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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一天-One day(中文版)-第5部分

小说: 一天-One day(中文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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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她环视了一下,指着被他一路引领走过的观光小街,“……这份宁静呵。准备好总不会有错。武装好自己。”

    德克斯特皱起眉,“什么,你是指事业?”

    “差不多。”

    “你的口气像我爸。”

    “仁慈的上帝啊,怎么个像法?”

    “像样的工作,有依靠,有奋斗。”

    “不仅如此,不光是工作的问题。得有个方向、目标,有点动力和雄心。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一心想改造世界呢。”

    他嗤之以鼻,“所以就开了家古董店。”

    她用手肘在他肋下捅了一记。“这是眼下的事,我说的是当初的想法。别对我没礼貌。”她抓住他的胳膊开始放慢脚步。“我只是想要以你为豪,仅此而已。我的意思是,你已经让我自豪了,不过,嗯,你知道我的意思。我有点喝多了。咱们换个话题吧,谈点别的事情。”

    “什么事?”

    “噢,太迟了。”他们已经在漂亮但不张扬的三星级酒店跟前。透过烟灰色的厚玻璃窗他能隐约看见父亲弓着身坐在一把大堂坐椅上,瘦长的腿相叠,袜子脱下来卷好拿在手中,眼盯着自己的脚掌看。

    “天啊,他居然在酒店大堂里挑鸡眼。在罗马科尔索大道来点儿威尔士特色,太有魅力了。”艾莉森收回钩着儿子的胳膊,握住他的手,“明儿带我去吃午餐,行吗?把你爸甩在黑乎乎的小屋里,坐着挑鸡眼去吧。咱们出门玩去,就我和你,找座漂亮的广场,有铺着白色桌布的座位,找家贵的地方,我请客。你可以带上你的摄影作品和有趣的鹅卵石。”

    “好吧。”他没好气地说道。母亲浅笑盈盈,又皱着眉,捏紧了他的手。他蓦地感到一阵焦虑。“为什么呢?”

    “想和宝贝儿子说说话,可是这会儿,我想我是喝多了。”

    “什么事情啊?现在就告诉我吧!”

    “没什么,没什么。”

    “难道你们要离婚了吗?”

    她轻笑一声。“别说傻话,当然不是。”酒店大堂的父亲看见了他们,站起身,勉力撑持着向“推门即开”的大门走来,“我怎么能够离开衬衫都要掖进内裤里的男人?”

    “那就告诉我,什么事啊?”

    “没有坏事,甜心儿,没有坏事。”她站在街边冲他安慰地浅笑,伸手抚着他后颈上的短发,按下他的头,两人的额头抵在一起。“什么也别担心。明天。咱们明天好好地谈。”

第一部分 1990年7月15日(1)

    星期日

    孟买和卡姆登镇

    泰姬陵

    “请注意了!请大家注意了!可否注意一下?能听见吗?请别扔东西了,好吗?请注意了!谢谢。”

    斯科特·麦肯基端坐在吧台后的凳子上,望着面前八名员工:个个身穿白色斜纹布工作服,头顶制式棒球帽,人人都恨不得立马离开这个地方,因为正是洛克卡连特餐厅的星期天午餐时段。这是一家位于肯特城路的美国西南和墨西哥风味的餐厅,它的氛围和食物一个调:热辣,热辣,热辣。

    “现在,在开启早中饭之前,请允许我先带大家熟悉一下今天的‘特别推荐’。汤品是传统的甜玉米杂烩,主菜是美味多汁的鱼肉卷饼。”

    斯科特呼了口气,等着哼唧抱怨和假装呕吐的怪声渐渐平息。他是个眼珠微红的矮小男子,在拉夫堡大学取得了商业管理学位,一度立志做大企业家。他曾经设想自己在会议中心打高尔夫球,或是健步走上私人飞机的悬梯。而今早他却从厨房的下水道里捞出一块人头大小的黄色猪肥膘,徒手。此刻他仍感到指间油腻腻的。他今年三十有九,境遇本不当如此。

    “这道菜主要是标准的牛肉拌鸡肉拌猪肉馅儿的面饼,只不过加上了—引用一句话‘大块肥美多汁的鳕鱼和三文鱼’。搞不好他们还加了一两个虾球。”

    “这简直……恶心。”帕迪在吧台后大笑起来,他正坐着把柠檬切成小瓣,用来装点啤酒瓶的瓶颈。

    “给拉美风味的菜肴加入些北大西洋的味儿。”爱玛·莫利边说边系侍者围裙的带子,留意到斯科特身后的新人—一名高大结实的男子,圆筒形的大脸上盖着一头金色的鬈发,是新来的男侍者。众员工警惕地望着他,掂量着斤两,仿佛他是乘飞碟降临的外星人。

    “特别注意一下,”斯科特说道,“我要向你们介绍伊恩·怀特海德,他即将加入咱们训练有素的愉快团队。”伊恩将员工棒球帽倒转了扣在后脑勺,举起一条胳臂挥手致意。“哟,伙计们!”这大约也算是美国腔?

    “哟,伙计们?斯科特上哪儿把他找来的?”帕迪在吧台后窃笑着说,声音拿捏得当,恰好能让这位新来的听见。

    斯科特在伊恩肩头拍了一掌,吓了他一跳,接着说道:“那我就把你交给爱玛了,她是这儿在职最久的员工……”

    如此赞美让爱玛听了直起鸡皮疙瘩,随即向新来的男子谦逊地笑笑,他也抿嘴而笑,斯坦·劳莱式的微笑。

    “……她会向你介绍基本情况。好了,就这些,各位。记住,鱼肉卷饼!现在,请放音乐!”

    帕迪按下吧台内音响上油腻腻的播放键,音乐声响起。那是一盘让人抓狂的四十五分钟的卡带,收录了墨西哥流浪艺人的曲子,开头的“拉库卡拉查”(《蟑螂》)还听得下去,只不过八小时内要播放十二次。一班八小时,十二轮音乐,每月二十四个班,总共七个月了。爱玛低头看着手里的棒球帽,上面贴着餐厅的标志,一头卡通驴,眼睛藏在墨西哥大帽檐下,盯着她瞪圆的双目瞧,那神色似有醉意,又有点疯癫。她戴上帽子,从吧台凳上滑下来,似乎正踏进冰冷的水里。新来的正笑盈盈地等着她,手指笨拙地插在白色牛仔裤口袋里。爱玛又一次恍惚起来—她在过什么日子。

    爱玛,爱玛,爱玛。你好吗,爱玛?这一刻正在做什么呢?孟买同你们有六小时的时差,那么想必你还在床上,星期天的早晨当然要睡个懒觉,宿醉嘛。所以醒醒吧,我是德克斯特!

第一部分 1990年7月15日(2)

    这封信写于孟买市中心的一家旅店,店里的床垫很恶心,而且没有二十四小时的冷热水。导游书上说还会有大老鼠出没,不过我这房间靠窗居然还有一张塑料的小野餐桌。外面雨狂下着,比爱丁堡的还凶,噼里啪啦的简直是砸下来。爱姆,好大的声音,我都听不清楚你给我录制的磁带了。我基本很喜欢它,除了那些刺耳的印第安风情的东西,因为我毕竟不是个女孩子。复活节那天我还好好地读了读你给我的书,尽管我要说,《霍华德庄园》节奏太慢了。就好比他们一杯茶喝了两百页。我一直期待有人拔刀,或有外星人入侵什么的,不过到底也没这种事,对不对?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停止教育我?怕是永远不可能了。

    顺便说一句,写得有点没遮没拦的,你可能猜到了,是午餐啤酒灌多了的原因。而且想必你也看得出,我不太会写东西的,比不得你(你上一封信可太逗了)。不过我想说的是,印度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他们居然禁止我以外教身份教英语,这真是我遇上的最妙的事。(不过我还是觉得他们小题大做。道德不够高尚?我?托芙那时已经二十一岁了。)我不会引用那篇写兴都库什山日出的散文来扫你的兴,但想说所有老生常谈都是真的(贫困,饥饿,等等)。这里不仅有丰富的古文明遗迹,更让你没法相信的是,药店里不用处方就能搞到某些东西……

    所以我见了些不得了的事,虽然并不全都那么有趣,不过算是一种经历,而且还拍了上千张照片,等回去以后慢慢慢慢地给你看。你会给我面子,哪怕做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对吧?无论怎样,你当初对我大谈“人头税骚乱”的时候,我可是很配合的。我给一位电视制作人看了照片,是我在火车上认识的一位女性(别想歪了,她年纪不小,三十多岁了),她说我有专业的资质。她此行目的是拍摄一档青年旅游节目。她给了我名片,要我八月份我们都回国以后打电话给她。所以说谁知道呢,也许我会去做些调研工作,甚至拍部电影呢。

    你的工作如何呢?在制作新戏?我回伦敦后看了你那出弗吉尼亚·伍尔芙和艾米丽什么的戏,真的真的很欣赏。我说过,我原以为你对它打的包票很靠不住,结果是我错了。不过我觉得你放弃表演是对的,不是说你演得不好,而是你对它明显表现得很厌恶。糖糖挺好的,比你形容的好多了。替我向她致意。你又出新戏了吗,还在那家剧团吗?你的公寓还是一股炒洋葱的味道吗?蒂莉·基利克还会把灰色的大文胸泡在水池里吗?你还在那家叫洛克什么的餐厅吗?你上一封信提到它,看得我大笑不止。爱姆,你还是得离开那儿,因为这种经历虽然可以充作谈资笑料,但对你的灵魂却不无损害。不能为了一段有趣的经历而虚掷几年光阴。

    该说说我给你写信的原因了。你准备好了吗?也许该坐下来……

    “那么,伊恩,欢迎来到雄心大志的坟墓!”

    爱玛推开员工休息室的门,碰倒了一个玻璃杯,里面是昨晚喝剩的啤酒和烟蒂。她带他各处看看,从狭小潮湿的员工休息室俯瞰出去是肯特城路,学生和游客正赶往卡姆登市场,那里可以买到硕大的毛皮帽和印着笑脸的T恤衫。

    “洛克卡连特的意思是疯狂、酷热。‘酷热’是因为空调坏了,‘疯狂’是因为你得吃这儿的东西,在这儿工作,就是这样。疯狂极了。看看你放东西的地方。”他们踢开丢在地上的旧报纸,来到一处破旧的小隔间。“这是你的储物柜,没有锁,所以千万别把制服留在这儿过夜,会被偷走,天知道作什么用去。你要是把棒球帽丢了,上头会发飙把你的脑袋按进烧烤味的水盆里,呛死你、淹死你。”

第一部分 1990年7月15日(3)

    伊恩大笑,笑声洪量,又有些许勉强。爱玛叹了口气,转身面对员工的餐桌,桌上昨晚的脏碗碟还没收拾。“二十分钟后是午餐时间,菜单上的随便点,除了特大虾球,我相信这未尝不是好事。要是为健康着想,就别吃大虾球,那就像俄罗斯轮盘赌,遭殃的概率有六分之一。”她开始清理餐桌。

    “哦,我来吧……”伊恩说着小心地用手指拈起一个泛着肉腥味的盘子。新手,还怕脏呢,爱玛边想边看他。一张令人愉悦的阔脸,顶着一头稻草色的蓬松鬈发,嘴唇红润、微张。严格地讲算不得英俊,不过,嗯,挺健壮的。也许不太善意吧,她觉得这张脸让她联想到拖拉机。

    她这样盯着看,蓦地撞上他的眼神,于是脱口而出:“哦,说说看,伊恩,什么风把你吹到墨西哥餐厅来了?”

    “哦,你知道,我得付房租啊。”

    “不能干点别的?办公室临时工,或者跟父母住等等?”

    “我需要留在伦敦,灵活支配时间—”

    “为什么?你还‘兼’着什么?”

    “还什么?”

    “‘兼’什么。这里的每一位都兼着点什么,侍者兼艺术家,侍者兼演员。帕迪是酒保,同时自称模特。不过坦白地说,我表示怀疑。”

    “这个……”伊恩说道。她觉得是北英格兰口音。“这么说我应该是喜剧演员了。”他把双手张开放在面颊两侧,做了一个码头挥别的动作。

    “不错。我们都喜欢大笑。你演些什么呢,单口的?”

    “主要是单口剧。那你呢?”

    “我?”

    “兼什么?你还干什么工作?”

    她本想说“编剧”,然而三个月对着空场子出演艾米丽·狄金森的羞辱依然灼痛如新。自视为“编剧”怕是同自称“宇航员”一样荒诞不经。“哦,我就是……”她瞥了一眼剩面饼上结块的奶酪,“就是干这个的。”

    “那你喜欢吗?”

    “喜欢?我爱这工作呀!我又不是木头人。”她用一块用过的厚餐巾抹去桌上晾了一天的番茄酱,然后走向门口。“好,现在带你去厕所,捂住鼻子……”

    这封信写到现在,我又多喝了两罐啤酒(“啤酒”有没有写错?)。终于酝酿好了要说的话。开始喽。嗯,咱们认识也有五六年了,不过要说“朋友”怕只有两年吧。不算太长,但我自觉对你有了一点了解,而且知道你的问题所在。我清楚自己人类学学得很差,所以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如果你不想知道我的意见,那就别往下读。

    好,是这样的。我认为你对快乐抱有恐惧,爱玛。我感觉你认为,严酷、灰暗、沉闷才是生活的本色,同样也会去厌恨自己的工作、厌恨身处的地方,没有成就、没有钱,不交男朋友,这些都是理所应当(插一句,我判定,妄自菲薄地认为自己没有魅力会令你意志消沉)。我下面的话可能更尖锐,我觉得你甚至在失落感和挫败感中寻求乐趣,因为这种状态比较省力,对不对?失败和不开心对你而言更容易承受,因为你甚至可以苦中作乐。我说这些没让你恼火吧?我打赌你恼了。不过我才开了个头呢。

    爱姆,我很不愿去想你坐在那间一股怪味的破公寓里,饱受噪音之苦、头顶没有灯罩的灯泡,或坐在那间洗衣房的样子。顺便提一句,你年纪轻轻的,没有理由在洗衣房里消磨,那里一点也不精彩,更没有什么政治因素,那里只有压抑和沉闷。我不知道怎么说,爱姆,你年轻有才,却把大好光阴用来洗洗涮涮。我是觉得你该得到更多。你机智、风趣、善良(要我说是善良过头了),绝对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再有(我又喝了些啤酒,深吸一口气),你是位魅力四射的女性,而且(再来点儿啤酒),对,我的意思当然也有“性感”,尽管写下来觉得有点肉麻。但我不会把它画掉的,因为形容谁“性感”虽然不太庄重,但我是实话实说。你很大气,有女魔头的范儿,如果要送你一样让你一生都受用的礼物,我会选择“自信”。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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