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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车轮上的瓦尔登湖-第32部分

小说: 车轮上的瓦尔登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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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车居族


简单的生活也很美





第二十章再入“北极之门”


2009年夏

阿拉斯加州,诺阿塔克河流域

存款:10,000美元

增长中

塞纳斯小型飞机轰隆作响,载着巡山员飞越了长满苔藓的山脊。我伸长脖子俯瞰大地,只见飞机的影子仿佛黑色的箭头掠过阳光亲吻着的翠绿色苔原山谷,掠过一条条澄澈的小溪,来到一片云杉林的上空,黑色的箭头顿时演变成了抽象的几何图形。

这是我第二次到“北极之门”当巡山员。夏天已经悄然接近尾声,再过几个星期,我的银行存款就能涨到15,000美元了,支付杜克大学的秋季学费绰绰有余。我很快便能离开停车场,搬出厢式车,住进舒适的私人公寓了。

这次到野外当班,我的搭档是国家公园的志愿者惠特尼,她之前一直在冻脚镇的管理站志愿服务。我俩打算沿着诺阿塔克河划行80英里,到“北极之门”的西部边界巡逻,上司指示我们留意那儿是否有人偷偷猎杀野羊。

诺阿塔克河长420英里,发源于“北极之门”最高的山峰伊吉克帕克山上的冰层。伊吉克帕克山高达8,570英尺,峥嵘险峻,终年寒风凛冽。高山冰雪融化而成的诺阿塔克河一路奔流至阿拉斯加西部的楚科奇海。紧邻“北极之门”国家公园的是诺阿塔克河国家保护区,面积约650万英亩,所以,诺阿塔克河穿越了两大保护区,是世界上受保护流域面积较大的河流之一。

飞行员稳稳放下铝制的漂浮筒,在一个湖泊降落了。漂浮筒激起层层水花,打破了明镜般的湖面,湖对面不远处就是诺阿塔克河。飞行员帮我们卸下野营装备便回到驾驶座上,他得尽快飞回国家公园外的贝托斯村。贝托斯村是一个小小的印第安村落,国家公园的管理站就建在那儿,我不执勤的时候也住那儿。

我和惠特尼打算扛着充气式橡皮独木舟和所有装备,走四分之一英里到诺阿塔克河,再下水划行。我们用的独木舟虽然还没充气,但块头已然相当可观,另外还有桨、修理独木舟的工具、通讯设备、一把霰弹枪、帐篷、衣服、睡袋,以及足够八天的食物。我把东西一股脑儿塞进了防水袋,拉了拉背包带,大步朝诺阿塔克河走去。我小心地避开绊脚的草簇,挥动胳膊挡开6英尺高的柳树和赤杨树。

惠特尼远远地落在我身后,我率先到达一块林中空地,放下独木舟开始划船。一上岸,我就发现自己并不孤单。周围有一种很强烈的存在感,我的眼角似乎瞥见了一个棕色的庞然大物,就像长着肌肉和棕毛的一截大树桩杵在一边。起初,我装作没看到它,貌似随意却专注地把80磅重的背包从肩上缓缓卸下。直到彻底放下背包,我才仔细关注起那个大家伙,它距离我还不到15码远。

糟了,我现在手无寸铁!霰弹枪和其他装备都还在湖边呢。这会儿的风非常大,几乎要把我头上的棒球帽掀起来,像扔飞盘一样抛进诺阿塔克河里。虽然我的后腰上还挂着一罐防熊喷雾,可是一旦用了,强风只会把辛辣的液体刮回我的脸上,害我疼得睁不开眼。

我赤手空拳地和一头北美大灰熊狭路相逢。

它的块头非常唬人,即便四肢着地,脑袋也和我的胸口一般高。它的模样凶神恶煞,浑身布满黑棕交错的粗毛,下颌圆圆的,非常厚实,口鼻又长又黑,耳朵是两个毛茸茸的半圆形。大风不停地刮着,它身上的皮毛随风舞动,数不尽的兽毛上下左右错落交织,仿佛北极光那样变化多姿,又像在跳着什么古怪的舞蹈。

它一直低俯着脑袋,它的眼睛……

惠特尼突然从我身后的赤杨树林里钻出来。她愣了愣,立刻察觉我和大灰熊正四目相对,仿佛陷入了一场无形的角力之中。就这样,我、惠特尼和那头大灰熊都按兵不动地对峙着。

我看到了大灰熊的眼睛。尽管是第一次见到大灰熊,但我对这样的眼睛并不陌生,我在其他动物身上、在水面、在深山里都见过这样的眼睛。大自然狂野的绿眼睛永远在你身后窥探、盯梢、巡视,假如你留意了,随时都能与它对视。近距离地凝视它,你会在那儿瞥见自己的身影——那究竟是人类文明培育出的软弱与世故,还是一抹毫不逊色的狂野兽性,取决于你是否“叛逆”,是否摆脱了人类文明的深刻影响。在此之前,每每遇到那双野性的眼睛,我便忍不住移开目光,远远地逃避;但此时此刻,我只能与它久久对视,别无选择。

我并不害怕这头大灰熊。遇上这种情况,人类感受到的绝不是恐惧。我若是把这种感觉称为“恐惧”,无疑是心口不一。那一刻,我的肾上腺素猛增,几乎超过了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进入了异常亢奋的状态,每一寸皮肉都在吃力地呐喊、尖叫,耳旁仿佛响起了嗡嗡声。然而,我的脑子却出奇地冷静。

大灰熊看起来也够冷静,甚至称得上冷漠,好像对这种事情早已见怪不怪了。可我知道,它的感受一定和我一模一样,毕竟只有极少数人会涉足“北极之门”广袤的偏远荒地,对这只熊来说,遭遇人类算得上破天荒的奇闻,正如我遇到它一样。

只是,它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以前那些熊大老远看到我无不吓得扭头就跑,它为什么这么气定神闲?我又为什么不跑呢?

它不仅没跑,肥厚的屁股还砰地坐了下来,时不时地伸出舌头舔弄,好像小孩子在玩彩色纸带。它的牙像灰色的尖刺,牙床是紫红色的,上面挂着泡沫似的口水。哦,它正在用余光瞟我。

我不想死,虽然死而无憾,但我真的不想死。上帝啊,让我多活一天吧!求你了,就一天!

我曾在布鲁克斯山脉跋涉千里,脑子里不断地演绎着那一幕。我觉得这只大灰熊一直在跟着我,透过森林的缝隙窥探我,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与我相见。许多年来,它的身影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我也不清楚这究竟是为什么。也许,只是出于正常的恐惧?毕竟,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只要我在布鲁克斯山脉待得够久,总有一天会遇到熊的。可那似乎又不仅仅是恐惧,我发自内心地敬畏着大灰熊,每次提起它,我都会放低声音,小声说话。大概是因为大灰熊身上有我憧憬的一切吧:它是那么野性、强壮与自由。

这些年来,我一直渴望遇到大灰熊,回家之后也好自诩“大山之子”,向人们炫耀我在野外历险的“壮举”。可是,真正直面这只大灰熊时,我才明白自己根本没什么好吹嘘的,我感受不到一丝勇气或决心,只想落荒而逃。

我曾以为布鲁克斯山脉是我的新家,但遇到这只大灰熊后我才恍然大悟,自己不过是个外来者、一个不速之客,一个冒名顶替的骗子。我的家不在这儿,至少不像大灰熊那样天然地属于这片山脉,即使我已经改变了许多。我凝视着它的眼睛,终于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像它那样狂野不羁。可是,在荒野待了这么久,我感觉这片土地已经占据了我的身心(哪怕只有片刻),仿佛藤蔓缠着废弃的墙壁不停往上攀,像野草在混凝土的罅隙里生根发芽,像森林重新夺回被人征用的土地。就在那一刹那,我不再是外来者,不是访客,也不是两眼一抹黑的“菜鸟”,我融进了这片大地,天衣无缝,犹如长毛象的长牙永远地留在了北极之地的永冻层中。我生命中野性的一面终于冲出来了,“他”从森林里赤裸裸地走来,带着无拘无束的原始本性和狂野的暗黑欲求。理智渐渐离开了我的脑子,在震耳欲聋的直觉面前败下阵来,我的身体到处奔涌着使不完的力量。

在返璞归真的时刻,我领悟了一个人的内心可以承载什么。我的本性既有至善的一面,也有至恶的阴影,我大可以无限放纵,残酷地去谋杀、去施暴,或是巧言令色,欺世盗名;但本性的另一面却坚定、刚毅、勇敢、果决,充满生命的活力。假如我出生在丛林之中,自幼在野外饱受“非道德'39'”的熏陶,信奉“适者生存”“残酷无情”的丛林法则,那么,我如今必定是粗野的、狂暴的、邪恶的存在。但我并不是荒野哺育出的“野孩儿”,也永远没有机会变成野人。我的确感到荒野融入了我的血液,但也只是短暂易逝的片刻,人类文明的教化很快会把我拖进有是非、有纪律、有正义的现代世界。文明对人的影响实在是根深蒂固,我永远也不可能变得像这片土地一样狂野,可我已经和隐藏在心中的“野人”混熟了,我会和他一起走下去,无论这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这时,我忽然想起自己上岗前接受的“遇熊”培训,于是用尊敬的语气大喊一声“嘿,大熊。”接着缓缓举起双手,在脑袋上方轻轻挥动,身体同时斜着往后退,向背后的灌木林靠拢。在移动的过程中,我始终面朝大灰熊,没有移开目光。

我仿佛预见了事情的走向,也做足了心理准备:大灰熊朝我冲来,魁梧的身体踩得地面巨震,利爪划过一丛丛草簇。最后关头,我的眼前只有它张开的大嘴和那对狂暴、嗜杀的眼睛……

然而,我和惠特尼安然无恙地退回了湖边,那儿还静静躺着我们的装备。我拿起霰弹枪装上子弹,等待大灰熊追来。但它一直没有出现。

它饶过我了。

那一刻,我惊魂未定,只想尽快离开布鲁克斯山脉,永远不再回来。

几个小时过后,我和惠特尼估摸着那头大灰熊应该离开了吧,于是,我俩扛着剩下的装备来到河边,将独木舟充满气,开始向西划。

黑色的塑料船桨拨开冰冷清澈的水面,一块块松软的层积云在我们头顶缓缓浮动,好似一队远征的白色战船,朝着太阳奔去。阳光丝丝缕缕地渗入云层,投下大片大片的影子,笼住了山脊的曲线,让胆敢轻视险峰的背包客(如果真有那样的人)望之生畏。

悬崖上的莎草随着微风轻轻摇摆,除此之外便是恬静,北极一如既往地空旷,万籁俱寂。这个时节,大多数鸟儿已经飞到了暖和的南方,鱼儿也迁徙到了温暖的水域,蚊子大军被夜晚的寒冷冻得全军覆没。不过,北极的一切和往常一样,不时地提醒我生命的活力无处不在:三只小狼崽在河边打水仗,一只松鼠挺着大肚子在河岸边冲我们吱吱叫,一头红毛狐狸专心致志地望着我们,嘴里还叼着一只野鼠。

这趟任务主要是留意那些打野羊主意的盗猎者,所以我和惠特尼沿着国家公园西部边境一路巡逻,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小山顶。这儿的山并不陡峭,反而拥有流畅圆润的线条,与布鲁克斯山脉的大部分地方都不一样。漫山遍野的莎草波浪一般起起伏伏,潮湿的苔藓和斑驳的地衣静静生长。我和惠特尼找到了一个开阔地放眼寻找盗猎者的身影。但视野中除了驯鹿,一个人也没有。驯鹿两只成双,六只成队,二十几只聚成一小群,身后还陆陆续续地跟着几百只同伴。原来,我和惠特尼无意中目睹了驯鹿群的南迁之旅。

我们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北美驯鹿的大角霸气十足,鹿角上的茸毛简直就是上好的天鹅绒。一个个快乐的驯鹿家族井然有序地排队前进,时不时优雅地低头嚼几口冻土带的苔藓。一只幼鹿看起来只有几个月大,它好奇地走到我们跟前20英尺的地方,用那双又大又亮的黑眼睛兴致勃勃地观察我和惠特尼。三只同行的驯鹿显然被我们吓到了,尾巴一下竖得老高,露出了长着白色绒毛的屁股,长腿一蹬就跑远了,非常可爱。驯鹿的奔跑、跳跃轻盈敏捷,仿佛完全不受地心引力的束缚,四蹄几乎是腾空的。

我十分羡慕北美驯鹿的生活方式,它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旅行、散步、觅食、探索荒野。一年之中,它们顺应季节的变化,有时是孤独的行者,有时组建小家庭,然后融入族群,和数千只同类浩浩荡荡地迁徙跋涉。在我看来,驯鹿的生活方式可谓独居、家居、群居的完美结合。不过,惠特尼对此颇有异议,她提醒我,驯鹿的生活里危机四伏,狼群的猎杀防不胜防,幼崽的存活率很低,还得忍受零下60华氏度的严冬酷寒,野外疯狂的蚊虫军团甚至能把它们活生生地啃成骨架。严峻的条件逼迫它们不断地迁徙,几乎整个夏天都在奔波。话虽如此,我依然对危险视若无睹,只要能活得精彩,我宁可舍弃长寿。要是能像这群驯鹿一样,在充满活力的青春之年昂着高傲的犄角立在山巅,我会毫不犹豫地用退休后的生命去交换。

我们已经到了布鲁克斯山脉的最西端,我举目远眺,只见地势越来越低缓,渐渐过渡为平坦的苔原。在夕阳的余晖下,诺阿塔克河好似流淌的黄金,炽烈地奔向地平线,缓缓地为地球的弧线镀上金边。数千年来,爱斯基摩人与印第安人就像诺阿塔克河一样,在北极的山谷间悠然漫游,却没有损害自然的一丝本色。

我常常思考气候变化、失业率和这个所谓“糟糕透顶”的世界,但我巡山的这个星期,今天,乃至这一刻,我早已不由自主地忘了所有的烦恼。让那些该死的“糟糕”下地狱去吧,在这儿,在诺阿塔克河谷,驯鹿依然成群迁徙,麝牛还在悠闲地吃草,大灰熊依然端坐在大自然的食物链顶端。看到这样的美景,我总会为人类感到骄傲——我们大可以在这里铺设道路,开发建设,就像我们在其他地方干的那样,但我们最终选择了一条更为高尚的道路,善意地克制了自己。既然我们有能力守护诺阿塔克河,是否也有能力创造其他奇迹呢?

距离我和大灰熊的不期而遇已经过去一个星期。野狼、驼鹿或者大灰熊常常把我激起一身鸡皮疙瘩,每当遇到危险,我总会不自觉地依靠现代文明提供的安全保障。可奇怪的是,一幕幕遇险的记忆才是吸引我一次次回到阿拉斯加的最大因素。

每当想起搭便车之旅、船夫生活和杜克大学的车居试验,我总会以苦为乐,我很高兴自己曾经遍尝艰辛,体会了孤独寂寞,我也很乐意再被大灰熊吓个半死。只有被逼到极限,我才能一窥内心的本色。

我发现,半吊子的冒险和浅尝辄止的努力根本无法赢得窥探内心的机会;随意地登上一座山,征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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