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珀军事历史百科全书-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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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的贡献,加上后来美国人的补充,使得二战结束时空军作战的理论已经相当完善。它包括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三个方面:即争夺制空权、直接对敌人的战争潜力进行远程(所谓“战略”的)轰炸和直接支援地面行动。
插图007
上图:梅塞施米特Me—Bf110 C—1战斗机
乘员:2人
航速:562公里/小时
最大航程:909公里
武器;5挺7.92毫米机枪和2门20毫米航炮
中图:“容克”JU—88 A—2多用途战机
乘员:4人
航速:460公里/小时
最大航程:2499公里
载弹量:3963磅
武器:4挺7.92毫米机枪
下图:“多尼尔”DO—17 Z—2轰炸机
乘员:5人
航速:426公里/小时
最大航程:1199公里
载弹量:2200磅
武器:6挺7.92毫米机枪
制空权,即“空中优势”,它不仅是空中力量遂行另外两种职能时达成有效攻击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阻碍敌方遂行这两种任务的重要基础。拥有制空权,或者拥有至少能够有效地阻止敌人控制天空的能力,既能保护国家经济力量免受敌人远程轰炸的破坏,也能保护地面部队免遭敌人的空中打击。由于空中打击对平民和军人都将造成恐怖心理,因此拥有制空权对保持军民的士气也极为重要。制空权可能通过以下手段获取:一是空中防御战;二是通过反复的远程奔袭消耗敌人的作战飞机实力;三是进攻敌人的空中设施和航空丁业,不过这样效果缓慢,只能在前者不奏效时使用。
杜黑和米切尔曾将空中力量的战略轰炸职能设想得可以左右战争的结局。在对一个国家的战争能力的瓦解方面,战略轰炸机的确是一种比传统的消耗和封锁更直接更迅速的手段。在战争初期,尽管英国在飞机的数量上居于严重的劣势,尽管需要集中力量发展战斗机以保护不列颠的空中安全,但是英国空军从没有将战略轰炸弃之不顾,相反,即使在不列颠之战的危机关头,他们仍然派出机群对德国的工业和经济目标实施远程奔袭。当德国人加强战斗机防御力量后,英国被迫将轰炸改为夜间进行。在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对大规模工业区实施不精确的面式轰炸。
插图008 英国“喷火”式战斗机
美国的轰炸机,由于有保护装甲并装备了强大炮火,故能较好地实施白天轰炸。“飞行堡垒”就是这种飞机的一个代表。由于白天能见度好,轰炸的精度也相应提高。此外,这种轰炸还能将德国防御战机诱向空中加以歼灭,从而可以通过消耗逐渐取得德国领空的制空权。然而,美国的这种大白天肆无忌惮的攻击使自己损失也十分惊人。这种局面直到1944年底和1945年初远程战斗机问世才有好转。该战斗机可对这种轰炸德国心脏地带的行动实施全程护航。因此,直到欧战结束,皇家空军的轰炸机部队一直实施夜间攻击,而美国的空袭则大都在白天进行,这种昼夜交替的联合攻击是加速德国崩溃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在细节上存在着差异,但美国对日本的战略轰炸和战术运用与对德国的攻击经历了一个相似的过程。战争后期的空袭之所以产生明显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远程战斗机护航的结果。
插图009 美国B—17F“飞行堡垒”
空军近距离支援地面部队的战术思想——这个出现于二战的新生事物——是由英国空军元帅特德的沙漠空军部队和蒙哥马利将军的第八集团军在1942年将它推上高潮的。这种战术思想的精华是空军部队的指挥权问题。在整个作战过程中,它要求空军指挥员始终控制着自己的部属,决不可将空军部队交给地面指挥员控制。这种安排在地面力量需要或遭遇危险时可以灵活地调遣空中力量。这在德国的体制中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它的空军部队指挥权都交给了地面部队指挥员。此外,德国人还允许空中支援力量大规模集结在一起支援陆上作战部队。
歼击轰炸机的双重性能是近距离空中支援理论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方面,这一点尤为重要。这种轻巧、高速、机动性强的飞机不仅是低空轰炸的最佳武器,同时也可对地面目标实施扫射攻击。此外,他们也是对付敌人同种飞机的唯一有效的武器。这就是作战行动为什么首先必须在轻型和中型轰炸机的配合下,通过攻击敌方航空设施夺取战场制空权的原因。要不然,无论是作战飞机还是诸如侦察机、运输机、空运部队的飞机等,在支援地面部队时都无一例外要在敌方战斗机的攻击下遭到重大损失。
插图010 美国B—24“解放者”轰炸机
在海战中,虽然作战飞机在对水面舰只支援的重要细节上存在着差异,但其作战思想却与陆上大体相同。关于这点在海军战术部分已作过探讨(参见第二十章→军事概况→海军武器、作战思想和战术)。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空战专家们虽然一致认为空军巳成为战斗部队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成员,但在对空中力量的能力和局限性的认识上却存在着相当大的歧议。
此外,虽然飞机的种类越来越多,但基本的作战飞机仍无外乎以下几种:实施进攻的重型战略轰炸机,为己方轰炸机护航和阻隔敌方侵入的战斗机,既能空中格斗又可对地面攻击的歼击轰炸机,以及用于侦察、校射和辅助作战的特种飞机。
空降作战,这种由德国人首先创造的垂直攻击样式,曾经在1940年的挪威和西欧诸国战役'参见①第二十章→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欧战场→作战行动(1940年)→丹麦和挪威沦陷;②第二十章→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欧战场→作战行动(1940年)→西线作战行动'以及1941年克里特岛战役(参见第二十章→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欧战场→美国卷入战火→巴尔干地区的作战行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后来却变成了美国和英国常用的攻击手段。空降作战通常是在战斗机的护航下将部队运至预定地域伞降,以及用牵引滑翔机运载部队实施坠地机降。
重型运输机的发展使通过空中运输对地面部队的大规模后勤补给成为可能。盟军在中国和缅甸战区的作战行动完全依靠其提供补给。
空中战斗是依靠飞机自身携带的诸如机枪、航炮、炸弹、火箭以及鱼雷等武器来完成的。高精度的轰炸瞄准器和雷达是二战中极其重要的两项发明。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英国和德国为生产截击机都致力于一种全新的喷气式飞机发动机的研制。这种发动机所产生的速度和推力是常规发动机无法相比的。实际上,德国已经制造了一批这种类型的截击机,并在对抗盟军的战略轰炸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只是由于它们出现得太迟,已无法阻止德国的溃败。
裁军
这期间,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各主要国家在裁军和军备控制方面作出了极大的努力。在此之前,国联已为此作了不懈的努力,并继续在这一领域处于领导地位。美国虽不是国联成员,但它却几乎非正式地参加了这一时期内国联的所有活动。裁军努力最后以失败而告终。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国际社会为维持和平所做的努力
总体上说,这一时期国际社会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军备控制和裁军方面,这是由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积极倡导的一项旨在确保战后和平和凡尔赛体系(参见第十九章→第一次世界大战→停战以后→《凡尔赛和约》)的活动。
1925年6月17日,军备交易会议 这次由国际在日内瓦召开的会议旨在控制国际间的武器装备贸易活动。达成的《日内瓦草案》的内容之一,是禁止在战争中使用毒气。美国未在草案上签字。
1925年10月5—16日,洛迦诺会议 于11月1日签署的条约内容包括:①由德、法、比、英四国签订的法德和比德相互保证边界不受侵犯条约;②德波和德捷间的仲裁条约;③德比和德法间的仲裁条约;④法波和法捷为抵御德国侵犯的互助条约。这些条约有助于在欧洲国家间创造一个安全的气氛。
1925年12月,裁军预备委员会建立 它是国联为召开世界裁军会议组建的一个临时机构。该委员会花费了七年时间才将两次大战期间一直困扰裁军努力的一些问题平缓下来。这些问题是:法国主张将安全保证作为减少军备的前提;德国要求军备平等;英国要求其军备的数量要足以保护其分散的领地;美国则反对集体安全的主张,并且对其他国家所面对的裁军问题无能为力。
1927年1月31日,驻德协约国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告撤销 德国一向藐视委员会的禁令,并不断阻挠其工作。然而,协约国成员却没有一个同意用武力迫使德国就范,这样只好将德国的军备问题置于国联的直接监督之下。
1927年6月20日—8月4日,三国海军会议 英、美、日三国代表在日内瓦集会,力图就巡洋舰、驱逐舰和潜艇三国间比例问题达成一项协议,以作为对华盛顿海军协定的补充(参见第十九章→军事概况→裁军思想)。然而,由于意见分歧扩大,会谈没有取得成果。
1928年8月27日,《凯洛格—白里安公约》(又称《巴黎公约》) 这是美、法、英、德、意、日等国在巴黎签署的一项公约。它要求缔结国放弃武力。由于没有相应的国际制裁措施,致使公约形同虚设。
1930年1月21日—4月22日,伦敦海军会议 这次会议使英、美、法、意和日本就战争中使用潜艇问题、吨位限制问题以及潜艇火炮口径问题达成一项协议,并对《华盛顿条约》有关航空母舰的限制作了修改,此外,英、美和日本还同意到1933年拆毁一定数量的战舰,对其他类型战舰的比例也作了重新分配。在“逐步升级条款”中规定,如果签约国需要,某类舰艇的吨位数比例可相应增加。以上诸协定延续到1936年。该条约规定英美两国拥有同等战斗力的巡洋舰,日本的海军力量也得到加强。该条约有效至1936年底。
1932—1934年,日内瓦世界裁军会议 虽然预备委员会拟制的草案包括对各国军备实施监督和控制,但并未就有关武装力量的比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1928年签署的《凯洛格—白里安公约》中放弃战争的条款和《伦敦海军协定》所营造出的乐观形势,被日本1931年在中国东北的侵略行径'参见第二十章→东亚→中国→奉天事变(“九一八”事变)'、全球性经济危机以及德国纳粹主义的崛起所破坏。法国人建议建立一支国际警察力量,以确保安全,同时将全部战争武器统一封存起来,只在国联的统一领导下或抵御侵略时使用。由于法国人的计划牵涉的范围太大,故没有被其他与会国代表接受。德国明确表示它不接受任何不平等的建议。英国人提出一项反议案,呼吁各国按比例削减或等量削减进攻性武器。这项提议也未被接受。美国则提出销毁所有进攻性武器,或削减军备到目前的三分之一。随着1933年3月日本退出国联(参见第二十章→东亚→日本→日本退出国联)和10月德国退出裁军会议及国联(参见第二十章→两次世界大战间的西欧→德国→德国退出国联),该会的结局已定。1934年6月,日内瓦裁军会议在没有取得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迫中止。
1934年12月19日,日本宣布到期废除《华盛顿和伦敦海军协定》 日本按规定提前两年向缔约国提出到期废约的书面通知。《华盛顿海军条约》签于1922年,它和《伦敦海军条约》有效期均到1936年底为止。日本宣称,若不签署新的条约,其海军将不再受上述两个条约的任何限制。英美两国立即拒绝了日本欲图享受平等待遇的要求。
1935年3月16日,德国宣布废除《凡尔赛和约》中限制其军备的条款 德国是在世界裁军会议失败的背景下提出这一要求的,同时宣布大规模重整军备计划。
1935年12月,五国海军会议 美、英、日、法和意大利五国代表在伦敦集会,以期达成一项条约。日本不久即退出会议。美、英、法三国同意待遇平等,并就限制某些种类的舰只和火炮口径达成一致意见。此外,还就未来舰只的建造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若一国违约,其他国家将不再受条约限制。两年后,随着日本加速海军力量建设和海外扩张,这项条约宣布无效,英美两国遂展开了重整军备的行动。
两次世界大战间的西欧
英国
1935年6月18日,《英德海军协定》 规定德国的舰船吨位(包括潜艇)不超过英国总吨位的35%。法国对英国的独自签约行动大为不满,并开始疏远英国。
1935年9月,英国与埃塞俄比亚危机(参见第二十章→非洲→埃塞俄比亚→国联仲裁) 起初,英国装出一副积极态度,怂恿国联对意大利实施严厉制裁。然而,在制裁的重大行动上,如在石油禁运等方面,英国却退缩起来,致使国联的努力失败。
1937年1月2日,《英意地中海协定》 该协定保证西班牙的独立和领土完整以及地中海国际通航自由。但从长远来看,并没有消除由于意大利在地中海及近东地区的积极活动而引起的疑虑。
1938年9月15—28日,试图调停德捷危机(参见第二十章→两次世界大战间的西欧→捷克斯洛伐克→希特勒要求割让苏台德区) 英国首相张伯伦两次飞赴德国会晤希特勒。
1938年9月29日,《慕尼黑协定》(参见第二十章→两次世界大战间的西欧→捷克斯洛伐克→慕尼黑会议召开和协定签署) 张伯伦怀揣着与德国签订的和平条约回到伦敦,受到朝野的一致欢呼。他此时并未想到,日后他将为之付出高昂的代价。
1939年3月31日,英国对波兰安全作出保证 在德国独裁者阿道夫·希特勒吞并整个捷克斯洛伐克之后,英国政府立即对波兰的独立作出保证:若波兰遭侵略,英国则全力援助。随着意大利占领阿尔巴尼亚,英国又对希腊和罗马尼亚作出同样的保证,并同土耳其签署了一项双边互助协定。此外,英国政府开始试图将苏联拉入“和平阵营”。
1939年9月3日,对德宣战'参见第二十章→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欧战场→作战行动(1939年) →波兰战役'
爱尔兰
1933—1938年,国内爆发骚乱和冲突
1935年7月,贝尔法斯特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