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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综武侠+剑三同人)把酒言欢-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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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公子从来都是给人受委屈,还从来没有委屈的习惯。
  至若霍休在被宫九榨取钱财的时候到底遭遇了什么,以至于他现在都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样子。宫九表示,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是将他积攒的那些银票都撕碎扔进火里罢了。宫九也是稀奇了,分明银楼都是霍休自己的,有没有银票有什么区别?怎么这人好端端的就疯掉了呢?守财奴的世界他果然不了解。
  上官飞燕和霍休是被闫铁珊和独孤一鹤一起带走的,他们两个就算是死,也应该跪在被他们害死的旧主面前,生生世世的忏悔。
  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官飞燕的生命力太过顽强了,她被叶言欢和西门吹雪拍了脸,又被宫九一枪崩成了麻子,当时已然有进气没出气了,却依旧顽强的活了下来。
  只是上官飞燕已经被吓傻了,原本她还咬紧了牙关不肯交代将上官丹凤和真正的大金鹏王埋在哪里,可是在闫铁珊将一面水银镜子摆在她面前的时候,上官飞燕终于崩溃了,她一边嚎哭着让闫铁珊将镜子拿走,一边老老实实的交代了上官丹凤和大金鹏王的埋骨之地。
  上官飞燕对自己的那位皇姐不可谓不狠毒,她将上官丹凤毒死不说,还将人埋在了门前的青石板下,每次有人经过的时候,都要踩踏着她的尸体。这种狠毒的用心,简直让人倒抽一口凉气,陆小凤原本有些可怜上官飞燕,觉得杀人不过头点地,然而在陆小凤知道她对皇姐的所作所为之后,对她当真是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了。
  闫铁珊和独孤一鹤还发现了上官雪儿的尸体,知道那是上官飞燕的亲妹妹,也从上官飞燕的口中盘问出了上官雪儿的真正死因,两个老臣叹了一口气,将分明没有资格入祠堂的上官雪儿也一并安葬在上官家的祠堂之中。
  至若上官飞燕和霍休,闫铁珊让人熔化了数百斤黄铜,直接将两个人活生生的浇灌成了铜人,生生世世的跪在上官家的祠堂之中,永远的让他们忏悔着自己的罪行。
  此事终于算是了结,不过后来的那些,都已经和笑笑没有关系了。此刻她正饶有兴致的和宫九在他宅子里的一块专门设出的空地里,一起研究着宫九那日把上官飞燕射成筛子的小玩意。
  “这叫火器,是我在南海的时候遇见的一个异族人画的图谱,朱停和宣和大师觉得很有意思,就尝试着将它做了出来。”宫九对叶言欢解释道。当然,宫九没有说,这玩意叶孤城已经找人大量生产,产出的成果他们二人平分。而这研究的过程之中的经费,自然也是宫九他和叶孤城一人一半就是了。
  他和叶孤城的目的不同,不过到底殊途同归。所以这种杀伤性巨大的东西,他们还是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才好。
  被宫九手握着手,带着射出了一枪,强大的后坐力让言欢的手臂有些微的麻,对面当做靶子的稻草人轰然倒地,小钢珠敲在地上留下一片清脆的声响。
  “厉害了啊九哥哥。”言欢甩了甩发麻的手臂,眼神晶亮的赞叹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说,本文还有强国路线……手|枪是我们滴,大|炮是我们滴,蒸汽机也是我们滴。
就是辣么任性,╭(╯^╰)╮谁让宫九和叶孤城是天生挂|逼呢~还有言欢粗壮的金大腿~不强国都不好意思了。
铜人燕子:我有句%……%……&**&……%我讲不出来了。

  ☆、白首卧松云。

  第五十三章。白首卧松云。
  西门吹雪和叶言欢因为陆小凤; 又在盛京停留了一些时日。他们两个从小就知道陆小凤是个喜欢招惹麻烦的人,然而没有办法; 毕竟是亲生的朋友; 他们总也不能做出一言不合就抛弃陆小凤的事情。
  叶言欢一开始就和自家小舅舅约定好了“归期未定”; 她可以自由的闯荡江湖; 只是不能甩掉白云城跟着她的人,因此若是单纯从这方面来说,叶言欢被陆小凤牵连,不得不停留在盛京多些许时日也不是什么大事情。
  可是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和白云城两点一线的生活不得不被打破,这也倒罢了,关键是一直在家中等待着一双儿女的叶萦洲终于有些按捺不住了。
  叶萦洲这些年除却回白云城,已然很少在江湖上走动了。不过这次为了抓自家玩野了的两个小破孩子,玉夫人还是整理好了行囊,拿上自己的长剑; 一路往盛京而去。
  ——山不来就我; 我便去就山。
  岁月似乎异常的偏爱美人; 而叶家人便尤其的妖孽。叶萦洲如今已然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看起来却至多是二十多岁的样子,和叶孤城站在一起的时候特别像……咳; 姐弟。她是叶孤城的长姐,当真是和叶孤城年纪相差许多; 可是因为叶萦洲容颜不老,叶孤城却少年老成的原因,如今两人站在一处; 看起来却分明只是相差一两岁的样子。
  而当叶萦洲和叶言欢站在一起的时候,常人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两个人是长姐和幼妹,是不会有人往“母女”方面联想的。其实叶萦洲也因此苦恼过,虽然女人无不希望旁人说她年轻,可是她这样也未免有些太过夸张了。
  不过看着自家阿玉那张也不怎么变化的脸,叶萦洲便很快释然了。大概,武功到了一定的境界,容颜的更迭就是会比常人要慢上一些的吧。江湖上也有几位武功抵至臻境,以至于能够返老还童的老前辈,和他们比起来,她和阿玉的这种程度,应该是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吧。
  虽然对于这个猜测,叶萦洲心虚的打上了一个问号,不过却好歹没有再纠结下去。
  叶萦洲不怎么爱出门,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喜静的性子,而并不是玉罗刹不允许她出门。所以当自家夫人要出门的时候,万梅山庄上下自然为夫人用心打点好行装,管家还曾问了叶萦洲一句“夫人可要人随从”,在叶萦洲拒绝之后,他也就不再提了。
  叶萦洲一路北上,很快抵达盛京。
  盛京的一座酒楼之上,那间酒楼被侍卫层层围起,两个衣着华丽的男人坐在临窗的位置向下张望。
  他们所在的二层之中丝竹萦绕,两个男人却有些兴缺缺的模样。一个衣着轻薄的舞姬赤|裸着双足,姿态婀娜的聘婷而来,脚踝上系着的金铃铛发出一阵细碎的声响,舞姬的腰肢纤细若无骨,她取下覆面的轻纱,涂着朱蔻的手指取过男人手中的酒杯,含了一口酒向着男人俯身而去。
  那个男人大约二十出头,他身边的则还有一些少年模样,只是眼下青黑,面色也有些隐约的灰白,让他显得比实际的年龄要大上一些。
  男人嫌恶的推开舞女,不顾美人倒地的时候楚楚可怜的样子,冷哼一声,男人道:“什么脏的臭的也敢往本宫面前凑?”
  “大哥何必跟她们一个小小舞女一般见识,这种大胆的,不也比司教坊调|教出来的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要有意思?”少年嬉笑一声,眼睛却往那地上躺着的舞女身上瞟。
  舞女眼眸一转,转而楚楚可怜的望向了这个锦衣少年。
  稍微年长一些的男人眼眸之中闪过了一丝厌恶,不过面上却扬起了一抹笑,他不甚在意的挥了挥手,道:“康弟喜欢便拿去,哥哥还能差你一个小小舞女不成?”
  “那多谢太子哥哥了。”少年笑了起来,转而向着那舞女伸出了手。
  舞女是风月场上滚过一轮的,这次被人选中给太子殿下献舞一曲,自然想要把握好机会飞上枝头当凤凰,不过太子殿下没有看中她,那他身边这个叫太子“哥哥”的少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笑着依偎进了少年怀里,舞女如法炮制的喂了少年一杯酒。方才太子拒绝了这个舞女,可是这少年却并不嫌弃,反而欣然接受。
  太子借着低头喝酒的姿势掩盖去了眼底的轻蔑,不再往少年那里看去。
  若非这人是南王唯一的儿子,像是明康这么蠢的人,他还真不想屈尊降贵的结交。可惜如今朝中他虽然一出生便被奉为太子,但是他那个好三弟可是一直对皇位虎视眈眈,底下的小的也开始站队,并不如何安稳。再加上他那父皇身体还康健,等到他归天还不知道要多少时日。这其中变数太多,太子自然要努力发展自己的势力,笼络各方才是。
  而作为他硕果仅存的五位皇叔,南王虽然封地偏僻,很难将手伸到盛京中来,但是太子也不愿意将这份势力交到别人手中。
  更何况,南王世子被养的蠢笨得很,他不过是小恩小惠,就哄得明康那小子一口一个“太子哥哥”——呵,明康自以为亲近,孰不知弟弟这种生物,太子一贯是没有什么好感的。
  和叶孤城与宫九的前生不同的是,明康作为南王世子,因为明轩早早被叶孤城解决,所以并不存在一个和明康长得一模一样的皇子,自然也就没有了南王偶遇明轩的戏码。如此一来,明康反倒能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不是如同前世一般被南王偷偷摸摸的养大了。
  因为没有太大的期许,所以南王对这个儿子的态度也就是“随便养养”,因此明康很快情理之中的成为了标准的纨绔子弟。南王的封地在岭南,那里并不富硕,虽然南王府还是十分奢华的,不过那儿的风土人情都和盛京没有办法比。
  这次皇帝传召各府世子入京,南王世子很快就被盛京的繁荣迷花了双眼,而带着他玩的“太子哥哥”也就成了顶顶的好人。
  南王能心大的将儿子养成这样,一来是他本身就才智有限,二来也是因为他有点……自暴自弃了。当年先帝选择继承人的时候他年纪还小,先帝去后就被随随便便的封在了一处偏远的地方。这些年他不是没有“上进”过,然而南王很快就发现,自己的“上进心”根本掀不起风浪——毕竟南王只有二百府兵,他难道还能指望这二百府兵杀上京城去?
  更何况皇帝对南王一直是萝卜加大棒的处理方式,不断敲打他,同时也给他了足够的钱财,让他在岭南只要安安生生的,日子就能过得舒服,因此南王也就渐渐熄了心中的一些心思。
  南王父子蠢得让叶孤城连看都不愿意再看他们一眼,因此白云城主虽然前世算是被南王父子害死,不过却也没有想着今生要先下手为强的弄死他们两个。
  叶孤城只是让人留意一下南王府动向,有不对劲的地方及时禀报就是。
  因此,南王父子这段日子过得还算是舒坦,因为心中没鬼,所以这次皇帝传召各府世子入京,南王父子并不像是其他各府世子一般惊惧,明康权当是出游,收拾收拾就被他爹打包“邮寄”到他大伯那里来了。
  这也是宫九不得不从南海回来一次的原因,平日里把冒牌货摆在府里糊弄一下他的那个糊涂娘亲也就罢了,至若太平王……就连被绿了这种大事都发现不了,区区一个儿子被掉包了的“小事”,又怎么能指望常年在外练兵的太平王殿下发现呢?
  可是皇帝不是那么好糊弄的,那冒牌货平时装一下病重还成,这种大场面他却是撑不住的。没有办法,宫九只能自己亲自上了。
  宫九:想抱着笑笑玩,不想看着一张一张的橘皮脸╭(╯^╰)╮
  “这京城养大的姑娘,就是个小小舞女都比岭南的皮肤细粉。”明康一手抚弄着舞女腰侧裸露的肌肤,一般感叹道。
  太子嗤笑一声,目光移开,不愿再看明康的这幅丑态。
  他这一看,恰然就看见了楼下白衣执剑,牵着一匹白马缓步而行的叶萦洲。叶萦洲做江湖女子打扮,只是和那些女侠不同的是,她的头上梳着的是妇人髻。叶萦洲并不喜欢太过繁复的衣着首饰,无论是在南海还是在万梅山庄都喜着一身素衣,头上也很少佩戴钗寰,通常只是一根玉簪将一头长发挽住便是。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太子怔怔的看着那一抹倩影,不由喃喃出声。
  明康坐的距离太子很近,自然也听清了太子口中的话语,他顺着太子的目光向下一看,便也看见了楼下牵着白马的那个女子。
  等到明康再看向怀里的舞女,却忽然觉得……方才还很喜欢的美色,忽然就开始淡了。在那样真正的出尘绝丽面前,这样的庸脂俗粉,已然淡了。
  叶萦洲并不知道有人一直在注视着她,她不疾不徐的在街上走着,一边走一边辨认着周围的位置。
  玉罗刹惯常坑儿子,却不舍得坑他家夫人,所以他只告诉了儿砸“合芳斋”这个名字,却是细细的画了盛京的地图,标明了合芳斋的位置。叶萦洲对此十分感动,然后将玉罗刹画的地图……放到万梅山庄的书房里保存了起来。
  若是当真指望一个十几年前来过盛京,还不怎么认识中原文字的异族人给她指路,那叶萦洲才算是傻。所以叶萦洲在心里默默的对她家阿玉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果断的冲老管家要了盛京的标准官方出品的地图。
  老管家办事最是妥帖,立即为他们夫人准备了最新的地图,还细心的朱砂笔标注了路线,叶萦洲按着那地图走了一阵,并没有发生什么需要找人问路的事情。
  眼看着叶萦洲就要走远,太子豁然起身,迅速的往楼下跑去。明康看了看这位太子哥哥反常的动作,呆愣了半晌,也跟着追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习惯性眼瘸会害死自己的。
宫九:呵呵,最讨厌有人总想当我爹了。勾搭我岳母,还不是想当我岳父么?
笑笑:爹爹不要怕,笑笑跟你一起挠死那个人╭(╯^╰)╮还有哥哥,过来一起把那什么太子挠成刨花吧~

  ☆、迷花不事君。

  第五十四章。迷花不事君。
  叶萦洲很少被人称之为“姑娘”; 在她还没出阁之前,白云城中的人都称她一声“大小姐”; 后来初出江湖就遇见了玉罗刹; 然后稀里糊涂的就跟他一起被人追杀; 为了躲避那些人; 两个人就扮作夫妻,于是叶萦洲就成了假的“西门夫人”。
  当叶萦洲成了货真价实的西门夫人的时候,她才后知后觉的回过味来,那些追杀他们的人,不说按照她家阿玉的妖孽程度了,就是她自己都能一剑一个,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解决掉。他们还用得着被追杀一路,躲过半个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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