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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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老二,眼光要放长远一点。”
郝老大摇了摇头,说道:“这里距离咱们那太远,丢了孩子也不好找,说不定以后还用得上这两个人,先给他们一点甜头尝尝。”
最近两年,郝老大逐渐控制了他所在城市以及周边城市的乞讨业务,手下的小乞儿是越来越不够用了,想要持续进一步发展,他就必须要控制更多的孩子。
马克思曾经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郝老大虽然不知道马克思说过的这句话,但是他知道,区区两千块钱,在一个乞儿所创造出来的效益面前,是微不足道的。
正常来说,在一些位置好的地段,一个乞儿一天就能讨得一两百元,如果是残疾人的话,这个数字甚至还能翻上一倍,所以这点本钱郝老大还是愿意出的。
“老二,明天你不要去了,买好回家的车票在车站等我们。”
想了一下,郝老大又看向齐保玉身边的那人,说道:“老七,要是孙家兄弟玩什么猫腻,到时候……”
说着话,郝老大往脖子上做了一个割喉的动作,一直都在闷头喝酒的那个年轻人抬起头,答应了一声之后,又是垂下了脑袋。
郝老大其实是东北人,八十年代初期随着打工大潮去了南边,出了两年力气之后,认识了一老头,就是这个老头,让郝老大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老头是正儿八经的江湖中人,解放前就控制着一个乞儿帮,等到改革开放在南方试行之后,他马上就嗅到机会,来到沿海那座城市准备重操旧业。
只不过老头年龄大了,很多事情都是力不从心,这才收了个徒弟,将各种江湖门道传给了郝老大。
只是老头没想到,郝老大远比他要心狠手辣,他嫌身体完好的孩子乞讨来的钱太少,居然下狠手打断了几个孩子的腿脚,这也让师徒二人发生了冲突。
最后的结果是,郝老大在师父的酒里面下了蒙汗药,等师父沉睡的时候,用个枕头将老头活生生的给闷死了掉了,最为讽刺的是,那蒙汗药的配方,还是老头亲手传给郝老大的。
老头死后,郝老大也完全掌控了那些乞儿,开始了他的罪恶发家之路。
刚才郝老大吩咐的那个老七,叫做张军龙,是郝老大的亲外甥,由于家境贫寒,张军龙十八岁的时候就投奔了舅舅。
几年下来,心狠手辣而且有点功夫的张军龙,成为了郝老大手下最得力的打手。
郝老大控制的那些身有残疾的乞儿,十有**都是张军龙下的手,只要听到张军龙的名字,他们都会被吓的瑟瑟发抖。
“是,老大,你就放心吧。”
包括六子和齐保玉在内,谁都不知道张军龙和郝老大的关系,所以在人前张军龙也一向都是以老大相称的。
安排好之后,各人都去忙活了起来,想要把两个孩子带上火车也是件麻烦事,不过郝老大早已有了主意,却是要找家药店去配置师传的蒙汗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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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一路多保重,我会想你的!”
今天是刘家众人启程回台岛的日子,在刘家的大院里,秦风正在送别着他在这世上唯一的朋友。
“阿风,你自己多注意点,爷爷轻易不给人看相的,他说的话一般很准的。”
刘子墨看着秦风,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他知道平时话语不多看上去显得有些文静的秦风,心里其实是藏着一个魔鬼的。
刘子墨曾亲眼看到,秦风在遭到一群学生的辱骂了父母后,将一个比他大了三四岁的孩子右腿生生打断,更恐吓的那孩子不敢说出实情,回家只是说自己摔断的腿。
“子墨,放心吧,我能有什么事儿,早点回来,到时候咱们一起去抓蛐蛐。”
秦风闻言笑了起来,他从来不信这些鬼呀神呀之类的话,虽然很尊重刘老爷子,但秦风还是将他说的那些当成了胡话。
“你小子,唉,你等等。”
看着秦风满不在乎的样子,刘子墨跺了跺脚,一把将秦风拉进了自己的屋子,然后从床底下掏出了个扁平的木头盒子。
“阿风,这东西给你,你平时别惹事,但如果真有事了,就用它防身吧。”在盒子上摸了摸,刘子墨脸上露出一丝不舍的神色,不过最后还是递给了秦风。
“这是什么?咦,好重啊!”
盒子宽只有十公分,长也就四十公分的样子,看上去轻飘飘的,但秦风接过木盒,入手却是一沉,冷不防之下,差点掉在了地上。
“这是爷爷仿照祖师爷的神枪,打造的一个枪头,用的都是最好的质材,一共只有三把,这把是爷爷传给我的。”
刘子墨从秦风手上将盒子给打开来,顿时一把长约三十公分,闪烁着耀眼寒光的枪头出现在了秦风的面前。
这把枪头呈菱形,犹如一把长匕首一般,脊高刃薄头尖,枪头中间还开有血槽,虽然没有枪杆,但就这么一个枪头,却给人一种危险之极的感觉。
在枪头的根部,有一蓬正宗马尾绺制成的枪樱,这些马尾绺呈红色,搏刺时枪缨抖动可以迷乱对方,还能阻止对方的鲜血顺着枪杆滑到掌心里。
为了纪念师父,刘运焦制造这三把枪头可谓是不遗余力,就这么三把枪头,刘老爷子可是历时两年,花了差不多三十万才制造出来的。
三把枪头全都是用三层钢打制的,这是一种昂贵的日本薄片层压钢材,高碳含量的坚硬里层作为刀刃的中心层,两边经过回火处理的坚韧弹性钢,最终的刀刃集中了良种钢材的特点,不敢说削铁如泥,但小指粗细的钢筋,一下就能将其砍断掉。
“子墨,这……这东西我不能要,这是刘爷爷传给你的呀。”
秦风虽然不知道这把枪头造价几何,但也能看得出来,这玩意肯定非常值钱,加上又是老爷子传给孙子的,对刘子墨可是十分重要的。
“我又带不回去,你先留着防身,等我回来再还给我好了。”
刘子墨还真怕爷爷的谚言成真,没等秦风推辞,就把盒子给合上了,硬塞给了秦风,这东西虽然珍贵,但总不及好朋友的性命打紧。
“那……好吧,我先帮你保管。”
秦风忽然想到了几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情,如果当时自己练了功夫,又有这把枪头在手,怕是父母也不会遭受大难了。
“这就对了嘛,哎,他们喊我了,应该是要走了。”
院子里传来了刘子墨父亲的声音,刘子墨连忙说道:“你把这玩意藏衣服里,别让我大伯他们看到,要不然兄弟我就要倒霉了。”
刘子墨可是知道这枪头对刘家的意义,要是被长辈们看到,自己估计最少要挨顿狠揍,而秦风也甭想将枪头给带出刘家。
好在这会天气寒冷,秦风身上穿着件军绿色的破大衣,将那盒子塞到怀里之后,从外面倒是也看不出什么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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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惊变(上)
“周末午夜别徘徊
快到苹果乐园来
欢迎流浪的小孩
不要在一旁发呆
一起大声呼喊……”
跟着镇子上录音机里放的“小虎队”歌曲的拍子,秦风也忍不住跟着唱了起来,他再成熟,也不过就是个未满十三岁的孩子,和好友离别的愁绪很快就消失掉了,一边哼着小虎队的歌曲,一边往“家”里赶去。
刘子墨答应了秦风,等他再回来的时候,一定要将小虎队所有的专辑磁带都带来。
这也让秦风心情变得好了起来,妹妹可是对那三个台岛少年的组合崇拜的很,为此秦风拾了一个几乎报废了的录音机后,足足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硬是搞懂了电源电路,将那破收音机给修好了。
“胡叔叔,给我来四个烧饼。”
走到胡氏烧饼店的时候,秦风买了四个烧饼,然后又花了两块钱买了些驴肉,烧饼夹驴肉,是秦葭最爱吃的,不过从来到仓州后,也仅仅就吃过两次,还都是刘子墨请的客。
“小风,有什么喜事啊?拾到宝贝了?”
胡大叔笑了笑,挑了四个刚出炉的烧饼用油纸包好给秦风递了过去,认识也有几年了,他知道只要那小丫头不在,秦风一准舍不得先吃的。
“哪有什么喜事,胡大叔,您那要是有什么废品,可别卖给别人啊,回头我去收。”
虽然刘老爷子故去了,不过秦风和妹妹的生活,似乎见到了一丝曙光,这几个月功夫他听了刘子墨的话,改拾破烂为收破烂了。
这年头人们的生活还不怎么富裕,家里有点东西谁都不舍得丢,所以拾改为收,秦风发现,往日很难赚到的钱,似乎来得容易了许多。
这是因为镇上的居民对秦风印象都不错,像是报纸牙膏废铜烂铁之类的东西,每天都能收到一平板车,转手卖给收购站之后,秦风发现,他每天居然能有十来块钱的收入。
这样下来,一个月出去兄妹二人吃饭的开支,还能剩下近三百块钱,这半年多以来,秦风手上已经存了有一千多块了。
前不久的时候,秦风看中了镇子靠近城区的一处平房,那平房面积不大,只有三十多个平方,但是平房外面,有很大一块空地。
秦风盘算了一下,他如果买下那平房,就能免费使用那块空地,到时候可以自己开个废品收购站,直接将废品卖给城里的国营站。
这样一来,省却了中间环节,秦风每天至少能多赚七八块钱。
一天七八块钱,一年下来可就是好几千,对于秦风兄妹而言,这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如果不是尝到了甜头,秦风都不知道收破烂的利润会有那么高。
其实在九二年前后,人们还没完全意识到,铁饭碗即将就要成为历史,他们对那些摆摊或者做小生意之类的个体户,骨子里还是看不起的。
但就是那些不起眼的小生意,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却是造就了无数的百万富翁,**十年代开废品收购站的,十年之后最少都是百万身家。
当然,废品收购站对秦风而言,还是显得有些遥远,因为那处平房需要四千多块钱,至少现在他是拿不出来的。
不过秦风相信,等自己换了三轮车之后,可以去到市里收废品,最多再过一年多,他就能存下这笔“巨款”,给自己和妹妹营造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三月的北方,虽然还是有些冷冽,但是枯黄的草地和树上,已经显现出一丝春的绿意,这让秦风心中因为刘老爷子去世所带来的悲伤,也减轻了不少。
“啾……”
远远的看到铁路旁自己那孤零零的房子后,秦风将食指放到了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唿哨,却是在召唤大黄。
秦风不知道大黄是什么品种的狗,但是从小将它养大,早已将其视为家人了,今天买的这驴肉,当然也有大黄的一份。
“咦,大黄呢?”
往常打了唿哨之后,门口马上就会出现大黄和妹妹的身影,可是秦风又往前走了十多米,都没见大黄跑出来迎接自己。
“不对,怎么有股子血腥味?”
秦风站的是下风处,一阵微风吹过,他鼻端忽然嗅到了一股浓冽的鲜血味道,这让秦风停住了往前走的脚步,身体微微有些发抖。
秦风永远都无法忘记,在五年前的那个夜晚,被父母藏到衣橱里的他,闻到的就是这种味道。
虽然秦风当时没有看到什么,但他亲耳听到了父亲的惨叫声,另外还有一个逼问自己下落的男人声音,也是秦风终生都不会忘记的。
在第二天的早上,屋子里只剩下大大的一滩鲜血,透过门缝秦风发现,有两个陌生男子还守在自己的家门口。
年幼的秦风抱着根本就不懂任何事的妹妹,从后窗逃出去后,爬上了离家不远的一辆运煤的火车,这才来到了现在居住的地方。
回忆犹如闸水一般涌入到了秦风的脑海中,闻着风中鲜血的味道,秦风的眼睛里充满了血丝,原本松弛的身体也变得紧绷了起来。
这五年多来,秦风生怕那些人再找到自己和妹妹,每天入睡的时候,只要一丝风吹草动就会被惊醒,他时刻都生活在警惕之中。
所以鲜血的味道,让秦风的大脑皮层激素的分泌加快了数倍,身体一矮,秦风的身体隐入到了右侧的一处杨树林中。
“发生了什么事?妹妹怎么了?”
此时的秦风虽然无比担心妹妹秦葭的安全,眼睛已经被仇恨烧的通红一片,但他的行为却是十分的冷静。
从小将大黄养大,秦风深知大黄的秉性和战斗力,大黄和自己一样,平时蔫儿吧唧的,但一旦有别的生物触犯到它,它总是往死里咬的。
两年前镇子上有户人家养了条正宗的德国黑背,有一次被那家小孩牵了出来,在一群孩子的挑唆下,放狗去咬大黄。
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看上去瘦不拉几的大黄,却是凶悍之极,根本就不顾那狼狗咬住了自己的尾巴,一口就死死咬住对方脖子,生生的将其喉咙给咬断掉。
这一幕把当时在场的孩子和旁边看热闹的几个大人都吓住了,从那天起,大黄的凶名也不翼而飞,那些孩子虽然厌恶秦风兄妹,却是再也不敢明着欺负他们了。
所以此刻大黄没了声息,秦风相信,在自己那小屋里一定发生了什么变故,没有三四个成年人,根本就别想制服大黄。
“啊……”突然,一声男人的惨嚎声从那屋子里传出,声音凄惨无比,中间还掺杂着怒骂的声音。
“肯定是大黄干的,大黄,妹妹,别急,我来救你们了!”
将一直揣在怀里保温的烧饼驴肉扔到了地上,秦风脱去了破旧的军大衣,把装着枪头的木头盒子打开,将那闪烁着寒光的枪头取了出来。
撕下一块破布缠在了枪头根部,秦风将其紧紧握在了手中,那冰凉寒冽的感觉透过破布传入到手心后,秦风的眼中闪过一道疯狂的神色。
来到现在住的这个地方,除了一些孩子,秦风从来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所以他下意识里就认为,是当年残害父母的仇人追来了。
这让秦风恐惧之余,心中也翻起了滔天巨浪。
由于妹妹太小,秦风一直都没敢回到以前生活的那个城市,对于父母是否死亡,也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