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毛大叔的妖怪生活-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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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狼后是值得信任的,听从狼王狼后安排一定可以很快找到白馒头,即便心慌慌,炸毛大叔也强迫自己必须如此坚信。
不过,不能全然依靠人家。白馒头丢了,他这个当父亲的无论如何做不到不出去寻找,躲在这里坐享其成。
炸毛大叔坚决要一同前往,狼崽子自然也躺不住,闹着要狼王狼后给他松绑,陪炸毛大叔一起去找儿子。
被狼王狼后否决了。
炸毛大叔去没问题,狼崽子拖着几根断骨跟从,只能是累赘,非但不能帮忙,反过来还要别人照顾。
一样可以感应狼王血珠,由郎昼随行。刚好考验郎昼的外交能力,争取改善与鼠兔界的紧张关系。
均已敲定,觅馒头大军整装出发。
小巧的鼻子凑近白嫩嫩的一团肉快速翕动,小巧的舌头舔舔嘴门口的两颗兔牙,红彤彤的大眼睛划过一**水光。
抹抹快要夺眶的金豆子,白里透粉的小爪子举起一副刀叉,交叉磨两磨,刀锋闪亮,叉尖锃亮,切向那一团白肉。
正文 兔宝宝
朵棉花糖,两朵棉花糖,三朵……
甜甜的,软软的,多少朵都不够吃。
“松嘴啊!死小孩,是我吃你,不是你吃我!松嘴松嘴啊!”
金宝宝粉妆玉琢的小脸儿憋通红,挥舞刀叉使出吃奶的力气把被咬住的屁股往外拽。
金宝宝被牙关紧要的屁股肉疼,拽屁股拽得全身毛皮疼,汗水哗哗,泪水哗哗。
弄不懂,明明是他要吃掉这一坨肉,怎么自己给自己拌个跟头,就变成他被肉吃?果然,狼族没一个好东西,这么小的一坨肉就嗜杀善虐,欺压弱小。
“棉花糖……”
随着一声咕哝,金宝宝终于逃出牙关。可轮不到他逃跑反击,转瞬即被肉呼呼一双莲藕似的手臂延揽入怀,抱个死紧。
还蹭上了口水。
“放开,放开!我、我要吃了你,放开让我吃了你!”
屁股余痛未消,这下连呼吸也没法顺畅,金宝宝大喊大叫,泪水带出鼻水,何其汹涌澎湃,不大的地洞极有水淹的危险。
“香香的棉花糖……把拔,棉花糖分你吃……”
什、什么?还要把他分尸?
狼族怎么可以这么凶残?他、他才是个全身挑不出几两肉的半大兔子,生吞很容易啦,不要分尸啦!分尸好疼,最怕疼!>;<;
“放开我啦!我不是棉花糖,你是我的猎物,是你要被我分尸吃掉啦!放开,让我吃了你!”
耍赖!
狼族不单凶残,还超级赖皮。
这团肉是他的俘虏,就该由他做主,被他分吃,怎么可以违背游戏规则,抢他的主人地位?
他才不是好欺负的白软兔子,他是生擒狼族小肉孩的,要为父母报仇的勇敢兔子。他不会被狼族小肉孩打败,他、他一定可以吃掉小肉孩!
“把拔,把拔……你肿么不理小天天,你不喜欢小天天,不要小天天了吗?小天天把棉花糖分给把拔吃,把拔不要不要小天天啦!”
“喂喂!你是一团肉,不许哭啦!哭、哭也可以,不许把鼻涕蹭我身上啦!不许哭,不然你把拔真的不要你!”
“不要!把拔,小天天乖,呜呜呜……小天天再也不吃零食,再也不长肉了,不要不要小天天啦!”
金宝宝蹿到一旁揉耳朵,虽然他凭借智慧脱离恐怖的钳制,但是耳朵也快要给震聋了。
狼族的杀伤力好大!
差点咬烂他屁股,差点掐死他,差点震聋他耳朵,如此凶猛野兽果然兔兔得而诛之。
“不许哭!你流这么多鼻涕眼泪,要把我家淹了!而且,你哭得好脏好恶心,我都没法下嘴吃你了。休想我给你洗澡,我才不要伺候狼族的小肉孩!”
“呜呜……把拔……”
“不许哭!休想把你把拔引来,我会在你把拔救你来之前,把你吃掉的,哼哼哼!”
金宝宝自以为很恶霸的摸一把自己哭出来的鼻涕,叉腰恐吓。
泪娃娃抬起眼,泪眼扑朔,扑朔出两团兴奋的光亮。
“兔兔!大兔兔!”
金宝宝悲哀的觉得自己今天要报销在这团肉手里。
他才逃出肉团子怀抱多久?转眼天旋地转,怎么又回到肉团子怀里?
糟糕!
他明白他错在哪里。拖肉团子进洞,几乎费掉他全部体力,虚弱之间,他竟然忘记把猎物捆上!
一时疏忽把自己送入死境,真是自作自受。
肉团子力气好大,难道是要先把他勒断气,再慢条斯理吃下肚?
呜呜呜,不要啦!他要给爸爸妈妈报仇吃掉狼,不要被狼吃!
“兔兔乖,小天天带你去找把拔,回家家,小天天会疼爱你哟!”
“才不要!你别以为我会上当,你是要把我骗进狼窝吃掉!”
白馒头好——喜欢地抚摸金宝宝柔软的兔毛,摸得金宝宝毛骨悚然,兔胆就要吓爆。
扭动,扑腾,玩命挣脱开白馒头。
蹦三蹦,退到白馒头轻易触不到的地方,挥舞刀叉龇牙咧嘴,努力做出杀人不眨眼的凶相,到头来,依然不过是一只色厉内荏惊惧交叠的炸毛兔子。
“肉团子,告诉你,我金宝宝不是好欺负的兔子,是会吃狼的兔子,我、我现在就把你这条肉狼崽子割烂吃掉,给爸爸妈妈报仇!呀——杀呀——”
金宝宝深吸一口,横下一条心,豁出兔命不要,誓言雪恨家仇。高呼,也为自己打气,高举刀叉冲向白馒头。
“兔兔……”
白馒头见过多少市面,没头的鬼都吓不倒他,何况一只跟他差不多高的雪白雪白毛茸茸的可爱兔子,他爱还爱不过来呢,一心要把兔子带回家饲养。
兔子逃开,他心痒不舍。
兔子投怀送抱,他喜不自禁张手欢迎。
欢欢喜喜叫唤一声,复又把金宝宝抱满怀。
摸呀摸,顺兔毛,喜欢得不行,高兴得要命。
金宝宝龇出兔牙气炸了肺,打死他都想不到这团肉这么难缠,简直听不懂兔语,无法沟通。
“臭肉团子放开我!我金宝宝跟你们狼族不共戴天,就、就是被你吃了,我做鬼也要报仇!”
“乖兔兔,不怕哈,小天天不吃兔兔。把拔说了,宠物不可以吃,奇奇怪怪的肉都不可以吃。兔兔好可爱,是宠物,小天天好喜欢小兔兔。”
“你才宠物,你全家都宠物,你们狼族统统是宠物!”
“笨兔兔,小天天不是狼,小黑才是狼,小天天是人,是很有智慧高等动物!可是,兔兔如果喜欢狼,小天天也可以当狼啦!因为,小黑说了,以后会娶把拔,然后他也会变成小天天把拔,小天天就可以加入狼族了。
小天天不止可以加入狼族,还可以加入少先队。老师说,好孩子都可以加入少先队,小天天是好孩子呢!
兔兔也喜欢好孩子对不对?所以,兔兔要和小天天一起找把拔,找到把拔就可以回家啦!小天天会和把拔还有小黑,黑蜀黍,狐狸姨姨一起疼爱兔兔,兔兔会变成天下最幸福的兔兔!”
“你、你先放开我,你要勒死我了。”
金宝宝吐舌头翻白眼,给白馒头抱得快断气,白馒头的絮絮叨叨,他是左耳朵听进十成,右耳朵溜出八成,剩下两成,因为脑缺氧还没发消化吸收。只隐约听懂一句——肉团子不是狼。
金宝宝是一只雪兔,已经两百岁。
和所有兔子一样,金宝宝最痛恨专吃他们这些弱小动物的食肉动物,尤其是狼。
金宝宝曾经是一只特别幸福的小兔子,有爱他的爸妈,有完整幸福的家。
兽仙境的动物并不都是妖精,妖精里也有为数不少的半吊子变不成人形,或者无法长时间保持人形。金宝宝的爸妈就是其中之二。会说话,会直立行走,有智慧会思考,唯独褪不掉兔子身。
同样,狼族也有不会变身,甚至丁点儿法术不会,从里到外保持原始野兽本性的纯粹的狼。
金宝宝的爸妈为了保护年幼的金宝宝,正是丧命在这样的的狼口之下,葬身于狼腹之中。
于是,仇恨的种子深深扎根进金宝宝纯真幼稚的心灵,发誓有一天一定要反过来吃掉狼,血债血偿报家仇。
为了这一天,金宝宝苦心研习法术,终于学会变身,终于等来一个狼族小肉孩从天而降,掉到他的萝卜地里。
金宝宝感动极了,以为是自己孝感动天,上天特意还他一个复仇的机会。兴高采烈地把狼族小肉孩拖进自己的兔子洞,观察好久,确定小肉孩还是活生生的,操起刀叉预备让小肉孩死在睡梦中。
怎料,小肉孩醒了,还说自己不是狼?
那他还吃他干嘛?
狡兔三窟,不要被兔子的可爱外表蒙蔽,他们其实很狡猾。
金宝宝亦自认是狡猾中的狡猾,尽管其他缺脑少智力的笨兔子认为他很傻。
作为一只狡猾的兔子,一定要有怀疑一切的精神。
背着手围着白馒头踱步转圈,狐疑地打量再打量,嗅取再嗅取,琢磨再琢磨,金宝宝不确定要不要相信。
不是狼?那为什么这团肉身上有浓极了的狼味?别的他可能闻错,狼味绝对不会。
“你说你不是狼?为什么你身上有狼味?”
白馒头抬起莲藕般的胳膊腿儿,闻来闻去闻不懂金宝宝所谓的狼味。
“小天天身上有汗味,洗完澡就没有啦,小天天很爱干净的,总是香喷喷。”
“少、少转移话题,我问你为什么有狼味?”
“唔……小黑是狼!”
“小黑是谁?”
“小黑就是小黑呀,和小天天还有把拔住在一起,还有狐狸姨姨。”
“和狼住在一起,还说你不是狼?!还、还有狐狸?!你根本是兔子公敌!”
“不是!小天天喜欢兔兔,小天天不是狼,冤枉人要坐牢,坐牢就是把你关进小黑屋,天天窝头咸菜,不给肉吃。”
“什么乱七八糟?我金宝宝才不是你个肉团子可以糊弄的,最后一次问你,为什么有狼味?”
“唔、唔……把拔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定是被小黑沾到的。”
“近猪者吃?嗯……猪确实可以吃,但是,兔子不可以吃!吃兔子会遭天谴,长出兔子牙三瓣嘴,还会眼睛红红得红眼病,最后变成兔子被吃掉!”
“嗯嗯,小天天知道,把拔说因果报应,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做坏事早晚会被发现被惩罚。”
“没错!一只兔子被吃了,一万只兔子跳出来,兔多力量大,谁也别想欺负。”
“欺负人最讨厌!”
“不光讨厌,还可恨,活该被扒皮抽筋。”
“那很疼诶……”
“对待痛恨的敌人就要心狠手辣。”
“手辣不好,会咳嗽流眼泪,小天天最怕吃辣,甜甜的东西才好吃。”
“嗯嗯,胡萝卜甜甜的最好吃。”
“把拔说胡萝卜有营养,总让小天天多吃呢。”
“一点不错,我金宝宝种的胡萝卜最好吃。”
“真的吗?”
揉揉肚子,咕噜噜叫,白馒头馋涎欲滴。
“我这就摘来给你尝,骗你我就是大坏狼。”
这边鸡同鸭讲,莫名其妙化敌为友;那边郎昼为首的找馒头队业已行进至熊界。透过熊熊家长、黑熊族长老引见担保,获得熊王批准,在熊界边境展开地毯式搜索。
正文 抓兔子
说这熊熊真是能干。
驻留狼王宫时,上到千多岁下到刚会走,举凡他瞅着顺眼有点姿色的不论性别都求过婚了。
可狼族人人自傲,谁愿意和一头又笨又色的熊成亲呢?
不愿意不要紧,仗着熊皮厚,熊熊死皮赖脸缠功一流,见一个缠一个,搅得狼王宫人人不堪其扰。听闻他要滚蛋,苦主们山呼万岁特地开了欢送会,挨个儿叮嘱他千万不用再回来。
熊熊的心胸和他的体型一样庞大,完全觉不出不受欢迎,人人当他是瘟神。反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是个十足万人迷,逮谁谁都爱,自信心疯涨,益发坚定娶美娇妻的决心。
回熊界的路上,真不闲着。骚扰完炸毛大叔,骚扰狐狸精,郎昼不好惹动不动就让他熊血横流,骚扰不敢,只敢觊觎。
身边三朵养眼的花,路边的野花照样不放过。
别看熊熊傻,某些方面还是很精的。郎昼和狐狸精是一对,炸毛大叔和留在狼王宫挺尸的狼崽子有一腿,熊熊明戏着呢!三朵风情各异的花吃不到嘴里,逗一逗,赏一赏,满足爱花之心总可以吧。
路边的野花则属于有枣没枣打三竿,保不齐能摘下一朵戴发间。
撒大网广积缘的妙法进入熊界就用不到了,要是能看上同种族,熊熊还用跋山涉水离乡背井逮老婆吗?
然。
狼后是超级大美人,熊熊光想就口水横流,春情四溢,健壮的心脏小熊乱撞。狼后托付之事,头拱地,熊熊也要认真完成。
既不要失信于狼后,又不能耽误他拐骗美娇妻的征程,搜索过程中熊熊是最负责最卖力气的,简直不亚于炸毛大叔这位失踪儿童的爹。
搜救队的其他成员也是谨慎认真,干劲儿满满。
这样找了两天,出现微弱反应的可以地带基本给翻个底儿朝天,依然无所获。嫌疑最大限度的指向分界河对岸的鼠兔界领地。
老鼠兔子喜欢挖洞,一为安全二为屯粮,有地面土层阻挡,气味感应之类就变得很不明显,正好可以解释狼王血珠的气息缘何断断续续微弱异常。
狐狸精不管客观因素不可抗力,习以为常的携带私怨的把责任全推在郎昼身上。
不惹他生气,他就不会出走;不惹他生气,他就不会和他打架;不打架,炸毛大叔就不会被误伤掉进兽仙境;不邀请狼崽子和炸毛大叔留下观礼,没有狗屁大婚典礼,炸毛大叔早就可以回家父子团聚,白馒头就不会跳井寻父,连累狼后的侄儿一并失踪。
同时,他也不用每天看到郎昼的面瘫脸,看到审美疲劳,总想踹两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