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宋-第8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见,呼延通一身沉重的镔铁战甲,头盔和甲叶子上还涂了桐油,看起来亮光闪闪,简直就是一只巨型天牛。他手中提着一柄长长大枪,背上还别着一把铁鞭。如果没猜错,这一套装备应该是呼延家祖上传下来的。
听到王慎让自己和他一起冲阵,呼延通大喜:“自然愿意!”说句实在话,他之所以能够做泗州军的前军领军大将,主要是因为本身职位就高,而且王慎有看到他是忠良之后的份儿上。其实,前军的将士并不心服。
泗州军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军中的将官都必须是从战场上打出来的。经历过几场血战之后,部队的军官牺牲极大,可说得换了一小半。如今泗州军中的军官们,且不说都头以上,即便是下面的什将、队长,谁手上没沾过敌人的血?
呼延通本就是个性格暴躁之人,如何见得手下的士卒对自己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也急欲在战场上立下功勋,叫别人看看咱呼延通究竟是不是一条好汉。对于这场战斗,他是盼望已久了。
如今要跟随王军使冲阵,他如何不肯。
“好,等下就看你的了,跟紧我,别叫某失望。”
说罢,王慎翻身上马,大声对手下喊道:“大家已经歇够了,走,再杀一阵!”
五百骑兵再次发动,这一次大家都换上了重铠,马蹄声比起先前更要铿锵几份。
轰隆的闷雷声又回荡在旷野。
第一百二十九章 冲击(求月票)
骑在奔驰的马背上,看着紧随着自己的威风凛凛的呼延通,王慎心中暗暗点头:好一个塔般的巨汉,也不知道武艺如何。若还行,以后不妨留在我身边做个贴身护卫。
自从穿越到宋朝之后,一口气打了四场血战,现在的王慎浑身上下都是伤疤,还有一条被马蹄踩折的肋骨没有归位。郎中说也不用管,就让它这么长好就是了,反正也没有什么影响。
惨烈的战斗打过了,王慎深深地体会到在修罗场上,一个人的生命是如此地脆弱。为一军军主者,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居中指挥,可还是免不了要带兵冲阵,以此鼓舞士气,震慑敌军。
这个时候,能够保住你性命的就只有坚固的铠甲和团团围在你身边的铁甲护卫。
想隋末唐初的时候,秦王李世民每战必冲锋在前,领三千玄甲重骑横扫六合,不知道打过多少苦仗,却从来没有受过什么伤。道理很简单,每次冲阵,他身边都有秦叔宝、程知节、尉迟恭等一等一的猛人护着。要向和他单独交手,得问问这些一流高人答应不答应。
别说是唐太宗了,就连曹操身边不也放个典韦、许楮这两个保镖头子,至于刘备鞍边索性就是白马银枪的赵子龙。
自己也是该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
王慎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这次骑兵冲锋,孔彦舟肯定会反击的。姓孔的有凶悍之名,作战经验丰富,绝对不会甘心就这么被动挨打。只不知道,他会使用什么样的手段。
和女真、契丹那种惨烈的杀阵,王慎可不愿意再来一次。方才,他本打算将岳云这个第一勇将带上的,可就在开口的瞬间,他却改了主意。
岳云是他的嫡系,是重点培养的大将,将来是要用来独当一面的。今日这种规模的大会战,正是汲取经验的时候,如何能够用来先登陷阵。而且,这孩子年纪还小,身体尚未长成,不能拔苗助长。
呼延通一身家传武艺,听说还非常不错。进军营的第一天就因为言语冲突,和岳云打成平手。
后来在训练中也展示出极高的战术素养。
据大家说来,这个呼延通力大如牛,也食大如牛,且耐力出众。全副武装,一口气跑上十里地,也就出一身汗,精神依旧抖擞。他和岳云的武艺在伯仲之间,可岳云年纪尚小。如果二人只打上片刻,或许还旗鼓相当。可若是超过半柱香时间,岳云就会有大麻烦。
当然,岳云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说不定过得几年,呼延通就不是他对手了。
不管这么说,这个呼延通在泗州军却是能够排名第一的虎贲,有他在自己身边,做为冲击箭头,正合适。
已经换上具装的战马所蕴涵的巨大势能何等之大,大量的泥土被马蹄刨起,烟尘之墙滚滚而动,五百骑几乎被完全掩盖了,势如凶猛巨龙。
他们所携带的长矛都竖直地挂在马鞍边上的圆环里,只单手执神臂弓,将头低了下去平视前方,任由沙土扑打着面庞。
这是踏白军的第二次冲锋,回想起先前的一次进攻,方我荣还有点晕,脑子也迷糊:这就是打仗啊,怎么如此简单?
不外是径直朝敌人冲去,在进入敌军弓手射程之内的瞬间猛地一拐,拐到敌阵的右侧,然后将手中的弩箭朝孔彦舟的士兵身上射去。
打完收兵。
跑回本阵更换铠甲兵器,让战马饮水歇气。
这也太没意思了点吧?
战争对他来说,那就是敌我双方呐喊着,提着兵器对砍,是横飞的血肉,连天惨叫,是男儿的血性。是失败者的绝望和恐怖,是胜利者喜悦的眼泪。
可今天这一战实在是太平淡了,大家都闷头骑马,按照军官们事先的布置跑到地头,做完手头的活了事。从头到尾,只喊了几声口号。
他甚至没有来得及看清楚自己手中的神臂弓究竟射到什么地方去了,视线就被朦胧的灰尘掩盖,等到能够再次视物,人已经随着马队和敌人脱离接触。
不过,这一次的进攻好象有些不同,人马都换上了厚甲,有装备了长矛,岂不是说等下会和敌人短兵相接?
这才对嘛!想到这里,方我荣精神大振,竭力地瞪大眼睛朝前看去。
可却又如何看得见,突然,座下的战马一拐,不用问,大伙儿已经跑到地头了,正朝敌军大阵的右翼怪拐去。
“神臂弓,准备——放!”前边有军官大声下令。
方我荣手指下意识地在强弩悬刀上一勾,“嗡”一声,弩箭射了出去。
影影绰绰中,右手那边黑糊糊的敌阵中响起了一片惨叫声,接着又无数红色的血点子飞溅而起。好大灰尘,依旧没有看清楚敌人的模样。
射出这一箭之后,方我荣来不及多想,立即将神臂弓收起,摘下长矛,高举过头。
说时迟那时快,战马在飞奔出去几百步之后,又是一拐,转过头来。
几百匹战马整齐有序麻利地聚在一起,队伍瞬间变得厚实。
不用问,踏白已经和敌人脱离接触。
还是什么也看不到,天地如同初开时的混沌。但军官们的叫声同时响起:“敌骑,敌骑,枪端平,马力放到最大,前进,前进!”
哗啦,所有的长矛都放平了,方我容脚一用力,马刺狠狠地刺进马腹,“呼”有风声尖锐地在耳边响起:敌人来了,终于可以和孔彦舟打上一阵了!
心血在沸腾,如同燃烧。
……
看到再次扑来的踏白,孔彦舟狠狠地咬着牙:来吧,尽管来吧,姓王的杂种,今日要让你看看马王爷究竟有几只眼!
在之前,他已经将中军的指挥权交给了手下第一大将刘复,自己着带着一百侍卫上了战马。
这一百多人都是浑身扎甲,铠甲上层层叠叠的铁甲叶子从头包到脚,已经变成了铁人。
没错,他们就是孔彦舟亲率的牙兵,都是武艺出众身高力壮的勇士,任何一个人都起码经历过几十场大小不一的战阵,手上粘了不知道多少条人命。
他们的作战经验自然异常丰富,此刻都俯下身去,紧紧地贴在战马身上隐藏形藏。实际上也无需如此,无风的战场已经被一层浓重的黄色灰尘覆盖了,敌骑又如何看得出孔家军大阵中藏着这么一支剽悍到了极处的突击力量。
刚才这一阵孔彦舟看得明白,敌人都是轻骑兵,手中只有一把神臂弓和一把腰刀。为了减轻战马的负重,他们身上只穿利益件薄薄的软皮甲,可说是没有任何的防御力。而他手下这一百牙兵身上的铠甲得自东京留守司,普通刀剑砍上去就如同是挠痒痒。
等下老子带着这支铁骑突然杀出,保证让王慎手下这五百头讨厌的苍蝇一个都活不成。
“注意了,注意了!”孔彦舟大声叫喊着,然后用大枪捅了捅队伍最前头的儿子,骂道:“胆小鬼,懦夫,给老子精神点,别给我老孔家丢人!”
前边,孔贤的身子还在颤个不停,汗水不住地流,和着飞扬的尘土,已经变成了五花脸。
话还没有说完,泗州军踏白再一次从右翼掠过,“答答”的弩机声如约响起。一个接一个孔家军士兵大叫着摔倒在地,右翼第二次陷入混乱。士兵们相互推挤,都想朝同伴身后躲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间是如此的漫长,弩机声、咻咻的破空声,轰隆的马蹄声才去远。地上已经躺了一地尸体,侥幸没有中箭的步兵惊慌叫喊。倒在地上将死未死的人微微抽搐,有殷红的血在地上流淌。
射完弩箭的敌骑掠过之后,在大阵后方略一整队,跑回去。
孔彦舟等的就是这个时候,神臂弓装填速度缓慢,而且必须下地用脚踩住前端的圆环才能上弦。射出这一箭之后,敌人可说已经没有丝毫的反击能力了。
他大吼一声:“杀!”
一百骑同时踩过前方的步兵和地上尸体,如同突然喷发的火山,拦腰朝泗州骑兵截去,欲要将其一刀两段。
如果能够就此消灭敌人的骑兵,这一仗还有得打,说不定战局就回因此扭转。
敌骑现在正在高速回退,战马的惯性他是知道的,这个时候遇袭所一时间必然难以调头,必然会被老子如砍瓜切菜似地宰个精光。
老子可不是光挨打不知道还手的,王慎小儿,纳命来!
可刚冲出去不过二十步,那边的泗州踏白突然拉转马头,就那么轻巧如翩翩蝴蝶般转过来,轰隆一声迎面撞来。
见鬼了,泗州踏白的骑术怎么高明成这样……不,他们是早有预谋。
眼前的情形让孔彦舟如坠冰窖,只见,对面的敌人不但身上也披着和自己同样的厚甲,连战马身上也带着装甲。最要命的是,他们手上还持着一柄长约两丈的长矛。
具装重骑,苍天,怎么变成这样的!
他们不都是弩骑兵吗?
“要输!”这个念头从心中闪过。
根本来不及多想,两支骑兵就撞在了一起,血光冲天,人翻马仰。
第一百三十章 枪骑兵战法
方我荣冲在最前头,老郭紧紧地跟在他旁边,不住叫喊:“头放低,不要观察敌情。身体和长矛连成一条直线。长矛直刺用是腰腿之力,用的是马速,不是两条胳膊不是手腕,如果你不想断手的话!”
“是,教头;明白,教头!”方我荣大声回应着,一张嘴,口中就塞满了灰尘。
虽然说老郭让他将头放低不要观察敌情,但他还是忍不住微微抬起头。
就看到在极快的马速中,自己的长矛麻利地刺中一个敌骑的胸膛,矛尖深没入体。而就在这个瞬间,巨大的反作用力沿着枪杆子涌来,震得手腕都麻了。与此同时,“喀吧”一声,粗大的长矛杆断了。
同样的,身边同伴刺出去的长矛也瞬间折断,眼前全是飞舞的木屑。
被刺中的敌人带着断矛惨号着摔到地上,然后卷进飞奔的马蹄里。
枪杆子怎么断了?
方我荣有点失神,战马还在朝前撞去。
老郭:“抽刀,抽刀!”
“是!”还没等方我荣回过神来,身前的压力突然一松,抬头看去,却原来刚才自己这一次冲锋,已经将敌人的骑阵打穿了。
“走走走,回归本阵!”老郭大喊:“别回头看,别挡住后面弟兄的道!”
“这就打完了?”方我荣一头的雾水,这也太简单了点吧?
“对对对,打完了,回去!”
方我荣极度不满,坐在飞奔的战马上,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去。却见,后面全是冲阵的踏白,依旧是连天的“喀吧”声,所有人的枪杆子在刺进敌人身体的时候瞬间折断。
一排骑兵冲过来,接着又是排,踏白军如同愤怒的狂涛一波波涌来,转眼就将敌骑吞噬干净。
漫天木屑、飞溅的人血,如同秋叶纷纷坠地的孔彦舟骑兵。短促、简单、暴烈。
这就是真正的骑战吗,如此壮观!
风卷动黄尘扑面打来,如矢如箭,微微生痛。
恍惚间,方我荣有一种错觉,感觉自己的力气从来没有这么大过,感觉自己就像是乘坐在一道狂飙里,照辞白帝暮苍梧,翱翔万里。
“直他娘,男儿在世,如此才算痛快一生!”
方我荣用双手紧紧地握住缰绳,身体逍遥地上下起伏。有血从手上不住沁出来,然后被呼呼刮过的烈风吹到空中。
骑兵对冲的力量何等之大,方才那一矛刺出去,虎口竟然被撕得裂开了。
试想,如果长矛没有折断,自己怕是已经被直接贯下马来。王道思果然大才,连这都想得出来。
没错,这种骑兵长矛是前一阵子王慎特意为踏白军射击的,就是用来让骑兵冲阵的。
骑兵使矛和步兵不同,你骑在马上厮杀的的时候,战马始终处于高度运动状态。不能停,一停,就是步兵的活靶子。骑兵的威力在于冲击,失去了速度的骑兵比步兵的战斗力还低。
就算是骑兵和骑兵对冲,彼此也就在接触的瞬间那一下,然后大家都会远远跑开。在大规模的骑战中,一旦分开,怕是没有机会再照面了。因为,你前面还有下一个敌骑正迎面朝你撞来。
骑马刺杀时,人借马力,马借人势,人马一体,集人马一体快速冲刺的所有动能于矛尖之上,这种力量非常巨大,如果在马上不稳固的话,即使刺死了敌人,也会把骑士带下马来,所以马上用矛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缓冲这种反作用力。
在古代的中国,这个问题得到了完美的解决。在重骑兵横扫天下的隋唐时代,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