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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车轮上的瓦尔登湖-第4部分

小说: 车轮上的瓦尔登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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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菜鸟初飞


2005年5月

阿拉斯加州,冻脚镇

负债:27;500美元

持续增长中

我辞去“家得宝”超市的工作,立刻上网搜索阿拉斯加州所有的旅馆、营地和旅行机构,列出一份清单,逐一打电话问对方招不招暑期工。答案都是“不需要”。我打电话的时间正值5月,所有老板都说他们几个月前就招满人手了。一位女士那儿倒有空缺,接着,她问我有什么“一技之长”。

这个问题正中要害,我好像被冰球猛地砸中膝盖后部——那是冰球服保护不到的唯一弱点。大学四年,我竟然一项实用技能也没学。听了我诚实的回答,那位女士便礼貌地拒绝了我的求职,我只得祈求这不会成为一个坏兆头。

不管能不能找到工作,我是铁了心要去阿拉斯加的。我想,一定要抓住大学生涯中的最后一个暑假,踏上真正的冒险旅程。明年我大学毕业,该还学生贷款了。我不得不在职场里蹒跚学步,活像切除了脑叶白质'10'的行尸走肉,俗称“职场新鲜人”。

很快,我搜集的求职清单就快见底了,其中一个叫“冻脚”镇的地方(住户:35人)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里有个营地,它的网站主页上自豪地称之为“地球最北端的卡车补给站”。营地位于布鲁克斯山脉的中部,在北极圈北边60英里处,它的路标距离阿拉斯加州第二大城市费尔班克斯250英里。不少卡车拉着器材设备,沿着道尔顿公路开往普拉德霍湾油田,途中会在冻脚镇的营地休息、补给。除了接待卡车,营地还经营着一家小旅馆。

这家汽车旅馆名叫“页岩溪”,一排平房里有五十二间客房,夏季的几个月里常常爆满,一房难求。因为每到夏天,来自世界各地的旅客会涌向阿拉斯加最大的城市安克雷奇,然后乘坐荷美游轮或公主游轮公司的船,来到北极圈。许多游客在阿拉斯加一连游览几个星期,住过不少旅店,但投宿“页岩溪”的经历还是让他们耿耿于怀,过后还专门登录宾馆点评网,留下一条条一针见血的差评:

“这家汽车旅馆真是糟透了。”一位客人说。

“只比帐篷好一点。”

“简直烂得吓人,一点也没夸张。”另一位顾客抱怨道。

……

冻脚镇实在太偏僻,季节工不好招,所以“页岩溪”到现在还缺两个保洁员。我通过网络面试得到了这份工作,兴奋得一蹦老高,立马问我大一的室友乔希愿不愿意一块儿去阿拉斯加。乔希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拒绝了我。另一个铁哥儿们保罗在联合包裹速递服务公司的分配中心打工,我向他打包票,说阿拉斯加之行会成为我们终生难忘的冒险。他总算被我说服,辞职与我同行。

我真的要去阿拉斯加了!

我的车并不适合州际旅行,于是开口向爸爸租借SUV,他答应了。我把自己的车留给他代步,还承诺暑假这几个月都会交租金给他。这让我体会到了一丝丝类似自由和自立的感觉,凡是自尊自重的冒险家都会有此体会。

我和保罗花了整整7天时间,驱车4,500英里,从纽约州来到了冻脚镇。回想起来,这段公路旅行只是一片似睡非醒的模糊记忆,大概是因为我们一连几天都只能睡个囫囵觉吧。我俩一个开车的时候另一个打盹,几乎要干满24个小时才能歇口气,饿了靠花生和牛肉干填肚子,渴了就喝一种叫“鲍勃博士”的饮料——一种超市自营的牌子,廉价版的“胡椒博士”。唱着汤姆·科克伦(Tom Cochrane)的《生活是一条公路》(Life is a Highway),我和保罗时而奔驰在辽阔的阿尔伯塔大草原;时而紧急刹车,险险停在育空河畔的一群野牛面前。我们总会神侃海聊到无话可说,然后又煞有介事地长谈“最想做什么动物”,甚至“最想‘上’什么动物”。

我俩觉得自己一下子从囊中羞涩的学生变成了胆识过人的冒险家,哪怕只能在这个短短的暑期里冒险。经过一个星期的公路之旅,我们进入阿拉斯加的地界来到冻脚镇,却舍不得就此停步,还想在广阔的荒野闯荡一番。

谁知第一个星期的保洁工作就让我们忙得够呛。我和保罗得更换客房的床单、被罩、枕套,整理床铺,打扫洗澡间,洗刷洗手间,每天干8个小时,每小时挣8美元。夏至这天简直就是北极圈的节日,因为极昼来了。我们保洁员和冻脚镇营地的其他员工——导游、维修工、厨师、服务员、洗碗工——热热闹闹地聚在科尤库克河边的砾石崖,唱着弗兰基·米勒(Frankie Miller)的《嗨生活》(High Life)把酒言欢,喝得酩酊大醉。午夜,日光依然在我们身上兜兜转转,好似游乐场里的旋转木马。我摇摇晃晃地绕着篝火跑啊,叫啊,扯着嗓子喊:“我——现在——在——阿拉斯加!!!”

我和保罗早就摩拳擦掌了,满心想去荒野考验考验自己的“男子汉气概”。这不,我们决定远离卡车补给站,登一座最高的山峰。出发前,我们在营地附近的国家公园管理局仔细地察看了附近一带的地图,最终敲定了挑战的对象——蓝云峰。蓝云峰高5;910英尺'11' ,在“北极之门”国家公园里,如果选择徒步的方式走过去,大概有10英里的路程。

我和保罗曾经走马观花般开车游览了黄石国家公园,散步似的爬上公园里的一座小山。如果说正正经经的野地远足,眼下的蓝云峰之旅才是头一遭。我俩都在纽约州西部长大,那是一片一马平川的湖滨平原,河流交汇其间,将城市割成一块块不规则的小片区,片区上挤满了面目可憎的住宅楼、化工厂和废弃仓库。我们住的郊区又被称作“田园牧场”,在儿时的记忆里,那儿就像个大农村。一年又一年,我们伴着推土机的轰鸣声长大,眼瞧着一块块空地被清理出来盖新楼、铺新路。至于“冒险”,我们只能在电子屏幕上折腾,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过把瘾,最多最多在橄榄球场和曲棍球场上打打比赛,根本没有机会自己动手过滤水、生火、用指南针……我们干的事儿一点儿都不“男子汉”。

虽然渴望野外冒险,但保罗其实是个都市“花美男”,只是嘴上不承认罢了。他爱穿粉色的网球衫,却找借口说是“在打折的时候买多了”;只要有人好奇他那光滑的手臂,他一定会坚称自己“天生”没有汗毛。而我偏偏“毛手毛脚”,无论在室内还是室外,干起活来也总笨头笨脑的。可想而知,我俩出发前试搭的第一个帐篷有多搞笑,那简直像一张饱经蹂躏的餐巾纸。阿拉斯加方言管我们这样的家伙叫“菜鸟”。好像在大淘金时代,当地人就是这么称呼那些“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的南方笨蛋”的。而我和保罗不仅打南边来,还从小生活在市郊,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只有小店、小区、球场和杂乱的小街小巷。

我打开崭新的旅行背包,塞进一个大号的摄像机、向朋友借的老旧三人帐篷、一个笨重的防熊食物桶'12'(桶里装着几块花生酱三明治和果酱三明治),草草地在包外系上睡袋,一口气背起来。因为管理局只有一份地图原件,我们就拿了一份褪色的影印版,大小跟普通报纸差不多。

我和保罗沿着一条年代久远的矿用卡车道走了1英里,只觉背上的旅行包沉了许多,脚下的公路也到了尽头。接着,我们钻进一片茂盛的桤木林,七手八脚地拨开浓密的枝叶。好不容易走到了一块小空地,我们举目远眺,不由得对视一眼,看到的都是满脸的兴奋。广阔的风景在我们眼前一路铺开,没有纵横交错的街道,也没有密密麻麻的高楼;耳边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嚣,也没有飞机划破天空的轰鸣。我们终于逃离了喋喋不休的人群和机器,走进旷野之中。

我们站在一个开阔的峡谷里,满眼的绿色随风起伏,好似碧波荡漾。这里视野开阔,草木繁茂,只有沿溪而生的两行树露出了疲态——桦树干瘪无神,云杉也长了不少瘤节。它们仿佛厌倦了北极圈短暂的夏和冷酷的冬,一路随小溪流亡出谷,追寻理想中温暖的草原,哪怕希望渺茫。远处是群山壮丽的身影,依稀可见晶莹闪耀的白雪从灰如燧石的峰顶蜿蜒而下,勾勒出山脊的曲线。我们仿佛闯进了一幅励志海报'13',四周还加了黑框,框底用大号字写着一个词——“坚持不懈”。

布鲁克斯山脉东西跨度700英里,穿越了阿拉斯加北部和加拿大境内。这一带人迹罕至,却是众多野生动物的家园,北美洲灰熊、黑熊、驯鹿、驼鹿、山猫、狼和狼獾都是这里的老住户。夏天蚊蝇成群,冬季气温仅仅零下60华氏度,不适宜人类生活,而土地的所有权又在政府手中,所以布鲁克斯山脉没有常住人口,周边环境还保留着最原始的模样,有一股“你要是迷路了,就等着被我宰吧”的野性。尽管布鲁克斯山脉没有阿拉斯加山脉傲人的高度,但它遗世独立,分外难得,值得敲锣打鼓的高调介绍,担得起虔诚肃穆的久久仰望。

我和保罗默默地望着那片山,激动不已,浑身上下又来了冲劲,好像要登陆另一个星球。

沿着溪水走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突然看到一串脚印,足足有1英寸'14' 那么深。我飞快地转向保罗,在他瞪得溜圆的眼里看到了自己睁大的双眼——是熊。我们没叫出声,但显然想到一块儿去了:该死的,得赶紧离开这地方,马上!

我真不敢相信能在21世纪看到大灰熊的踪迹。它属于更新世(地质年代第四纪的早期),不是和长毛猛犸象、剑齿虎那些已经灭绝的哺乳动物生活在同一个年代吗?此时此地碰到它,真是惊慌大于兴奋。我们毫无防身之术,即便腰带上挂着10英寸长的刀(我们在费尔班克斯的一家典当行里买的),还有一罐梅西牌强力防熊喷雾(据说能有效地阻挡熊的进攻),也不顶用。但剖去害怕的成分,我心底又希望能面对面地看看大灰熊。这不就是我来野外的目的吗?来求一针肾上腺素、一记重拳、一阵电击,只要能让我体内的每一根神经尖叫,让我重新注满生命的活力。我渴求强烈的刺激,只要能吓得我将那片郊区彻底甩出脑袋,吓得我能一次次从梦中惊醒、一次次放声咆哮——“他妈的,这是真的!”

要是坐在飞机上俯视这片北极苔原,人们可能会惊叹它的青翠勃发——这片草地看起来是那么富饶,惊讶它的周边竟然没有成片的农田、热闹的集镇和安逸的小村庄。从高处往下看,这片土地开阔平坦,仿佛被人精心修剪过——整齐干净的草坪最适合野餐和踢球。可是,只有你双脚踏上这片土地,真真切切置身其中,才会发现北极圈里布满了“地雷”,那五花八门的地形让人连做梦都想象不到。

看到大灰熊的脚印,我和保罗赶紧逃出树影幢幢的溪边,直往那片绿色的山峦奔去,希望站得更高,更好地观察周边的环境。一路上,我们吃力地蹚过一片片泥泞的沼泽地,穿越枝蔓交错、好似热带丛林的矮柳林和桤木林,摇摇晃晃地踩着海绵般松软的水藓泥沼,跨过一丛又一丛草簇——你一定想不到小小的草簇居然成了此行最大的阻碍。这些草簇(我管它们叫“大自然患的疱疹”)是圆形的,由一丛丛毛茸茸的莎草聚成,活像长了吓人绿毛的篮球。它们能轻易把人绊倒,惹得人暴躁抓狂,满口咒骂。

保罗还在草簇间挣扎。他走得实在太慢,就快就跟不上我了(我也被草簇折腾得够呛)。慢慢地,我们看不到对方的身影了。“保罗!保罗!”我呼喊道。我没听到他的回应,于是立刻折回,总算找到了——他正坐在苔原地上揉脚,抱怨脚底磨出的一个个水泡。这片强硬冷酷的土地简直无法征服。我的脑瓜不停地问自己:那些背包客真的认为野地远足很好玩吗?看到保罗脚伤了,我心底反而松了口气:有了合情合理的借口,我们可以放弃旅行,打道回府了。

我多多少少料到了这个结果。在我看来,大自然充满了泪水和血汗,旅行者品尝的一定是艰辛的滋味,就像他们在杰克·伦敦的小说中读到的那样。虽然我很崇拜美国自然保护的先驱约翰·缪尔和亨利·戴维·梭罗,读了不少他们的著作,但我并没有真正理解他们对自然的赞颂。梭罗在枫叶的脉络里看到了整个世界,而缪尔似乎能在一颗老鼠屎里看到上帝。在他们眼中,自然是超凡脱俗的存在,是美,是神性。对我而言,自然更像一块橄榄球场或者曲棍球场:哨声响起,比赛开始,要么输,要么赢。与此同时,我又幻想自己能像缪尔和梭罗那样感悟自然。或许我也能在大自然中经历某种神圣、超凡的觉醒。也许我能登上蓝云峰,完成这次徒步旅行,回来之后,我的声音会变得深沉,或是与精神世界建立了某种新奇的联系。比如,松鼠和渡鸦喜欢坐在我的肩头,我能凭区区一阵风预测天气的阴晴,能感受到“气”的流转变化。

“呃,你确定自己不能继续走吗?”我的语气中隐隐有些恳求。

“是啊,我的脚实在受不了。”保罗看似遗憾,其实尴尬才是真的,“我觉得我得回去了……你有什么打算呢?”

我望向蓝云峰。周围的山峦连成一道道碧绿的弧形,沉稳庄重,像一尊尊盘腿打坐、饱满圆润的青铜佛像。在它们身后,蓝云峰拔地而起,径直插向万里无云的蓝天。它的峰顶是与众不同的炭黑色,削尖如箭,皑皑白雪沿着嶙峋的石壁倾泻而下。它就在几英里之外等着我。

一股陌生的坚定信念占领了我的胸膛,下面的话就磕磕绊绊地蹦出口来。 “我想……再……坚持……下去?我要……登上这座山。”我说得尴尬笨拙,半信半疑,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机会说这种好似电影台词的话吧。

于是,我独自一人开始在野外跋涉。我从没想到与旅伴分别会彻底改变自己的感受。保罗一走,就像有人突然剪断了一直在我脚下保驾护航的安全网。现在,我的前途维系在一些陌生的抽象概念上:自然、命运、天数——它们,再加上我的脑子和一双颤抖的腿脚,将决定我能不能活着回家。我的阿拉斯加大冒险正式开场了。哦,我多想转头高声号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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