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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部分

哈珀军事历史百科全书-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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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年,蒙古人的最后一次入侵 蒙古人占领了河内,但在安南人顽强的抵抗面前却难以再向前推进了,于是双方都同意一个挽救面子的解决办法:占婆和安南国王承认蒙古皇帝的宗主权。因此,库伯莱高兴地中止了入侵。
1312—1326年,占婆和安南再次发生战争 占婆人被打败并被安南人吞并(1312年),联合后的安南占婆军队打退了泰人拉马·卡姆汗的入侵(1313年)。但不久,占婆人发动起义,反对安南人。陈安南最后驱逐了安南人并成为国王。这两个疲惫的国家在25年内平静相处。
1353年,占婆人入侵安南人 在有争议的顺化省将其击溃。
1360—1390年,占婆的陈朋恩加王朝 作为一个伟大的军人,他不断同安南人开战,占领并洗劫了河内(1371)。安南人进行游击战以作抵抗。特兰都顿国王企图向占婆境内发动进攻,但在维加亚之战(1377年)中失败被杀,其军队被兼并。尽管取得一系列胜利,他并没有对安南人仁慈,以后在沿海同安南和中国海盗作战中身亡。
柬埔寨
本世纪初,吴哥国王阇耶跋摩七世占领了占婆(参见第十章→东南亚→柬埔寨→阇耶跋摩七世统治)。几年之后,他被迫撤退去应付威胁越来越强大的泰人。在这两个世纪的余下时间里,吴哥的国王们都是穷于应付同泰人的战争和在国内维持统治(参见第十一章→东南亚→泰人)。
缅甸
13世纪前半叶,相对来说缅甸还算平静。后来,泰人不断从北方移居过来,造成泰人和缅甸人的关系紧张。不久,蒲甘国王拒绝承认忽必烈可汗的宗主权。就在国内爆发缅甸人和泰人的内战时,蒙古入侵入缅甸,横扫缅甸,占领蒲甘,推翻了缅甸王朝。此后,缅甸一直处于内乱之中。
1271年,缅甸人拒绝承认忽必烈可汗的宗主权 两年后,纳拉西哈佩特亚国王将忽必烈派来的使臣处死(1273年),忽必烈因忙于帝国的其他事务,没有马上采取行动。
1277年,缅甸人袭击坎盖 坎盖是中国边境上的一个小国,云南省总督派12000蒙古军队击败了4万人的缅甸军队,由于蒙古人的战马被缅甸人的大象所惊吓,蒙古弓箭手下马徒步作战,将大象驱散后,蒙古人重新上马,发动攻击,一直打到缅甸境内的八莫。
1283年,昆山之战 在此战中,蒙古人击败了缅甸人的又一次袭击,并反攻到八莫附近,随后,蒙古人在上伊洛瓦底江沿岸建立了哨卡。
1287年,蒙古人入侵 忽必烈之孙叶苏帖木儿率军横扫缅甸,占领蒲甘,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
1299年,泰人叛乱 缅甸傀儡政权被推翻。
1300年,最后一次蒙古人入侵 蒙古人派出一支小部队企图重新控制缅甸,但在敏象遭到泰人的顽强防御。后来,一支大规模的泰军加入,蒙古军指挥官刘深后撤。后来,他被云南行省总督处死,但蒙古人也没再返回。
1365年,定都阿瓦 泰人首领萨德明布瓦建立了一个泰人和缅甸人的联合国家,定都在伊洛瓦底江中游的阿瓦。这成为蒲加王国的真正继承者。
1368—1401年,明伊·斯瓦索克王朝 阿瓦同白古邻近的泰人王国、新出现的缅甸人王国以及西海岸的若干王国不断发生战争。
印度尼西亚
13世纪,斯里维加亚在马来半岛的力量受到削弱。在其他岛屿上的力量也由于泰人的袭击、内乱及印度尼西亚邻国的袭扰而削弱。其中,爪哇的新柯沙里王国在13世纪后半叶占领了印度尼西亚的大片地区,就在爪哇人发动叛乱,推翻这个王国的时候,蒙古人也入侵进来。蒙古人同被推翻的里王国联合征服了爪哇,但都遭到前盟友以游击战争所作的抵抗,被迫退回中国。14世纪中叶,在大臣盖加·马达的领导下,新柯沙里—满者伯夷王国控制了印度尼西亚的大部分地区。本世纪末,这个王国受到马来半岛和西印尼伊斯兰势力的威胁。
1222年,新柯沙里的兴起 它推翻了西爪哇的谏义里(马打兰国西部)王国。
约1230—1270年,马来亚的探马拉加·昌德巴姆王朝 他最终推翻了斯里维加亚的统治,建立了强大的海岸王国。他派人征讨锡兰(1247—1270年),其继承人后来屈服于素可泰的泰人王国(1290年,参见第十一章→东南亚→泰人→上湄南河谷的拉马卡姆汗王朝)。
1275—1292年,新柯沙里王国的查耶加望王朝 他开始计划征服衰落的斯里维加亚的岛屿。
1292年,谏义里叛乱 查耶加望被杀。
1292—1293年,蒙古人入侵爪哇 克特纳加拉之婿罗登维阇耶王子同蒙古将军黑迷失建立联盟,推翻谏义里统治,征服了爪哇。罗登维阇耶反过来反对蒙古人,同其开展游击战争,蒙古人在罗登维阇耶承认蒙古皇帝的宗主权后撤退。罗登维阇耶定都满者伯夷。
1295—1328年,多起叛乱 叛乱者反对罗登维阇耶及其子加亚纳格拉,这些叛乱被青年军官卡查·马达镇压下去了(1319年)。
1330—1364年,卡查·马达的权势 作为首相,他是王国的实际统治者。这一时期,他率兵向印尼群岛和马半岛上的邻国进行扩张和征服。直到他临死的时候,西爪哇、加里曼丹、巴厘被其牢牢控制着,大批沿海小国也俯首称臣。
 






第十二章 中世纪的尾声


(1400—1500年)
军事概况
概述
15世纪是一个变幻莫测的年代。那些引起“文艺复兴”运动的科学、文化、经济和社会力量,海外探险和殖民主义的突然兴起,整个世界―尤其是欧洲―正在发生变化的政治模式,都不可避免地给战争带来了影响,导致了军事不确定性和盲目实验时代的到来。
没有一个国家,也没有一个军事领导人能左右这个世界,但确有许多能干的战士,如英国的亨利五世、波希米亚的约翰·齐斯卡、匈牙利的亚诺什·匈雅提,以及奥斯曼苏丹穆拉德二世和穆罕默德二世。法国的贞德不是一名真正的军人―尽管她能利用战争中的精神因素,但她对军事缺乏真正的理解。
历史学家普遍认为中世纪是随着本世纪的结束而终结的。这种终结没有突变,而是以下列事件,特别是军事事件为标志:君士坦丁堡的陷落、百年战争的结束、玫瑰战争的结束和查理三世对意大利的入侵。
火药武器对这些事件影响甚为深远。但相对来说,玫瑰战争受到的影响较小。火药武器的这种不断提高的效能是本世纪军事史的主要内容,虽然还有两个方面也很重要:在消失了1000多年后西方战争中军事职业化的再度出现和步兵重要性的日益增长。本时期末,这三个方面孕育了后来骑兵—步兵—炮兵协同的合成兵种作战思想。
军事职业化出现的实例之一是战争的理论研究再度兴起,自从韦格蒂乌斯时代以来,这种研究几乎销声匿迹。用这种新的理论方法研究军事的代表作品是克里斯蒂恩·德·皮萨恩撰写的关于战争和骑士制度的论文。
在这种政治一军事条件下,古老的拜占庭最终屈服于新生的伊斯兰教,对穆斯林开放南欧和东欧,但匈牙利的马扎尔人后裔将穆斯林的进一步深入遏制了一个世纪。
盔甲
这一时期,三大军事趋势把单兵盔甲变成明日黄花的时候,也恰恰是单兵盔甲发展到巅峰的时候。盔甲重量的不断增加使骑士(或持械士兵、重骑兵)更加笨拙不堪;然而本世纪中叶以后,即使是最优良的德国和意大利盔甲上的淬过火的钢板,也无法再挡住射手和徒步步兵火力越来越强的新式射击武器。另外,遭受过挫败、负重过多的骑兵在对付危险的敌步兵集团,或与自己的步兵进行合作时,需要更多―而不是更少―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由于这些客观因素,到本世纪末,盔甲的重要性更多地表现为荣誉的标志,而非用来进行防御或防护。没有比盔甲方面发生的一切更能说明军事艺术上的变化或混乱了。正是在其重量最大,幻想以其防护轻兵器火力的时候,它被寻求机动性且注重实际的骑兵弄得轻巧,甚或摒弃了。由淬过火的钢制成的磨得光亮的盔甲,通过其耀眼的表面取得最大的防护力,同时,(有时是在同一套盔甲上)这些光亮的盔甲上雕刻和蚀刻有精美的图案,这就必然减少了盔甲的张力,并削弱了盔甲的本来作用。
兵器
概述
到本世纪初,重装骑兵徒步作战的实践,已经引起持械士兵下马所使用的兵器上的改进和变化。剑一般留在剑鞘内,而这时的剑鞘经常绑缚在马鞍上而不是系在骑士的腰带上。由于盔甲的防御力更大,持械士兵通常携带重量很大且兵刃锋利的击打武器。尽管狼牙棒仍然在使用,但更流行的是一种长柄斧,而开山斧―一种劈具或宽刃斧―和长戟最受欢迎。
尽管这些屠杀工具是可怕的,但很快就得到证明,新的火药武器在击穿盔甲方面更为有效。到本世纪末,即使是最保守的骑士也不得不承认,使用火药武器的平民已成为战场主宰,贵族统治的优势在克勒西和森帕赫分别受到英国自由民和瑞士山地居民的冲击,此时已经寿终正寝了。尽管操纵新式武器的士兵面临许多问题,如:必须防止火药受潮、火药燃烧的方法烦琐呆板,爆炸过程中存在危险等,但是,这些新式武器的威力和潜力非常巨大,以致在整个欧洲被普遍采用。
十分奇怪的是,最热衷于恢复步兵支配地位的两个军事体制在采用新式火药武器方面却是最缓慢的,虽然这些新式火药武器能巩固步兵的支配地位。它们是对一直发挥作用的长弓感到心满意足的英国军事体制和主要依赖其致命长矛的瑞士军事体制。法国人研制出了当时最优良的火炮,并造就出当时最优秀的炮兵,却在采用轻火药武器方面也令人不解地缓慢;在下一世纪的帕维亚之战中(参见第十三章→西欧→法国→与西班牙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战争),这一点带来了一场大灾难,并使法国人意识到将几乎全部精力投人到火炮上的危险性。西班牙人似乎在开发火炮和轻武器这两方面比其他民族都做得好些,与此同时,通过继续利用长矛和剑,熟练运用野战筑垒将火药武器的局限性减少到最小程度。结果,到本世纪末,西班牙拥有了世界上最优秀、兵种结构最合理的军事力量。
轻武器
本世纪初,除大小之分和能否携带外,炮兵武器与轻武器之间没有真正的区别,那些小到可由单个步兵携至战场上的铁管火器被称作“火棍”或“手炮”。它们一般长0。6—0。9米,口径1。2—1。3厘米以上,常常被绑缚在长矛柄上。后来为了方便,这些手炮常与短木套或木架安装在一起,这样就能夹在腋窝下;或更常见的是架在地上或合适高度的物体上,如:岩石、窗户、货车或树权上。胡斯教徒们显然是试图在肩上对这种武器进行瞄准的第一批人。

插图001 早期曲托枪
填入枪管内的火药用布或纸包裹好,射弹(一颗铁丸或者铅丸或者一块小金属块)也是如此,放置在火药的上方。本世纪初,这种火药包的点嫩,像较大的炮兵武器一样,是通过慢慢燃烧的“火绳”―事先浸入硝石液然后晒干的细绳或碎布搓结而成的绳―来进行的。像现在在美国独立纪念日所用的“火绒”一样,火绳会自行燃烧(除非被雨淋灭)并引燃放置在“火药池”(枪管顶端的一个小凹处)中起爆火药;火药池与枪管内的装药之间有一个火门,火门也装有起爆火药。装填、瞄准和击发这种武器的困难是不言自明的,不可能有距离和方向上的精确度。因此,这些武器对战术和战争的实施所产生的直接影响微乎其微,它们只能成为较易操纵的长弓和石弓的辅助兵器,而不能取而代之。
15世纪中期之前,由于改进了引发枪机的火绳,这些粗劣的、噪音很大的武器变成了重要的兵器。一个固定在火药枪侧边,称为“蛇管”的S形机件夹住一条燃烧的火绳,这种火绳通常由细绳制成,通过板机作用于火药池和火门(为了方便也为了防雨已移置于火药枪的侧面)内的起爆火药。这样持枪射击者就可以用肩膀顶住木枪托,其瞄准和射击与现代的抵肩步枪非常相似了。本世纪中期之后,这种火药枪又有了改进,其枪托呈曲线或弯曲状,抵肩时更方便更舒适。由于有了弯曲的枪托,这种改进后的武器被称作“hackenbusche”(德语)、“hachbut”(英语)或“arquebus”(法语)―字面意思都是“曲托枪”。这样就第一次出现了像石弓那样易操作的而杀伤威力又比它们大得多的真正实用的轻型火药武器―尽管其不足90米的有效射程小于弓箭。这种轻型火药武器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一直是步兵的标准武器。
火炮
实际上,到本世纪初,每一支欧洲军队都有若干火炮,而且土耳其人已将火炮传人东亚。这些简单的管状物―大多数是由铁或精铁铸成,有的是由铁棍箍成―几乎在围困战或要塞防御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这些用牛力车从一处拉到另一处的大炮,正如大多数对它们所取的名称一样,必须架设在土丘或临时搭成的木台上,因此,它们从总体上说不适宜于机动作战,也不可能将其看成是标准的野战火炮。射弹既有铁制的,也有石制的。到本世纪中期,打制石炮丸的工艺得到了相当的发展。
随着抛射技术和造炮技术的提高,以及在“射击助理员”中低劣和不稳定火药的管理方法的完善,大炮在要塞区的攻防作战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大炮的尺寸越来越大,土耳其人在君士坦丁堡围困战中使用了70尊重型大炮,其中的12尊非常大,有一尊19吨的庞然大物可发射重达约680公斤的石丸弹,发射距离超过约1600米。由于火炮具有后坐力,也由于每次射击后必须变换阵地,这些大炮每天只能发射大约7次。
大多数火炮是前装炮,但后装炮已不鲜见。然而,由于后装炮没有阻止爆炸气体从后方溢出的密垫(或者现代炮兵所称之的紧塞)而易出事故,因此很快就不受欢迎。尽管本世纪末在日耳曼可能已开始试制第一门膛线炮,但本世纪所有的火炮都为滑膛炮。
整个15世纪,法国在制炮和炮术方面取得最大进展。法国的火炮优势大约在1440年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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