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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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班生》作者:素昧海洋
温馨校园文
第一章
早上六点,孟凯风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机,关了闹钟,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弹性良好的席梦思床显然不利于他的发挥,他随手在床垫上摁了摁,还是觉得从前在乡下睡的硬板床要舒服些。
他爸把他从乡下外婆家接回来那天,村里敲锣打鼓地迎着他爸的宝马车进村,偏偏他扒着外婆家的大门就是不肯走,好几个大人都拽不动,他爸的手掌跟蒲扇似的挥过来:“真是个贱骨头!”
这是他出生以来他爸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噗……”吐出口里的漱口水,孟凯风又接了一盆水,直接把头埋进去。今天可是高三开学第一天,据说要换班主任,还是早早过去的好。
等他换好衣服,家里人早就开始吃早餐了。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孟嘉宝端坐在餐桌前,姿态优雅得好似摆在眼前的是一架钢琴。
孟凯风想到昨晚临睡前听到的钢琴练习曲,简直怀疑自己这个妹妹根本不需要睡觉。
孟父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心里很不满意,刚想开口训斥几句,他已经背起书包一阵风似的冲出门去了。
昨晚刚下了一场雨,孟凯风的自行车就拴在车库门口,难免淋湿了一些。他把座椅和扶把擦干,跃身而上,脚下一蹬,悠哉地穿过一排花园洋房。
这地方环境虽然好,却偏远的要死,每次等孟凯风赶到学校早读都快结束了。但凡同班的学生在上学路上看到他就知道要坏事,谁让他已经成了迟到的标志呢。
对此孟凯风倒是坦然的很,他从乡下的学校转到这里,基础就没跟上,特别是英语,开口就是一股方言味,他爸请了好几个家教才勉强纠正了他的普通话,对他的英语发音实在爱莫能助。
他也没指望上多好的学校,反正家里有孟嘉宝就足够拿出去炫耀了,他马马虎虎能上个大专就行。
今天起床还算早,等他赶到学校,看着一片乌泱泱的人潮,不禁欣慰地想:总算是赶上了一次大部队。
孟凯风个子很高,眉眼随他爸,深邃又凌厉,看着就不好惹。他普通话不好,平时不大爱开口说话,搞得班上的同学都以为他个性冷漠,再加上他穿的衣服都是名牌,综合起来给人以不好接近的大少爷形象。
他们万万想不到这个看似高傲的大少爷只是个木讷还有点自卑的少年,此刻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赶快把书包里的压缩面包填进空空如也的肚子。
在孟凯风专心对付自己早餐的时候,新任班主任已经走进了教室。他坐在最后一排,按说还挺隐蔽,可他就是觉得那个小老头的目光穿越过一排排或认真或伪装早读的学生,直直地落在自己身上。
他看着一桌的面包渣,忽然有点羞涩,默默从抽屉里掏出课本摆在桌上,然后低下头继续吃。
新班主任做了个自我介绍,他是上一届A班的物理老师,本来已经打算退休,禁不住学校再三挽留,只好答应带比较清闲的普通班,孟凯风所在的三班幸运中选。
孟凯风没太在意他的身份,只记住他姓陈,这样下次写检讨或是补交作业,就知道该去办公室找陈老师了。
陈老师还表示,下午会转来一个男生:“大家要多照顾新同学,他的位置还没排好,等下午他来了,就让他随便选个位置,原本坐在那里的同学就挪到后面去。”
后面?不少同学条件反射地扭头看了一眼,后面唯一的空位就在孟凯风旁边。至于大多数人对孟凯风的印象嘛——“看起来挺凶的”“挺傲慢的,都没怎么见过他说话”“家里一定很有钱,大少爷脾气不好惹吧”……
当不大家默默祈祷自己的座位不要被选中的时候,孟凯风正低头啃着面包,一手托在下巴底下小心地接住面包屑,压根没听到陈老师说了什么。
新班主任带来的新奇感很快就湮没在排的满满当当的课程里,周围的同学恨不得把黑板上的习题都扒下来塞进脑袋,孟凯风不时从呆滞的状态里回过神,再换一个姿势继续发呆。
等到新同学来的时候,不少人压根就忘了这回事,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插班生。
他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衣冠整洁,身姿挺拔,在班上这堆长得歪七扭八的男生里显得格外醒目。
陈老师让他做个自我介绍,他淡定地朝讲台下面扫了一眼,清朗的声音在教室里缓缓流淌:“我叫林湛,来自邻省的A市,因为父母工作变动的关系转到这里,请大家多多指教。“
孟凯风单手托腮,自顾自地想道:他的普通话真好,肯定从小就是在城里长大的。
“那好,你去选个自己的座位吧。”陈老师在他肩上拍了一把,示意他直接去找个座位,“原本坐在那儿的同学就去后面,也就是最后排靠窗的那个高个子同学旁边坐。”
孟凯风一愣,左右看了看,终于意识到他所说的高个子同学就是自己。
林湛背着书包,径直走到最后一排,“我就坐这里吧。”
“那也行,你快点把东西收拾好,马上要上课了。”陈老师说完就匆匆离去。
林湛也不着急坐下,看了一眼本该属于自己的座位上堆得乱七八糟的杂物,问孟凯风:“这些东西是你的吗?”
“啊?哦,哦哦!我这就收拾!”这个位置一直没人坐,孟凯风就干脆把自己的东西都堆在上面了。
他手忙脚乱地把桌子上的东西挪过来,看着自己的水杯留下的水渍,又在抽屉里翻了好一阵,想找张餐巾纸给擦干净。
林湛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微微垂下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湿纸巾,将整张桌面仔仔细细地擦了一遍。
孟凯风看着他掏出的纸巾,又开始胡思乱想:他还带湿纸巾啊,好像还有香味,擦得桌子上都是一股香气,我这里都能闻到。
林湛从书包里掏出课本,整整齐齐地码在桌上,将椅子挪开一个适当的距离,稳稳当当地坐下,对孟凯风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我们以后就是同桌了,我叫林湛,你刚才应该听到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孟凯风一愣,立刻正襟危坐,他两年来都是独自坐在最后一排,从来没有过同桌,再加上很少说话,压根忘了该怎么介绍自己。结果憋了半天,他才蹦出几个字:“我叫孟凯风。”
林湛轻声“哦”了一下,开始低头做自己的事情。
孟凯风偷看了他几眼,发现他的确没有再和自己搭话的意思,有点失落地低下头,隔着塑料袋一下一下地戳着手里没吃完的面包。
第二章
孟凯风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发呆,往往等他神游天外回来,一节课也就结束了。
最近他的兴趣多了一项,就是观察他的新同桌。
观察别人这种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做,从被带到这个大城市开始,他就学会了察言观色。他不懂怎么讨好人,只能尽量不被人讨厌。
譬如在饭桌上,他的后母还有妹妹夹了什么菜、哪样夹的比较多他都会记在心里,等他下筷子的时候就会记得避开那几样菜。这些顾忌导致他常常吃不饱,只好在房间里囤积一些零食,像是方便面饼干面包之类的,也尽量避免和家里人一起用餐。
他观察人还是有一套的,眼睛该朝哪里转,手要怎么放才能遮住对方的视线,他做起来简直得心应手。没过几天,林湛的在学校的生活规律和小习惯都被他看得一清二楚。
下课铃一敲,他心里默念“杯子”,林湛会就从桌上拿起水杯小口小口地喝水。还有林湛常常在午间休息的时候拿在手上的书,封皮上写着英语语法,其实每次底下都是不一样的内容,他只是做了个“英语语法”的书皮,每次套到不同的课外书上。
还有,林湛从不吃早点。
这点让孟凯风有点着急,林湛的脸色总是苍白的,有时候上课还会捂着肚子,他鼓起勇气问过林湛一次,林湛说是胃疼,老毛病了。
孟凯风觉得,这个毛病的症结就出在他不吃早点上啊。
林湛看起来很有修养,衣服虽然不是名牌也都整洁干净,在孟凯风的想象里,林湛一定出自一个充满温暖的家庭,有一对既温柔又有教养的父母,就像他小时候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美好家庭一样。
可是,这样好的父母为什么不给林湛做早饭呢?
孟凯风直接把想不通的问题抛在脑后,着重考虑怎么让林湛吃早饭。
他可以在早上多带些吃的过来,可是以林湛的性格,八成不会接受。他想着林湛尖尖的下巴、冷清的眼睛,心里有点发怵。尽管林湛平时说话轻声细气,也不会不理人,可他就觉得自己和林湛之间隔着一层。
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已经上课了,陈老师拿起一张试卷冲他们挥了挥:“大家把前天发的试卷拿出来,这节课用来讲解。”
孟凯风把书包抽屉翻了个遍,从前遗失的橡皮倒是翻出来两块,就是没见到那张试卷的影子。
林湛一边做着笔记,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身旁的人。看见他桌子上一片兵荒马乱,默默地把自己的试卷推过去一半。
“他讲到第四题了。”
孟凯风一愣,下意识地推拒道:“不用,这张试卷我有的。”
“等你找到,估计早就讲完了。”
孟凯风又在抽屉里胡乱翻了两把,终于彻底死心,默默地朝林湛那边挪了一点,看向第四题。
其实有没有卷子对他而言差别不大,反正他总是听不懂的,找不到的那张卷子上也几乎一片空白。
可是他看着林湛认真的侧脸,忽然就觉得很不好意思,如果自己继续发呆实在对不起林湛分给他的半张试卷。
看他翻出一个笔记本,手忙脚乱地抄着老师的板书,林湛打断道:“你还是先听他讲课吧,笔记什么的等下课我借你抄。”
孟凯风低低地“嗯”了一声,抬头专注地盯着黑板,心里却想着:林湛简直是天底下最好的同桌了,明天不管怎么样都要让他吃早餐。
这件事成了孟凯风心里头等重要的大事,他回家翻了翻自己储存的零食,方便面还是算了,不知道林湛吃不吃饼干……诶,还是新鲜的面食比较好吧,可是那样林湛就会看出来自己是特意给他带的。
孟凯风考虑再三,决定去附近的一家蛋糕店买他们那儿的招牌蛋糕,小小的一个,做得精致又美味。
孟凯风直接买了一袋子,提手里沉甸甸的。他把装着蛋糕的袋子小心翼翼地系在自行车的扶把上,小车穿过一片郁郁葱葱的林荫道,蛋糕的甜香和涩涩的树叶气息混在一起,一同在影影绰绰的阳光里起伏。
教室里,林湛捧着他那本“英语语法”正看得入神。孟凯风把蛋糕夸张地丢到桌上,见林湛眼都不抬,只好补上一句:“唉,今天运气真好,蛋糕店在做活动,卖的特别便宜!”
林湛不咸不淡地回道:“那你也不用买这么多。”
孟凯风卡了一下:“额,是啊,我也觉得买的有点多,要不你帮着我一起吃吧。”
林湛反手把书压在桌上,狐疑地看着他:“不用了,这蛋糕闻着就挺甜,你居然喜欢这种味道?”
“啊?你不吃甜食吗?那我下次……就一个人吃。”孟凯风差点说漏嘴,生硬地转开话题,还好林湛没有和他多聊的意思。
可他看着一袋子散发着浓郁甜香的蛋糕,牙已经隐隐有些疼了。
蛋糕的确美味,可是刚吃完第四个孟凯风就快被齁死了。看他猛灌水的狼狈样,林湛忽然伸手从他的袋子里拿了一个,小心地舔了一口。
“挺好吃的,不过你下次不要买这么多了。”
孟凯风猛地瞪大眼,怔了半响,又从袋子里拿出一个蛋糕僵硬地递过去:“好吃的话就再吃一个吧。”
林湛也是一愣,忽然笑得低了低头:“你说话怎么好像念广告词一样——好吃你就多吃点。”
林湛长得秀气,一笑眉眼弯弯,孟凯风的心好像被柔风托着,慢悠悠地飘到了云里。
林湛慢条斯理地吃完了两个蛋糕,还不忘对孟凯风道声谢。孟凯风从没有任何时刻像此刻这般厌恶自己的笨嘴拙舌,他还想听林湛的声音,还想看林湛笑。可是林湛已经拿起桌上的书,同往常一样,只留给他一个恬静的侧影。
关于攻受,个子高的是攻,因为萌身高差(* ̄︶ ̄)y
第三章
林湛从来没有见过孟凯风这样的人。
他们在三年前见过一面,不过孟凯风大概不记得了。
那时林湛刚上初三,成绩和现在一样好,也一样的彬彬有礼、招人喜爱。可他遇见孟凯风的那天可能是他人生里最难堪的一天。
林湛不是出自什么书香门第,事实上他的父母连高中都没有读过。他出生在郊区的小平房里,一家三口睡一个房间,林湛长大了一些就在地上打地铺。他的书桌是一个高点的椅子,他常常搬着这个椅子和一个小凳子坐在门口写作业。
可是生在这样的环境,他还是变成了人人称赞的好孩子。他的成绩好,也不是书呆子,总是把早餐的钱省下来买资料和课外读物。从小到大,他自己攒钱买的书堆满了床底,他有时候会躲在床底下,枕在书里睡觉。
他的父母看着别人家一个个富起来,他们却还是蜗居在狭小的平房里,自然不甘心。他们几乎尝试了所有可以赚钱的营生,每天起早贪黑,可是结果往往不能尽如人意。
林湛刚上初中,父母便借钱开了一家小餐馆,生意还不错,林湛每天放了学就过去帮忙。
林湛长得好,有时候帮着端菜也会被大人们拉着问几句。他们常常感慨于林湛的好教养,又可惜他身在这样的家庭。
林湛看似浑然不知,他常常端着一大盆水,蹲在餐馆门口洗盘子。有次他的同学路过,一脸惊诧地冲他打招呼,他大大方方地回了一声,反倒是那个同学尴尬不已。
只要是干干净净用双手挣钱的工作,都没有什么好羞耻的。林湛从小就懂得这个道理。
餐馆开了两年,生意渐渐萧条,林湛总是在半夜被父母的争吵惊醒,他隐约知道,这两年的辛苦大概又白费了。
最后餐馆关门,父母对完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