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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巧合-第5部分

小说: 巧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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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里嚼着顾铭买的大白兔,正闲逛着几个技术论坛,狼的头像突然跳了出来,抖动窗口后,里面只有没头没脑的一句,“我陪你去” 。莫名奇妙,不懂他说的是什么,就发了串问号过去,狼又回我,“陪你去冬天有雪的城市”。
  我心中不觉地动了一下,发了个笑脸过去,告诉他,这话听着真暖人,不过,我希望陪我去的,是一个可以一辈子拉着我的手,在雪地里啃冰激凌的人。
  狼说,他现在的心情就像是在雪地里吃冰激凌,五脏六腑,四肢百骸,无一处不是冻着冰碴儿。
  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失恋了,我发了个鄙视的表情,这不是明摆着秀甜蜜,打击我们这些个单身人士么。
  狼说他是真的失恋了,前两天刚跟女友SAY GOODBYE了,我发了个安慰的表情,劝他多大点事呢,夫妻俩的,床头吵架床尾和,男人要宽宏大量点,别计较那些小女人心思,自觉点带个键盘跪上,小娘子很快就会心疼的。
  狼说,已经没有可能了,过了年,她就要出国了。
  我问他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去,狼说,国外有什么好,国内又有什么不好,为什么就不能是她留下来呢?
  我算是明白了,这俩都是倔驴子,谁也不愿顺着谁。我叹了口气,安慰人和调和这种事我真不擅长,只能跟他说,要不出去走走,我请他喝酒。
  狼发了个藐视的眼神,说他才没有借酒浇愁的嗜好,而且就我那一瓶倒的酒量,还请他喝酒呢,指不定一会不仅要他买单,还要忙前忙后地照顾个醉汉,他才不要没罪找罪受呢。
  本是好心好意,没想到却是狗咬吕洞宾,这哪像是受了重伤的人,我都怀疑他刚才是在忽悠我的。
  狼说,我真是有心情,一天不落的写日志,他用了好一会才把我前几天的日志看完了。他说,这个城市冬天是不会下雪的,就算下,也就只下在山顶上,一般也晚上下,等到了早上,就剩一层薄薄的,跟霜似的。
  我说,写日志也是一种习惯,一种会上瘾的习惯。
  狼发了一个呕吐的表情,说,“狗屁的上瘾,你丫画图怎么没上瘾,这么久了,图画完了没有。”
  我发了一坨屎过去,然后把图传给了他。传完后,他问我,这个人就是我喜欢的人么?我说是的,这就是那个我暗恋了四年的人。
  狼回了个哦后,就下线了,之后也没再上线。
  看着他黑白色的头像,我感觉有些惊讶,这是认识这么久来,他第一次没跟我说晚安就下了。
  大二那年,QQ推出了空间和宠物,风靡一时。
  那时雷裕常会在空间里发些软件技巧类的日志,为了显示自己文采和技术是多么的出众,总是一发完就Q我,让我去给踩踩,还必须要留言评论,并且还不能说坏话。
  他用手机开了黄钻,有事没事就去里面换个模版,弄点装饰。后来,又去整了个QQ秀,天天嘲笑我穿着三角裤站岗。
  记得那年十一,来了场很大的台风,学校放假,我们也没回家,就窝在宿舍里,天天坐在电脑前,照顾着一只憨态可拘的企鹅宠物,一会给它洗澡喂食,一会送它去上学打工。
  雷裕似乎对这小东西很上心,一天二十四小时不断电的挂着,总算是让它到了结婚的等级,结果一看我的还在幼年,就把我骂了一顿,说我自己爱睡就算了,连养的东西也跟着睡不长个。
  我无法理解他的逻辑,难道睡觉的时候电脑都不用关的么?
  后来,我的那只扎着红色围巾的企鹅,总算是挂到了结婚的等级,不过,那不是我的功劳。雷裕嫌我挂得慢,就把我的QQ密码要了去,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挂,还不让宠物打工,用Q币买了一堆道具才把等级给养了上去。
  我并没看到婚礼是怎么样的,只知道上课收到雷裕的短信,回宿舍开QQ一看,宠物属性里已经多了个媳妇。
  现在想起,那年夏天的阳光,似乎一点也不灼人,从日出的清晨到日落的傍晚,都有着一缕缕清风吹过。
  打开那个QQ,宠物属性里,还有一个未送出去的蛋。我点了下赠送,用现在用的QQ把那个蛋领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喜欢你

  去年今日此门中,桃花人面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我还在这里,多想知道,你在哪里?
  你是否知道我在想你,
  知道我为你落泪,你是否会心疼?
  街上的男女成双,熙熙攘攘,
  你是走在谁的身旁,
  还是如我般一人寂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我只是想知道
  你好么?
  ——————————————XX年12月24日
  有人说,同一件事情,连着做三周,就能成为习惯。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它会让人上瘾,让人戒不掉。就如我,为了让一个人分享自己的心情,而习惯了写日志,习惯了某人每天熄灯后的短信,而当半夜有短信到来时,我定会以为是那人。
  那么现在呢,我其实是已经习惯了狼每天晚上陪我聊天,每天睡前的那个晚安吧。
  那天之后,狼没再上过线,我给他留了言,他也没回我,这让我心里非常失落的。我想,他大概还是在为感情的事闹心吧,等他缓过来了,一定会告诉我那画中不足的地方吧。
  今天是平安夜,白天的时候,群里就发着苹果图案和祝福,顾铭也特意打来了电话。只是到了晚上,却一下子安静了。群里的伙伴们大都出去嗨皮了,黄暮尤和他的小女友也出去浪漫了。我把他俩给我的苹果洗干净切好,盛在透明的玻璃的碗里,再浇上浓浓酸奶,然后一勺一勺地吃干净。
  我想起了前年的平安夜,那天下着雨,我撑着伞,伞下乔秀苹满脸笑容,一手挽着我,一手拿着支玫瑰,抱着我送他的布偶。我们并肩走在校园里,迎面而来的,是撑着伞的雷裕,和他挽手走在一起的,是抱着一大束蓝色妖姬的蔡方燕。
  我们没有打招呼,没有问候,甚至连相视一笑也没有,只是淡漠地擦身而过,就如互不相识般。
  打开那个旧QQ,那个许久未亮起的头像,今晚竟是彩色的,它孤伶伶地亮在那个单独的分组里,头像的后边,还有一颗闪烁的星星,我惊讶的同时,迫不及待地用鼠标点了下去。
  “很久没写日志了,以前写日志,总是喜欢把真实的心情写出来,感觉在网络里,心才没有设防,才是真实的自己,也许人本就有多面,也许人本性善伪装。
  今天本想好好的写一篇日志,说一大堆心里话,可是一遍遍写好,又一遍遍删掉,原来,文字词藻是如此的浅陋,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情。
  有朋友把空间加了密,说不喜欢大家看到自己的心情。这也是我长久不写日志的原因,QQ里好友越来越多,不怕陌生人看,怕朋友看,工作学习生活,一天二十四小时,每天心情要变几次,发生那多事,写出来看得多的是朋友,是同事,相信谁都不愿自己j□j裸的展现出来。
  记得几年前就开了空间,常常在激奋时写些心情进去,一段时间过去,再回头看看,却深觉每个字都那么愚蠢。
  时光一去不返,剩余的那些记忆,似乎充斥着美好,似乎还有人与我一同在忆。
  曾也年少轻狂,曾也执着不畏,只是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并非只有一人影。“
  ——————————————XX年12月24日雷裕
  他似乎有许多烦恼,可我却没有留言安慰,我想,也许他也不太希望有人去看吧。
  关了空间,往嘴里塞了一个大白兔,慢慢的嚼了起来。糖在齿间渐渐融化,带着奶香的甜味在嘴里漫延,刺激着味蕾。
  凌视着那个彩色的头像,等口中的糖完全融化消失后,我终于做了个决定。
  我戳开他的对话框,发了个苹果过去,并对他说圣诞快乐。
  他很快回复了,只有两个字,同乐。
  我问他,很久没见了呢,过得怎么样?
  他语气淡淡地回了句,还好,就那样。
  我想了一会,又问他,你知道我是谁么?他说,知道。
  我把两只手握成拳头,深呼吸了一下后,又松开,接着鼓起勇气敲下键盘:有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说。
  没等他回答,我又快速地发出一条,生怕自己会退怯:我喜欢你,喜欢很久了,喜欢了整整四年。
  发完后,我觉得自己松了口气,心跳似乎还没平复。我看了看窗口,并没有对方输入的提示,我想,他大概是被吓到了吧。
  其实,不论他是觉得厌恶也好,还是恶心也罢,我都不后悔。喜欢一个人,难道不该让他知道么?即便那会让他从此对我的印象改观,会让他后悔认识我。
  我想,也许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见了吧,也许今天过后,他再不会去回忆那段往事,也再不会和我说话了吧。
  退出那个QQ,我的眼泪掉了下来,这个QQ,从此以后也再不会上线了。
  作者有话要说:  


☆、送我十一朵玫瑰

  狼的头像依旧是没有色彩的灰,但我还是戳了过去,狼,我哭了。
  意外的是,他居然很快地回复了过来,只有两个字,傻瓜。
  看到那两个字,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是呀,我就是个傻瓜。我傻到沉默了四年,然后脑子抽筋的去告白,傻到亲手毁去了过去的一切。
  我告诉狼,我现在很糟糕,我刚才跟那个人告白了。
  狼说,他也很糟糕,他觉得他可能喜欢上了个白痴。
  我想,他说的大概是他的女友吧。总有人说,毕业就意味着分手,能从校园走上社会,最终能修成正果的情侣,一百对里大概也只一对。
  我对狼说,人这一生,能找个愿意陪着你,心疼你,包容你,生怕你受苦受累的人是多不易,牵了手就千万别放手,想办法把人给抓住吧。
  狼说,他需要冷静一下,好好的捋捋,之后便又恢复了黑白。
  在这样一个处处飘红挂绿,充满童话梦幻的平安夜里,人人都沉浸在喧嚣狂欢之中,谁又与我一样,在繁华的角落一人品味着阑珊中的寂寞,灯火后的孤独,也许圣诞老人早将我遗忘了吧,也许,他从没记住过我。
  我对着电脑发呆,看着屏保上的彩色泡泡一个个轻轻摇曳,碰撞,闪着七彩的莹光。
  嘴里的大白兔还是那么甜,甜得让人忧伤,一切都在变,连它的味道也变了。
  白色的糖纸铺散了一桌,不知不觉,我竟吃下了三包,我把它们一张张的抚平,又一层层地铺好,然后一把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
  十点半的时候,QQ的消息提示声响起。
  狼问我明天的圣诞节打算怎么过,有没有安排。我回了个难过的表情,告诉他,上班下班,回家吃饭,除此之外,睡觉。
  狼说,他也没什么安排,不如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像打开了个结,也许是觉得狼并没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消沉下去,而感到松了口气吧。
  想到他之前也说过见面,还说我不是女的,便揶揄到,“你又不是女的,没兴趣。”
  以为他会继续跟我瞎扯,没想到他根本没理会我的玩笑,只是继续说到,“明天晚上六点半,我在XX路SD咖啡等你。记得别忘了圣诞礼物。”
  看到这话,我才相信他是真的要和我见面,只是圣诞礼物,送男生的圣诞礼,该选什么呢?
  我问他,“你想要什么圣诞礼物?”
  他说他不知道,我送什么,他就要什么,而后,他又问我,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对话框上一直是正在输入的状态,却一直没得到回复,在我以为他生气了,正想要道歉的时候,他终于回了话,“这样吧,明天我送你十一包大白兔,你送我十一朵玫瑰吧。”
  看到这消息,我愣了一下,问他“玫瑰”?
  他说,是的,玫瑰。
  我想了想,觉得他大概还是没放下他的女友吧,也许,那花对于他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吧。
  于是,我应下了,“好的,玫瑰。”
  之后,他发了一首歌给我,说是他晚上在街上听到的,那是一首老歌,不过,我却是头一次听到女声版的。
  也许是因为歌手不一样,也许是因为此刻的心情,同一首歌,今天听来却是另一种味道,伤心,痛苦,每一句都唱到了心底的最深处。
  我把它设置成了单曲循环,看着歌词一遍遍地跟着轻唱。
  这是我多年以来,第一次晚睡。
  “爱在黑夜里沉沦
  只为了可怜的温存
  就可以粉碎的牺牲
  你是我一生最爱的人
  偏偏无情却伤我最深
  困在你怀里片刻都疼
  从此找不到离开你的门
  你是我一生最爱的人
  靠你太近却陷得越深
  迷路的灵魂乱了分寸
  你却象一阵无情的风
  不闻不问”                    
  作者有话要说:  


☆、天生一对

  恍如白昼的夜晚,人潮涌动的街道,温暖明亮的橱窗,挂满彩色装饰的圣诞树,一切一切无不洋溢着节日的欢乐气息。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幸福欢快的笑容,从我身边擦身而过,没有人注意到我这个陌生人,这让我原本紧张的心慢慢平缓。
  我抱着一束娇红欲滴的玫瑰,穿过人流,站在SD咖啡的楼下。这是我第一次见网友,第一次抱着一整束的玫瑰,也是第一次要将花送给一个陌生人。
  手机QQ上,狼说他已经到了,在二楼的十一号桌。我本想自己找过去,但又认不到桌位,只好厚着脸皮让服务小姐把我带过去。
  那个小姐看了一眼我手里的玫瑰,表情有点怪异,眼睛不住地打量我,我低下头,庆幸这里灯光并不明亮,否则她们一定会看到我已经发红的脸。
  她并没有把我一直带到桌旁,而是给我指了下方向,我就自己过去了。
  正是吃饭的点,虽然都满坐了,却并不喧闹,这里的装簧也很高雅,一边是卡坐,一边是垂着珠帘和纱蔓的半包。
  我收起手机,抱着玫瑰,向那个服务小姐所指的那个半包走去。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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