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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中国的地方志-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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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惨败,朝野震动。在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面前,全国上下要求变革图强的呼声很高。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光绪皇帝决心变法,在103天内,先后发布了数十条除旧布新的诏谕,其中之一,就是罢科举,开学校,将各地旧式书院、祠堂、庙宇改为各级学堂,兼授中学和西学。此后,学部下令各地编修乡土志作为小学堂的教材。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还颁布了一个《部颁乡土志例目》,列出“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旧录、人类、户口、民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共15个类目,作为编修乡土志的统一规范。于是乡土志作为一个新的成员加入了地方志这个大家族。现存的乡土志有500多种,绝大部分是清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公元1905年至公元1911年)之间修的。许多乡土志的编纂者,怀着振兴中国的强烈愿望,以培育儿童的爱国主义为己任。如王永江在《辽阳乡土志序》中说:“人有爱乡之心,而后有爱国之心,……乡且不爱,何有于国?”《赞皇乡土志》卷首有一篇《编者题辞》,说明编辑的宗旨:“大地椭圆,万国罗列。列强称雄,弱则败灭……中国维新,振兴学校,宗旨教人,爱国为要。爱国之心,始自一方,请与幼学,说我赞皇。”都表明了编纂者的深心与厚望。乡土志浅显,简明、通俗,一般篇幅不长,但也保存了不少有用的资料,而它对于儿童的启蒙作用,却是其他书籍所不可替代的。

  随着清代统一大业的进展,清代的地方志真正走遍了全国。

  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郑成功的后代郑克塽〔shuang爽〕归附清朝。康熙皇帝统一了台湾,随即设置了台湾府。第一任台湾知府蒋毓英就在他的任期内,和诸罗、凤山县令季麒光、杨芳声一起,纂成了《(康熙)台湾府志》,这是台湾省的第一部志书。在此后的90年中,《台湾府志》续修过五次。此后,到清朝末年,还有一部《(光绪)台湾通志》问世。

  清康熙年间,曾派遣西方传教士到全国各地用西法测绘地图,但是当时没有深入新疆,只测到哈密为止。乾隆皇帝在位的时候,新疆地区长期分裂动乱的局面结束了,清政府随即派左都御史何国宗率领测绘人员携带仪器前往新疆,在军队的保护下,实地测绘新疆的山脉、河流、沙漠、草原,绘制地图。又派大学士刘统勋随同前往,就地考察山川地理的古今沿革。他们踏遍了天山南北,最远到达克什米尔地区。最后,由刘统勋汇总资料,写成志书初稿送到北京,又经过傅恒等人加工定稿,于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完成《钦定皇舆西域图志》48卷(图7)。这是新疆的第一部志书,也是清代有关新疆的最重要的一部志书。

  图7 《钦定皇舆西域图志》卷一的西域全图

  远处边陲的西藏,到清乾隆年间也出现了一部《西藏志》。《西藏志》不分卷,也没有著录作者,传说是康熙帝第十七子果亲王允礼所作,刊刻于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它的内容比较简略,又没有人物传记,但它作为第一部正规的西藏地方志,自有不可替代的资料价值,极为研究西藏学的人所重视。

  在政府大力倡导,各地竞相修志的风气下,各省府州县的长官千方百计网罗人才,同时由于清政府不断兴起文字狱,相比之下,修志毕竟是一个风险较少,相对安全的领域,所以,清代有许多著名的学者加入了修志的队伍。例如戴震修《(乾隆)汾州府志》(山西汾阳)、钱大昕〔xin辛〕修《(乾隆)鄞县志》(浙江宁波)、《(嘉庆)长兴县志》(浙江长兴)、章学诚修《(乾隆)永清县志》(河北永清)、洪亮吉修《(乾隆)淳化县志》(陕西淳化)、《(嘉庆)泾县志》(安徽泾县)、缪荃孙修《(光绪)顺天府志》(北京)等。学者们在做学问方面训练有素,对志书的体例、篇章结构、编纂方法等等都非常讲究,又各自学有专长,往往将自己的治学心得贯穿到修志中去,使所修的志书各具特色,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有些知识渊博的学者自己做了地方负责官员,亲自指导修志,更有条件将自己对于地方志的种种见解付诸实施。例如主修《(嘉庆)广西通志》的广西巡抚谢启昆,本人著述宏富,在学术上深有造诣。他在升任巡抚的第二年就开馆修志,并亲自发凡起例。他仔细研究了历代志书的体例,取长舍短,写出《修志叙例》23条,对编纂通志提出了非常切实具体的要求。《(嘉庆)广西通志》的主纂胡虔,一生勤奋治学,精于考据,又曾参加过多部地方志的编纂,富有修志的经验,很好地贯彻了谢启昆的意图。例如,谢启昆认为,过去被贬谪到“瘴疠之区”的官员,往往是正直之士,或是触怒了权奸,或是受小人倾轧,他们的高风亮节,至今还在边疆流传。所以《广西通志》在记载官员政绩的《宦绩录》之后附有《谪宦录》,专记从三国到明代被贬谪到广西的官员。谢启昆认为作志应当以详备为宗,但又不能冗滥,因而这部志书采取的资料十分详备,并吸收某些宋志的长处,将所引的资料一一注明出处。如果资料有谬误或已和当前情况不符,就另外加按语说明,使后人使用起来既方便,又可靠。所以,《(嘉庆)广西通志》被誉为一代名志,很受学术界推崇。晚于谢启昆的阮元,同样以博学名重一时。他曾历任浙江、江西等省巡抚和湖广、两广、云贵总督,所到之处,对修志多有建树。他主修的《(道光)广东通志》,就全以谢启昆的体例为本,可见谢志在当时的影响。

  清代地方志绝大多数是官修,私人修的志书,大多不敢以“志”命名,小心翼翼地表示和官修方志有所区别。例如康熙年间林本裕著《辽载》(辽宁),全按方志体裁,但他在此书的自序中声明说,他写这本书,不过是把他父亲讲述的一些地方琐事和历代故实参照史籍记载下来,使子孙不要忘了先人热爱故土的一片心意。至于以修志来颂扬盛京(辽宁沈阳,清入关以后将这里作为“留都”)的宏伟气象,自有辉煌的巨著(指官修《盛京通志》)在,岂是草茅之人敢参与意见的呢。江苏无锡秀才黄印〔ang昂〕不满于本县县志的简陋,用16年时间著书12卷,题名为《锡金识小录》,意思是只能算给县志拾遗补缺。此外,如方式济所著的黑龙江志名为《龙沙纪略》、师范著的云南志称为《滇系》、张澍著的四川志称为《蜀典》、刘宝楠著的江苏宝应县志称为《宝应图经》等。这些私人撰著中有不少是清志中的名作,我们在了解清代地方志的时候,不应该忽略它们。

  封建政府对地方志的高度重视,既将地方志推向了繁荣,也给地方志加上了桎梏。清朝对修志控制极严。清初的文字狱和文化专制政策,使地方志遭到大规模的摧残。许多明以前的特别是明代的方志被窜改、删削甚至禁毁。至于新编的志书,各省通志必须经过皇帝审查,府州县志必须经过总督巡抚衙门审查,才能定稿。由于政治上的禁忌,加上封建官场盛行的敷衍因循、请托受贿等等腐败作风,清代方志忌讳隐瞒的现象很多,应付公事、草草成书的也不在少数。

  不过,清代地方志成书数量之多,分布区域之广,都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时期,证明方志确实进入了有史以来最鼎盛的时代。此外,清朝作为古代方志发展的顶峰,还有一个鲜明的标志,那就是方志学的诞生。

  第四节 方志学的诞生

  飞驰的岁月,不仅留下了数以万计的地方志,而且积累了丰富的修志经验。人们一面实践,一面思考,对于地方志的性质、特点、功用、内容、编纂方法,以及它产生、发展的过程和常盛不衰的奥秘,探讨得越来越深入,逐渐形成一门系统的学问,这就是方志学。

  一开始,人们对于地方志的思考和见解,多见于志书的序、跋中,例如宋代郑兴裔《广陵志序》说:“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说明他认识到了方志和史有密切关系。宋代刘文富《严州图经序》说:修志是为了记下前人处理地方政事的各种措施和经验,以“告后之为政”。宋代董弅〔fen粉〕《严州图经序》也说,修志并非仅是为了应付闰年呈报的制度,而是要“使为政者究知风俗利害,师范先贤懿绩,而承学晚生,览之可以辑睦而还旧俗,宦达名流,玩之可以全高风而利名节”。就是说,修志是为了使执政者了解风俗利弊,以先贤的优良政绩作为榜样。后学晚生读它,可以和睦亲近,有助于恢复古代的淳厚风俗。做官的人和社会名流仔细品味它,有利于保持自身的高风亮节。这是对地方志功用的概括。明代刘鲁生《曲沃县志序》说,修地方志“其载欲悉,其事欲核,其书欲直。”(记载要详尽,事实要核对无误,对是非善恶要敢于直书)。这是对志书质量要求的概括。这些早期的方志理论非常零散,多半就是这样的片言只语,没有进一步的阐述。

  无论是组织全国修志,还是具体编纂一部志书,必定先有一个总体设想:为什么修志?要编成什么样子?这个总体设计,就是政府颁布的修志条例,或是志书的凡例。这个设想是根据什么提出来的呢?一定要先考察前人的做法,再研究当前的情况来决定弃取,或加以创新。所以,修志的条例和凡例,是前人修志经验的归纳和总结,也是方志学理论宝库中的一笔重要财富。

  宋元以前,这种编纂方志的设想和计划很少见于记载,没有记载不等于没有,像汉代要求全国上报“郡国地志”,隋唐时期在全国普修图经,没有一个通盘考虑,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那是不可想象的。到了南宋,志书中才开始出现“凡例”,如《(淳祐)玉峰志》(江苏昆山)有凡例五条,但极其简率,只是列了几条收录资料的范围。稍晚,有周应合的《(景定)建康志》所附的《修志本末》,除记述修志经过外,它将修志的全过程作了清楚的归纳,分为四个方面:定凡例(确定全书框架结构、门类设置、编写要求)、分事任(编写人员如何分工)、广搜访(怎样通过多种渠道搜集资料)、详参订(怎样审订志稿以保证质量)。这是方志学史上的一篇重要文献,让我们知道宋朝人在修志方法上已达到怎样的水平。

  明朝永乐年以后,不仅政府制订了修志条例颁告天下,同时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志将凡例印在书中,它们规定的内容也越来越细致周到。如《(成化)新昌县志》(江西宜丰)的凡例规定,人物立传要根据政绩和德行,不专以官位大小作标准。政绩好德行好的立大传,否则只在名字下面加个小传就可以了。《(嘉靖)许州志》(河南许昌)的凡例说,地方志不是世家大族的家谱,所以那些封赠士大夫之家的诰敕之类一概不收。清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河南省发了个《修志牌照》,列了23条,其中规定,记古迹“需考明某代某人,将事实备细注明,不可以小说搀入”。记土产,“非本地所出及平常草木,可不必载,须载其特产者”。诸如此类,很明显都是针对过去修志中的流弊提出来的。它们同样表达了修志人对志书性质、功能和质量标准的理解。不过,它们也同志书序、跋中的那些片断见解一样,不免就事论事,分散零碎。直到明末清初,在方志理论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著作。

  清代中叶以后,许多学者参与修志,他们用各自不同的学术观点指导修志实践,逐渐形成不同的流派。方志理论就在他们的切磋争鸣之中一步步完善起来。当时的方志学界主要分成两派:

  一是地理派,也称考据派或旧派。清代由于文字狱的威慑和政府的提倡,到乾隆、嘉庆年间,兴起了一股注重考据的学风。一批学者潜心考订古典文献,从古书中搜集证据,辨别真伪,订正谬误,注音释义,对整理古籍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他们往往嗜古成癖,陷入不切实际的繁琐考证,认为只有考据才是做学问的正道,轻视考据以外的一切学问,以致严重地脱离实际,不通世务,在学术史上被称为考据学派或乾嘉学派。地理派的代表人物戴震、洪亮吉等都是乾嘉学者中的大师。他们用考据学派的学术思想和治学方法来研究地方志,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地理派墨守汉唐以来对于地方志性质的传统看法,认为方志属于地理书。戴震说:修志就是考证地理,只要尽心把地理沿革考证清楚,就没有别的事了(见章学诚《记与戴东原论修志》)。洪亮吉也说:“一方之志,沿革最要。”(《跋新修庐州府志后寄张太守祥云》)他还主张修志要言必有据,“贵因袭而不贵创新,信载籍而不信传闻”(《泾县志序》)。当代新出现的事物,当然不可能在古代典籍(“载籍”)中考证出根据来,按照他的这个主张,就只能都算作靠不住的“传闻”了。这一派修的志书,致力于广泛搜辑旧文献,逐条作精详的考证,材料丰富,证据确凿,在方志界树立起严谨治学的榜样,有利于纠正那种不负责任的盲目抄袭甚至凭空捏造的歪风。但是他们厚古薄今,不相信、不采纳除古文献以外的其他资料,不重视反映当代社会的实际状况,把志书禁锢在狭窄的古地理研究的领域里,当然要大大影响地方志的实用价值。

  另一派是历史派,也称为新派,它的代表人物是章学诚。章学诚(公元1738—1801年)(图8)字实斋,会稽(浙江绍兴)人,幼年时体弱多病,并不聪明,每天读书不过几百字,还显得很吃力,但是特别爱读史书,常常有独特的见解。他参加过七次乡试,到40多岁才中举人,第二年考取进士,认为自己的思想不合潮流,所以不去做官,以写作、修志、讲学度过了困苦而不安定的一生。他一生曾参与修纂十几种地方志,但只有《(乾隆)永清县志》(河北永清)完善地保存了下来,其他像他首次独立纂修的《和州志》(安徽和县),还有他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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