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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综琼瑶之璜天后土在下-第57部分

小说: 综琼瑶之璜天后土在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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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出了选择。失了帝心,那个位子只能与他无缘,待新帝登基,他这个长子又是何下场。而现在,无论是乾隆的哪个阿哥,都与他交往不深吧。
  永璜呆呆的坐着,忽而一叹,这一场赌,赢了,他就能远离纷争,输了,却不知乾隆会如此处置他……但他只能做一次愚蠢的赌徒,总归,胜负如何,他都不会再失去什么重要之物了,最多,不过一条命罢了。
  永璜微微抬起头,就着水将药丸服下,随后将杯盏碎屑清理了,关上暗格,抚平那周围的痕迹。
  永璜将身上的被褥放回原来的地方,摆直了双腿,慢慢的抚平着衣摆下的褶皱,忽然察觉身上的衣服换了一套,却不以为意,以为是小德子换的。身体缓缓的躺下,靠在柔软的枕上,永璜感觉黑暗慢慢侵蚀了他的意识,便再也感觉不到寒冷了……
  永璜希望,两天后,等他睁开眼,他已赢了一小步。
  房中重新安静下来,缭绕的冰寒之气慢慢的下沉,已经让地面上有一层白雾,印着日光,也能看到一点痕迹。
  莫名的,乾隆竟不想见到永璜,好像,在永璜死亡后,每一次,他见了永璜,都会在永璜身上体会到疼痛的感觉,一次比一次更让他刻骨铭心,甚至在爱意之上,添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但是,不见,又会想念。
  真是矛盾呢。
  乾隆握紧手中的笔杆子,左心房处又传来一阵阵钝痛,他极力克制下,却还是无法停止思绪。
  呵,报应吗。
  乾隆微微摇头,将永璜的影像从脑海里驱除,凝聚心神,却是想到害永璜的人,登时双目一红,手中的力道骤然变大,若是手中的笔杆是人的手臂,只怕乾隆会生生将之捏得淤青肿胀。
  千。刀。万。剐,千刀万剐都已不足以发/泄他心头之恨!
  那一张纸,好似点燃了他心底所有的歉疚和无限的恨意,若是他轻饶了那害永璜之人,恐怕永璜的灵魂会在烈火中煎熬、永不安息,而他……也是那个在永璜的心头刺上一刀的人。若是,永璜恨他,是否也不愿放过他?
  永璜,若是你化成厉鬼,是否愿意来向朕索命?还是,只图个,生生世世再不生于帝王家,再不与朕相见……
  不,他决不允许!但,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一切也由不得他了。奈何,奈何。
  乾隆忽然苦笑,一手托着额角慢慢的闭上眼,尽是些胡思、乱想。
  时间仿佛过得格外漫长,又一个昼夜后,天色已暗,乾隆神思缱绻,又是陷入噩梦,无法脱身。
  天亮,乾隆猛然惊醒,只能暗暗苦笑。
  乾隆依旧刻意忽略心中那想见永璜的渴望,只是睡眠不好,使得黑眼圈有点重,他如常的过着日子,却不知过于规律的生活已经让熟悉他的人都暗暗起疑,而对于他久久未曾临幸后宫,已是猜测纷纷。
  天色渐黑,乾隆看着突然出现的暗一,皱眉开口:“查出来了?”他还记得上次对暗一说,只要查到真相,随时来报。
  暗一只是冷着脸沉声回话,语中之意便是,大阿哥之死,和魏贵人有关,至于其他人,暂无瓜葛。
  乾隆周身气势一变,带着一丝森冷和杀伐之气,眼中带着刺骨的寒意。
  魏贵人?这个贱婢!至于其他人,也还算不上绝对无辜吗……
  “继续查,待清清楚楚了再来禀告朕,尽快!”乾隆一字一顿道,看来他必须要先处理魏贵人了,他绝对不能忍受伤害永璜的人还活得美好滋润!
  暗一离开,而乾隆忽然浑身一软似的瘫在龙椅上,脸上似悲似怒,阴寒杀意却越发深沉。
  乾隆沉声叫道:“吴书来。”
  “奴才在,”吴书来上前一步应道。
  乾隆捏着空无一物的大拇指处,动作略急,“你去……”
  大门忽然被打开,打断了乾隆要说的话,乾隆面色阴沉的看着进门的小太监,在后者行礼后,既不叫起也不询问。
  小太监浑身颤抖,他已经察觉乾隆的心情不佳,甚至是处在暴怒中,而他接下来所要说的话,更是会火上浇油,惹得自己一身骚。
  乾隆久久没有开口,小太监却是忍不住整个人瘫软了,下/身一热,好像尿了出来,嘴里凄厉的哀嚎了出来:“皇上,不好了,大阿哥府邸走水了,大阿哥……大阿哥……”
  乾隆猛地站起身来,原本的暴怒恨意被惊恐取代!
  ——本章完——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觉得虐乾隆不是很虐,就是作者快把他写疯了= =
  作者偷懒了,懒惰得连章节都没分一起发了。请原谅作者,一跪,噗
  前两天作者累了,没码字,于是少了两章,加今天,少了三章……我对不起亲们,顶锅盖遁走。
  亲们有没有感觉,剧情开始诡异了?


☆、番外 秦皓
  秦皓第一次见到苏煌,就觉得两人是不同世界的人。那时候,只是街头的一个擦肩而过,他就将苏煌记在了心底。他记得的,不是苏煌的相貌,而是他和朋友笑闹的模样,那样无忧无虑。
  那未经世事,尚且天真单纯的模样,让他有一瞬的晃神,但很快,他就将这个人忘到了脑后。只一次见面,秦皓想,他们不会再有交集了。
  谁知道,很快,两人第二次相见,在一家快餐店。这家店经济实惠,菜量很足,味道也算不错,秦皓经常去,往往点三个菜就着一大碗白米饭,就能吃个精光,肚子饱得鼓鼓的。
  那时候的秦皓还只是个半工半读的大三学生,每月除了养父母寄来的五百块生活费,其他费用是他自己打工赚的。不是养父母苛待他,恰恰相反,是他自己不好意思在成年后,还要养父母的钱。而秦皓的养父母只有秦皓这个养子,不依不挠下,与秦皓约定,每月在秦皓的卡里打进五百块,也算是个心意。
  秦皓是学计算机的,因此找了份有关的兼职,就慢慢的干起劲了,上司看他也勤快,一小时几块钱的工资也涨到了一小时十来块,秦皓顺便还在空闲时接了个服务员的兼职, 就饭点的两小时去上上班,也能拿些钱。
  后来,养父母看他偶尔有寄来一些钱,便急忙劝他自己存着,他们用不上,但秦皓也是倔脾气,到时间了就寄钱回去,养父母也没办法了,就想着把钱先存了,等秦皓用得上了,再给呗。
  虽然秦皓手头渐渐宽裕,但是他也没有改掉每天中午到‘欣欣快餐店’吃饭的习惯,一餐就不到十块钱,他也能负担得起。偶尔忙了,才吃些别的,否则就这家店没意外了。弄得快餐店的老板和几个员工都认识他这个熟人了。
  秦皓如往常一样大口大口吃着饭,就见苏煌和三个男生走进店来,初时只觉得苏煌有些眼熟,似曾相识,后来,听了苏煌点菜的声音,他才想起了前几天在街上看到过这个人。秦皓不由自主的多看了苏煌一眼,便低下头接着吃饭。
  这时候,快餐店里已经没有空位,苏煌和三个男生左右看了一圈,竟然走过来,坐在了秦皓所在的大桌子边。
  秦皓抬头看了看苏煌,恰好这时苏煌和两个男生一起放下了几个小菜,也抬起头来看着他,两人四目相对,苏煌微笑着点点头,就冲着一边的三个男生道:“你去拿筷子,我和勇哥去盛饭,耗子坐这占位子。”说完,拉着那个叫勇哥的男生就走了。
  秦皓在苏煌朝他微笑时愣了一下,还没有回以一笑,苏煌就离开了,因此他就继续吃饭,也没有多想。
  这第二次见面也很匆忙,秦皓吃完饭就走了,苏煌和三个男生也是如此。
  第三次见面,是因为苏煌的笔记本出问题了,时不时的黑屏蓝屏闪屏,起初苏煌还不当回事,后来连开机都开不了了,他才下了决心要找人修理一下。
  笔记本是有牌子的,可以保修,但苏煌百度了一下,最近的店面也需要转两次车,大约一个小时才能到,他就不想花那些个车钱了,来来去去也嫌烦,还不如找个熟人先帮忙看看,说不定就好了,省下些闲工夫。
  然后,没有意外的,秦皓被苏煌的同学介绍给他了。苏煌看到秦皓愣了一下,听说秦皓的本事还行,便笑着拜托了几句。
  结果也意外的和谐,笔记本修好了,苏煌和秦皓互换了手机号,就当是交了个朋友。
  苏煌拿着三十块给秦皓,他事先查过这种问题,修好了大约就是这个价,秦皓当然不收,说是既然是朋友了,这次就当是优惠了,还幽默的说,下次再出事,他再收钱也不迟。
  苏煌笑笑,也把钱塞回了裤子口袋,这种时候再推脱就是矫情了。便笑着说,下次见了请秦皓吃顿饭。秦皓也笑着应了。
  于是,几天后,苏煌翻着手机号码,忽然看到了秦皓,就想起了欠下了一顿饭的事儿,这几天两人没有再碰到,苏煌一时也把这事忘了,现在想起来, 就想着正好有空呢,就请人吃个饭呗。
  苏煌打电话过去的时候,秦皓正在帮同事修电脑,正拆开了机子仔仔细细看呢,他怀疑是硬件出了问题,正好看到显卡有点磨损的痕迹,就听到口袋里手机铃声响了。
  秦皓双手沾了灰尘,有点脏,却没有在意,一手伸进裤口袋就掏出了手机,夹在肩上说了声“喂”,就没下文了。双手还在不停动作。
  “我是苏煌,秦皓,你有空吗?请你吃个饭。”手机那头的人好像呆了一下,才说话,声音有点陌生,却清爽而干净,一句话干脆利落。秦皓这才想起几天前那个人,苏煌。
  秦皓这时候已经忙得差不多了,找出了问题,其实只要换换显卡,这电脑就好了,于是他就恩了一声,说:“就那家快餐店吧,二十分钟后见?”询问的语气,很快就听到苏煌应了一声,说:“待会见,拜拜。”
  “拜拜,”秦皓也回道,然后继续工作。
  三十分钟后,秦皓来到了快餐店,就见苏煌已经在大桌子边坐着了,桌上摆着四个菜,两荤两素,秦皓快步走过去,嘴里还说着抱歉的话,他算错了时间,坐公交车堵车了。谁让晚饭时间是车流的高峰期呢。
  苏煌笑笑表示没关系,然后就起身去盛饭了,而秦皓也自觉的跟了上去。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吃着饭,期间两人开口的次数都不多,只是苏煌再次感谢了一下秦皓,而秦皓也随口问了苏煌的专业,大几了。然后,两人都没有说话。直到吃完饭,两人一起回了学校,而苏煌要去图书馆看看,秦皓要回宿舍休息,两人就分开了。
  之后两人又在路上碰到过几次,大多只是点头问候罢了,说话的时候也不过是叫个名字打声招呼。
  这时的秦皓只是对苏煌产生了一些好感,毕竟苏煌的性子也很讨喜,皮相也不错。有时候,人的第一印象,会左右他之后对那个人的感观,容貌美丑确实会有所影响。
  秦皓一直都是弯的,在他到了对男欢女爱有了解的年龄,他就发现他对男的兴趣更大于对女的,说简单了,他就是gay,他就喜欢男人,但也可以对女的起反应。
  秦皓其实有点想不清楚,他是怎么喜欢上苏煌的。因为在苏煌请他吃饭后的一个多月里,他们不过是点头之交,而等他真正认识到这种类似喜欢的感情,两人已经开始有点要好了,相当于从最烂大街的那种可以随便打招呼的普通朋友变成了好朋友。
  或许是因为之后苏煌的笔记本又坏了一次,他依旧没有收钱,而是让苏煌再请他吃了顿饭。或许是因为有一次他让同学给他送个饭,而那个曾经把他介绍给苏煌、说他修电脑一流的同学忽然有了急事,把送饭的活儿交给了正好无所事事的苏煌。
  于是,当苏煌拿着一塑料袋子,塑料袋里装着最简单的盒饭站在他寝室门前时,秦皓愣了一下,随后大约是想到什么,笑着说了谢谢,从苏煌手中接过了塑料袋。
  苏煌笑着说没事,见秦皓只穿着一蓝色的塑料拖鞋,上面t恤下面大裤衩就站在他面前,忍不住笑得有点灿烂。
  秦皓知道苏煌这时候的笑意并不带丝毫嘲笑的意思,只是他的装扮恰好让人发笑,因此也只是跟着笑,笑着笑着,秦皓发现,苏煌不单长得俊秀,他的笑也很迷人,就好像能感染到其他人,和他一起笑。
  进来坐坐?秦皓一愣后,就开口说道。
  苏煌摇摇头,道一声不用了,又和秦皓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
  之后两人多了一些交集,偶尔会一起出去吃饭,有时是秦皓约的,有时是苏煌约的。秦皓一寝室都是打工兼职党,有时候时间对上了,一起吃个饭,其余都是秦皓自己吃饭。而苏煌的室友则是和他不同专业,课程也对不上,大中午的其他人都早早放了,就他还因为上课熬着时间。因此一寝室的只有在休息日或者时间对上才一起去吃饭。
  有一次秦皓和苏煌偶然间说起了这个情况,倒发现他们有不少空闲时间是类似的,于是顺理成章的一起吃饭去了。
  几次之后,两人也能谈得开了,没有最初那么拘谨了。
  秦皓和苏煌相处得久了,感情自然也好了。而真正让秦皓意识到他自己不对劲的,是因为一起去了次KTV。那时十几个人,由秦皓的同学组织,有男有女,就这么包了个大包厢。
  苏煌唱得很不错,不跑调不走音,声音该高的时候高,该低的时候低,唱了两首就在众人的鼓掌声中下战场休息了。
  秦皓的声音很有磁性,就是唱起歌来有些惨不忍睹,跑调得厉害,所以他这次安分的坐着。
  但其他人哪里会放过他,拉拉扯扯就把手足无措的秦皓拉上台了,秦皓拿着麦都不好意思唱。于是,有人推了苏煌一把,高叫一声你俩合唱情歌吧,秦皓你别说不行!
  是男人怎么能说不行,于是秦皓歉意的看了眼苏煌,想着他那破锣嗓子肯定是要拖累人的,就无奈的开始唱了。苏煌笑笑也不在意,反正怎么样都是唱呗。
  秦皓一开口,就明显感觉苏煌的神情呆了一下,显然是被他吓到了,却只能抱歉的苦笑一下。
  之后,虽然苏煌尽力的引导秦皓往正确的调子走,但效果显然不大,秦皓总是有能力跑调跑到西伯利亚,三匹马都拖不回来,苏煌最后只能无奈的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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