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混混都市风流记-第2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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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然大手一挥,夹了一块肉,给叶圣。
叶圣看着红烧肉,吞了吞口水,支支吾吾的说:“师父,不让吃,要严守戒律。”
“屁话。”潇然直接把肉,丢进了叶圣的碗里,说道:“我让你吃就吃。”
叶圣眼睛一亮,心想,这是师兄逼我吃的,就算师父知道了,也不会骂人的吧。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叶圣颤颤咧咧的把两块肉,塞进了嘴巴里…………随后一阵美到让他飘上天的神奇味道出现了。
若此刻,让叶圣说一个字来形容肉的味道:好!
二个字来形容:很好!
三个字来形容:非常好!
四个字来形容:真他妈好!
不过叶圣没有冲动,并没有发威将一盘肉吃下去,反倒显得小心翼翼的夹素菜,眼神还在潇然的脸上一直漂。
“味道怎么样?”潇然笑眯眯的说道。
人活着,就是要体验生活的,人生短暂,过的好便是幸福。不然一溜烟,说不定人就不在了,到时候什么都没体会过,岂不是亏大发了?
至少在潇然看来,活着,就要过好每一分钟……………因为,潇然‘死’过一次了,对这些东西,潇然要别常人要想的更多。
“味道很好。”叶圣有些jǐng惕,小声在潇然耳边说道:“可……………要是师父知道了我吃肉,他会不会骂我?”
“怕什么,他骂你,你又不会少块肉。”潇然耸了耸肩:“骂人又不会死人,释放**,过的随心所yù,这才是生活………不然你活着有什么意思,人活着就是要学会享受的。”
“有道理。”叶圣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吃肉。
心中很紧张,却很享受肉的味道,不过心里咋就那么变扭呢。。。就像是偷了别人的东西一样。
上天啊,我没错事情吧。
大娘看出来叶圣喜欢吃肉了,但是始终不敢去夹,大概是他有点拘束吧。大娘笑着夹了一块肥肉给叶圣,说道:“小伙子,长的太了,要多吃肉,回家叫你妈多给你补补身子。”
“多谢。”叶圣舔了舔嘴角,倒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子。
潇然放下了筷子,简单的吃了一些素菜,就饱了。
老汉也同时放下筷子,老习惯…………………他满是老茧的手,掏出了烟杆,然后吧唧吧唧嘴抽了起来,烟雾朦胧。
试试充分的证明了:老烟枪,嘴里是不能停的。
大娘喊道:“这就饱了?小伙子,你多吃一点,别和大娘客气。这些都是小菜,上不得台面的,又不贵。”
“谢谢大娘了。”潇然摆了摆手:“可是我真吃不下了。”
言罢。
潇然拍了拍有些圆圆的肚子,示意自己真的饱了。
大娘这才作罢,却又开始献殷勤,给叶圣夹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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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就是这么朴实无华,对待陌生人都一样友好……………这里没有沉浮变化千机的官场,没有斗的你死我活的商界,更加没有城市里的尔虞我诈,这里是农村!能发生的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情罢了。
……………………
电话突然响了,老汉作势就要起身去接。但是被潇然拦住了,这个电话应该是打给自己的,也不要麻烦别人接了。
潇然接了电话,这是龙一打过来的。
龙一简单的汇报了一下,汇款到了………………………又问候了一下潇然什么时候到红粉帝国,潇然一一作答,聊了片刻后,挂了电话。
钱到了。
那么就立刻动身吧,潇然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z市,看望那群女人们,顺便咳咳。。。。。
“大娘,这里有没有地方可以取钱的?”潇然看了看四周的荒凉,就觉得有些找不着头脑。
“有银行,在县城里。”大娘抹了抹嘴角油渍:“小伙子,你要去县城取钱啊,你身上应该没车费吧……………要不大娘陪你一起去吧,刚好银行卡我可以拿回来。”
“麻烦了。”
潇然受恩与人,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了,吃他的穿他的,还不付一分钱。
特别是,我还不是一个人吃他的穿他的,我还带着一个终极吃货保镖叶圣……………想死的心都有了。
一再劳烦她,她都没有厌烦,还这么热心……………可见这大娘的心脏真的不错。
要是一般人,你去她家里洗个澡,她就不愿意,别说给你穿她的衣服、让你吃饭了…………………她们没赶走你就算是一件很积道的事情了。
“八点十分了。”老汉看了挂在土墙上的钟,表情一变:“刚好,八点十五分有去县城的车子,你们要快点,别到时候没赶上车子……………下一班车就要一个小时之后了。”
“叶圣,快点!”潇然连忙喊道。
大娘也急道:”我去准备准备。”
最终。
一行人,风风火火的朝着停车站点挺进。
与其说,这是一个停车站点,不如说这是路边荒野…………只不过有一个通体光滑的大石头作为标记罢了。
嘀嘀嘀!
远处,一阵喇叭声响起,从山道上出现了一辆白蓝相间的公车,朝着这里行驶而来……………不过这公车样式比较老了,应该有些年头了。
“还好赶上了。”大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从家里跑过来,也有二百多米,按照她的体重,跑过来是有些累人的。
“运气好啊。”潇然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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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B中的战斗B,三千字】
挤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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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辆车内,有一股异味,让人很不舒服。
还好,车上有位置,不至于站着………………车票由大娘掏了钱,三个人三十块。
隔壁座,有个穿着时尚袒胸露背的女人,老是忍不住回头,含情脉脉的看着叶圣,犯花痴。
她为什么要看叶圣?
没有别的,就是因为叶圣长的好看,剑眉、皮肤白,鹰钩鼻,五官比例奇好。外加一身白sè长袍,这年代穿长袍的人少之又少了,当然引人注目。特别是叶圣这家伙穿着长袍还有一股儒雅君子的味道,很惹眼!谁叫他长的帅。
相比之下。
潇然很挫,很挫已经形容不了此刻的潇然了,准确的说,现在的潇然非常挫……………………引用网络的话来说,潇然就是一个标准的**丝打扮。
一身洗白的衣裤,长发披在肩膀,由于刚才跑的太快,头发还遮住了大半的脸颊,还坐在靠车窗的位置,风中凌乱,看不清容貌,试问这样的男人,谁会喜欢?…………………风头全部被叶圣盖过去了,搞的潇然无奈至极。
潇然眯着眼,无耻的想着:“是不是下次带叶圣出去之前,先揍他半个小时,把他揍成了猪头脸。那么带他在身边,也不会压住我的帅,而且还能大大的增加我的回头率。”
仔细的品位了一番,潇然觉得这个想法,很有必要实施!
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在你身边有个比你帅的男人…………………人生最最最痛苦的事情,就是那名比你帅的男人,还一直跟在你身边。
潇然现在对这番话,深有体会。
一个小时后,车到了北水县城。
直到下了车,那个袒胸露背的女人还在对叶圣抛着媚眼,看来这女人花痴的很厉害。
走了两步,叶圣回头看了看那女人,被搞了个大红脸,说道:“潇然,这女人好不要脸,盯着我看了一个多小时了。”
“喏。”潇然小声说道:“这就证明你的脸,对女人有吸引力啊,这是一件好事…………我让他们看,他们还不看呢。”
“呃。”
叶圣低着头,不知道说些什么是好,被女人多看了几眼………怎么莫名有种背叛了别人的感觉,对,心里感觉有点对不起林弯师姐。
街道上,车水马龙,人际繁流,商品房一栋接一栋。这里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县城,算不上多富有。能看到大街上卖农货的人颇多,大排档是一家接着一家,把马路围堵的水泄不通。
叶圣像是一个好奇宝宝,左看右看的…………………他曾今在都市中长大,数十年都没出山门了,如今能看到外面了,难免有些感触。
“变化好大,以前没有的东西,现在也有了。”叶圣望着一个商店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心底莫名的有些抵触。
这是厌世情绪………………就像是许久未出门的男人,当见到光的那天,他难免会产生一种负面情绪。
而且,叶圣是十来年没出过门了。
“没事,习惯了就好,十年变化再大,也变化不到哪里去的。”潇然宽慰了一声。
“好吧。”叶圣眼神依旧四处乱蹦,管也管不住。
这是好奇。
十年了,让他适应适应也好。
潇然就不再多言了,专心找银行。
路上的不少人,都对叶圣指指点点的,原因还是出在叶圣的长袍上………………的确,这白sè长袍在现代,实在太惹眼了!
搞不懂的人,还以为这是装13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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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只是他刚下山,没有换洗衣服,也没钱买衣服,没法换衣服罢了。
倒是一旁的大娘,看着街上的东西,好几次都想伸手去摸,却又硬生生收回了手,能看的出来她缺钱,不敢买东西,喜欢的也不敢买,小心翼翼的说道:“县城里,还是挺繁华的。”
“恩,挺好的。”潇然点了点头。
“看。”大娘粗糙的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广告牌:“就是那边,银行。”
“过去吧。”
潇然率先迈开了步子,时间不能耽搁了,自己在山上就耽搁了十几天,也不知道z市的情况到底怎么样了,一切都要自己cāo心啊。
不cāo心,潇然就不放心…………那么多女人,总有一个会出点什么状况的,潇然只想保护他们。
银行外的取款机,排起了长龙,潇然也加入了排队大军行列。
“大娘,这张银行卡的密码,你应该能记住吧?”潇然紧紧的握住手中的卡,这个时候,潇然还真怕大娘吧密码忘了,一切都泡汤…………还要又走冤枉路。
“恩,记得记得。”大娘这时谨慎的看着四周的,趴在潇然耳边说道:“密码是196509。”
潇然点了点头,以他恐怖的记忆力,瞬间就将这号码记了下来。
排了将近二十分钟的队,潇然总算来到了取款机面前,将卡塞进去,遮盖住了手,输入了秘密。
画面跳出来好几个选项,潇然按了个查询余额。
人民币:100358。72
十万零三百多块钱。
龙一在电话里说,汇过来了十万块,看来是不会错了,另外的零头三百多应该是大娘的钱。
取了两万块,直接塞进怀里。
后面的人,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潇然,他们觉得很惊讶,一个穿着可以说超烂,像是乞丐一样留着长发的男人,竟然一次xìng从提款机里拿出几万块,真是世界太疯狂了。
人靠衣装,潇然穿的衣服很破旧,加上头发又乱…………………有很多人,都会认为潇然这种人是搬水泥的活着是乞丐,因为衣服实在太破了。
大娘迎了过来,问道:“怎么样了,取到钱了?”
“恩,我取了几千块路费。”
潇然将银行卡加上一张纸递给了大娘。
大娘接过银行卡表情正常,可是发现有一种缝合的纸,就有些不明白了。
“小伙子,这张纸是咋个回事。”大娘作势,就准备打开缝合的纸张。
“别开。”潇然神秘的一笑:“等我走了在开,到时候有个惊喜。”
“惊喜?是什么?”大娘疑惑的问道。
“惊喜,自然就是要惊过了,再喜……………直接说出来了,那么就不叫惊喜了,所以大娘你把持住,等我走了,你在打开这张纸。”潇然笑了笑。
大娘似懂非懂,却听从了潇然的话,将银行卡和纸都塞进了裤子里。
潇然回头一看,只见叶圣此刻无力的在大喊:“救命。”…………………一大群女人,围着他打转,还有不少拿着手机拍照的,闪光灯卡擦卡擦作响。
额头满是黑线,男人帅了也不好啊,惹眼了更不好…………潇然开始同情叶圣了,暗暗自喜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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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现在咱不会被人缠住,不是么?
………………………………………………
解救叶圣于水火之中,费尽周折,用尽力气,推倒数人。
费了老半天的时光,才把叶圣从人群中救了出来………………………………现在潇然想问,到底谁他妈来保护谁啊?有雇主救保镖的么?
我哭啊,碰上这么极品的人。
好不容易逃脱被拍照的命运。
潇然还记住了要帮二狗买变形金刚,平复了一下心情后,才带着大娘、叶圣去了本县最大的百货卖场购物。
。。。。。
只是,潇然不知道。
第二天,他就因为这件事上头条了,准确的说,是潇然和叶圣上了当地网络论坛的头条。
题目:下北路惊现古典帅哥,疑似穿越归来。………………………………………以下内容由网友国宝大熊猫提供。
内容:下北路,唐街,某银行外。天气寒冷,原本市民都不愿意出去,但是今天这里却异常的火爆,原因无他,是因为一名留着长发的男人,他英俊爽朗,帅气逼人,一身白sè秀梅长袍,能承托出他那儒雅书生的气质,绝对的古典帅哥!他先后被一百多位女人围着,争先恐后的拍照,但是却未发一言,是不是这大帅哥真的是从古代反穿回来的呢?为什么不愿意说话呢?
是否反穿,这点小编不知道,有待调查。
可是小编却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一名衣衫褴褛,长发的乞丐男人,竟然推倒了十几个女人,粗蛮的把我们的古典帅哥拉出去了……………………………小编就不明白了,别人看帅哥,看的正养眼的时候,为什么你个丑男人出来搅合什么事?大煞风景。
强烈谴责哪个不懂事的乞丐!难道就不能让我们这些腐女,多看两眼帅哥吗?
最后说一句: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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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楼下是傻逼。
二楼:楼上是傻逼中的战斗逼!
三楼:自古二楼出傻逼,你不傻逼,谁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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