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的黑洞-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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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8时,两名外地人来到深圳市一家个体商店,用1万2千元购买了两台音响。第H天个体老板到银行存钱时,验钞机拒收他的现款。后经有关部门鉴定:此钱系彩色复印机制造。
●木版石版蜡版翻印
此法就是在木版、石版、蜡版上雕刻钱币图案,然后象盖戳一样分正反面印在纸上,再着色。此法主要用以伪造一元、二元、五元、十元面额的人民币。此法制作的产品虽然粗糙,可是它利用了人们对小面额人民币不大介意的心理,因此,投放也很容易。近年来在南昌市发现过类似手段制造的一角、二角假币。1982年,广西桂平县一山村木匠擅长雕刻镂花。一日,他雕刻出两块凹凸板,印刷制作出了一张5元面额的人民币。他担心被人识破,首先唆使一小男孩拿着这五元钱到集镇上购买糖果。不料那5元钱顺顺当当地花了出去。自此,他就常用木版翻印一些小面额人民币花销。如此过了一年多。终于有一次被人识破,才被送入监牢。
●照像
此法先是用照像用的感光材料纸进行透射复印后,经过显影、定影处理,然后将正反面粘合在一起再着色。此方法如同照像一样。用此方法伪造的假币不多见,只是在1988年重庆市公安机关缴获过此类假币。罪犯韩学思利用自己的私人照像馆,用照像术伪造了10元面额的假币5000多元,行销到重庆市的8个区县。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其家中还搜出20余张已制作好的伪钞。
●描绘(临摹)
描绘就是临摹。比照真币用手描绘。此类假币制作的质量普遍较差,但是在群众防伪意识薄弱的地方投放也可脱手,1983年秋天,河南周口地区一老农利用自己擅画年画的特长,走火入魔,竟然描绘起10元的人民币来。开始时,每次限定只画两三张,然后拿到街上去买年货。居然是每次出奇地顺利。以后,他加大工作量,每天画五张。就这样,到第二年,他的“杰作”,竟在鄂豫皖三省流通,还行销到了西北地区。
在美国有个叫詹姆斯·博格斯的画家,他以临摹钞票见长。无论哪种货币,他都能临摹得已可乱真。
詹姆斯·博格斯周游世界各地,以画钞为生。不过,他在每画完一张钞币后,都要在画上面写上这样一句话:“这不是真的,是什么?艺术品。”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去年,他到英国旅游,因绘制了一张英磅遭到英国警方的逮捕。在法庭上,他据理力争。结果,法庭裁定詹姆斯·博格斯临摹的英磅是艺术品而无罪开释。
●涂改
此法是一种在真币上直接变造的手法。在真币上把小面额的钞票数字涂改成大面额数字。虽然整张钞票绝大部分是真的,但是它的面值已被篡改,从整个来讲仍是假币的一种。犯罪分子常常利用群众对外币的陌生心理,对外币进行涂改以骗取钱财。1988年11月17日上午,广西邕宁县电影院职工廖某以1400元人民币及价值1000元的一枚戒指与3名男青年换取了2500元美钞和5500元港币。下午廖某把美钞和港币送到有关部门鉴定,得知他所换来的25张1OO元面值的美钞是用1元面值的美元涂改而成的,那11张500元面额的港币则是用10元面额的港币涂改而成。
●拼凑揭表及缩印卡
此法也是一种在真币上直接进行变造的手法。拼凑就是将少张钞票抽条拼接出多张钞票。揭表就是将一张粘贴成两张或多张使用。这两类方法制作的假币虽然主要部分是真币的,但是它被人为地破坏,变成了一个不完全的整体。此类假币在我国经济不发达的贫困山区还偶尔有所传闻。缩印卡就是以人民币为蓝本塑封而成的一种小工艺品,可作装饰用。但是这种塑料卡片上面有人民币的主要图案,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在我国第四套人民币刚发行时,浙江一些商人唯利是图,擅自制作了大批的缩印卡。这些缩印卡的图案大部分是新版人民币50元和100元两种。在新人民币刚流通时,这种缩印卡却已遍布全国。一些不法分子作奸犯科,以缩印卡冒充新版真币诈骗钱财,坑害百姓,在一些地区造成混乱。在乌鲁木齐市,两名浙江青年趁着夜色在一个“巴扎”(农贸市场)上,用10张50元面额的缩印卡换走了一维族老汉的一头羊。鉴于此,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下文,严禁在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案。公安、工商立即行动,查禁了市场上出现的所有有关人民币图案的缩印卡。
●伪造硬币
硬币作为主要辅币流通,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的保护。这几年,我国还发行了不少纪念硬币,有些硬币还具有与面额同等价值的功能可以直接交换,但不能流通。特别是钱币市场的开放,纪念硬币成了收藏家们的抢手货。忽然间,在我国各地冒出了许多“玩钱”的人。一些不法之徒见有利可图,便于起了伪造硬币的营生。于是,各种伪造的假硬币应运而生。刚刚兴起的钱币市场眼见又要遭此劫难。北京市西城区某派出所在一次清理非法摊点时,就曾抓获过一名持假硬币贩卖的罪犯。该罪犯来自河北省山区。他闻听北京纪念币价钱看涨的喜讯后,就动起了歪主意。连忙铸造了2OO枚亚运会纪念币携来北京,竟然在大街小巷也兜售出去100多枚。
纵览中外伪钞犯罪历史,造伪术林林总总,难以计数。以上所历十种只是造伪分子最常惯用的方法。随着现科学技术的发展,先进的技术也随时都会被造伪分子所利用,彩色复印、分色激光印刷等当今最尖端的印刷技术在为世人服务的同时,也成为造伪分子子疯狂造伪的手段。在西方,在台港的造伪分子已多采用这些先进的制造伪钞。目前,我国境内的造伪分子大多还停留在小米加步枪的手工作坊式制造,可谁能保证将这些彩复印、分色激光印刷等方法不会为其所掌握呢?现代科技给人类创造幸福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苦难。科学技术本是无罪的,如炸药、枪炮无罪一样,是掌握利用这些科学技术的不法分子给人类制造了无尽的灾难和痛苦。我们在抵制、消灭伪钞的同时,更应该下大力气打击造伪分子。
第七章 恐怖的黑洞
◎假币令风云变色
●警方大为头痛
境外假钞的大量流入,诱发了境内伪造术的死灰复燃。随着伪造术的迅速传播,推动了假币的快速流通和扩散。在我国有人群流动的地方,就会有假钞的出现。这一现象可以从全国各地假币案的分布情况得到证实。
1988年、1989年,假币主要从境外流入。因此,假币案也主要地发生在东南沿海和内地部分大城市。199O年,假币开始向内地蔓延。陕西、河北、四川、安徽等省成为假币案多发地区。到1991年底,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响起了假币的警报。1988年以前,云南省每年发现和收缴的假币只有数十元到数千元不等。而进入1989年后,全省17个地、州、市中,只有边远的迪庆州没有发现假币的活动。到1991年,迪庆州也发现了假币的踪迹。这时的假币已是版别众多,品种多样。在许多边远地区的假币发案呈现出来势凶猛的态势。内蒙古、新疆、黑龙江等边远省区在1991年查处的假币案件比1990年上升了10倍。内蒙古自治区在1991年查收的假币数量比1990年上升了20多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与俄罗斯、蒙古等国接壤,地广人稀。1991年的假币发案数在自治区高居首位。收缴的假币数量占全区的48%。就连西藏自治区在1991年元月在拉萨市发现首起假币案后,一年内共发生假币案3起。共缴获假人民币3万余元。
1991年,《四川经济报》曾载文《假钞为何越来越多》,文中披露:在中国的市场上估计约有近千万元假人良币在流通。此数字是否公允准确,不敢断定。至少可说它不具有权威性。无论如何,假币在我国的大量出现已不容置疑。有多少假币进入市场流通,又有多少误入百姓的腰包,这只能是一个末知数。现已缴获的假人民币数量肯定只是露出的冰山一角。
1992年1月23日,香港某报公开急呼:目前大陆伪钞案件不断增多,已令警方大为头痛。……大陆各地流行的人民币假钞,大多来自香港、台湾,成批伪钞被走私进入大陆市场,严重扰乱了大陆的金融市场.也妨碍了老百姓购买商品,更使商店售货员胆战心惊。
●一些地区拒收大面额人民币
假币的大量冒出不仅严重干扰了我国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还严重地损害了人民币的信誉。在一些假币的重灾区,人民币的信誉降至到最低点。河南的周口地区、驻马店地区、广西的桂平县等地,群众对人民币的信任程度降至为零。这些地区的商业、服务部门公平拒收50元和100元大面额人民币。在首都北京的一些大型商业网点,如东安市场、百货大楼、长安商场等,都新增设了“大票兑换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遭受假币的侵害。
短短几年时间,伪钞从死灰复燃迅速发展到猖獗全国。这其中必定会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一种魔力在推动,而这种魔力会是什么呢?这个答案应该是很容易的。一切伪钞犯罪的目的是为了一件东西:“钱”。造伪者是为了牟取暴利,贩伪者是为了赚取高额利润,投放者更是为了直接获得金钱和商品。造伪者的唯一信条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商品社会确实是一个“钱‘的社会,拥有金钱就拥有一切物质享受,拥有地位和权势。金钱确实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好东西。
◎有钱能使鬼推磨
●大面额假币占假币绝对多数
从伪钞转换成真币,也需要经历如其它商品生产一样的投入产出过程。从制作、生产、销售到流通等各个环节,都同样要遵循市场经济的法则。虽然,该商品不被政府确认,并且国家法律明文禁止,但是,一本万利的利润刺激一大批人为之而奋斗,乃至丢弃生命。回顾历史,在我国发行小面值人民币的时期,如六十年代、七十年代,伪钞很少出现。除了严酷的政治气候外,主要还是经济法则在起作用。一张10元面值的假人民币,印制、销售所花费的原材料和劳动的价值与钞票票面所表明的价值数几乎相等。因此,赢利不大,而且极具风险,自然造伪者也少。后来,港台黑社会组织依靠港台作避风港,利用大机器化印制伪造人民币。因是机器化生产,又不具风险,尽管是薄利多销,但仍可获得巨额利润。由此,在我国东南沿海,公安机关时常缉获到数百万元的假币,已不足为奇。1988年,我国政府发行50元、100元大面额钞票后,大面值钞票立即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目标。从此,伪钞犯罪活动更加变本加厉。1988年、1989年、1990年三年中,我国公安机关、银行系统缴获的50元、10O元券假人民币,占全部假币的98.3%。仅江苏省在1991年查获的全部假币中50元、100元面额的共有8594张,约539175元,分别占查获总数的86%和97%。江西省所缴获的假币中IOO元、50元的大面额占全部的90%以上。
虽然仍是利剑高悬,仍不时有人剑下丧命,可在剑锋下的造伪队伍却在日渐壮大、透析其缘由,只能说正合了两句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钱能使鬼推磨”。
下面的系列案情更有助您对此两句话的理解。
案情之一:
1990年6月,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破获了以王连俭(男、56岁、宝鸡市人)为首的特大贩运假人民币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共有19人,由陕西、广东、江苏、新疆等省区的犯罪分子纠合而成。他们相互勾结,内部分工明确,开通了一条以宝鸡市为中心,连接境外,贯通东南沿海和西北内地的交通运输线。假币先由广东的犯罪分子向境外黑社会购得,从海上走私入境,然后运往宝鸡市,再通过宝鸡市中转,向陕西、新疆、甘肃等省区的假币贩子们批发,再通过这些省区的犯罪分子投放市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产、供、销“一条龙”犯罪网络。到破获为止,该集团已向西北各省区投放假币10多万元。据交待,犯罪分子还利用假钞或贩假所得现款,转道云南省购买毒品,然后贩往东南沿海。于此,由假币又衍生出了从内地到沿海的贩毒网。这两条“黑网”以贩假起本,以贩毒敛财,构成了一条从贩假到贩毒如此循环反复的犯罪链。
案情之二:
1992年3月15日,云南省勐海县贸易公司营业员发现,有人持100元假人民币购物,当即报案。勐海县公安局刑警队闻警出动,迅速将购物人李小华、吴昌海抓获。李小华供认:1991年在广州秋季广交会上,他们与一名台湾商人做成一笔玉石生意。台湾商人现场付给他们一笔14000元贷款。这次购物的钱就是那次广交会上所得。剩余的钱都放在家中。公安人员果然从李小华家中找到了那笔剩余的10500元货款。巨款立即送交人民银行鉴定,经确认:台湾商人所支付的货款全部是机制版假人民币。公安机关迅速通过有关部门联系,多方查实,那名台湾商人现正在台湾,李小华等人只得自认倒霉。
案情之三:
1988年,广东省紫金县公安局在同安镇下石村查获一起伪造人民币案件。当场缴获假人民币10余万元,主犯曾日东因此被判有期徒刑3年。
3年后,曾日东刑满释放。回到家乡,曾日东仍不思悔改,没几日又重操旧业。在半年时间里,假造的100元、50元、10元、2元等面值的人民币竟有5公斤之多。在曾日东正准备携假钞外出云游天下的时候,被人告发,冉次锒铛入狱。这一次在狱中,曾日东不会只呆三年,而是遥遥无期。
案情之四:
1991年7月,王辉从大连理工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北京燕山石化公司工作。小伙子到公司后一直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很得领导和工友的喜爱。
1992年3月的一天,王辉在复印技术资料时突发奇想,从衣袋中掏出一张100元面值的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