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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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以马虻自命
在法庭上,苏格拉底的“申诉与辩护”有这样一段话语:
“……雅典人啊,我现在的申诉与辩护远不是为了我自己,如某些人所想;而是为了你们,使你们不至于因为处死我而辜负了神所赠的礼物。因为,你们如果置我于死地,就不容易另外寻找到像我那样与本邦结下不解之缘的人,用粗俗点逗乐的话说,就像马虻粘在马身上那样,品种优良的马由于懒惰肥大起来变得有些迟钝,需要马虻刺激;我想神将我安排在此邦,就含有这层用意,让我随处追随你们,成天对你们每一个人提醒个不停、屡加劝告和责备。诸位,遇到这样的人并不是容易的,你们若是听我劝告,留下我吧。就像把睡眠中的人唤醒那样,你们兴许会恼我,甚至会打我,听信安倪托斯的话,轻易地处死我,从此,你们的余生过着昏昏沉沉的日子,除非是神关怀你,给你们另外再派一个人来。我这样的人是神送给此邦的礼物,在这方面你们是见得到的,有关我自己身家的一切事务,多少年来我经常是把它置诸脑后,而总是不断地为你们忙碌着,……”
苏格拉底上面的一段话语是出自一种强烈的感觉,因为他感到自己“像马虻一样”。他把雅典比喻为马,自己就紧紧跟随在它身边,像令之厌烦的虻。与苍蝇有点像而体积比苍蝇大的虻,是一种昆虫。这种昆虫可以附在马身上或牛的身上叮它们,吸它们的血。所以这种昆虫既可以称为马虻,又可以称为牛虻。作为虻,要是附在马或牛的身上时间太长,就有被马尾巴或牛尾巴扫落的可能,因此送了命。虻本身对此是无所知,而苏格拉底以虻自喻,他是知道有被扫落因而送命的可能。但苏氏明知作为马虻存在着生命危险,但他仍旧紧紧附在马的身上,决不离开。为什么苏格拉底这样做呢?这是他在执行他的使命。马虻吸马血以生存,对马是有侵扰的,有如蚊吸人血,有时是会把人从睡梦中弄醒的,苏格拉底的行为就有类似的结果;苏氏就是要使雅典人明白自己无知,以此警示他们要照顾自己的灵魂。在“申诉与辩护”中苏氏将自己比喻为虻,他自己知道,虻必然会因叮马而死,而受叮的马总有一天也会死亡。而苏格拉底深知,只有思想和精神将永存,不会消亡。“马虻”是苏氏的自喻,还有些学人将他比作“带电的鲟鱼”。有些人说苏格拉底像海里扁平的电鲟鱼一样,凡是与他交谈的人,最后都会被他提出的问题麻痹,以至于对所提的问题全都不能回答,由此暴露出自身的无知。
思想有时好像闪电一样,忽然间在人的心中闪烁,使人顿悟。但是苏格拉底的思想、精神的产生及形成,并不像闪电那样迅速,而是逐步发展、修正,最后方始形成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是希腊世界两个同盟间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国家的命运与个人的生死息息相关。在动荡不安社会中的人们对精神食粮尤为需要。苏格拉底当然也不能例外,他与其他人一样,也急切需要慰藉心灵的哲学。在当时,按内容,哲学可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探讨宇宙间万物的自然哲学;其二是智者们探讨的有关人际关系方面的哲学。这是当时哲学的两大流派。但是这两派哲学都未能使苏格拉底满意,虽然开初苏氏醉心于有关自然哲学的研究,但继而他转变了方向,专注于研究人类了。苏氏首先向智者挑战,这一挑战逐渐深入并尖锐起来。他越是弄清智者所使用的方法,就越不满意他们运用这类方法从事的具体研究。苏氏也因此深感到当时政治的腐败,以及政治家的堕落等。
当时在雅典,公众虔诚地信仰神和传统的宗教。他们急切地想得知众神对当时希腊十分令人担忧的情况是如何判断的。或许由于神对苏格拉底有深刻的了解,所以通过开朗而热情的开瑞丰传达了神示。当开瑞丰向神询问并祈求神示时,神告诉他,在雅典没有较苏格拉底更具有智慧的人。后来,苏格拉底才接受了这一神示。开初,当苏格拉底听到这一神示时,曾感到极其困惑与震惊,虽然他觉得神示是绝对正确的,但他对此却又不敢完全相信,他认为神示的这句话必然有更深的含意。于是苏格拉底首先审视自己本身,然后再走出去寻找对此有所了解并作出阐释的人。
苏格拉底为什么先要从审视自身起始呢?这是因为在得尔菲神托所的墙上铭刻着“认识你自己”一句话,故而苏格拉底寻觅有所了解的人的步骤就是先审视自己。于是苏格拉底与其他人进行不只一次的交谈,既剖开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又深入了别人的内心世界。他认识到,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进行思考,极其容易陷入自我矛盾的状况中,了解自己最好的一种方法,就是以别人作为镜子对照自己,这就是说通过与别人交谈、问答,以此来考察与核验自己与别人。
关于苏格拉底为什么以“马虻”自命,在前面已经讲过了。不过由此想起了英国女作家伏尼契(1864—1960年)写的一部小说,题名为《牛虻》。小说中的主人翁亚瑟,他撰写文章时所用的笔名为“牛虻”,人们也称他为“牛虻”。这部小说所描写的是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的统治、争取意大利独立和国家统一的斗争。小说中的主人翁亚瑟以“牛虻”自命,他是出身富裕家庭的青年,在残酷现实的教育下识破了当时天主教会的虚伪、欺诈,于是与之绝裂,离开家庭愤然出走,历经磨难后成了一名坚定的具有爱国主义思想的革命者。“牛虻”被捕了,他在狱中仍然顽强斗争,英勇不屈,最后为了革命事业,为了祖国,也为了揭露教会的虚伪、欺诈、无耻,从容就义。苏格拉底以“马虻”自命,对当时不公正的现实予以揭露,不屈不挠,最后从容饮鸩就刑。小说《牛虻》是否有苏格拉底以“马虻”自命的含义,的确是发人深思的。当然这样的分析与界定也可能是比附,可能是见仁见智罢了。
6。 伦理学的雏形
理性、知识、道德等都是与伦理密切相关的。苏格拉底肯定理性、看重知识、认同道德,这些都为他草创伦理学提供了有利条件。
苏格拉底以负有神的遣使而自命。他认为他所负的使命首先是让那些自认为有智慧的人发现自己无知,再进而呼吁每个人“关切灵魂,获得至善的生活知识”。苏格拉底认为,道德是可以通过学习获取的。虽然苏格拉底并不是一名普通的传道者,但他却以传授道德方面的知识为己任。他有关伦理学方面的见解,与他的“灵魂论”及“知识论”方面的见解互为关照,相得益彰。由此甚至可以说苏格拉底草创的伦理学是奠基在他的“知识论”上的。这是因为苏格拉底认为,“罪恶的根源出自无知”,“美德就是知识”,“行恶之人只是对美德的估计错误,而不是心甘情愿的”。首先探讨一下苏格拉底关于“行恶之人不是心甘情愿的”论述。这是因为苏氏认为,任何人都希求得到善和幸福,某一个人去做坏事就是由于他的良知受到了蒙蔽,将坏事误认为是好事,是善举,是有益的。若是一个人明了灵魂堕落将受到的损失,明白物质上的享受或外在表面上的财富权利给予人的好处,若与灵魂上的好处相比较,显得一文不值,这样的话,那个人就不会再做坏事了。换言之,苏格拉底认为有可能做坏事的人,是这个人错误地以为他要做的事情是会给他带来善与幸福,而他不是真心去做坏事行恶的。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美德就是知识”。这里的“知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知识”,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洞见”。现在不妨对“美德”作一些诠释。什么是美德呢?这就是一种对“道德价值”的肯定,对“善”坚定的信仰,而人之所以行善,就是因为拥有各种美德,就是因为培养了理性的行为与思考,而理性的培养,首先是依赖客观的知识。苏格拉底认为“知识是一种回忆或认识的过程”,各种善的知识早已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师长就是要设法鼓励人们辨识,发现它们,所以苏格拉底总是使用问答法激发人类本心中的善。苏格拉底这种关于激发人类本心中的善的观点倒有几分和我国传统的“人之初,性本善”的论点相近。苏格拉底有关伦理的学说,综合起来就是在阐发“道德价值”,并认为它就代表知识。苏氏主张“罪恶根源出自无知”,所以当一个人只要知道什么是善时,就一定会行善;也只要使人们知道“美德即知识”,而且将这一信条贯彻在日常生活中,也就是要将美德付诸实践,由于这样,社会就必然和谐无间了。
苏格拉底有关伦理道德的学说是不是完美无缺呢?有关这一点,苏氏的再传弟子亚里士多德曾提出过质疑,亚氏认为苏氏忽视灵魂的缺陷。因为苏氏认为,人类只要懂得了什么是善,就会去行善,这一论点是建立在一项假设上的,即:人的行为受理智的指使,也就是说受理智所控制。但是,苏格拉底对感情这一因素有所忽视,因为有好大一部分的人的行为举止是受感情所左右的,而这一点本身就是灵魂的缺陷。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这一点确实有几分道理。苏格拉底办任何事情总是按理智的准则处理,所以他就认为人的行为都是受理智所支配的。这样,苏氏就忽略了感情这一因素。但尽管如此,苏氏有关伦理道德的学说还是具有真知灼见的;他有关伦理道德方面的论析,已呈伦理学的雏形。
7。 “相论”的先声
苏格拉底的高足柏拉图是西方思想史及哲学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学人,是古希腊哲学全盛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全盛时期的主要特征是从前期以研究自然为中心转变为以研究人和社会为中心,伦理问题和社会政治问题成为当时学人关切的重点。柏拉图创立了相论,这是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以前将这一哲学体系称为“理念论”,然而以“理念”一词来包罗柏拉图的哲学体系是不够确切的,而用“相”则较为全面而确切。虽然“相论”这一庞大哲学体系是柏拉图构建的,然而关于“相”的理论则发轫于柏拉图的恩师苏格拉底,因为苏氏的哲学实践大概主要为某些道德以及其相关的概念正名,探求其合乎逻辑的定义。这是苏格拉底的基本哲学观念之一,可称之为普遍定义,亦即相论的雏形。
苏格拉底与其他人的对话多半是讨论如何为某些概念正名,如什么是勇敢、自制、虔诚、友爱,……由此可以总结为一个公式,即“X是什么?”于是得出这是某一概念的定义。苏格拉底之前的古希腊哲人,除原子论的首创者德谟利里特在某些个别事例中讨论过这一问题,别的哲人对此都未曾染指。而苏格拉底是通过对定义的探讨,以此规范人的理性知识,并对存在的本质也进行追溯,这是极具深刻的哲学意义的。因此,苏格拉底的再传弟子亚里士多德对苏格拉底这一学术范例,即探讨普遍性定义,评价极高,认定这是苏氏的一大贡献;同时,亚氏也认为这也是乃师柏拉图相论的直接思想来源。
什么是苏格拉底所说的普遍性的定义呢?简言之,这就是指概念性的定义有普遍性、确定性及规范性。苏氏有关普遍性定义的论述有其针对性的,即对智者而发的,因为智者把这类概念都认定为是人本身制定或规定的,于是就可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智者这样的论证是难以正确规定其意义的。苏氏用以论证的是逻辑方法,先从现象然后深入到本质进行辨析,以此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属性。这种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苏格拉底所重视并加以说明的理性知识。苏氏这样进行探讨,其目的是相当明确的,就是以这种具有普遍定义的理性知识针对早期自然哲学中的直观思维,并由此出现的独断倾向。苏氏的意图是要以人的理性思维为出发点来探讨事物的本质。苏氏以何种方法进行定义的呢?他主要是作归纳论证,所用的是推理和证明的逻辑方法。苏格拉底的具体做法是他先要求与他对话的人,对某种美德作出定义,与他对话的人,经常以特殊的事例作为定义,对话者或是提出某些十分狭隘或宽泛而且十分肤浅的说法,随即苏格拉底对这些作比较分析,于是对方陷入自相矛盾、十分被动的境地,不得不放弃自己所作的定义。苏氏然后对此加以引导,从部分到整体,由特殊到普遍,末了归纳出某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这就是苏氏的高足柏拉图后来在《拉凯斯篇》中所下的断语:“辞事相称,”也就是使定义能点明某一类事物“共同的质”。苏氏的再传弟子亚里士多德后来在他的《论题篇》中更进一步地作了具体的说明与论证。亚氏还用具体事例来说明苏格拉底有关“辞事相称”及“共同的质”的论点:如具有航海这一专门技艺的航海家则是最好的航海家,具有专门驾车这一技艺的驾车人则是最好的驾车人等等,由此概括出“专家”的定义是通晓与实际掌握这门技艺最好的人。这在古希腊逻辑思想的发展史上是极具意义的。还必须指出的是,苏氏有关概念定义的“普遍性”,并非这种事物的共同性、相似性,而是这类事物的“本质特性”,苏氏的高足柏拉图在他的《美诺篇》中阐明了乃师的这一论点。因此,学术界认定,苏氏有关普遍性定义的理论是其高足柏拉图“相论”(原译为“理念论”,不甚确切,故改之)的雏形,也是“相论”的直接思想根源。
苏格拉底关于普遍本质的定义即是指实际的东西,而这某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或本性,即逻辑上的“类”。在苏氏之前虽然已经有学人用“相”这个词来指“看”或“看得到的东西”,如荷马史诗中就用这个词来指人的形象(看见的物体),后来周延扩展,具有“形式、形状、种类”及“类型”等抽象意义。迄至苏格拉底及柏拉图方始将这个词明确指称客观实在的普遍本质。苏氏所论述的普遍本质不仅具有普遍性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