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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纷繁芜杂-第3部分

小说: 纷繁芜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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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磕磕巴巴地总算弄明白原来这是公司与母校的合作项目,宋之南的导师刚好是母校那边的项目负责人,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我竟然被点名为公司这边的项目负责人之一,要知道当时的情况,即便是连吴双也露出惊讶的神情来。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是这么优秀的人,不过入职月余竟能飞黄腾达到这种地步,在研讨会上,当副总说出这样的安排时,我虽然面色上没表现,心里还真是大大吃了一惊,而更要命的是,我竟然下意识地去观察宋之南的反应,让人失望的是他除了轻笑并没有其他反应,我偏过视线后,对于自己为什么总是这么在意宋之南的事实表示无比的郁卒,那其中甚至还掺杂了些许惶恐。
  会议后,虽然说正式的工作还没有开始,大家都寒暄起来,宋之南的导师实际上也曾经教过我,他不住夸我年少有为,我只在一边陪笑了几声,便急急离了现场,最后宋之南竟然开口叫住我,他不冷不热地恭喜我刚进公司便能这般顺利,我僵着,没说话,有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失态,总给别人留下高傲不可亲近的坏印象,无庸置疑,在宋同学眼里,我的分数又连番降了无数等。
  成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并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忙忙碌碌中,小莎的婚礼将近,有着前男友的尴尬身份,也许不去是最妙的选择,可是这请柬都已送到,不去已经不是我颜景的风格了。
  香格里拉酒店,说老实话,似乎连出席这样的场合的衣服我都没有,如果就那样衬衫牛仔裤的模样出现,是丢自己的脸,还是丢小莎的脸,好像还不好定论。于是我决定还是穿着得体才好,再怎么样,大家都是被认为是精英优秀的人,好歹我们都是某某大学出来的,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自嘲的笑笑,手也顺便从口袋里掏出烟,吞云吐雾起来。
  然后便去向符宣借衣服,他开门见到是我,便笑到:“小景,这会儿你可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还知道来看表哥我,真是不容易呢。”这家伙似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喜欢开我玩笑,并且似乎我的近况他总是非常清楚。
  不去理会他素来都要的废话,我开门见山地借衣服,他意味不明地叹了口气,一副老妈子的口吻,“小景,你也该学会给自己买衣服了,要不就赶快找个女朋友给你买。”
  我皱起眉头,这似乎该是老妈教训我说的话,从只长我四岁的表哥嘴巴里出来,总叫人觉得奇怪,我烦躁地回了句:“怎么?罗里罗嗦是不是小气到连衣服也不想借给我?”
  难得的符宣没再废话,他笑笑,“好了好了,说吧,要借衣服干什么去?”
  我淡淡地说了声,“去参加朋友的婚礼。”
  “你的朋友都有快结婚的哪?”他不适时宜地又大惊小怪起来,摇着头说,“没看出来。”不过倒是转身替我翻出一套西服,深色料子,看上去非常正式,即便我对服装品牌或是其他都一窍不通,也知道价值不菲。
  他让我试试看,顺便说到,“说来真巧,我今天也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香格里拉,据说新娘是个大美女,我啊,今天赶着大饱眼福呢。”
  “香格里拉?”我将手里的西服放到沙发上,懒得去试,“我好像今天也去那个地方。”
  “新郎叫白拓明?你的那位朋友是指他?”符宣饶有兴致地问。
  “我是新娘的朋友,大概就是吧。”我回想起请柬上,似乎是有白拓明这么个名字。
  符宣嘟囔了声,“真巧。”然后又急色地问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到过还有个交情好到出席别人婚礼的女性朋友啊?”
  “不是什么女性朋友,是前女友比较确切。”我笑笑。
  “哦?”符宣挑眉,“嗯,那你换套西装吧。”
  他竟然开始翻箱倒柜起来,这次是套浅色的西服,确切来说应该形容为暗淡的银灰色,我接过在手上,不禁问到,“有什么区别吗?”不想符宣倒故作神秘起来,摇摇头说,“你这脑袋啊,说了估计也不明白。”
  果然是不明白,所以便索性不问了,七手八脚换好衣服后,符宣喊着再给我配条领带,人也不知跑哪去了,我走到二楼的卧室找他,老天,这家伙弄得跟打仗似的,把衣橱翻的乱七八糟,我叫了声,“大哥,不用这么夸张吧?” 
  符宣转过头,脸上的表情,只能用奇怪来形容,半晌,他哈哈笑了起来,“就说嘛,我的表弟,果然是一表人材!”听他这么句话,意料之外的,我的脸竟有些微微的发烫,该死,这些天的焦头烂额弄的我连面皮也薄了起来。
  




8

故人新婚(下) 。。。 
 
 
  符宣好容易拣出条领带,而我系领带的水平还停留在小时候系红领巾的等级上,于是烦躁地将领带扯来扯去,依然成效不明,符宣在一边窃笑,然后他就那样将手搭在我的肩上,“小景,还是我帮你吧。”
  不得不承认,他手法纯熟,修长的手指在我的颈项处来来回回,我暗自佩服之余,脸却不可抑制地越来越烫,他还在一边喋喋不休地教育我,“小景,男人不会系领带可是会被笑话的,干脆这样,我今天教会你?”
  我觉得自己的脑袋也开始糊起来,想也没想便顺口答应下来,这下倒好,他干脆把刚系好的领带又给拆了,“实际上,很简单,你可以先试着打个单结,当然,正宗的应该是双结。。。”他不厌其烦地言传身教,说老实话,我以前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表哥是这么个罗里叭嗦的家伙,无奈只能洗好耳朵听,他越说兴致越高,最后竟然手把手教起来。
  然后,我恨死自己那双笨手了。
  符宣的手指牵过我的手,而我的脸,相信应该已经烧得通红,于是好不容易结结巴巴说了句:“哥,我会了。”打心底里鄙视自己莫明其妙的羞涩和温顺,简直是郁闷至极。
  “真的会了?”他勾起唇角,看上去非常得意,我很没底气地点了点头,还好自己接下来的表现还不至于太过蹩脚,勉强完成打领带的任务,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便出发去酒店,一路上,难得的两人都没有闲扯废话,视线前方公路不住跃动,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小莎一袭火色旗袍,勾勒出曼妙曲线,长发被高高挽起,这身装扮让她看起来妩媚动人,新娘那种少女少妇糅合的复杂气质被诠释的恰到好处。她挽着新郎的胳膊,笑得甜美,我的视线匆匆扫过这幸福美满的一对,旁边的符宣已经与新郎寒暄起来。
  老套的言辞过后,新郎看到我,也许她曾听小莎提起过我,虽然此刻小莎的表情看上去有些惊讶,可能她原本以为我一定会缺席,我心下自嘲,努力让自己显得更为和蔼可亲,而实际上的确是诚心道贺,这般紧张尴尬倒是多余了。
  新郎并不以为我是小莎的前男友,我只听他对符宣玩笑道,“你真是不厚道,明知道我结婚,自己人模狗样地来抢风头,还带这么帅的小表弟一起来,老兄,今天我结婚哎!” 
  符宣怎么回答的我无心去听,抬头正好对上小莎美丽的双眼,“恭喜你。”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语气过于平板,小莎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而这时候身为伴娘的婷婷刚好走过,她又是故作大惊小怪的模样,“颜景,你小子竟然来了?”
  一旁的符宣和新郎客套完毕,小莎随着新婚丈夫一同去招呼别的客人,而婷婷似乎并不打算放过我,这时候,符宣过来拍拍我的肩,“小景,我有几个朋友在那边,就不妨碍你和小美女啦。”我漠然地点点头,而婷婷则对符宣飞过娇嗲的眼神,她总是这样魅力四射。
  然后,婷婷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这套衣服很合身。”
  “多谢夸奖。”虽然我自己并不明白这身衣服究竟效果有多好。
  婷婷撇撇嘴,“没诚意啊。”
  我笑起来,“那怎么叫有诚意啊?大小姐。”和婷婷在一起很容易就让人觉得轻松起来,她的魅力也许更多是在这里,她用手整了整自己的裙子,却黯然起来,“颜景,其实我以前总觉得给小莎做伴娘的时候,新郎会是你。”只是下一刻,这美女又咯咯地笑起来,“不过,老兄你今天看起来似乎比新郎还拉风,我打赌小莎心里肯定又波涛汹涌了。”
  我转头看她,“会吗?”
  婷婷弯起嘴角,她的态度似乎在开玩笑又似乎很认真,她说,“我觉得会。”
  我并不想在此时此地讨论这般伤神的问题,于是乘势揽过她窄窄的肩头,“那婷婷大美女,你有没有心潮涌动呢?”
  婷婷嗔笑着,没有推开我的手。
  于是我们就那样站了一小会儿,她额前的刘海太长,让人无法看清表情,我们一直以来,几近是逢场作戏的最完美的搭档,于是我对她的内心,从来未曾有过什么探究的欲望,竟至于她的表情,看不看清也是无所谓的。
  后来,该喝酒的,该闹新郎新娘的都结束了,符宣拉我一同回去,婷婷来送我,她伏在我耳朵边上说了几句,似有醉意,我匆匆记下,踏进车时竟有如落荒而逃,当符宣踩下油门,香格里拉越来越远后,我回头瞥见灯火阑珊,小莎艳色窈窕的背影,一时间脑袋竟钝到不知道该怎么运转。
  符宣显然没醉,可是这家伙明明喝了很多酒,我仰躺在后座的皮椅上,目光茫然不知往何处,看上去倒更像个醉汉,直到车停,我才呆滞地起身,而符宣动作敏捷,几乎就在一瞬间,他竟已经为我拉开了车门,这让我无可避免地感到不舒服,尴尬万分,他甚至还将手伸过来,难道是要来牵我的手还是揽我的腰,我心里愤怒着,避开他径自走开,而倏忽之间,薄凉的夜风袭来,我这才发觉似乎自己刚才的想法更加荒唐。
  符宣停好车,在电梯前追上我,他笑嘻嘻地说道,“小景,你怎么不让我送你回去?”
  我站定身体,发现这人还真是烦啊,这问题我怎么会知道?
  
  




9

过于聪明 。。。 
 
 
  还好,符宣没有继续不识趣地问下去,他只是看上去有些得意罢了,当电梯里狭窄的空间 里只有我们两人时,符宣温热的鼻息离我很近,他关切地问道,“是不是今天不太舒服?”我明白他的意思,是怕我对前女友的婚礼有什么郁卒的想法,我斜倚着电梯冰凉的金属墙壁,闷闷地摇了摇头,不是,我并没有对小莎结婚有任何想法。只是,脑袋里回想当年校园的青葱时光,感慨罢了。
  当年遇上小莎,纯属偶然。
  大学里一年一度的才艺比赛,实际上很吸引年青人,大二那时,小莎报名参加,她原本就是法律系光彩照人的系花,那次参赛的表演是大提琴小提琴合奏,不巧的是,本来和她搭档的小提琴手意外腕骨骨折,这下合奏只能改为独奏。本来这跟我毫无关系,怪就怪多事的婷婷,她是小莎的室友,又是我的高中同学,然后这个自作聪明的丫头便央我帮帮小莎,我毫无兴致,记得那时婷婷撇着嘴一甩我的手,骂了声“小气”,而当时,宋之南也是在场的,然后,宋同学极力怂恿我帮帮美女,回想起来,素来老实木讷的宋之南竟然会那般卖力在我耳边念叨小莎和婷婷,我最终是答应了。
  初次和小莎见面,她在学校的琴房里,正在练习,大提琴音色沉稳悠扬,这女孩技艺不凡,婷婷拉着我的手推开了琴房的门,我欠欠身,朝小莎笑了笑,就听见婷婷喋喋不休向小莎介绍我,“莎莎,这就是颜景,别看这小子一副不可靠的样子,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小提琴十级呢!”我对婷婷的话哭笑不得,这不知道是夸人还是损人。
  然后,我从琴房的壁上摘下斜挂着的一把小提琴,婷婷又咋呼起来,“你们开始吧,看看能不能和上。”我粗粗调了音,站到小莎身边的谱架后,曲子是大提琴九级的“牧歌”,我以前也曾练过一两次,所幸,我们合作相当成功,显然这在小莎的预料之外,一曲奏毕,婷婷在一边鼓起掌来,我似乎也找到了许久不曾有过的对于音乐的兴趣。
  小莎朝我微笑,她说,“你可真厉害,我和以前的同学一起合奏,没几天的练习,总是和不上。”我当时应该是故作姿态谦虚了一下,说了声“我们也是要练习几天的。”然后,顺水推舟,我和小莎美女的相处时间多了起来,然后,又顺水推舟,青年男女,很快就互生情愫了。实际上,我很不主动,只是那些时光,邱沛冬他们总是在我耳朵边上念叨法律系的系花哎,更要命的是宋之南看到小莎时那种丑态百出的局促,和他对于小莎那种向往的痴态,让我莫名地极其不爽,然后我和小莎终于开始交往,虽然,后来我们的结局并不完满。
  我胡里胡涂地回想从前,电梯到了十四楼也没注意,符宣拉过我走出电梯,掏出钥匙打开门,我就那样被他牵着进门去,然后,他起身去倒杯水给我,我烦躁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发现自己似乎从很早以前,所有的记忆里都有该死的宋之南,他一脸痴态看着小莎,然后憨傻地对我说,“颜景,你运气真好,小莎这么漂亮。”真是TMD郁闷!
  我恨恨地将领带扯松开来,今天婷婷附在我耳边,她说的竟然是,“颜景你这家伙,连我和小莎也看不上,八成不喜欢女人。”这话搅得我耳根通红,心神不安,我单手遮住眼睛,顿时一片黑暗,唉,烦啊烦啊烦,烦死了。
  符宣回来的时候,我仰躺着,一派狼狈姿态,他将我的手从眼睛上拉开,“小景,来,先喝杯水。”我一时之间重见了光亮,不适地近乎于要流下眼泪来,他将杯子递到我手边时,我低下头去,不想让他看去自己的异状,可是表哥果然是观察力出众的人才,他急色问我,“小景,你怎么了?”
  我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悟出了件我不想知道的事情而已。
  符宣自作主张地紧挨着坐到我身边,我不自在地想要往旁边挪动,他一把扣住我的腰,“小景,你不是吧,这么脆弱?不就是前女友结个婚吗?”
  “不是的,我没有因为小莎结婚。。。,我根本就没什么!”我提高嗓门,口头挣扎,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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