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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狐狸遇上大金毛-第2部分

小说: 狐狸遇上大金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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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毛不想回去吗?”男人可怜兮兮地看着常念,问道。

  常念看看埋东西的地方,又看看男人,非常别扭地“吱——”了一声。

  男人很快明白了常念的意思,试探性地问:“毛毛有东西要拿?”

  “吱吱!”第一声叫出来了,第二声也就顺理成章。

  男人大大地松了口气:“毛毛要拿什么?阿父帮你哦!”

  常念仰起尖尖的嘴巴,示意高地的方向。在那里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鼓包”,被落叶和苔藓遮盖着。

  男人紧走两步,到了跟前,俯身拂开落叶,刨出了常念小心掩埋的掌上平板和银白色的保温杯。

  “好奇怪的东西啊,滑滑的!”男人似乎对平板更感兴趣,手指在屏幕上戳戳戳,戳得常念一阵肉疼。

  好在男人的好奇心并没有维持太久,他晃晃手上的东西,对常念说道:“好了,毛毛,这下我们可以回家了吧?父亲猎了好物等着我们呢!”男人说着,随手把东西扔到胯间的兽皮袋里。

  常念松口气的同时,也收集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猎物。需要出去打猎,看来这片地域的社会制度相当原始。

  姜鸿说过,《魔幻大陆》等级分化严重,社会制度不一而足。有些地方生产力高度发达,有些地方仍然处于原始社会。常念暗自思忖,看来自己是抽中后者了。

  ******

  男人还有其他事要忙,回到木屋后就把常念一只兽留在了房间里。

  常念甩了甩脑袋,警惕地观察四周。

  货真价实的木房子,门和墙都是用圆木头直接拼接的。做工粗糙,密封性不好,没有窗户不透光。唯一的优点就是看起来很结实,常念在心里打了三十分。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靠墙的一边有张大床,自己身子底下有张小床,屋子中央的圆木墩上放着带着水珠的果子,还有碗散发着香气和热气的汤。整个方形的屋子简陋却干净,看在那碗汤的份上,常念打了六十分。

  最后,常念的视线落在那碗汤上,从味道判断是肉汤。

  两边加起来也有一天多没吃东西了,肚子早就饿了。任是定力再足,常念还是忍不住巴巴地看着那碗肉汤,身子不自觉地朝着那边挪了挪。

  爪子下面的触感软软的,常念的注意力终于被转移了些,低头看去,发现是一张毛垫子,雪白的毛色和他身上的如出一辙。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声响,一个纤长的身影推门而入。

  “我就说嘛,这块皮毛最适合咱们家儿子了,你看,一样白!”男人的嗓门清脆亮堂,正是把常念带回来的那个。

  随后进来的男人高大壮实,古铜色的肌肤,浑身都充满力量。

  男人看到小木床上一色的白,不由得满头黑线。尽管他视力很好,一眼看过去还是没发现自家儿子,因为一模一样的白色混在一起,顺色了。说实话,男人真没看出这块白皮子和自家儿子有多搭,相反,其实很不合适。这要是不注意,还不得一屁股坐了?

  “怎么样啊?你说句话!”先前的男人半嗔半怒地催了一句。

  假寐的常念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出现了发小姜鸿的模样。话说这男人有一点和姜鸿很像:娘兮兮。

  “呃……不错。”男人不忍心打击伴侣的积极性。

  就连常念都听出了话中的勉强意味,小男人却表现得非常开心:“所以说,亲爱的,下次再猎到雪兔一定要留好皮毛,现在有了皮垫子,还要有皮毯子、皮枕头,我想给儿子凑齐一套!”

  男人嘴角抽了抽,最终还是点了点头,看在那句“亲爱的”的面子上。

  之前常念留了个心眼,听到门口的动静后他就趴下来装睡。但是,自从这俩男人进门,常念脑袋就开始有点转不过弯儿来,先是男人叫自己“儿子”,然后是俩人相处的方式,甚至那句亲昵的称呼,真相仿佛在向他慢慢走进。

  到这里再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

  常念睁开眼睛,打量着眼前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以及他的同伴。乌溜溜的眼睛映衬在雪白的皮毛中,在昏暗的木屋中异常显眼。

  “啊,儿子醒了!”小男人欢快地奔到床边,不由分说地把常念抓起来揽到怀里。其过程之迅速、业务之熟练,让常念根本来不及反抗。

  大男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儿子大了,还是不要总是抱着他的好。”

  小男人闻言白了大男人一眼:“什么大了嘛,还不是这么小小的一只!”

  “儿子都已经三岁了,是成年的兽了。”对于这个问题,大男人很坚持,语气也不由得变得严肃起来。

  谈到这个话题,小男人突然变得失落。离他最近的常念感受得最明显,对方的肩膀都垮了下来,原本抚着他背毛的手也变成了抓。

  大男人也是微蹙着眉头,视线落在常念身上,也没再说话。一时间,小小的木屋陷入沉寂。

  常念才不管他们的纠结,一口咬在男人手腕上,和之前一样的位置。

  小男人“啊——”地一声,差点哭了。刚刚结痂的皮肤再次渗出血珠。

  大男人第一时间奔到老婆身边,托着手腕查看伤口。

  “呜呜,好疼!”仗着有大男人在场,小男人表现得娇气无比。

  不理会小男人的夸张的撒娇和大男人狂躁的怒吼,常念优哉游哉地跳下木床,走到放着肉汤的树桩跟前。试了两次才蹦上去。

  常念在享用肉汤的同时思考着改天练习一下跳跃技巧。


  第3章 神奇平板


  这两天常念一直在学习如何做好一只宠物,比如忍着恶心任由主人抱抱,假装乖巧让主人帮忙洗澡,一口气把主人给的食物全部吃完还要作出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这些对常念来说都是小意思,权当支付的保护费。

  当然,常念绝不是任人摆布毫无下限的脾气,可以忍受的时候,常念愿意忍,不想忍受的时候,一口咬过去,干净利落。

  比如这个娘兮兮的小男人每天晚上都要抱着他睡,美其名曰培养感情。在常念的尖牙之下,男人手腕上新伤叠旧伤,十天半个月都没好利落。最后,还是大男人看不惯,半哄半威胁地让小男人打消了念头。

  后来,常念从别人嘴里知道了大男人叫“泰格”,小男人叫“茶茶”——之前一直以为小男人叫“阿父”来着,因为小男人对着他的时候总是这样自称。

  同一个屋檐下睡了几晚,常念初步断定泰格和茶茶是那种关系。不过,这对他来说没什么,只要不当着他的面做某些和谐运动就行。

  白天泰格通常不在家,他要出去打猎。茶茶一般也很忙,他要和其他男人们出去采集果子、处理动物的皮毛。这让常念十分愉快,因为这就意味着白天没人“烦”他,他可以在附近随意转悠,收集信息。

  话说,转悠了两天,常念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这里没有女人。说奇怪也不奇怪,根据脑残发小的大脑回路,在小说里营造一个没有女人的世界,绝对有可能。所以,常念接受起来也不算困难。

  这个世界的环境倒让常念青睐有加,连带着对发小也高看了一眼。

  这个地方说是个村子也算不上,这里的人都叫它“部落”。人们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聚居,而是大家住在一片丛林之中,各家的木屋离得都比较远,相对留出了一片私人领地。

  这片丛林被一条东西向的小溪一分为二,常念所在的部落位于溪水南边。

  丛林边上长着一圈开花的灌木,把部落围了起来。灌木带密密实实,差不多有两米宽,此时正是春末夏初,枝条上开满了花,一朵挨着一朵,一层压着一层,整个部落都弥漫在淡淡的花香中。

  对于常念来说,这堵灌木墙很高,站在高处望过去依稀能看见灌木的那边还是丛林,一眼望不到边的丛林。他也曾试图钻过去,打探一下外面的情况,但是灌木茎上长着刺,虽然常念身板很小,也不敢轻易钻过去。

  没关系,他多得是时间和耐心。常念决定先把部落里的情况摸清了再说。

  在部落里,常念经常碰到一些忙碌的成年人,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会友好地跟他打招呼,嘴里亲切地叫着“毛毛”,常念把这归功于他家“主人”的人缘不错。当然,也有一些人很冷漠,碰到了这样的,常念会比他们表现得更冷漠。

  常念发现部落里似乎有很多人都喜欢把狐狸当成宠物,那些小狐狸模样都差不多,个头有大有小,毛色也各种各样,最多见的就是黄毛的和杂毛的,此外还有红毛的,甚至还有绿毛的,像他这样浑身白毛没有一丝杂色的目前为止还没见到第二个。

  小狐狸们有的很淘气有的很乖,有的见了他会伸长小脖子“吱吱”地叫,看起来也挺可爱的;但是有的就会奔过来,千方百计想挠他一把或者爬到他身上,当然,常念是不会让它们得逞的。

  常念还发现了一个情况,有些看起来比较年轻的男人看到他后总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调侃几句,那感觉就像是对待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常念很是纳闷,这些人好像把他当成了人类同伴。

  这种嘴上骂着实际上很亲密的感觉总会让常念想起姜鸿,那个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发小,那个见到他就犯二、平时娘兮兮的发小,那个害他穿越到《魔幻大陆》的人。

  常念在心里说了一万次等他出去了一定要把姜鸿暴打一顿;但是,或许实际情况是他会带他出去狠搓一顿。

  此时此刻,常念趴在河边想事情,旁边放着姜鸿的小平板。

  当初常念还担心茶茶会把平板和保温杯私吞,或者当做稀罕物献给部落的首领。谁知,除了一开始的好奇之外,茶茶对这俩东西根本没怎么在意,只是在当天晚上和泰格“研究”无果之后就还给了他。

  并且,茶茶用软软的兽皮给常念缝了一个小肚兜,一头挂在脖子上一头绑在腰上,正好贴着肚皮,能把巴掌大的小平板放进去。

  对此,常念对茶茶的好感多了几分,直接表现就是在对方亲亲抱抱的时候僵得不那么厉害了。

  常念贴着草地趴着,眼睛瞥见身旁的平板,伸出毛绒绒的小爪子在上面戳了戳。没在意触动了哪个按键,屏幕亮了。

  常念“噌”地一下站起来,赶紧凑过去看。开机页面缓慢登陆中。

  即使常念不是发烧友,也知道这东西是件神器,市面上还没出,是姜鸿一个网上认识的朋友送给他的,当初刚拿到手的时候姜鸿还朝他显摆了好几天。

  这个平板最大的特点是太阳能充电,真真正正的太阳能充电,这就意味着有太阳的地方就有电。在电能充足的地球这功能或许有点鸡肋,放在这个不毛之地,绝逼就是神器了。

  熟悉的系统面板,让常念一阵激动。桌面竟然是他自己的照片,坐在窗前,单手拿书,低头沉思。那映在夕阳中的侧脸,连他自己看了都觉得性感。

  姜鸿你个gay!常念嘴角抽动,骂了一句。

  小小的插曲挡不住常念澎湃的心情,小爪子欢快地戳来戳去,看看备忘录,翻翻电子书,登陆登陆小游戏。以前根本不屑一顾的事,现在却玩得不亦乐乎。

  肉肉的小毛爪子毕竟不如四根手指灵活,当迟钝的忍者再次被水果炸弹炸黑,常念终于觉得无聊了。不小心戳到常用网页,意外地登陆进了那个绿绿的页面——。

  常念这才意识到,这个平板竟然是连着网的!连着网意味着有信号,有信号说明他还在地球,还在华国!

  若不是莫大的自制力支撑,常念在那一刻想必会尖叫出声。警惕的眼神瞄向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试图找到一丝破绽,证明这两天的经历只不过是某些人的恶作剧而已。

  然而,水里的倒影让常念澎湃的心一瞬间安静下来——那是一只狐狸的影子,白白的,毛绒绒的小狐狸。那是常念自己。

  再高明的恶作剧,也还没有把人变成狐狸的本事。

  但是,平板能上网又该怎么解释?

  常念说服自己冷静下来,就当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把平板装进肚兜里。然后,揣着这个让他心思凌乱的源头走了好几个地方。最终,常念得出一个结论,也只有在溪边的时候,平板才能收到网络信号——按理说,这不科学。

  然而,又怎样?从头到尾这就不是一件科学的事!

  他穿越了,穿到了发小写的一本书里。而现在,他遇到了系统bug,或许是所谓的**大神手下留情开的绿灯。总之,他有一个能在特定地点连接地球信号的平板,或许他还能跟地球上的人取得联系。

  虽然对发小写的YY小说不屑一顾,但不代表常念不关注。当初发小决定入驻的时候,他还托文学界的朋友打听来着,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才批准了发小这一“历史性创举”——这样臭屁的词汇,是那个二货自己说的。

  姜鸿每次发小说,常念总会时不时看看。他知道有个读者留评的功能,他也知道怎么操作。于是搜索到姜鸿最近开的这篇《魔幻大陆》,试着在文下写了一条留言。

  “别忘了刷球鞋。”话没敢说得太透,却足够姜鸿看懂。

  姜鸿有个习惯,只有常念知道。他每个季度会买两双一模一样的球鞋,厚薄根据时令决定。一双穿脏了不刷就开始穿另一双,另一双也脏了就回来穿第一双,直到两双都脏得出不了门了,下一个季度也就到了。

  自从姜鸿父母去世后,他就这样十几年如一日地坚持了下来。

  偶尔遇到雨雪天气,鞋实在脏得不行,姜鸿有个办法,穿着脏鞋到常念家串门,换上常念的拖鞋,脏鞋脱放在玄关。常念这个半洁癖受不了自然就会给他刷了。这个方法屡试不爽。当然,期间遭受到常念各种威逼利诱咒骂毒打,姜鸿总能皮糙肉厚地扛下来。

  所以,常念觉得,只要姜鸿不是脑残到家,这条留言他肯定能看懂,并且会想办法和他联系上。

  殊不知,常念还是低估了姜鸿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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