痛,任凭叶雪山拔出匕首,把第二刀钉入了肩膀。
抬手一指心口,他的声音微有些颤:“少爷,你往这儿捅,一下就完事。”
叶雪山默然无语,东一刀西一刀的乱戳。他知道林子森疼,但是他想林子森再怎么疼,也没有自己疼。他从来没有如此虚弱过,出疹子的时候都没有;甚至不敢闭眼睛,因为一闭眼睛就要陷入黑暗不能自拔。
他想不通,有许多话要问林子森,可是不敢问,也不愿问。他的手已经抖得快要握不住刀,鲜血溅在手指上,雪白血红的,一点一点,像是又出了一遍疹子。忽然把匕首掼到地上,他抬眼望去,发现林子森依旧站着,可是已经成了血人。
“我不杀你。”他开口说道:“从此你我一刀两断。你走吧,再别见我。”
然后他提起一口气,强撑着绕过林子森,向楼上走去。
叶雪山进入卧室之后,外面衣裳也没有脱,直接扑到了大床上。毫无过渡的,他瞬间就入睡了。
再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他朦朦胧胧的抬手要揉眼睛,却是发现了手背手指上的干涸血点。短暂的愣怔过后,他想起了昨夜事情。
无精打采的翻了个身,他拉过烟盘子,慢吞吞的给自己烧烟,心里是非常的平静,几乎平静到了空白的地步。呼噜呼噜的吸了一阵鸦片烟,他半睁着眼睛坐起来了,摇摇晃晃的推门下楼。
楼下蹲着个仆人,正在吭哧吭哧的擦地;忽然见他来了,就满面惊惶的站了起来。叶雪山也停了脚步:“干什么呢?”
仆人期期艾艾的向下一指:“地上……有血。”
叶雪山靠着楼梯扶手,撕心裂肺的打了个大哈欠,抻得嘴角都疼:“林子森呢?”
仆人战战兢兢的答道:“夜里走了。”
叶雪山依旧半闭着眼睛,梦游似的继续下楼往餐厅里走。对着空空荡荡的餐桌坐下来,他开口就骂:“他妈的,怎么没人预备早饭啊?”
仆人们过惯了太平日子,经过了昨夜一场,如今就集体发了傻。林子森在的时候,顿顿都是亲自烹饪饭菜;林子森像个血葫芦似的自己走了,仆人们光顾着害怕,早忘了往昔的鸡汤馄饨和糖烧饼。
一个小仆人腿脚最勤快,穿上棉袄往外跑,急三火四的把早餐买了回来。叶雪山一手抄着筷子,一手捏着烧饼,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