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终人未还-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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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高中,新的同学,还有新的程芷溪。
她努力地对所有表现出开心的样子,其实最不容易伪装的是悲伤,而最容易的就是假装开心,因为微笑有时候并不需要填充多少感情,可哭泣却是一件亟需感情的事。
程曦的状态很不好,时常带男人回家,也没有了从前面对别人指责时那份从容和淡定,会在别人说三道四的时候用恶劣的话语回击,对她的打骂更是家常便饭,不过这一切,程芷溪都已经不在乎。就像每个人降生的时候,上帝都分派了定量的感情给大家,如果对某一件事付出了特别多的感情,那么手中剩下的就会很少,再到遇上别的事情,即使你用尽全力,也挤不出更多的感情来消磨。
然后,她遇到了那个叫做沈洛的男孩,各方面都像是云松的缩小版呢,只不过他的家庭状况比自己还不如而已。
她很清楚,自从第一次见面,沈洛就对自己有好感,她也很需要这样一个人,从他的身上可以看见光亮,看见希望,甚至看见未来。她知道他喜欢看自己笑,所以当她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会放肆的笑,这笑容于她自己来说,其实没有意义,因为大多数时候都不是发自肺腑的,可是对沈洛来说,却很受用。
也许曾经有过那么一个瞬间,程芷溪也将沈洛当成了自己的“家”,可那个瞬间实在太短,短到她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在什么时候结束。
一年之后的那个闷热的夏天,她第一次主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那天程曦带回来的男人竟然想对她不轨,她知道,这几年程曦年纪稍大,到家里的男人条件越来越差,她知道程曦已经睡着,于是拿起桌上的一个海碗朝那男人打去。
当那个枯槁的小老头捂着脸从家里跑出去时,程曦彻底被激怒了,她对着程芷溪大打出手,不顾左邻右舍都能听到,她撕心裂肺地叫骂,内容令人作呕,倒也是事实,程芷溪记得她骂自己“一个贱货装什么烈女”这话没错,只不过被沈洛听去后就觉得只是程曦发疯说的疯话而已。
你看,人总是喜欢听自己想听的,不想听的,都会被当做假话、疯话。
程芷溪那天晚上是在沈洛家住的,和他妹妹一起。她记得那天沈洛很温柔地给她处理了身上的伤口,还告诉她说,高考的时候他会报考医科大学,因为做医生是他的梦想。
那时,她想,也许就这样活下去,也不错。
半个月后,她在确认程曦带了嫖客回家的那个晚上,给公安局打电话以匿名人的身份进行举报。
程曦果然被带走了,一走就要三年。
她记得程曦临上车前看自己的眼神,好像很陌生。
过了半年,她才第一次去看守所看程曦。
短短半年时间,玻璃那侧的程曦像是老了十岁,两鬓都是斑白的碎发,眼神也再没了以前的伶俐劲儿,都是痛苦和沧桑。程曦第一句就问她为什么要举报自己。程芷溪一愣,然后淡淡答道,因为没有你的日子,我会过得更好。程曦笑了笑,没说什么,然后第一次主动地提起那年的事情,虽然她不知道程芷溪已经对那件事不感兴趣了。
那年程曦出去和交往半年的男人约会,一个精彩的晚上过后,迎来的是对方妻儿的捉奸。程曦说她记得那个徐娘半老的女人在酒店房间里对着自己又喊又叫却始终没有动手打人,那个男人既不劝也不阻止,她也想等对方骂够了就灰溜溜的离开算了,可那女人拉过儿子让他看他爸爸做的好事。程曦就是这个时候知道找上门的女人的儿子叫做“云松”,她忍不住冲过去打了云松两个巴掌,然后问他为什么让自己的女儿在家为了他受那份儿打胎的罪,而他却置之不理、不闻不问,她这一番话把云松他妈吓坏了,一时间像泄了气的皮球,不吭声也不敢问她儿子。就这样僵持了一会,云松像是忽然缓过神来,然后一把搂住摇摇欲坠的母亲说他根本没和程芷溪上床,所以不可能有孩子,就算程芷溪有了也一定不是他的。程曦觉得他肯定是说谎,气急之下狠狠推了他一把,没想到那么大个子的男孩子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晕过去了,他爸爸冲过来看他儿子活活被她打晕,气红了眼,抡起胳膊就抽了她两个嘴巴,然后打电话叫来车就带他儿子去了医院,程曦于心有愧也跟着到了医院,结果大夫说是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打击这才晕过去的。这下那男人不由分说在医院的走廊里又抽了她两个嘴巴。这下云松他妈算是出了气,指着程曦的鼻子骂“□□”、“□□养的还是□□”等等难听的话。程曦回过味来,这才知道可能是自己的女儿错了,但是对与错又有什么关系呢,孩子已经打掉究竟谁是父亲又有什么关系呢?
讲完这段故事,程曦一脸平静地问她,孩子究竟是不是云松的。程芷溪想了想,说道,当年在安阳医院打胎的人叫程曦,和自己没有关系的。
程曦看着自己养大的女儿,露出一丝苦笑,然后不等她说话,就自动跟着监狱的警卫出去了。
就这样,直到程曦在监狱中被新进来的一个女囚犯打死,程芷溪再没来看过她。
有时候,灰姑娘也不一定就单纯善良没有心机,只不过男人先入为主的观念总是将身世可怜的女子想得太过纯美。
打工、上课、接受好心人的捐助,这是程芷溪接下来几年的生存方式。
顺利升入大学后,寒暑假她大多会在外面端盘子或是摆地摊卖些小玩意儿,沈洛因为脑子好,所以更多的时候会去做家教,做家教赚的也会相对多一些,不过他妹妹的住院费总是需要更多的钱。不过夏末的炎日,沈洛总是做帮她到市中心或是游乐场等地摆地摊。
她还记得大一那年暑假,沈洛陪她在东宁游乐场最大型的那个摩天轮下边摆地摊卖小饰品,午饭的时间沈洛跑去很远的地方给她买了最爱喝的糯米粥和灌汤包,然后两个人就坐在小摊旁边的草丛里吃。她记得很清楚旁边有一对男女,应该是兄妹的关系,那女孩初中生的年纪,那男孩和沈洛差不多大,女孩抱着画板给哥哥画像,到中午的时候,那男孩就近在一个哈根达斯餐车上给她买了好大一桶冰淇淋,可那女孩儿画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时间吃。
程芷溪记得她看着那桶原本五颜六色形状也很好看的冰淇淋一会儿就化成了棕色的雪水,她嘴里的糯米粥像是固化成了刀子一般,一寸寸割着她的舌头和食道,眼泪大颗大颗地滴下来。
这可急坏了沈洛,他一边为她拭去泪水一边问她怎么了,她只能摇摇头说没事,眼睛里进了沙子呗。
她当然不能对沈洛说自己从没吃过哈根达斯冰淇淋,每天摆地摊赚的钱还不够一颗球的价钱,她每天每天都在心里发誓第二天赚的钱一定要给自己买一颗尝尝,可自己这么遥远的奢望,对于那个小女孩来说根本就是像蚂蚁一样的卑微。
从那天开始,程芷溪每天每天问自己,为什么别人可以活得高尚,而自己,永远要像条可怜的虫子一样苟延残喘,她不想再这样下去,她要像那个女孩一样,得到想要的一切,站在高处,享受别人仰视中的艳羡。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是会有无数个契机,这些契机可以造就人生的转折。
总会有人说“当初如果没……,就会……”,其实省略的部分才是重点,前面的部分是懊悔,后面的部分是奢望。
就像程芷溪现在偶尔也会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进铖发实习,那么自己的人生可能会不一样。
24岁的大四应届毕业生程芷溪因为工作表现出众,实习不久后很快就被确定为铖发的正式员工人选,在市场部的工作如鱼得水,更是得到技术部主管柳胜源的器重,把她从市场部直接调到自己麾下任秘书一职。
程芷溪知道,这个一丝不苟的男人对自己除了欣赏,还有一部分私心,那就是喜欢。
一个男人,对一个漂亮又能干的女人,最本能的感情。
当时她已经是沈洛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可是铖发集团的同事却鲜少有人知道,如果不是那个晚上柳胜源送她回胡杨路时被沈洛撞见,可能柳胜源永远也不会知道她在另一个生活圈子中,还有另一位男朋友。
那天之后的一小段时间程芷溪工作总是魂不守舍,她很怕自己的结局会是因为欺骗领导感情而被好不容易进入的大公司开除。
可是柳胜源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照样对她好,带她吃遍东宁市里各种好吃的饭馆。
程芷溪知道,这个男人对自己的爱已经抽离了他用来抵抗失去自己的恐惧所需要的勇气。
那种领导与秘书的难以言喻的暧昧就这么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柳胜源失魂落魄的来找她告诉她自己私自接收供应商贿赂的事情可能要败露了,那位刚刚回国的董事长独子方慕铖,新任的总经理,刚一接手公司就对公司的业务顺利上手,并且迅速找到了线索。程芷溪问了是谁在调查他,然后胸有成竹地告诉他说只要证据还没有上交到总经理手中,她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他拿回来。
这就是发生在七年前7月16日的那个晚上的故事,302房间里死去的男人,就是方慕铖派去调查柳胜源私自接收贿赂案的孙助理。
而沈洛,甘愿为了程芷溪成为替罪羔羊。
柳胜源,因为忌惮程芷溪手中的罪证,所以无奈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想办法送到了老板身边。
这就是程芷溪所知道的故事的全部,也许还不完整,毕竟整个故事不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她能看到的,也就是发生在她身边的那些碎屑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柳胜源的爬墙虎
“
芷溪:
请允许我再次用这样亲切的称呼叫你。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也许已经不能再留在你身边帮助你了。
希望我昨晚的行为能够对你和小睦程今后的人生有所帮助,毕竟这是我亏欠你们的。
只要小睦程不出事,相信方总顾念旧情不会为难你。
算起来,你我相识已经整整九个年头。
这些年来,你于我来说,更像是一条美丽的爬墙虎,色彩斑斓,曾经给我三十余年单调灰白的人生增添过许许多多难以言喻的珍贵经历。
可是我知道,你不属于我,甚至,你不属于任何人。
这么多年,我试图了解你,可是终于没有办到。
也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再相见时,你、我又会是在怎样的境遇中经历怎样的人生。
至于董事长这个人,他可能对很多事情都了解的很透彻,只是旁观至今而已。
所以,我不在之后,请千万小心行事。
本来以为会有千言万语,可看来真的已经再没有别的事情要叮嘱。
只有一件,那个令我抱憾终身的决定,当你请我帮你站到高处时,如果我也以再洒脱一点,放你走,随便你是否会拿着罪证揭发我,而不是忍着无止尽的心酸将你送到董事长身边,也许今天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很多人的命运因为我当初自私的决定而改变。现在,我已经亲手更正了自己的命运。
别人如何,我已经没资格过问,惟愿你一切安好。
如今你已站在高处,是否已经感受到那种寂寞的滋味了呢?
寂寞的时候,请不要想起我。
就将我当做你的断尾吧!
断时虽痛,可用不了多久就会长出新的。
”
这是柳胜源在昨晚轰鸣的雷声中,看着公寓窗外昼白的闪电,勉强忍受无眠的黑夜时,用标准的小楷字体,一笔一划地写在信纸上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男人,他做事一丝不苟,永远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以应对万一。可是,他却会为了很小的一件事情,将一个女人深深地刻在心上,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生中难得的印记。为了这段情,为了这份爱,他可以放下自己与生俱来的各种防备,却忘了,能够伤害自己的人,正是这条色彩斑斓的美丽生物。
三十一岁的柳胜源,在久居乡下的母亲的催婚声中,依旧每天没日没夜的工作,完全无暇顾及相亲等相关事宜。
那年市场部组织的一次会展,柳胜源连加了几天的班,早上匆匆忙忙去会展现场,完全忽略的阴云密布的天。中午会展结束,他只能站在会场门口期待下了一整个上午的雨快点结束。可是等了很久也没见雨势变小,想到下午还要赶回公司开会,他打算干脆冲进雨中,只要两三百米就能到停车场。他低下头稍稍将风衣的领子立起来,正要开门,被身后一个女孩叫住。
“是技术部的柳主管是吧?”程芷溪说道,“这里有我的伞,你拿去吧。”
“嗯,我没事,你留着吧。”柳胜源自然地放下衣领。
“我还要留在这里收拾残局,好一会儿都走不了呢。”程芷溪美丽的笑眼中流露出关切之情,“您等会要回公司开会吧,衣服湿了可不好。”
“好吧,那就多谢你的伞了。”柳胜源接过她整齐干净的伞,只是微微道谢,就再头也不回地向停车场走去了。
那天下午的员工代表大会从两点一直开到五点,柳胜源下班之后才想起来整个下午大雨从未停过。想起中午离开会场时,似乎也就只有那么一个小小的实习生还在辛苦地整理,他推掉晚上与铖发另外几位部门主管的饭局,一个人开车经过会场,想看看那个女孩儿是否还在。
会场大厅的灯都关了,柳胜源好一阵失落。
是呀,哪会有人因为下雨一直傻等在这里,肯定早就打车回家了。
柳胜源叹了口气,想起自己当初上学的时候,别说打车,就算是公交车也尽量不坐的。他家三代贫农,好不容易到他这代才出了这么唯一一个大学生,他的母亲借了全村人的钱才凑够他的学费,回想起当初刚刚从乡下来到东宁上学时候的事,他自己都会佩服自己的顽强和毅力。
自从读大学开始,一直到毕业后的第三年,母亲去世后,他才正式还清了母亲为他借下的学费,而后,他的生活才渐渐有了起色。
即便他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渐做到铖发集团的技术部主管,那些落魄的日子,依旧是他内心深处那种自卑感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