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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一寸光阴不可轻-第60部分

小说: 一寸光阴不可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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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今和冯至的联系,其实算得很稀疏,有时一两个月,有时一隔就是大半年,通话的时间并不长,问候几句最近好吗,然后各自挂掉电话。但是那种默契和熟稔,却永远都萦绕心头,挥之不去,如果你突然打开了话匣子,我自然也能一句一句的笑着回上;如果你开就问我借钱,我二话不说就问你要银行卡号,不管那时,我是多么穷困潦倒。并不经常联系和想起,只因那些日子我习以为常,不需要对你叨扰什么,而你一直在我心底,不需要时常闯进心门来昭示一下存在。
  这就是冯至对陈今而言的意义,一生的朋友和兄弟。
  自从冯至偷偷摸摸的离开宁显壹家后,过了十二天才给陈今打电话,说他回了建水,什么都好,陈今红着眼将他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以后再一声不吭,天天晚上做梦咒他另一腿也瘸,两条腿都熄火了,就不会这么能蹦跶了。冯至好脾气的笑着应了,说再也不会了。
  那个电话以后,陈今有半年,没有接到冯至的电话。他昨晚做梦突然梦见他了,那基本不算个梦,更为恰当的说,那是一个真实记忆的片段,他和冯至坐在建水博物馆门口的石坎上晒太阳,那时他还一心求死,而冯至,不厌其烦的劝他回头是岸,甚至不惜拔开自己风轻云淡的表现下,一段鲜血林隐的过往。梦里的冯至,笑的温柔而美好,如同吹绿江南岸的春风,将陈今那么斑驳荒芜的心头,吹出一丝嫩绿色的希望。
  陈今半夜突然醒了,正好林隐也醒着,他就笑着将这件事说给林隐听,然后那货高深莫测说,梦见一个人,意味着你很快,就会见到他,陈今笑着说他就会放屁,翻个身睡了,第二天一起来,彻底将这件事忘了。
  三天后他不禁感叹,林隐他妈的就快成半仙了,简直料事如神。不过陈今没见到冯至,却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那天早上灰蒙蒙的下着小雨,出门不便,市场里行人很少,这样的天气,实在是适合打瞌睡,林隐打伞出去买饭去了,陈今坐在店里抱着本书昏昏欲睡,不知昏了多久了,眯着眼突然看见门口站了道黑影,一个激灵吓醒了蹦起来,正要说一句先生要看什么,莫名觉得那道身影很熟悉,定睛一看,于是惊了那么不小的一跳,门口站着的,居然是霍三!
  他们之间,其实还是有些恩怨的,可一晃,时间都已经将他身上的洞口给填平修复了,陈今是个很随意而安的人,他的怨愤积攒不起来,如果日子能重归静好,很容易就会被时间的流水冲刷干净,谢言民他都能原谅,霍三在他这里,其实就是到过眼云烟,更何况,霍三对他,还有接回断指的恩情。
  陈今心里揣着更多的,是惊讶,日理万机的金贵霍三爷,怎么会独自一个人出现在他家店门口,他们之间的交集,除了价值连城的古瓷,就只剩下冯至了,这么一想,陈今就觉得冯至那边,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却没有告诉他,林隐还没回来,陈今自作主张的将人迎了进来。
  霍三那把伞,算是白撑了,伞挡不住斜飘的雨水,左半边从肩头一路湿到了裤脚。陈今让霍三坐下,然后在柜子里摸出条毛巾,递给他擦脸擦脖子用。霍三对他勾勾嘴角,接了过来。霍三长得是真英俊,林隐是偏向精致,恰比清新的法兰瓷,而他是硬气俊朗,犹如大气的祭蓝方尊,长年累月发号施令悄然囤积的气场,是不张扬的霸气,陈今看着他想到,这人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
  陈今自动拖动椅子,坐到他对面,双手合着闲闲搭在腹部,等着冷峻的霍三开口向他说明来意。霍三有着西方人特征一样的深眼窝,里头嵌着的,是更为深邃的一双眼睛,他盯着无比放松的陈今,先是开口说了句:“对不起。”
  陈今倒是没想过他的开场白会是这句话,愣一下然后笑了笑,戏谑的说道:“三爷,我等的可不是你这句话,我们的生活不会用什么交集,所以我怎么想你,其实是无所谓的。你今天来,还是一个人,是想干什么?”
  霍三抿嘴笑了下,他和林隐一样生了副好面孔,却不苟言笑,一张脸真如刀刻的完美石雕像似的,刻板的要死,他笑起来的时候,才稍微活泛起来,不那么不食人间烟火了。陈今听到他说:“我来,是想问问冯至的消息,他和你联系过吗?”
  陈今一怔,着地的心突然落了空,紧张的坐起来,沉着脸问道:“你什么意思?冯至不在建水么?”
  霍三笑了下,笑容却有些苦涩,他有些不信,冯至竟然连陈今都没通知,就又不见了。他很疲惫似的用手捏捏眉心,说:“他不在建水,一个月前没的踪迹,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了,我找他一个多月了。”
  陈今的眉头立刻就拧的如同天津的大麻花,他倒是不担心冯至在外面饿着冻着,就是好好的安稳不要了,又玩起消失这种老套的手段,霍三到底又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挫事儿诶。他不是瞎子,那场绑架里他虽然惊慌失措,好歹见证了一切,后来一切都好起来,他咂摸咂摸自己的死生瞬间,惊惧担忧都散了,就带着恶趣味和八婆的本质,品味出一些别的意味来,譬如霍三和冯至,他俩之间,貌似□不浅,就是还没来及拷问,冯至就带着愧疚溜号了。
  陈今立刻有些炸毛,正要质问霍三到底发什么,门口一声雨伞收回的声响,陈今抬头一看,林隐提着个塑料袋子,里头装着他俩的午饭,在晦暗的天色里,氤氲着温暖的热气。
  林隐一脚迈进们,看着霍三的脸色不是特别友善,他沉着脸问道:“你来做什么?”
  霍三朝他笑了下,不想说第二遍,林隐决定无视他。眼看着气氛就要降到冰点,老好人陈今立刻接过话头,说他来找自己问冯至的消息,林隐这才有些惊讶,将午饭放到柜台上,端了把椅子出来凑在陈今旁边坐下。
  四只眼睛盯着霍三,其中两只明显不友善,霍三毫不在意,低头理了理思绪,开口说:“冯至回建水的时候,将我狠揍了一顿,为了你,我却很高兴。我的住所一直对他敞开大门,他却从来不肯进去看一看。他那次特别生气,像一头发怒的狮子,脖子耳朵脸,全部都气红了,将我打的鼻青脸肿,他打累了,就瘫在地板上喘气,我就翻身抱住他,让他留在那里,和我一起,他不愿意。” 
  霍三抬头直视着陈今和林隐,他说:“我爱冯至,从很久以前。只不过,他恨我,我一直不敢告诉他。”
  霍三说,冯至是我见过,长得最秀气里最能打的,最能打里长得最秀气的。他大多数时候安静平和,发起怒来却一反常态,不恃强凌弱,也不软弱可欺,是有能力却又很本分的一个人,大概是淳朴的陶胚里呆久了,被那一团一团带着土性的黄色泥巴,熏出了别人没有的性格和气质,然后将敌对的霍三,不动声色的一点一点拉入情网,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泥足深陷不可自拔。
  冯至第一次出现在常联身边,还不是道上的,那次的街头火拼里,霍三并非不在场,只是没有搀和进去,他坐在街边二层的角楼里,悠哉的将一切,尽收眼底。冯至背着个斜挎包出现在街角的时候,斗殴事件正酝酿着,不知怎地,霍三一眼就在匆匆的人群里,扫到了还是少年的冯至,当时他并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看到这个人,要比路人的面孔,清晰许多。
  冯至走到那家网吧的时候,他身后不远处两个混子猛然抽出裤腰里藏着的匕首铁棍,叫嚣着朝对方冲过去,两道不那么整齐的呐喊声,瞬间如同点燃导火线的火星,噼里啪啦的炸出一场残忍暴力的大型斗殴。惊慌失措的人群尖叫着乱窜,捂住头捂着脸,恐惧的声音更能激起人性里潜藏的暴虐,血拼愈发白热化,不是这边的一把匕首划破了对手的胳膊肚皮,就是那边的木棒铁棍沉闷的砸上了敌人的额头肩膀,血气方刚的叛逆少年,都兴奋激动的齐齐杀红了眼。
  混子也有混子的规则纪律,除非误伤,不伤寻常百姓,只不过刀剑无眼,又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听话自觉,有时候肾上腺素急剧分泌,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杀无赦,手里的武器,自然就无所畏惧。
  冯至不像踩着高跟的女孩或是提着公文包的精英状男士一样捂头飞窜,他冷静的找了个网吧的招牌做遮蔽,静静的站在后边,化成了了另一道招牌,等待这场激烈的战斗平息下去,心里希望,它不会持续太久,老头还等着他回家吃饭。
  斜对里刺过来的一把刀,起先并不是对着他而来,只是他身前的某方混子被后头欺身上前的人一棍子闷倒,对面冲过来看起来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小混子刹不住惯性,笔直的就朝他冲了过来。冯至自小练过功夫,眼见着那人惯性实在刹不住,正准备踹出一脚,那小混混冲过来的身形却倒退着跌落在地,那混子含着痛意大骂一声卧。槽。尼。玛,抬眼一看就吓呆了,背后偷袭他的人不是被人,正是南方一把手,大名鼎鼎的大哥大常联。
  常联没去看那小混子,目光投过来就将冯至上下打量,见他衣裳干净如常,这才舒了一口气,笑着骂道你这臭小子在这干什么,还不快滚,雷子,将他送出去,然后冯至挂着一张如常的脸色,在黑道大哥贴身小弟的护送里扬长而去,不卑不亢宠辱不惊。
  楼上的霍三惊讶的看着这一切,不由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好学生行头的少年刮目相看,暗自猜测他和常联的关系。除了霍三,在场许多双眼睛都看得清楚分明,从那天开始,冯至是生活就陷入了泥水潭,一团乱糟糟。
  冯至对常联有救命之恩,常联对他又很重视,所以他很快被常联的死对头胡子盯上了,以为他是常联在外头包养的小心肝。胡子的手下无所不用其极,又是泼狗血又是砸陶胚,一来挑衅常联,二来发泄怒气。霍三那时还是宝剑磨砺的时候,一切行动低调不已,他将一切看在眼里,时常想起街边那张冷静清秀的脸,却也一直毫无动作。常联得知后大怒,冯至的处境更加水深火热。不久后冯至的母亲惊吓过度离世,老父又在阻止混子砸他的宝贝陶胚时推到中风,就是那件事,将冯至推到了那个他一生都不想踏足的地方,热血向往的人叫它,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某妹纸要求的冯至的番外,我补了哟~~~~


☆、番外八  冯至(二)

  冯至出手报复的时候,狠绝毒辣的叫人心惊,霍三这才心头微震,这人总叫他吃惊,这次最甚,他陷在椅背里很久没动过,不知道在算计思考些什么。得罪了胡子,冯至没办法在建水立足,成了真正的黑社会,他的身份一日千里,直接跳过了底层的历练,成了常联手下的二把手,可他一天到晚什么也不干,就窝在家里照顾他那痴呆的老爹,是黑社会里最没有野心和最安分的一个。直到后来常联出了事,霍三趁火打劫,他才被推搡着坐上大局,第一次和霍三正面交锋。
  霍三一生都不会忘记,那场惨烈的厮杀里,冯至留给他的深刻印象,实力无比强悍,一脚踹翻一个,一棍子闷倒一人,指挥临危不乱紧紧有条,最后竟然能和他平分秋色打成平局。那时,冯至秀气的脸庞染了血,一双眸子灿若寒星,浑身浴血挺直的站在他对面,脊梁是松柏一样的姿态,给他一种红莲烈火的感觉,那是霍三第一次怦然心动。
  日后,南部的势力突然划分为两半,貌似平等,实则霍三那边的势力,在他暗暗的威逼利诱培养,以及冯至焦头烂额的填补常联倒下的烂摊子下,逐渐显出优势来。两人时常貌合神离的坐在一起喝茶聊天,目的是什么,两边都心知肚明,无非是势力。
  冯至并不喜欢这种脑袋拴在裤腰上的日子,敌对如霍三都能看出来。再在一起喝茶的时候,不那么多话的霍三就故意岔开话题,状似无意的聊起建水的紫陶,虽然他那点临时憋来的话头,都是出门前不停的翻书默背记下的,可用来引开冯至的思维,那是再适合没有了,他自家就是做泥胚的,提起那个,他能打心底发出不自觉的微笑来,滔滔不绝的一说就是一上午或是一下午,末了分别的时候才回过神,红了脸腆着笑,说自己废话太多了。
  每当那个微笑绽开是时候,就是霍三最高兴的瞬间,他喜欢看冯至对他笑,刀枪不入的冯至,对着他笑的如同一朵娇羞的水莲,他觉得自己心里从来没有那样温柔的情绪萦绕,就想让冯至,一直这么对他笑下去,他不介意,硬着头皮去翻那些一点兴趣也不感的瓶瓶罐罐。
  霍三的温柔,终究抵不过他的雄心壮志,大抵天降大任的男人,必有舍江山还是舍美人的纠结。霍三暗自积蓄多年,就是为了一把夺下南方大权,时机到了,他伙同对常联不满的手下,给常联来了个里应外合的窝里反,他暗地里下了命令,谁都不能动冯至,他会保他周全,也会尽可能平和的解决常联这个前大哥,等一切尘埃落定,他会将常联秘密送出南方,而冯至,会留在他身边,协助他把持南方。
  常联是条硬汉子,可杀不可辱,霍三拿着枪抵住他脑袋的时候,那人瞪着圆眼,要求得一个速死,霍三好言相劝,可之前叛乱的手下怎么也不肯放过常联,怕他东山在的时候遭到报复,道上敬重有情有义的汉子,一命换一命,他们认可这种方式。霍三开出条件,他说他敬重常联道义,只要他一条腿,要是有衷心的小弟愿意代替常联,他说话算话,绝对让常联毫发无伤的安度晚年。
  霍三本来是场面话,还要再周旋,损失会被他越变越小,到了最后能破财消灾。冯至将常联当亲大哥,当时也不知是怎么了,有点伤心欲绝的意思,霍三还没回神,那个对人狠辣,对自己更狠辣的混蛋手起刀落,就挑断了自己的脚筋,霍三发了话,在场的有意见也得作罢,事情就这么兜了下来,平心而论,一条腿换一条命,真的很划算。
  霍三亲自将常联送回别墅,要送冯至去医院,那人寒着一张脸,突然嘲讽的说了句不用,他就当是买教训,记一辈子,叫他不能再这么轻信别人。霍三心里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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