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号信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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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到连歌那双标志性的大眼睛。
听到有人跟自己打招呼,连歌转过脸便看到程友冷冰冰的脸正努力向他释放友善的讯号。
今天是连歌上班的第五天。遇到程友那天的面试顺利通过,之后接到通知周一正式上班。连歌晚上又写了封信,里面说你与两年前的时候似乎不一样了。然后用信纸将三百块钱裹得严严实实,塞进写了写程友收的信封上,用挂号信寄到了1229号信箱。
程友看连歌的眼神是经过掩饰的欣赏。因为上班的原因,连歌穿了一件短款的风衣,裁剪的已经很修身的衣服在腰那儿居然还显得绰绰有余,拽着包带的手指微微用着力,近节指骨稍稍突了出来,像有生命似的轻微地晃动。俩人一个打量一个被打量,几秒钟过后才发现现在的情况是有些尴尬了。
这时郭力维正好追了上来,见到连歌便示意程友介绍。连歌笑着说你好,之后顿觉手足无措。程友对郭力维说一个小朋友,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
郭力维是自来熟的人,听了程友的话便说正好一起吃饭吧,有没有空。连歌看了程友一眼,见他也是询问的表情,想了想便说好啊,然后拿出手机发短信给张雁名说自己晚点回去。
事先订的餐厅在他们大厦的对面,到了的时候夏琳琳已经入座,见到连歌便哇哇叫说程友这次眼光不错,郭力维见程友脸色有些尴尬,便拍了拍她脑袋,示意他们入座。
几人点了餐,等上菜的时候小声地聊着天。巧的是夏琳琳与连歌同所大学,只可惜二人之前对彼此都没有印象。夏琳琳是新生,虽然长得漂亮性格也开朗,但毕竟还没有积累到会在学校范围内出名的人气。连歌更不用说,虽然外型足够突出,可是平日里性格太过低调,大学里多的是长得不错又乐于出风头的男生,自然不会主动有人去追捧他这型的男生。
夏琳琳一脸神往,说原来别人说我们学校藏龙卧虎是真的。
连歌话并不多。与程友的每次相遇都似乎是过于奇妙的巧合,即使知道上次俩人见面的商场离他上班的写字楼很近,而上次程友也是一身上班族的打扮,因此会在同一栋楼工作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可还是觉得有点意料之外,尤其是现在的状况,三个相熟的人一起吃饭,其中夹了一个几乎可以算是陌生人的自己,想起来就觉得怪异。幸好他的学妹夏琳琳同学一直努力活跃着气氛,抱怨着学校食堂的伙食太差,室友们喜欢讲话到好晚影响她睡眠,班里的男生个个都是书呆子,老师讲课堪比安魂曲,说到一个教公共课的老师时连歌说这个老师也带过自己,接下来便又听了好几分钟对这个老师的负面评价。
晚餐就在这样的氛围中结束。夏琳琳吵着要去逛街买衣服,郭力维拗不过她,只好答应陪他一起。临走前又看了一眼连歌,说下次回学校的时候记得找我啊师兄,我要推翻室友们本校无帅哥的言论。
程友推她脑袋,说知道了八戒,快去逛街消食吧,自己想想晚上吃了多少。
夏琳琳愤怒地看他,又老生常谈地说你就这么嫌弃暗恋过你的人吗?语音未落便被郭力维拖走。
程友本来的打算是吃完饭让郭力维顺道送自己去酒吧,省得喝酒晚了还得打车回去,第二天再跑一趟过来取车也是麻烦。现在郭力维已经先走,连歌站在一边等他的时候,他想晚上不如跟他一起打发吧,反正怎么样也不会比去酒吧更无聊。
站在门口的连歌将手插进了风衣的斜口袋里,脖子微微缩着,站在程友的身边,发顶刚好到他的耳际。程友十分满意这个身高差,享受了一会儿,开口说咱们先去停车场取车吧。
连歌说好,与他一同往回走。俩人都有些漫不经心,并无意去刻意地寻找话题,只得一路沉默。直到郭力维发来短信,这说个一看就是你喜欢的型,为他默哀。
程友面无表情地回复,你知道的太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求回复,求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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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天色已经渐晚,俩人并肩走着,中间隔着约摸两只拳头的距离。程友回复完短信之后手机一直放在手里把玩,到了停车场的时候才开口对连歌说你手机号给我。
连歌哦了一声,报出一串数字。程友手指在键盘上按了几下,然后拨通了他的电话。连歌手忙脚乱的从包里摸出手机,铃声是诺基亚的标准音,前些年程友的办公室几乎所有人都用这个铃声,每次有电话响能见到十多个人同时检查手机。后来手机功能多了之后铃声便开始千奇百怪起来,这种制式的声音倒好久没听过。连歌用的手机型号倒算是比较新的款式,只是这朴素的铃声也不知道是他本人性格过于低调还是只是懒得去换而已。
连歌将包卸下,安静地坐上副驾的位置,系上安全带。程友并不甘心就这样告别,却也想不到别的借口再留他下来,只好问了地址之后说我送你回家吧。
N城不大,程友只开了十多分钟便到了连歌楼下,没有熄火只是等着连歌下了车重新背上了包关门,然后弯下腰在车窗那里向他摆手说再见,接着转身上了楼。程友重新发动车子,想了想还是转去了常去的酒吧。
其实郭力维说的对,程友知道自己对连歌的确有想法,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攻下这个目标。同志之间要开始一段关系并不难,同道中人互相看顺眼了,一个眼神便可以直接到床上去,久了腻了分开之后再见面能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之前的这么多年程友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只是这次碰上的是连歌,先不论在大街上偶遇的一个男孩是同类的机率有多大,单看他的样子,其实也并没有显得多纯,但两次相处下来也能稍稍了解他个性其实是有些淡漠的,而这种类型是程友并不熟悉的领域。
程友到了吧台叫了支百威,眼睛环视了一周,有几个看上去有些眼熟,想来也是经常在这里打发时间的人。服务生低着头擦杯子,脸比较生,应该是新人。这里的人流动性比较大,但哪怕是陌生人程友也能觉得自在,因为他清楚这里面的人都是他的同类。
一瓶啤酒快喝完的时候有人坐到程友身边,叼着支烟对他说借个火。程友挑眉,说对不起不抽烟。男人笑了一下,找服务生借了火机点着,搭着话说以前见过你几次,经常来吧。
这种情况程友遇到的不算少,眼前这男人长得不错,眉眼端正,只是T恤下凸起的肌肉让他有些不适。虽然有些怪,但程友对于大部分GAY会执着于健身并不能苟同,他喜欢偏瘦的少年体型,连着对自己也是做同样的要求。程友嗯了一声,与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尽量保持着生疏的状态。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这个男人应该是很受欢迎的类型,由他搭讪时那种不容拒绝的语气便可以看得出来,连带着看程友的眼神也是不加掩饰的狩猎姿态,对他委婉的拒绝甚至露出一点不敢置信的神情。程友喝光了手中的酒,斜着眼又看了看他,几乎是带着点挑衅了。
肌肉男将左臂支在吧台上,摆了个帅气的姿势,说了句你这人挺有意思。
程友站起来,挑剔地看了看他,这才发现他的眼睛与自己一样是偏细长的,这种眼睛倘若不是冷着脸的话,看人的时候总是会显得有点挑逗。肌肉男此时便是在用类似挑逗的眼神看他,嘴角挑起,表情有几分轻浮。半晌先笑了,又说了句,你真的挺有意思。
程友也跟着笑,说真抱歉,我不喜欢你这型的,眼睛小了点。
肌肉男呆了一呆,哈哈笑了起来,程友便没再理他,径直走了出去。
坐在出租车后座的程友将身体放松靠在椅背上,刚刚喝的酒很少,并不足以让他有任何不适的反应,但脑子却因那一点点的刺激而稍许兴奋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那句话,一个人闭着眼微笑了起来。
其实这个男人单就脸来说,在前一段时间还真的是程友最喜欢的那种。郭力维那时候曾经见过几个,无一例外的长着招人的桃花眼,对着他这种百分百直男说话也像是顺便放电。后来郭力维说程友你这人到底是有多自恋,找男朋友也找和自己一个型号的,程友这才醍醐灌顶,原来自己之前能看得顺眼的居然只有自己而已。
后来是什么契机改变的审美程友已经不记得了,道理可能类似于每天吃同一种菜最后总是会腻一样,有那么一天程友在酒吧看到一个长着双大眼睛的男孩,突然觉得这样的眼睛也很好看,至于这个男孩的叫 床声也很好听,这倒是程友后来的意外之喜。
从那之后程友又开辟了一片新的领地,他长得年轻帅气,追人的时候也能放□段,这几年倒也鲜少有独身的时候,只是相处的时候彼此都知道不过是在一起混日子,尽管喜欢的类型变了,之前的生活方式倒还是一直延续了下来。他并不是一个长于思考未来的人,工作计划最多做一个月,挣的钱在买了车买了房之后就开始大手大脚地花,有时候看着郭力维连蜜月预算都已经做好时会觉得不解,每天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做那么多的计划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所以程友的生活态度其实是有些悲观的,只是他将之称为消极。至于感情,程友觉得这个词不在他的字典里,并非是冷血,而只是对自己不拥有的东西完全视若无物,尽管在做 爱的时候偶尔会说上几句甜言蜜语来调节气氛,本质上他还是定义这些都是虚伪的表达方式,但没有办法的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享受并习惯于这种虚伪,他改变不了,只好顺应形势。
程友睁开眼,想到连歌的大眼睛,心里想着不管怎么样,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男孩怎么样能弄到手。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节,描写小攻的性格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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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连歌回到家的时候张雁名坐在沙发上看篮球公园,张雁名一如既往地激动,明明是比赛集锦也整得像现场直播,跟在解说后面直叫唤。连歌坐下来陪他一起看,相比较起来就安静很多,窝在沙发上的动作懒懒得像只猫。
没一会节目结束,张雁名颇有些意犹未尽,做了一番赛事点评之后才想起来问一下连歌的去处。连歌说朋友请吃饭,这位室友立刻苦着脸说我晚饭都还没吃呢。
连歌站起身说你屋里不是屯了很多方便面吗,康师傅统一都有,想加餐的话还有出前一丁。说完把张雁名哀怨的眼神丢在身后,进了浴室洗澡。
镜子里的脸自己已经看了二十多年。额头长期掩在刘海下,与脸上的皮肤有着些微的色差。眼睛应该算是大的,却并不显得多么有神,双眼皮的痕迹很深,鼻子嘴巴都长得乏善可陈,下面是他最不喜欢的脖子,比起别人来算是很长了,加上瘦使得那儿的骨头突了出来,显得整个人都过于羸弱。连歌这么多年来从来未觉得自己长相出众过,因此对于夏琳琳的夸奖只当是示好的恭维,至于那日在商场与程友的邂逅,更只能单纯地将之想象为他的善心发作,更深层次的东西他完全没有意识。
洗完澡出来后连歌坐到自己书桌边,开着电脑随机放着音乐,之后拿出纸来写信。似乎是笃定了程友并不会看到,写的随意也凌乱了很多,大多是一些生活琐事,间或加一两个周边发生的小笑话,写完了之后照旧封好,然后放入了自己了的挎包中。
结果信还没有来得及寄出,连歌就又遇到了程友。周一午休的时候连歌一般都是与同事一起叫外卖,结果那天突然想吃对面那些餐厅的双皮奶,就自己下了楼,就这么巧的在电梯里遇到了程友。连歌摸摸口袋里自己正准备顺便寄出的信,不免有些心虚,倒是程友一派自然,跟他并肩出了大楼之后就一道去吃东西。
午休的时候不够长,俩人边聊边吃,结束的时候正好也差不多到了上班时间。连歌终究没有勇气去寄信,只好做好准备把信原封不动的带回办公室。电梯到了连歌的楼层时突然被程友叫住,说下班等我。
连歌看向他,大眼睛里都是疑问。
程友没有说话,拍拍他的肩便把他推出了电梯。
快下班的时候程友打电话确定了时间,然后在楼下等。他不知道是的准时到的连歌其实整个下午都在考虑那封信到底放在哪里合适,放在包里的话,晚上与他一起总是会怕万一暴露,而放在办公室,就他那形同虚设的抽屉锁,百分之百明天早上来的时候会被人笑话说这年头居然还会用笔写信。最后还是别无选择地继续放在包里,然后忐忑地坐上了程友的车。
程友问玩什么呢,唱歌,看电影,或是去酒吧?
连歌想了想,唱歌只有两个人没有什么意思,看电影的话两个男人似乎有些奇怪,酒吧的话程友开车并不方便,似乎没有一个好的方案,想了想只好小心地提议,不然去喝茶吧?
程友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好。
俩人去的是N市一家挺有名的茶室,连歌与程友之前都来过不少次,里面的小点心味道也不错。俩人找了二楼靠窗的双人座,顺便叫了简餐连晚饭一起解决。
程友看着连歌拿勺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吃饭,心里郁闷地想如果为什么他不像眼前这份窝蛋牛肉饭一样能马上解决,而是放在眼前却不知道如何下口。吃了一会连歌抬头看到程友在看着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不吃吗味道挺不错的,我之前就很喜欢吃这家的东西。
程友应了声,也开动了起来。连歌食量小,过了一会就饱了,叫来服务生撤了盘子之后又点了壶茶,倒进杯子里抿了起来。
程友低着头余光看到连歌坐直了喝茶,茶水经过脖子那里时的吞咽动作,因为他脖子的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