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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南疆记事:密林诡境-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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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样不行的。”邓鸿超尴尬的一笑,有些无奈。
  “啥?不行?”旗娃不太相信,“但是——”
  “好了,别再乱支招了。”黄班长突然说,“该休息的就休息。我带张旗正先守第一岗。”
  旗娃见话被打断、自己的“救命稻草”也没了着落,只好悻悻的丢开背囊。
  “嗯。”旗娃点头。
  一番饭后交谈后,整个人的状态、整个队伍的气氛,都有所好转。但气氛还是不要松下来的好。情绪虽是好了点儿,但咱们的境地,可还是没半点好转。
  烟一抽完,这嘴巴就开始犯干。我又想起了缺水的问题,便问了他们一道。得到的回答是,大家手里的水也都是所剩无几,罄然空摇。饭可以暂时不吃,但水这玩意儿,在大夏天里可不能断缺。
  我提出找水的建议,便让旗娃和我一道,准备出去找水。


正文 第九十八章 :弯月
  但我们约定,不能走远,也不可往林子里面找。结合之前的经验来看,这边缘地带的岩壁处,很多地方都会渗出水液来。我们要是运气够好,也许走不了几步就能找到。如果实在找不到,也只能返回本营,挨他一晚上的渴。
  而应急方案,我们选择了手电筒作为交流工具。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交流方法,用光束作为交流方法,如果有情况,就用手掌在光束下遮闪两下,并反复两次,如果没有情况,就遮闪三下,也反复两次。而坐守营地的他们,也有相应的信号表示知会。
  一人挂好两个水壶,我举着手电筒,就带着旗娃,往篝火堆的右侧找了出去。
  “最迟五分钟。”黄班长叮嘱了一句,“五分钟没迹象,就回来。”
  一手拿电筒,一手拿手枪,我和旗娃渐渐走出了篝火的火光范围内。我已经做好了打算,虽然喉咙干涩难耐,口渴难忍,但只要路途间遇碰到任何一点儿不对劲,我俩就往回撤。经历了连连奇险之后,这多少有点儿“因噎费食”的意思,但是,宁可保身而错失金山,也不能因金山而丢弃安全。
  雄黄的味道传进鼻子里,几只蚊虫,脱离了大队伍,跟着我俩而飞。旗娃端着冲锋枪,摇头甩耳,用枪口舞扫着他们。同时,身体走出了热量的范围内,顿觉凉爽怡人。这天坑的黑夜,诚然阴森,但同时也阴凉。
  但是,火光的确能给予人说不出的安全感,咽下暖黄的光线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道白泛泛的光束。虽说那时候的电筒光线中,也还夹杂着那么一点儿黄,但那种灯泡亮出的光线,与那自然的力量,是无法相媲的。
  天坑的上方,不知啥时候挂上了一弯残月。月明而星稀,之前那浩瀚而梦幻的星空,被明耀的月亮一衬,似乎不那么显眼了。幽幽的月光,为天坑里添抹了一丝诡异气息,也像一颗老旧的白炽灯泡,让天坑不再漆黑。
  但是,月光虽美,但无实质性的用处。两个人挑着最为靠近岩壁的路下脚,将所有目力都集中在脚前的光束中,没有往树林里偏去半寸。若是能像蜘蛛那样贴墙而走,我俩早就飞上岩壁了。丛林的夜晚,是毒虫的天下,大部分的毒虫,都是昼伏夜出,并且喜好往潮湿的地方钻。
  天黑后的岩壁,恰好符合以上两点。
  虽说毒虫不如丛林里的怪物有威胁,但那些玩意儿趴在脚边,多少还是让人心里发毛。毕竟,之前那些大得离谱的鼻涕虫,咱们是在这附近见遇到的。我俩行路时,再不能分散半点儿注意力,都是集中在脚底下。
  如果一脚踩中了那黏软软的鼻涕大虫子,岂不恶心到浑身发麻?
  旗娃可以算是“昆虫恐惧症”的代表患者,一路上他都靠在我身边,毛手毛脚的走着。我猜着,如果丢一只鼻涕虫进他后脖子,这壮小伙得活生生的把自己恶心死。我让旗娃端好枪,替我留察丛林那一侧的动静。同时也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括耳虫鸣,无处不在,我俩像是走进了舞会厅,耳边尽被无处不在的虫鸣所盖住,麻闹得有些不自在。其生态之好,虫数之多,可见一斑。我也猜得不错,天黑之后,这里面的确是毒虫的天下。光束照耀的草丛里边儿,到处都是快速爬过的黑虫影儿。
  若不是咱们在火堆周围撒上了雄黄,估计会被虫子们团团包围。我记着,在这段寻水的途中,白天发现的晶莹剔透白的肥大鼻涕虫,并没在夜色里出现。唯一触心的,是脚边钻出了一条冒着长须、鲜红彻黑的大蜈蚣。
  我虽然对这些虫子并没有多大的恐惧,但是那万脚齐动的蜈蚣虫,确实是个例外。最重要的是,那玩意儿不仅仅是让你心里发毛那么简单,那口前的一对毒鳌,咬上来虽不能致人死地,但也能让你不好受。
  以前有一个战友,就是在战斗伏击时,不小心被这玩意儿咬了一口,然后不重视,不去处理,隔天后竟然发烧无力,犯呕吐,直接被卫生员抬走了。
  但是,这些毒虫都还比较安分,如果不是你主动招惹它们,一般都还不会主动攻击人。一路上,大蜈蚣,小蝎子又或是什么不知名的虫类,察觉到咱们的脚步后,都主动避开,恐之不及。另外,它们也都畏光、怕黑。
  幸好,这奇怪的地方,没有变出像那鼻涕虫一般大的毒蜈蚣出来。
  实际上,透洒而下的月光,已能勉强照亮身旁的岩壁。顺上瞥了一眼那高挂的弯月,忽然拥出一阵念家的情绪。呵,家,那该是多么远的地方,在我的主观情绪里,这头和那头,不仅仅是距离上的差异,而是维度与时空上的差异。
  这困境,啥时候才走得出去呐!
  手电筒下移右晃,很快,视野里就出现一片水光。两人欣喜的凑近一看,真还是一片渗出了水液的岩石。功夫不费有心人,踏破铁鞋无觅处,看来我估计得不错,顺着岩壁,很快就能找到水——咱们不过才走出了几十米远。
  但是,虽然岩石上有水光,并不就代表那儿有一口装满了清水的深井。水光由岩壁渗出,再顺着岩尖滴下,在下边儿那生满苔藓的石洼里,仅积起了一滩浅水。岩尖滴下的水,犹如没拧紧的水龙头,不停地、快速地往下边儿滴着水。
  在虫鸣万响的黑夜中,水滴悄无声息。它们犹如天坑里的时间记录仪,滴答滴答,乐此不疲。
  我指了指那脚下的一洼清水,示意就这儿了。这一天中,进行了那么多高强度的奔跑运动,身体里的水分,几乎都顺着汗液排光掉了。看到这片光线下莹莹的清水,渴意不减,甚有加之。我真想立马趴到地面上,把脑袋迈进里边儿,一次喝个够。
  可两人踩着湿滑的石体靠近崖壁,各取下水壶,蹲身准备灌水时,却发现那洼水里,有异样。嘿,那清幽幽的水底,睡着一些类似于蚂蝗的细长软虫子。
  旗娃也发现了异样,他拍拍我,然后指着那水底下的虫子,对我摇头。
  其实水中生虫,倒也挺正常。农村的水井里头,就经常能看到蚂蝗的影子。以前在农村的时候,我见过老乡处理井里的蚂蝗,那需要往里面撒石灰粉,再抽干水井,才能彻底根治。因为他们说,蚂蝗煮不死,有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喝进肚子里,会闹病,肚子疼。
  但是,至于说蚂蝗会不会破坏水质,我倒拿不准。另外,这水里的虫究竟是不是蚂蝗,我也拿不准。
  不过,咱们发得有净水片,舀几壶走,再放几片进去,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可最后,我还是放弃了喝这洼生水的打算。因为,队伍里没有卫生员,要是这时候喝出什么问题来,可谓是雪上加霜,得不偿失。我决定,还是从那岩尖上滴下的水露下手。
  拧开瓶盖,我俩就将瓶壶凑到那滴下的水下,准备汇滴成流,积水而饮。虽然这样效率慢了一点儿,但比起心里踏实,显然还是后者更重要。由岩石渗出的水,也就相当于经过了层层过滤,所以水质问题不必担心。
  这才发现,这片渗着水光岩石,就像即将干枯的瀑布一样,密集的水滴,分由岩下几处锐端滴落,不仅仅是一处有水而已。
  水滴的效率比我想象中的快,没过一会儿,手中举着的水壶,就有了些重量。渴上心头的我,哪里还等得下去,收回水壶,我就仰头一饮而尽。水很冰,像是在冰箱里冻过的一样,清水解干渴,药到而病除。那一刻,这无色无味的清水,才是世界上最为珍馐饕餮之物。
  一小壶水,自然是不够解掉我那剧烈的渴意。为了让四个水壶早些装满,我索性将发着光束的手电筒插进胸前的弹匣肚兜里。弹匣和手电筒的大小差不了多少,倒插进去很合适。光线被织布罩住,如灯笼一般,散出微弱的光,刚好可以让我们辨清眼前的事物。
  双手腾出,我和旗娃各拿上两个挂在肩上的水壶,伸到岩壁下接水。水液滴进壶底的声音模糊可辨,手中的重量,在慢慢加大。但是,四壶水要等到全部加满了话,估计要费上一阵时间。
  这是一个相当考验耐心的差事,落水加注得很慢不说,握着水壶的双手,也要一直僵举在空中,不能动。但是,渗着水的湿岩,恰好与胸部平齐。为了让身体舒服点儿,我就让弯着的腰挺直,抵靠在湿岩上,仅让双手稳在岩下。
  反正两个眼睛盯着水壶,速度也不会加快。倒不如好好站他一阵,等待手中的重量慢慢加至最大。
  插在弹匣肚兜里的手电筒,隔着布物所发出来的散光,照明效果比我想象中还要好。不仅能照清眼前事物,连身旁那旗娃的侧脸,都还能勉强看清。比起我,旗娃这小子就有点儿“吃相难看”了。他所憋藏着的渴意,似乎更甚于我,那壮实的身躯,屈膝而蹲,旗娃双手稳举两个水壶,脑袋则侧伸到岩石之下,嘴巴大张,接饮水滴。
  那样子,不免让我有些好笑。这小子啊,除了今天的暴怒行为之外,哪里都好,我真是挺喜欢。回想着今天他向黄班长骂语相加,以及我对他拳脚相加的画面,似乎有点儿不真实——眼前这个旗娃,才是本真的旗娃嘛。
  对着他那蹲身张口的窘态,我暗暗发着誓,如果一切顺利,我一定要替王军英,将这小子顺利带回国。我真挺喜欢他。那或许是在这种困境中,所加生出来的“情愫”吧。
  就这样想着,正还准备抬头仰望一下星夜,祈祷一番时,那胸前所亮出的散光,忽然照耀到什么不对劲的事物。不对,实有不对,我皱起了眉头,头顶那片岩壁上,好像多出来了什么玩意儿。


正文 第九十九章 :过肩摔
  那是一种很本能的感觉,虽然除了光束发散的范围外,其他地方都是漆黑一片,眼睛看不清晰,但就是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哪儿。
  心中觉异的我,立即抬起头,顺着岩壁望去。此时的我双手伸进了水岩之下,胸口也借着力,抵在湿岩上面。所以,抬头一寻望,下巴几乎就要贴到湿嗒嗒的岩壁上边儿了。
  胸口散发出来的光线,勉强照亮了上方的情况。尽管无法看得很清晰,但能看出,有一坨黑漆漆的轮廓,正趴在我那头顶上方的岩壁面上。脑袋里的神经,还未来得及处理视觉反馈回来的影像时,我就又看到,在离我额头不过三五公分处,一根毛绒绒的触脚,正缓慢的朝我脑袋靠来。
  这一下子,让脑袋立即发出了紧急指令,神经同时也是一阵毛炸,我没忍不住,立即哇吼出声。同时,身体本能的想躲避那毛绒绒的触脚,直接急剧往后一退,顺下一坐,摔跌在了那洼浅水中。
  稳拿水壶的双手,自然也是即刻松掉。
  幸好水壶是用帆布袋挂在了肩上,不然这番惊吓中,我哪里还顾得上它们。两个水壶随着我的坐跌,自然也被带了下来。只听金属制的水壶摔倒地面,与身下的石面碰出叮响。也不知是否前功尽弃。
  但被惊吓至极点的我,无暇再去顾及水壶情况,我发疯似一路往后坐退,也不望去腰间掏出手枪、从肚兜里拿出手电筒。
  至于说那黑暗中蹲身饮水的旗娃,此时又是何等反应,我根本看不清。眼神死盯着那片黑暗中的岩壁,我以最快的速度掏出了手枪与手电筒。手电筒的光束,随着我手臂的抖动,剧烈摇摆,如夜里的探照灯一般,左右晃动。
  但很快,我找准了刚才那个位置。吓破了胆子的我,一边起身,一边将双手里的手枪与手电筒,统统对向那个位置。
  光束射向垂直的岩壁,那趴在湿岩上的诡物,可算是撕掉了黑夜的遮盖,在黄白的光线下暴露无遗。光束以自然界里最快的速度射向岩壁,岩壁被照亮后,便又将那上边儿的影像,以极快的速度,反射回我的眼睛里。
  第一眼过去,我根本不太敢相信我所看到的画面。
  那渗着水渍的岩壁上头,那夜色下的轮廓,不是什么奇异怪物,趴着的只是一头八脚蜘蛛。蜘蛛里黑外黄,身上各处都遍及着深长的棕黄绒毛。但,若不是那生在蛛体四侧的粗长触脚,我甚至会以为此时趴附在岩壁之上的,是一头黄毛猿猴。
  想必各位读到这里时,已经可以猜到我接下来将要描写的是什么。是的,普普通通的一只八脚蜘蛛,哪里能将我吓得坐跌在地。事实上,我在抬头察看异样时,那黑漆漆的轮廓、那粗长的触脚,就已经让我知道,趴在我头顶的那家伙,个头不小。
  全文已经写至这里,各位对我所遭遇过的天坑奇物,想必也有了个大概了解。总的概括来说,它们在大自然的客观规律下,一是样貌奇,二是个头大。这便是天坑怪物的大致特点。是的,各位,我没有丝毫夸张的向你们传述,那手电光下的湿渍岩壁上,趴附着的,是一只如人一般大小的蜘蛛。
  实际上,对眼前这个怪物的量词,我更倾向于用“头”。
  如果说大到离谱的鼻涕虫,带给我的是无尽的恶心反胃感,那么这头离奇巨大的蜘蛛,为我带来的,便是直击心底的惊愕与恐惧。
  直到现在,直到我安全的坐在桌前,向你们转述这番诡离画面时,我仍觉不安。只要脑袋里回忆起它的面貌、回忆起那黑夜里悄然出现的庞硕毛身时,也还会觉得双脚发麻,更会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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