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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陈毅军事文选-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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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人员奖惩条例。这个条例颁布后应成为加强并提高全部政治工作的锐利 
武器。 
     7.正确解决军队和地方的关系,造成根据地党政军民铁的统一。军队党 
首先做到自己是尊重地方党政及群众团体和爱护人民的模范。在军队方面认 
识自己应该站在拥护地方党政及群众团体的前列。军队不首先做到这一点, 
必然削弱地方党政群众团体在广大人民中的威信,必然造成工作中的损失。 
这个损失也就是军队的损失,也就是整个革命的损失。这种认识在军队指战 
员中应广泛深入地进行重新教育。对地方党政和群众团体的态度是否正确是 

判断党军的标准之一。抽象的党军,一般政治观念中的党军是不存在的;活 
生生的党军,实际存在的党军,是存在于对敌的战斗中,是存在于对地方党 
政人民的正确态度中。某些人知道在战斗中去表现和创造党军是对的,但仅 
限于此,以为“天下是我打的。”“先有我然后才有你。”因此“一切我第 
一,你应服从我。”这样就错了,就违反党军的基本原则。但是军队与地方 
的关系,也不能完全对军队做片面的责备,在地方党政及群众团体中同样要 
进行爱护主力,帮助主力的教育,军队是自己的军队,应如爱护自己的眼睛 
的态度去爱护它,“癞痢头再不好看,总是自己儿子。”军队是根据地的保 
障,是根据地的支柱,不能把自己的利益与军队的利益分开。最后军队与地 
方党政及群众团体只有个别的态度不正确,或者个别人处理问题发生某些错 
误,不可毫无分别去笼统批评,或者竟离开整个党与革命的利益,站在第三 
者的地位,去进行肆意攻击。这种行动已经走入违反纪律的范围,是不能容 
许其存在流行的。具体的关系问题的解决,在于地方与军队建立经常的联席 
会议制度,互相通报,互相商讨,争议互相解决,困难互相帮助。凡策划地 
方党政的安全,武装保护地方党政及群众团体,是军队的神圣义务,不容许 
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违此者应受党纪军纪两重裁制。同样尽一切可能帮助 
主力,帮助军队,是地方党政及群众团体的革命职责,亦不容许采取旁观的 
态度,违此者应受革命纪律的处分。一般说来,华中地方党政及群众团体, 
均是年青的,而军队党则比较成熟,比较有经验,因此许多军政要务的处理, 
其重心不能不多半放在军队党身上,地方党要承认这一具体事实,采取虚心 
学习的态度。原则问题组织问题的争执,均按照党规党法由同级会议或请示 
上级解决之,采取另外的道路,均是不正确而有害的行为。 
    8.建立能够独立负责的军区、军分区工作。军区建制属军部,但受师的 
指挥。分区建制属军区,但应受师及主力旋的指挥。独立团、营其建制属军 
区、分区,但应受主力旅或团的指挥。主力旅、团应尊重区党委、行政公署 
及地委、县署的决定。同样地方党政应切实关顾部队,尊重部队方面的建议。 
独立团、营归军区为军区部队主干,县游击队等属县级,自卫军、民兵等属 
区、乡级。领导系统是指直接建制而言,指导系统不属于建制,是就其军政 
等级实行按级服从,按级指导而言。地方军经费,确定统一由各战略单位支 
付。县、区武装及民兵经费由地方政府筹划。地方军待遇应较主力待遇低一 
点,以低减百分之三为限度。地方武装的服装亦尽可能做到与主力有一定的 
区别。地方党政人员,群众团体人员即非军人,一律不准穿军服,应穿便衣。 
某些游击部队亦可穿便衣,以完全在服饰上适合地方性群众性。 
    9.发扬并扩大中央整顿三风的号召,严整军纪风纪养成党军的作风。整 
顿三风是地方党、军队党的全面动员,三风既正则其他方面也就走上正确的 
布尔什维克化的道路。整顿三风实施到军队中应具体进行下列工作:(1)从 
根本上加强部队干部及党员的马列主义的立场及思想方法的教育,其关键在 
反对主观主义,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敌、友、我三方面情况,不说空话,不 
放空炮,实事求是,有的放矢,一切以党的利益为依归。  (2)正确解决党 
员与非党员的关系,党员以模范作用团结并吸引非党员同志在党的领导之下 
来行动。纠正宗派主义的孤高自赏的排外性,纠正并停止一切无原则纠纷。 
(3)强调服从军纪。军纪全军共同遵守,党员首先作遵守军纪的模范。军纪 
主要内容是保障坚决执行命令,自觉遵守纪律和制度。除反革命的命令而外, 
执行命令之前,是不讲道理,不讲价钱的,执行命令之后,才有讲道理的余 

地,而且讲道理要经过合法手续。今天本军中明目张胆违抗命令的事实没有 
发现,而用另一种曲折方式,延缓执行,改头换面执行,打折扣执行,对命 
令怀疑,执行时不坚决,则所在多有。军队党的教条主义表现在学军事时作 
战与教育脱离,表现在不重视业务,表现只背条文不求实用,表现于学习政 
治时离开了党的政策的研究和检讨。另一倾向表现是只相信自己的局部经 
验,拒绝自己以外的理论学习,而不承认别人的经验。这是坐井观天的狭隘 
经验论的倾向。党八股在军队党的具体表现是,不按军队特点、以简明扼要 
的军语来指挥来办事,不注意军事要求的时间性和准确性,来遂行军事业务。 
冗长死板,游移粗糙,空洞浮泛,重复老调,是军事党八股的具体表现。军 
队党的宗派主义表现在对内是分散主义,本位主义,轻视组织,个人突出; 
对外为关门主义,忘记争取友军士绅等工作。必须以整顿三风的精神来检讨 
全部军事工作。要求军队在党性上,干部思想方法上,对外政治关系上,对 
内组织关系上,军队文教工作上起伟大的进步作用,以建立党军的正规作风。 
(4)养成党军的革命军人的生活,至少做到思想正确,立场坚定,态度严肃, 
行动敏捷,体格坚强,技艺高明,胆大心细,艰苦奋斗,学而不厌,诲人不 
倦十大条。订定各种关于指战员职责的守本,使万众共同遵守,以保持我军 
的革命优良传统。 
       10.建立坚强的战略单位,正确指挥战役战斗。全军在华中是全国一大的 
战略单位。各师地区在全军也是一大的战略单位。各旅及军分区又是较小的 
战略单位或战术单位。这些单位的工作包括党政军民各方面。各战略单位必 
须独立掌握党的政策,独立指挥战役和战斗,独立掌握各种不同的斗争方式, 
处理极端复杂的军政问题。对上级应该服从其领导和命令,但又要求能具体 
灵活地执行,避免死板机械。对下级应该进行不间断的指导,但又要求能虚 
心体察和切实帮助与严厉督导。对同级在原则问题上要求明朗化和正确解 
决,不能有游移和混同,而在纯粹实际问题、组织问题、行政问题上,则要 
求能互相协调,互相帮助,以利事机。各级负责同志,在独立负责的岗位上, 
责备人的机会多,被别人责备的机会少。上级只能作远距离的大的原则的帮 
助,实际部署则要自己动手,既可使全部工作走向胜利途径,偶有不慎,亦 
可以使全部工作走向失败。同级干部才德有长短,亦如自己才德具有长短一 
样,如何虚心的负责的共同工作,把个人负责与集体领导联系得很好,是建 
立正确工作关系,加强各单位领导的中心环节。一切工作的保障在此。各战 
略单位的工作内容分应付情况与根本建设两大方面。应付情况,靠决断,靠 
抓住时机;根本建设,靠苦干,靠周密,靠全面深入。这两方面均要抓住, 
不能放松哪一面,而且还要善于选择其轻重急徐。不怕环境恶劣,只怕内部 
不团结,一切革命的失败,外面破坏的原因常是次要的,而内部团结因素常 
有决定意义。 
       11.最后提议军部、军政治部应在最近时间分头召集各种工作会议,如参 
谋工作会议、政治工作会议、军区工作会议、供给工作会议、卫生工作会议、 
锄奸工作会议、兵工会议、军区会议等,来更具体讨论军事建设工作,更具 
体总结过去经验,更具体讨论全军的巩固扩大,以实现我党我军在抗战建国 
中的伟大任务。这就是我根据军事组的讨论向大会的报告,请大会讨论决定。 
       注    释[1]胡服同志,即刘少奇。[2]青抗先,青年抗日先锋队的简称。 
[3] 各级武委,指区、乡各级的人民武装委员会。[4] 十四条,参见《论建 
军工作》第三十节。[5]黄克诚同志,当时任新四军第三师师长兼政治委员。 

[6] 整顿三风,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 
党八股以整顿文风。 

                            华中精兵简政的一些情况① 
                          (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一、(略) 
      二、(略) 
      三、执行中央指示中的各种倾向: 
      1.地方党政人员常常在讨论中央精兵简政指示时着重主力裁减,其根据 
  是部队愈大,公粮及税款愈难办,发生不顾华中敌、顽对我环伺、我之主力 
  尚不足以应付的情况。而华中人力物力之征调并未达到饱和点。除淮南津浦 
  路东地区外,一般均未达到中央关于脱离生产人数不得超过总人口百分之三 
  的规定。华中主力仅八万人,地方军仅四万余人,相当的扩充仍属必要,而 
  且可能。这种裁兵论、缩小论是基于片面理由,我们认为应加以纠正。 
      2.另一方面,华中主力八万余,力量并不算小,但分布于七、八个独立 
  地区,每一个师均无力单独应付顽方之大举进攻。军部手上并无集团的机动 
  部队,尽可能大量抽调时亦只能抽十二个团去进行大的会战。各主力师均为 
  地方任务所牵制。主力限于地方任务,结果等于无主力。主力调走地区即不 
  能巩固,地方工作及粮款来源即受影响。假如将现有之四万地方军扩大到十 
  万,比较能担负主力现有任务时,则主力即可选择安心放手整训的机会,足 
  可应付大的局面。故扩大会[1]主张发展主力十万,地方军到十万,自卫军二 
  百万,基干队四十万,准备一年内完成此计划。而目前着手重心放在地方军 
  及民兵建设上,主力一般注意整训、巩固工作,大规模的扩大动员。这个主 
  张又发生有所谓“特点论”出来阻碍,其实质是某些主力工作同志认为主力 
  编制不充实,不同意搞地方军,而要求继续编并地方武装以扩大主力。认为 
  中央精兵主义只适用于华北,不适用于华中,强调地方的特点,因而曲解中 
  央精兵建设指示,专强调主力的扩大,不了解华中地区主力亦必须注意本身 
  地方化,否则即难以坚持;即令某些地区人力、物力尚可供我征调,但提前 
  注意积蓄,保持军民实力,仍是必要的(又此时不通过发展地方军的办法, 
  孤单的扩大主力亦不可能)。我们对这种地区特点论者不了解华北、华中同 
  力敌后,不了解斗争的长期性,民力力军力之泉源,不爱惜民力,绝难长期 
  坚持。这些观点正在纠正。 
      3.华中各根据地从一九四○年冬黄桥决战后才完全控制在我手,才有了 
  正规建设的可能。但不数月即一九四一年春李长江叛变[2],是年初秋敌伪“清 
  乡”并“扫荡”盐城,又加韩德勤仍未走,在予我建设以阻碍。因此,许多 
  应办机关均未成立,比如各根据地的参议会仅先后初办,许多机构仍未建立, 
  如一切裁减势必影响工作。但如不顾可能,不密切注意敌后环境及根据地发 
  展之趋向,而建设庞大机关及后方,亦必在“扫荡”期中遭受损失。 
      四、一年来的华中局面,敌、友、我均保持三角的相持形势,汤、李等 
  大军[3]计四十余万,屯集豫鄂皖,每月对敌定期袭击破坏,客观上予我在敌 
  后坚持很大便利,故华中敌伪“扫荡”不如华北之频繁,此为根本原因之一。 
  故我应利用此时机在两个反“扫荡”之间。来迅速进行建设工作,反对各种 
  偏向,正确而灵活的执行中央的精兵简政的指示。 


① 这是陈毅给中共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的电报节录。其时,陈毅兼代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和新四军政治 

委员的职务。 

    五、在军事建设上,皖南事变以来,本军七个师一律采取三三制,现已 
感觉不妥,故决分为甲、乙、丙三种师的编制。甲种师采取三旅三团三营四 
连制,乙种师采取废旅制,丙种师如七师则废旅并且团亦废营。又如一、六 
两师师部合并。该两师原为一个部队分开的,且地域接近。又各师或兼军区 
或不兼,某些军区之下设分区或不设,总以避免叠床架屋、头重脚轻为目的。 
    六、(略) 
    七、华中群众工作,在今年夏收可保证普遍进行减租减息,今年秋收可 
将人民大多数初步组织起来,井建立系统的正规工作制度。我们打算秋收前 
完成扩大地方军到十万任务,冬季动员数万新兵充实主力。冬季才有可能使 
各种工作走入正规或可能完全照中央规定的报告项目,作正确的统计报告。 
    八、华中局仅保持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宣传、青妇各部仅一人或二人, 
政府工作部至今无人负责。军政治部主任亦系兼职,无人负专职。我们军直 
机关连特务团、抗大在内仅三千人。我们工作机关拟逐渐添补人员。 
    九、胡去山东[4],饶去二师[4],仅将最近情形简要报告。 
    注释: 

          [1]扩大会,指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日至三月五日在苏北阜宁县单家港举行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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