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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耶稣传-第12部分

小说: 耶稣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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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的话明确无误地指出:天国属于那些具有“赤子之心”的人,因为具有“赤子之心”的人都不会有社会地位贵贱高低的概念,不会尔虞我诈地去争夺名利、互相倾轧、追求特权。

  耶稣关于消除社会地位贵贱差别的主张,实质上就是为广大穷人与受压迫者争取人权。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穷人或受压迫者就有资格进天国。耶稣在这里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重要条件——必须“回转,变成小孩子一样”。同样,耶稣也并不是对社会上层人士一律采取排斥的态度,条件也是他们必须转变成小孩子那样具有“赤子之心”。这项条件或要求,对广大下层人民来说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因为他们失掉的是屈辱和痛苦。得到的却是做“人”的尊严;但对社会上层人士来说却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这意味着要求他们主动抛弃自己的权势、地位、财产、荣誉、特权等,变成一个他们一向轻视的所谓

  “下等人”,这当然是他们难以接受的。尽管这样,耶稣仍然坚持苦口婆心地诱导、劝勉、争取他们,不轻易地放弃他们,理由只有一个:他们也是“人”。

  耶稣的这种社会理想,门徒们当时并不十分理解。他们中间曾经为地位问题而发生争论。一次是在迦百农,耶稣在路上听见门徒们争论他们中间谁的地位应当最高,就问他们说:

  “你们争论什么?”

  门徒们面面相觑,一声不响。

  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

  “你们中间谁想当最大的,谁就该做最小的,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九33~35)

  另一次是在耶稣去耶路撒冷的路上,雅各、约翰的母亲(也就是耶稣的姨母)带着他俩来向耶稣请求一件事。

  “你们想要什么?”

  雅各、约翰没有作声,他们的母亲替他们请求说:“求你答应我让我这两个儿子在你的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耶稣见连他最亲密的两个门徒都不理解自己的理想与使命,不禁有些伤感地对他们说:

  “你们不知道你们所求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

  “我们能!”雅各、约翰同声回答说。

  耶稣语重心长地说:

  “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给的,乃是我父给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其他十个门徒听了雅各、约翰的请求,都非常生气。耶稣就开导他们说:

  “在世俗的王国里,有君王统治人民,由大臣管理百姓。但你们却不是这样的。谁想在你们中间成为最大的,谁就应当做最小的;谁想在你们中间做首领,谁就应当做你们的仆人。因为凡抬高自己的,必被降卑;凡自己谦卑的,必被抬高。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许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二十20~28;二十三11~12;《路加福音》二十二24~26)

  为了以身作则,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自像仆人那样为门徒们洗脚。耶稣以实际行动打破了世俗传统的贵贱尊卑的界限,为后人树立了光辉典范。

  耶稣对妇女的关怀与同情同样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那时,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穷人一样,属于被忽视的阶层。即使在上层社会里,妇女也根本没有公开活动的权利。她们既不能作经学家的学生,也不能作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奋锐党的成员;即使在艾赛尼派社团里妇女也没有发言权。这是犹太社会的传统。《利未记》十二章中规定:“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这分明是轻视妇女。犹太男人在早祷时经常说:“宇宙的君王,我的主,我的上帝啊!你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你没有把我造成一个女人。”犹太人还有一句话说:“宁可把律法书拿去烧掉,也不能将它交给女人。”①20世纪初,在埃及发现了公元前1年6月18日某人写的一封纸草信,其中说:“……如果你生下了孩子是一个儿子的话,就让他活下去,如果是女孩,就把她抛掉……”②可见歧视妇女是当时地中海世界的普遍现象。耶稣却挺身而出,主张妇女和男人具有同等的“人”的价值。他关心妇女,毫不歧视她们;正确地评价她们的善行(《马可福音》十二14~44;《路加福音》二十一1~4),热心地为她们治病,安慰她们,把她们当做自己的母亲、姐妹一般(《马可福音》三34~35);收留她们做自己的朋友和门徒(《马可福音》十五40~41,《路加福音》八1~3,十38~42);他毫无顾虑地向娼妓表示怜悯与同情,赦免她们的罪,接受她们的谢意,和她们做朋友(《路加福音》七36~50;《约翰福音》八1~11)。这一切的出发点,就是妇女也是上帝的儿女,也是“人”。
①转引自钟志邦《中文经注释……马可福音》,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1,第306页。
②转引自约翰·克罗桑《耶稣传》,第84页。

  总之,耶稣理想的天国是一个没有贵贱尊卑之分的社会,是人人平等、人人都受到爱护与尊重的社会。他希望用“人”的神圣价值观取代世俗的权势价值观,重新组织社会结构。


  6。 天国是一个彼此相爱的社会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十三34)

  耶稣认为用“均贫富”、“等贵贱”的办法来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实现理想的天国,必须有一个稳固的思想基础——博爱,这就是耶稣传教的核心目的。

  有一次,一个律法师要试探耶稣,问他说:“先生,《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最重要?”

  耶稣回答说: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最重要的,还有一条和这一条差不多的重要,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书》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二十二34~40;《马可福音》十二28~34)

  耶稣认为“爱人如己”就是“尽心尽意爱上帝”的具体实践。要做到“爱人如己”首先必须自我完善。自我完善的第一步就是要严以律己。所以他主张:犯罪的事不但不能做,而且连想也不能想。向弟兄动怒就是在心里犯了杀人罪;看见妇女动淫念,就是在心里犯了奸淫罪。他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叫全身下地狱。”(《马太福音》五21~22,28~30,十八8~9;《马可福音》九43~47)耶稣说这话并不是要求人们犯了罪就真的去剜眼砍手,而是用这种形象比喻来形容自我要求的严格。

  人做到了“严以律己”,然后才能“宽以待人”。他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哪,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马太福音》七1~5;《路加福音》六37~42)

  耶稣在要求人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之后,进一步指出正确对待别人的思想基础是宽恕。

  有一次,彼得问耶稣说:

  “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我告诉你,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耶稣回答说。(《马太福音》十八21~22)

  这里说的“七十个七次”就是要永远宽恕的意思。所以耶稣又说:

  “你们饶恕了别人,才能得到上帝的饶恕;你们不饶恕别人,就必然得不到上帝的饶恕。”(《路加福音》六37)为此,耶稣讲了一个比喻:

  “有一个国王和他的仆人算账。有一个仆人欠国王1000两银子没有办法偿还。国王下令叫人把他的妻子儿女以及现有的全部财产都卖掉用来还债。那仆人跪下痛哭流涕地恳求说:‘主啊,宽容我一个期限吧,我会还清的。’国王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去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一个欠他10两银子的同伴,就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咙,说:‘赶快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那同伴央求他说:‘宽容我几天吧,我一定还给你!’他却一天也不宽容,反而把那同伴送去关在监狱里,直到他还清了债。其他仆人知道了这件事,都非常气愤,便向国王报告了这一切。国王大怒,差人把那个仆人叫了来,对他说:‘你这个可恶的奴才!你欠我1000两银子无法偿还,你求我,我就把你欠的债全都免了。你的同伴只欠你十两银子,难道你不应该像我可怜你那样宽容他吗!’于是,国王下令送他去服刑,直到他把债务全部还清。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宽恕你们的弟兄,上帝也要这样对待你们了。”(《马太福音》十八23~35)

  这里所讲的宽恕更多地是指对别人的缺点、错误、罪过要采取宽容谅解的态度。

  税吏马太蒙召跟从了耶稣以后,在家里摆设宴席招待耶稣及其门徒,马太的许多当税吏的朋友也来参加宴席。法利赛人和经学家看见了这件事,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老师为什么和税吏、罪人一起吃饭呢!”

  耶稣知道了,就回答说:

  “我来本不是召唤义人悔改,而是为了召唤罪人悔改。因为健康的人不需要医生,有病的人才需要医生。难道医生应该远离他的病人吗?先知何西阿曾经传达上帝的声音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你们好好地想想这句话的意思吧。”(《马太福音》九9~13)

  当时,法利赛人和经学家们都认为税吏和一切不懂得或不严守《律法》及传统礼仪的人都是不可宽恕的罪人。耶稣却认为这些人不是真正的罪人,不应该嫌弃他们;退一步讲,即使他们是真正的罪人,也不应该对他们采取放弃的态度,而应该积极地接近他们,关心他们,召唤他们悔改,这样才能彰显上帝的慈爱。

  有一次,一个名叫西门的法利赛人请耶稣吃饭,耶稣高兴地去了。按照犹太人当时的习俗,客人一到,主人要同他亲嘴表示亲热,还要吩咐仆人打水给客人洗脚以表示尊敬。但是,耶稣来到以后,西门竟不与他亲嘴,也不给他洗脚,这分明是一种故意的冷落。耶稣心里明白,但也不说破。正吃饭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女人(犹太人家的门是开着的,外人也可以随便进来)。这女人是本城有名的荡妇,是法利赛人最看不起的“罪人”。她听过耶稣的教诲,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这一天,她听说耶稣在西门家里做客,就去买了一瓶极其贵重的香膏来到西门家里,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轻声哭泣,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俯下身去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连连亲他的脚,然后打开玉瓶把香膏涂在耶稣的脚上。西门见了很是生气,但又不便发作,他想,如果耶稣真是一位先知,他肯定会知道这个女人是个令人看不起的罪人,看他怎样来处理这件事。耶稣并不是不知道这个女人过去的行为;但被她的痛悔的心情感动了,本想对她说几句安慰的话,但看见西门等法利赛人脸上那种鄙夷的神情,就不再作声。大家都默默地看着那女人。这是一场无声的较量,是两种价值观的较量。突然,耶稣对西门说:

  “西门,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先生,请讲。”西门说。

  “有一个债主,他有两个债户,一个欠他50两银子,一个欠他500两银子。因为他们都无力偿还,债主大发慈悲,免了他们的债。你认为这两个债户哪一个更爱这位债主呢?”耶稣说。

  “我想应该是欠债多的那一个。”西门想了一下,回答说。

  “好,你说得对。”耶稣说着,转过身对着那女人,却仍然对西门说:

  “西门,你看见这女人做了什么吗?我作为你请来的客人,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给我洗脚,又用头发擦干;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却连连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却用香膏抹我的脚。所以我告诉你,这女人犯了许多罪,但她的爱多,罪都赦免了;而那些爱少的人,得的赦免也少。”接着,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心救了你,你的罪赦免了,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加福音》七36~50)

  耶稣认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难免有软弱跌倒的时候,更何况还有亚当遗留给人们的“原罪”呢。他的神圣使命正是挽救这些罪人。所以,他曾经不厌其烦地再三用寻找迷失的羊作比喻来阐述这个道理。

  他说:“有一个人,他有100只羊,如果丢失了一只,他难道不把这九十九只留下来,自己到山里去寻找那只迷失的小羊吗?若是找到了,就为这一只羊高兴,比为那没有迷失的99只还高兴呢!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失去你们这些小弟兄中的一个。”(《马太福音》十八12~14;《路加福音》十五3~7)

  为了阐述这个道理,耶稣还讲过一个浪子回头的比喻(见本书第80~81页)。

  耶稣认为宽恕可以产生忍耐,忍耐可以产生爱心。他说:不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要拿你的内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马太福音》五38~40)

  耶稣又进一步指出,只有这种消极的忍耐是不够的,还应该积极地去“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祷告。因为上帝使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如果单爱那些爱你们的人,那和一般人有什么不同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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