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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男神日常-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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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什么时候醒的?”
  周焕宇耷拉着眼睛,声音有点哑:“早就醒了。”
  “我吵醒你了?”
  他从上面的抽屉找到昨天买的牙刷,撕开包装,用水冲了一下,然后用手接水,在用手里的水漱口,来回数次,终于开始刷牙大业。
  “不是你,我早就醒了。”
  吴修也开始刷牙,口中又泡沫,含糊不清的问:“那怎么我去看你的时候,你还在睡?”
  周焕宇幽幽的看了一眼他,吐掉口中的泡沫:“那不是睡,那是在挣扎…”
  “结果呢?”
  “失败了。”
  吴修瞄了一眼周焕宇,那眼底的青色好像从他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一直留在眼下,从不曾褪去。
  吴修又往嘴里灌了一口水,漱干净了口中的泡沫,把牙刷冲干净放到牙杯里才发现,原来两人的刷牙习惯一样。
  都是用手掬着水,然后漱口,全程都没有用过牙杯,好像它的作用只是安放牙刷而已。
  果然那边周焕宇漱好了口中的沫,把牙刷一下放进吴修的牙杯。
  两人回各自的房间,然后收拾好自己,一身光鲜亮丽的坐在餐桌前,吃着吴修起大早下楼买的早餐。
  周焕宇今天要出门见朋友,特意把平时柔软趴在头上的头发吹成狼奔样,吴修这么打眼一看,觉得好像又重新认识了他一样。
  以前在舞台上,周焕宇不是没梳过这个头型,造型师也给他弄过,但那个在舞台上活跃的周焕宇离他太远,够不到,不像现在这个,就在眼前,喝着他买回来的粥。
  周焕宇被瞅的不自在,很想爆句粗口,虽然两人一般熟,骂个人啥的也不会造成什么恶劣影响,但还是觉得不好,就憋着。
  他想骂:瞅你麻痹,吃你饭。
  吴修别回自己的眼神,低头喝了口粥之后闷声说道:“这头发,让你弄得挺帅啊,要出去招蜂引蝶啊,可别引我家来。”
  周焕宇回了句傻逼就没再说话。
  今天周六,吴修休息在家,原本的打算是和小明星窝在家里一天,随便干点什么都好,结果小明星一个提前量都没打,就这么直接在饭桌上说今天我要出去,晚上回不回来不一定,吴修听见之后瞬间觉得心里的那个算盘稀碎。
  吴修窝在沙发上,一手拄着头,另一只手放在腰间,拿着遥控器随意的换台,然后停在了一个正在上演的电视,深宫密苑看着电视里苦苦等待皇上的妃子,吴修一下火大了,这种像怨夫的心情是要干什么!自己好歹也是一家B市闻名的酒店的老板,怎么就成怨夫了!
  周焕宇站在一栋楼下,小心翼翼的用眼神瞟着周围的人,生怕有人认出来。
  本来是想见到她,给自己打扮的帅气一点,结果出来之后才发现,这样太引人注目了。
  就在他焦躁的用鞋蹭地面上的雪的时候,背后被人拍了一下,他一下僵硬住了,以为被人认出来了,缓慢的回头一看,原来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她穿了白色的羽绒服,紧身的裤子勾勒出原本线条就很好的腿,一只手拖着行李箱,另一只手上拿了一个毛线帽,等着他回头,就一下把帽子扣上去了。
  “走吧。”
  女孩率先走在前边,周焕宇走到她旁边,从她手中拖过行李箱。
  坐在去乡村的车上的时候,周焕宇那根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女孩坐在车座里面,对着上了霜的窗户呵了口气,然后伸出手指去划冰,划了一阵之后,终于有一小块冰没了,窗外的景色从小口中显像出来。
  周焕宇从准备好的包中拿出水,对着还在开窗外的人说道:“方晴,给你喝水。”
  被叫做方晴的女孩看了他一眼,然后笑了,笑的眼睛弯弯,鼻子微微皱起,嘴角勾出让他心动的弧度。
  周焕宇瞬间觉得自己的心跳的快了一倍不止。
  因为路上有积雪,所以客车开的并不快,车上坐的都是回家过年的人,拥挤着,也喧闹着,周焕宇看了一眼方晴,发现她睡着了,可眉间一直皱着,仿佛睡觉的时候也被外界的声音吵闹着。
  从衣服兜里拿出手机,插上耳机,特意找了冥想音乐,然后给方晴带上耳机,顺便把方晴靠在座位上的脑袋放在了自己肩头,感觉肩头的沉重感,他的心都一跳一跳的十分有力。
  他喜欢方晴。
  方晴和他是高中同学,从高一到高三。
  高一下学期就分班了,等周焕宇进到新的班级,看黑板上的座位表的时候,看到了熟悉的名字,方晴。
  原来她也选择了理科班。
  可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
  刚入学那阵,男生女生不知道是不是本着矜持二字,周焕宇除了和玩的特别开的女生有过接触,像方晴那种远处看是莲花,近处看更是莲花的女生根本没接触过,半年同班同学,愣是一句话没说过。
  方晴的座位离他很远,他找到自己的座位上后,班里的人陆陆续续的都到了,熟悉的人互相打招呼,不熟悉的就客气着。
  差不多等全班同学都到了之后,方晴才出现,她这一出现,班里的男生吹口哨。
  方晴被弄了个大红脸。
  后来,每次考试之后,老师都会按照成绩排座位,周焕宇那时候还没有什么打算,自然要好好学习,所以差不多每次都和方晴挨着,就算不是同桌前桌,也不会离得太远。
  后来到了高三,周焕宇有了梦想之后,就准备着出国的事情了,座位也从前排到了最后一排,也不经常来学校了,每次来学校之后也开始不学习,而是和周围的同学打着招呼,还美其名曰:纪念。
  会考周焕宇考的很好,出国很注重会考的成绩,考试的时候还是高二,那时候周焕宇答题简直得心应手。
  高考的最后一个月,学校还在各种考试,那时候周焕宇出国留学的事情也定下来了,就每天来学校,和不想被压力逼疯的同学们出去玩,几乎是每天都出去,出去的玩的东西也就固定,先吃饭,然后打台球,唱歌,之后再接着吃饭。
  高考完了之后,周焕宇心情轻松了很多。
  后来散伙饭,周焕宇红了眼眶。
  看着方晴做的端庄,头发长长的散在脑后,健康的黑色,因为被人敬酒,所以脸有些红,乖巧的坐在那边,时不时的吃菜。
  身边有喝多了的哥们,仗着酒劲,走到方晴面前,一下半跪在地,手里的啤酒瓶子还拿在手上,红着眼睛对方晴说道:“方晴,我…我喜欢你,你觉得我咋样。”
  方晴完全被吓到了,吓到的同时还小心的打了个酒嗝。
  那哥们等的不耐烦了,加上身边的人起哄,加大了动作,手里的啤酒瓶子一甩,啪的一声撂在桌子上,很大声的问道:“给我个痛快话。”
  “那个…我不喜欢你。”
  身边的起哄声更加的大了。
  周焕宇脑袋嗡嗡的,喝了不少的酒,加上周围的声音,他忽然很恶心,打了个酒嗝差点没吐出来,就出去透透风。
  在外面也能听见屋里喧闹的声音,这时候的周焕宇还在想,幸亏这地只有他们啊,不然就这么闹,迟早出事。
  不是在市里,在偏僻的地方感觉空气都是那么清新,周焕宇摇摇晃晃的走到还没有摆上的篝火的台子旁边躺下了,看着黑漆漆的天空,脑里都是方晴的脸。
  周焕宇喜欢的类型一直都是乖巧,懂事,喜欢对方有大大的眼睛,喜欢对方柔顺的头发,喜欢对方甜美的声音,方晴简直不能再符合。
  回忆戛然而止,因为车突然踩刹车,车上的向前一耸达,方晴就从周焕宇的肩膀上滑下来,撞到前面的座位。
  幸亏座位是软的,不是那种塑料的,周焕宇想。
  方晴一只手揉着眼睛,一只手去拽耳机,之后也不睡了,开始和周焕宇聊天。
  没聊多一会呢,方晴就有些雀跃。
  “看前面,快到了。”
  每次她一笑,周焕宇都觉得心跳的都要出来了。
  五分钟没到,车就到了地方,车上站着的人一窝蜂似的往门口挤,方晴站起身,被他拉着坐下了。
  “别着急,等他们下完咱们在下。”
  他们下车后,拿出行李箱,方晴永远都走在周焕宇的前侧,他跺跺脚,一手拉过方晴空着的那只手,紧紧的握在手里。
  方晴是回来看她的爷爷奶奶的。
  她的父母长期在外地,过年也不一定能回来过,所以每年差不多这个时候,方晴都会回到乡下,和自己家两位老人一起过。
  见到了老人之后,把方晴平安的送到地方之后,周焕宇还要回去。
  其实根本就不用周焕宇跟来,只不过他跟来有更重要的事情。
  “方晴,我说的话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方晴脸红了一下。
  周焕宇看见了之后,心中一喜,接着说道:“虽然我可能长时间不再你身边,可是距离不能阻止我对你的喜欢,虽然你不能长时间看着我,可你想我就给我打电话,你也可以去看我…”
  他的话全部咽下去了,因为方晴踮起脚尖,吻上了他的嘴角。
  “周焕宇,我也喜欢你。”
  直到坐上车,远离了乡村的宁静,周焕宇还在沉醉。
  嘿嘿,她说她也喜欢我。
  

  ☆、第十二章

  吴修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下午5点了。
  原来是在沙发上躺着看电视,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可能是睡得姿势不怎么好,醒来后全身有点酸。
  外面又下雪了。
  醒来后看了眼手机,一条短信都没有,更别说是他苦苦等待的周焕宇了。
  吴修没有朋友。
  这一件事情他很早以前就认识到了,他在上学期间没有朋友,上班之后更不需要朋友,他从来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而且他也最不需要朋友。
  以前,吴修的爸爸吴岑曾经找他谈过一次,因为吴岑想象不到一个人怎么会活的像吴修那样,无欲无求,独来独往。
  那时候的吴修正值高三,每天司机接送,眼里是吴岑看不懂的世界。
  “儿子,你最近怎么样?”
  问他话的时候,吴修正在写作业,高三么,老师都拼了命的留作业,好让同学多看看自己的科目,考试的时候多提分。
  “还是那个样子。”
  吴修眼睛都没有抬,还在奋战他的作业。
  “累么?”
  “如果你能找人帮我解决作业的话,我会很轻松。”
  吴岑轻笑,“我以为你不会在乎这点作业的。”
  他的意思是他以为吴修可以直接不用写,可吴修的回答却让他觉得他的这个孩子,原来想的和他完全不一样。
  “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也许把作业写完了之后,我可能会知道。”
  心中没有追求的他在报志愿的时候,主动找了吴岑。
  “爸,你想让我报什么专业?”
  吴岑很意外,因为他完全没有想到吴修会主动来找他谈这种事情。
  “哦?那要看你对什么感兴趣了,这种事情爸不会强迫你。”
  吴修坐的笔直,和坐在一旁翘着二郎腿的他爹相比,简直模范。
  “那我就随便报了。”
  说完就起身,这下他爹可慌了,报志愿此等大事,怎么能随便报呢!
  后来,为了让他可以有兴趣,吴岑把他放养在美国洛杉矶,一放养便是四年。
  回来之后吴岑发现他的最终目的没有实现,反而让吴修多了很多挑剔的毛病。
  吴母在别的事情上一向果敢,就是这种性格才吸引了吴岑,结果这种果敢一点都没用到吴修身上,也就是说,吴母是典型的慈母。
  慈爱也只是针对吴修而已,要是吴岑说一句让吴修不开心的话了,慈母就会想到很多花招对付吴岑,对此吴岑表示没有话说…说出来的都是泪啊!!!
  醒了之后呆了一会,在大脑完全没有运转的五分钟后,吴修的电话响了。
  “喂,吴修,你在家呢?”
  “唔…是啊。”
  “我回来了,现在就在你家楼下不远处的烧烤摊上,你是和我一起吃啊还是我打包回去给你吃啊?”
  吴修本来想说我不吃,不过可能是被他言语中的兴奋感染到不知道怎么表达了,总之就是周焕宇听着电话这边没动静就自作主张叫他下来吃,等吴修收拾好到达指定烧烤摊的时候,周焕宇的桌子上已经上了很多肉串了,可他还是对着师傅说:“师傅,在给我来二十串菜卷,二十串油麦菜,二十串鸡翅啊。”
  吴修坐在座位上时悄无声息,以至于周焕宇点好菜后扭回身子时,吓了一跳。
  他一拍桌子,说道:“草,来了也不放个屁。”
  每次他一兴奋的时候,都会带点不文明用语,这点吴修深有体会。
  就比如说,拿了什么奖,捧回了什么大赏,都会给身边的朋友打电话庆祝,那边都是韩国人也听不懂这帮人说的什么,反正吴修就听得他时不时带着脏字。
  “我真应该把你这样录下来,这样你的小粉丝们就不会把你幻想的那么萌了,简直一糙老爷们啊。”
  周焕宇瞪圆双眼瞟了他一眼,大动作的拿着瓶起子,咔咔四声,开了四瓶啤酒。
  吴修这才觉得周焕宇有点反常。
  周焕宇是公众人物,无论周围的人认不认识他,他都会下意识的躲着自己,不会让自己明目张胆的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而现在他不光是把自己放在人流最多的地方,而且现在似乎有点过于不拘小节了吧。
  远处的一桌有几个小姑娘,从吴修进来的时候就看见这几个小姑娘一直往这边瞄,眼神也从瞄他变成了瞄周焕宇,可周焕宇侧着身,也看不到她们。
  周焕宇周了一口啤酒,然后就被拍了肩膀:“你是周焕宇么?”
  他兴奋的大脑一下正常回来,然后摇摇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说完,还给了吴修一个眼神。
  “我说张三儿啊,我说你长的像明星,你还不信,这不,被问了吧。”
  周焕宇面上是笑,实则咬牙,你妹的,你才张三儿呢!
  那几个女生还不放弃,想要看一下周焕宇的全脸,可吴修哪给她们机会,还没碰到人呢,吴修就阴阳怪气的说道:“我说姐几个,我这都说不是了,这还信不着咋的啊,我这哥们见不了风才捂得这么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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