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记事:密林诡境-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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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电视机还未普及的年代,我们知道,电视机放映画面的同时,也会有声音响出。看电视就是视觉与听觉的两重体验。但对于没看过几次电视机的我来说,超于日常生活所见的事物,通常我只能看到“画”——也就是一张画儿,一张照片。
而对于许许多多事物的“声”,我是非常陌生的。
比方说,邓鸿超当时说出大象后,我知道大象长什么样,我在照片和连环画里见过。可是,我却不知道它叫起来,是什么样的声音。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对于屏幕前的你来说,这听起来是不可思议的,但那就是事实。那个年代里,没有互联网,看个电视就算是奢侈,像我我这样的大多数普通人,都被圈定在一个“范围”里。
这个范围就是说,除了一日三餐,除了平日所见,我们很难再见识到其他事物。
而“多媒体”这个概念,更是在十几年后,才出现在我生活里的东西。报纸、黑白电影儿、没有插图的书籍、或者几张照片,差不多就是超越生活所见的全部了。
“大象?”旗娃喘着气问道,“鼻子很长那玩意儿吗?”
邓鸿超点头:“嗯,是,我们用不着跑了,那不是敌人!”
黄班长估计也是没听过大象叫,他将信将疑,让我们停止撤退,先蹲伏在竹林里,观察再说。接着,树林里的簌动声越来越近,我们都等着那林子里究竟会钻出什么。
结果是,邓鸿超这个见多识广的大学生猜准了。从竹林坡上望下去,溪水那边儿的树冠绿阴之下,果然有十来只扇着耳朵、伸着长鼻的庞然大物,由林子里缓缓走出。它们踏进溪水里,褶身被浸湿,长鼻喷起水。
原来,树林那头的挠人心口的簌动,引来的只是一场虚惊。
见到来者是一群大象,不是幻想中的追兵,六人便也松了口气。灰身一片的大象,让我心生惊奇,因为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真身。这其实也是那个年代的年轻人踊跃参军的理由之一,不只是军营这个“铁饭碗”诱人,一定程度上,从军的经历,也是开拓视野、增长眼界的经历。
或许在今天看来,看见几头大象算不得什么“见识”,但在那个年代里头,有相当多的人,一辈子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别说见大象,好多人连赶一趟集镇都算出远门。下乡插队时,我就和这种生活近距离接触过。
我们蹲在竹林里观察一阵,确认它们是野生、无人圈养后,便又走下坡头,回到了溪水边。
在我之前的世界观里,这些大象也就如家畜一般,跟牛羊差不多的个头。但走近之后才发现,这些野象的个头,实在太大了,我甚至都不敢多去靠近一步。
见到这些大个头,我们敬畏心起,不敢再靠过去与它们争抢溪水,只得饶进林子里,继续赶路。
旗娃建议说,咱们要不要杀死一头大象,然后宰一块肉装进包里,留着以后吃。
刘思革则说,你这是异想天开,你抬头仔细看清楚了,那些大家伙的皮该有多厚,冲锋枪的圆头子弹,都不一定打得穿。到时候把它们惹毛了,我们都要被那长牙顶穿肚子,还会被那柱子一般的大脚,踩成肉泥。
“谁吃谁,这说不准呢!即便是报着冲锋枪,也要在林子里夹着尾巴走!”刘思革告诫旗娃说。
旗娃则不以为然的一声冷笑,但也没再和刘思革继续辩驳。
看着那些高大无比的、正在溪水里甩着长鼻的大象们,我认同刘思革的观点。无他,那仅是一种很本能的敬畏之心。人类虽然看似主宰了地球,甚至有能力毁灭掉地球上大部分的生命,但在这些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里,还是多一点敬畏好。
我的意思很简单,一杆冲锋枪,是不能在丛林里头称王称霸的。
走过野象群,我们继续沿着溪流而下。刚才这场虚惊,倒是让我神经触动,集中起了注意力,不再如之前那样散漫。
走完溪流,踩上山坳口子,面前仍然是连绵不绝的大山绿林。太阳公公缓慢的在空中移动着,此时又悄然升至了头顶正上方。炙热难耐的丛林里,若不是有树冠替我们“过滤”阳光,恐怕要将六人烤焦在地面。
山坳口一过,我们到了一片平整的山麓地带。这里是大片大片的竹林,黄班长令我们在竹林下休整,并食午饭。竹林里绿油油一片,本该是凉意满满,谁知道这里昏热难耐,连一阵热风也不肯刮来。
这实在让人提不起胃口,我便和刘思革一起,担任了第一班岗位。
两人走了个十来米远,爬上一块朝天而冲的岩石上坐下。袒露的岩石边上,是竹林区里几颗直直的、孤零零的杉树。杉树很高,几颗树影重叠,刚好替我俩挡住了阳光。两人坐在石板上,各盯一方。
刘思革好像对刚才的野象群很感兴趣,他一会儿站了起来,撑着直直的杉树,望回山坳口的方向,找寻野象。
我则背对着他,望着身下的低矮坡头。那坡头比我现在的高度要低个十几米,由一道长长的山脊线和我脚下的土地相连。那上边儿荫蔽一片,看起来非常寒碜。也许是常年背于阳光照射的方向,所以上面就稀稀拉拉分着几十株矮树。
我还在抬头分析着太阳是如何在天上划着轨迹,才没均匀的将营养分摊到这坡头上时,眼下的坡头忽然一阵异动——稀矮的树林,晃了一下。
我离那坡头的直线距离不过三四十米,尽管两地间有高度落差,但在远距离之外,这十来米的落差也可以忽略不计了。抬头之中,这一晃动被的我余光所捕捉,看得非常真切。我赶紧停止分析,目光注向那异动的矮树。
由于之前被林里的野生动物搞出了两次虚惊,所以这一次,我倒没那么紧张,倒是期盼着那里跳出一头狮子老虎,或是什么奇珍异兽来。
事后想来,这就有些像那则家喻户晓的故事——《狼来了》。野生动物们连续让队伍闹出两场虚惊,虚惊的同时,也让我放松了对丛林的警惕。所以当真的“狼”出现时,我自然是手忙脚乱,惊慌失措。
因为坡头那边,没有跳出野生动物,在我清晰的视野里,在炽热的阳光下,那颗矮树的树荫里,竟他娘的移了一个人影儿出来!
人影儿挂着一身绿衣服,使其在山头上有些不易分辨。但容易分辨的,是那人影儿上的帽子轮廓。
看清轮廓的那一刹那,我的双手随即一颤——因为那轮廓不是别的,正是越南士兵的头盔!同时我也反应过来,那身绿衣服是军装!
再仔细一瞧,那坡上的稀疏树荫下,还跟上了一大队人影儿。它们悄然行进在树荫之下,没发出半点儿声响。
命运,在那个时刻发生了碰撞。
在那串行进的队伍中间,此时刚好有一名士兵抬头看坡,也就是我身下的这座小山头。这一抬不要紧,那双头盔下的疲劳眼神,正好和我那绿丛之中的惊诧目光相接。
两人一上一下,同时盯着几十米外的人影子,愣住了脸。那是一个颇为戏剧化的场面。
山林间的时间,如凝固一般,消逝了一秒钟左右。接着,那个与我对视的士兵,突然叽里呱啦一阵猛叫,随即他就抬起了手里的黄木步枪。这时我也反应了回来,见枪口相对,便立即倒下身子。
倒身的同时,我对身后的刘思革吼了一句:“趴下!”
但这时候已经晚了,耳边的风飕刮几下,我明白那是子弹飞了过来。果不其然,飕声刚还过耳,身下的那头小山坡,就传来几声“哒哒哒”的惊炸枪响。
趴下身子的同时,我看到,刘思革靠在杉树上的身子一晃,接着如中了猛拳一般,歪倒下地。
正文 第四十八章 :武装越野
刘思革中招了。
这是见他倒地后,我脑袋里的第一个想法。
又是几颗子弹从头顶飞嗖过去,有几颗子弹打在了杉树的树干上,溅起木屑。倒下身子之后,我一个滚身,顺势滑下了石壁,然后趴在地上,往刘思革找去。
“我日你个奶!”我听到刘思革痛苦的骂了一句。
循着声音,我狂动身子,匍匐前进,绕到石头背后,找见了倒在地的刘思革。
他脸上挤着痛苦的表情,正吃力的撑着手肘,想从地上爬起来。我看到,一朵鲜红的血晕,在他的肩头浸染开来。突如其来的情况,让肾上腺素过多的往我体内分泌——见到那朵血晕,我竟开始打起抖。
而刘思革,侧头看见肩头上的血晕后,惶恐与惊慌一齐夹杂进他的眼神里。
好在这个位置有石头做掩护,能避开了坡下的视野。坡头那面一阵急叫,想必是正往这面追过来。我迅速抽出匕首,将小臂处的迷彩服撕割而下,捆在刘思革的肩头,想简单的止住涌流的鲜血。
枪声已经停止,我微微站起身,趴着石头由草隙往下一望,发现那一大队越军士兵,已经有几个跑上了山脊线。
他们叽里呱啦,犹如百米冲刺的田径运动员,也像是吹响了冲锋号的敢死队员,疯狂的朝我这里跑来。恐怕过不了一分钟,那队越军士兵就能跑到我现在所在的位置!
身子不住颤抖的我,立即回过身,扶起了侧躺在地的刘思革。飞过来的子弹应该是步枪子弹,子弹由后肩射入,从前肩穿出。穿透力极强的步枪子弹,不仅在他身体里飞了个对穿,还在肩头的正部、锁骨部位附近带出了一个大血洞。
血肉模糊成一片,血水不住的从迷彩服的破洞里渗出,让人心慌。
扶起刘思革之后,我检查了他的其他部位。幸好,除了肩头的伤口外,其他部位没有伤口出现。
“跑!”我一手拽着他,一手捡起他掉落的冲锋枪。手上甩着两支冲锋枪,我死命的往竹林营地的方向疾跑。
那一刻,记忆开始重叠起来。这种紧急情况所带来的头脑空白,让我仿佛回到了战火纷飞、血光漫天的越南战场。
事实上,脚下的土地,还是越南。
刘思革虽然肩部中弹,但有我拽着他维持平衡,倒也不太影响跑动。很快,我俩跑回了竹林下的休憩营地里。正在解决午饭的四个人,早已是听到了枪声。虽然他们未来得及收拾地面上的罐头残渣,但已经起身做好了战斗准备。
看到我拖着半片身子被染成血红的刘思革冲跑过来,几个人自然是惊愕与惊恐并杂而露。
“快跑!他们追过来了!”我拽着刘思革,对着呆愣的他们低吼了一句。我想压低声音不至于暴露位置,更想有效的传递讯息,但情急之中,我显然只做到了后者。
不等众人反应回来,我就提起搁在地上的背包与装具,也等不及穿戴完毕,就带头跑了出去。刘思革的背包装具也还放在地上,不过他倒挺争气,只见他一手提起,就随我一道冲出了步子。
后有追兵,大难临头!我顾不及再去挑选方向,只顾双脚往有路的地方踏,双手往有树的地方扶。
那队追赶而来的越南士兵,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快。双腿还没跑出去几步,就见子弹又飕飕的从身后飞来。一时间穿林打叶声起,木屑乱飞。那感觉,在记忆中向来只属于敌我厮杀的越南战场,我本以为这辈子都体会不到了,却没想到命运的玩笑开了又开,非得让我再圆满一次。
刚才那一晃眼,我没数清后面究竟有多少追兵。二十个,还是四十个,总之我们没胜算,根本不要想着去还击,只顾亡命跑路就行了。
现在的电影儿里头,经常会有什么特种兵以一敌十、绝地反击的情节桥段。但在实际情况中,我不说完全不可能,至少也是难上加难。因为现在我们已经丢掉了“敌明我暗”的优势,如果要去和那队越军士兵正面交手,去硬碰硬,人数上的悬殊,是很难突破的。
因为,跟敌兵正面相撞,不是我们侦察兵的强项。如果真要去碰,我估计咱们要绝地反击的,基本不可能,倒是会变成“越南山头六壮士”。
身边那飞来的密集的子弹,就很能说明问题。
密集繁复的枪响,哒哒哒的在林间叫个不停。身旁的树木绿叶,时不时会被子弹打中,撞出慑人的声响。我估摸着,那队越南士兵一定是没有找到咱们的确切位置,这是在抱着枪乱打,不然我们哪里能跑得过子弹。
这倒也是不可抗击的客观情况。枝叶遮挡的丛林,能见度不超过十米。追兵们只能循着一个大概方向,胡乱开枪。
很快,我们跑出了那一片竹林,前方的视野又换回了熟悉、茂密的乱绿丛林。在丛林里奔跑前进,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差事——路是崎岖不平的,视野是短窄的,树干藤蔓是胡生乱长的。几种因素交杂在一起,让你稍不注意就会崴扭伤脚,进而摔倒在地。
我跑在最前,无法看到后边儿其他人的情况。但仅凭耳朵听到的声响就能知道,他们也是连滚带爬的在疯狂奔跑,在疯狂逃命。这时候,谁也不想掉队,谁也不能掉队。谁要是掉了队,就是倒了大霉。
如果说光是在速度与林路之间找好平衡,倒也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如果我们能一直跑下去的话。
祸不单行,崎岖不平的山路,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我们身上的装具背负,有相当的重量。再加上疾跑之中的爬石拐路,跳藤躲枝,很快体力就转不过来了。背有千重,路有万陡,这可谓是最为惊心动魄的“武装越野”。
但这比不得平日里的“武装越野五公里”,如果继续这样跑下去,我们肯定会体力不支。体力不支后的结果不必多说,要么被越军士兵追上,要么被子弹追上。
并且,中了枪子儿的刘思革,比我们更加麻烦。衣服的布条根本止不住血,如今肩头的那朵血晕,在疾跑时的血液循环中,浸透了两层迷彩布,扩散得越来越大。再这样跑下去,就算没被越军士兵逮住,他也要血尽而亡。
因为,我已经看到他的嘴唇开始发白了。不行,干傻傻的跑不是办法,我们必须要找个办法,躲开这些越南人。
我想到的第一个方法,自然是躲。
向上跑完一段小山坡,这里的树草变得茂密了一些。来不及多想,我止住了步子,然后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