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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流浪猫vs公务员 by 李葳-第4部分

小说: 流浪猫vs公务员 by 李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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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感觉苦涩的尼古了挤满肺部,再缓缓地吐出,有种彷佛把「焦虑」也一并逼出体外的快感错觉。
  扯扯领带,真不懂设计这校服的人在想什么?以为让一群精力旺盛的「小鬼们」套上象征文明的西装,就能让他们在一夜间「转大人」不成?这种累赘的领带,等出了社会后,还不知道要被套死几年,干么急着在高中时就强迫人失去自由?
  累死了、烦死了。
  谁说小孩子就没压力?在时雨看来,多数年轻人身上扛的压力也不比「大人」少到哪里去!每个人都自作主张地把他们的「期望」,施加在下一代的身上,要求这个、要求那个的……时雨内心常有股冲动,想要直截了当地撕破脸,让大家看清楚他的本性。
  没有人是一出生就懂得怎么做「双面人」的,他也不例外。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善」、「恶」两面,本性中的色彩哪一边浓、哪一边浅,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大家都是透过后天的学习,来控制或遮掩、转变或成长……一旦接触各种大大小小的社会历练,逐渐懂得「面具」的好处,自然就会发展出属于各人的一套处世之道。 
  每一回的碰壁、每一回的挫折,都造就出今日的「苏时雨」。
  印象中,自己会决定要在外人面前做个「乖孩子」的理由,是因为纯一的缘故。 
  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个坏脾气、别扭、莽撞的小鬼。刚搬到纯一家中,刚转学到附近的小学,难免会被左邻右舍的孩子们视为好奇的对象,尤其是大家都知道他是被「领养」的孩子时……
  一句「你没老爸」的话,让时雨气得痛打邻居那个口没遮拦的同龄男孩,把对方打到一路哭回家,找父母上门理论。
  「你看看你们家的孩子,竟把我儿子打成这样!你到底会不会教小孩啊?
  」 
  「时雨不是会动手乱打人的孩子,我相信他一定有什么理由。」纯一柔柔地说:「但是没有告诉他打人是不对的行为,这就是我的错了。我为我自己的错误,向你们赔罪。非常抱歉。
  」   直到今天,时雨仍忘不掉纯一为了自己而在他人面前低头谢罪的模样。
  打人的是我!
  不对的是那个放话的男孩!
  但……为什么却是由纯一扛起了所有的错误呢?
  忿忿不平的时雨突然顿悟到纯一的身影后面所隐含的意味── 
  因为纯一扛起了「我」,所以一并也扛下所有因「我」而带来的麻烦与负担,凡是「我」在外头所做的事,如今都变成了纯一的负担。
  明明两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纯一只是尽点道义责任,抚养故友的孩子而已,何必为了「别人」的小孩做到这种程度呢?
  这家伙是笨蛋吗?
  ……又没人拜托他这么做!
  可是纯一这么做了,而且事后绝口不提「反省」二字。
  他只是和时雨「商量」,问时雨愿不愿意到空手道班上课?这又是纯一的歪理论,他认为要让时雨明白「暴力」与「保护自己时所使用的武力」之间有何不同,最快的方式就是让时雨跟专家学习。
  这就是纯一。
  把烟屁股熄灭后,时雨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平台上凝视着天空。
  纯一从不说教,而是以身作则地「教导」自己。时雨决定收敛起「缺点」,不再让外人有挑剔自己的理由,一部分的原因也是不想让人说纯一是个失败的「父亲」。哪怕时雨自己向来不把「纯一」当「父亲」看待,可是他就是无法容忍别人把罪名加到纯一头上。 
  对时雨来说,这世界上欺负纯一、骂纯一或者爱纯一的人,只要有一个人就够了。   那个人,就是我苏时雨。
  不晓得今天纯一会不会乖乖准时回家?还是会像昨天一样,故意加班到半夜三更?后天就是最后期限了,纯一心中已经有答案了吗?
  时雨闭上盛满天空蔚蓝色泽的黑眸,抿起美丽的薄唇,俊脸刻划着无比坚定的决心。   想要逃,也是浪费时间的,纯一。
  我是绝对不会让你逃掉的!
  从察觉到心中对纯一所怀抱的情感是多么的「不纯」起,从挣扎到放弃,最后走向孤注一掷的告白……
  这中间,时雨彷徨过,也犹豫过,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疯狂了?或者是天生的变态?要不怎么会对纯一产生欲望,在梦中做尽一切色情狂才会做的罪行?有人说男人的性冲动与脑子无关,只和下半身的血液相关。假如这是真的,为什么自己和别的女孩出去时,那些「血」就是无法沸腾起来?
  可是那些苦思、苦闷、苦恼的日子都结束了。
  一旦跨出那道藩篱,明知是条不归路,时雨也发誓绝不回头。
  为了得到纯一的认可,为了让纯一明白自己长大了,为了让纯一能接纳自己的爱,为了让纯一愿意投入这双手的怀抱──他将不择手段地战斗下去。
  能利用的,绝对不放过。
  就算是卑鄙、无耻、不够光明磊落也没关系。
  只要能赢得纯一的人……
  ☆★☆
  照片中的小男孩,有着一双倔强、野性、美丽的眼眸。
  薄栗色的发丝,在雨雾中有如丝绢般呈现湿润的光泽,轻柔地覆盖在比一般东方人更自督的额头、脸颊周遭。淡淡的粉色从双颊底层透出来,与红润的唇相互辉映,煞是娇艳可爱。想当年,多少人误会这小男孩是个可爱的小女生,走在老小区中,每回都要让纯一不厌其烦地说:「时雨是男孩,不是女孩啦!
  」   光阴荏苒,如今已经没有人会再错判时雨的性别了。
  可不是现在的时雨不再漂亮俊俏,而是因为他「亭亭玉立」的身高,早让性别超越了模糊的地带……在东方,很少看到有一八○这么高的「女孩子」吧?
  虽然身高是受遗传基因的影响较大,但是能把时雨一手拉拔到这么大,纯一只要想起来,心里就不由得会冒出做为一名「父亲」才有的骄傲、成就与满足感。
  自己本来就不是个要求多高的人,他只希望时雨能健康、平安、快乐地成长就好。而老天爷待他实在太好了,不只这一点小心愿完全实现,还远超出纯一的预期。阿雨不只健康地长大了,还成了人人口中所称赞的品学兼优的模范生,是个凡事都不让人操心的孩子。 
  ……至少,在时雨做出那个「轰天雷宣言」为止,纯一没为他操过什么心。
  唉,真叫人头痛啊!为什么时雨会突然……
  我到底是哪里做错了呢?
  为什么会是我?
  「苏书记?苏纯一书记官!」
  连续叫喊了两声,纯一才注意到办公桌前多了道人影。「真抱歉……林法官,有事吗?
  」   「这是今天要发出去的传票名单,麻烦你了。你在看什么,怎么看得那么出神啊?」递出数据夹,女法官好奇地探头说。
  「没什么……」
  「啊,好可爱的小男孩喔!是谁啊?」在纯一还没来得及把照片收起时,女法官已经眼捷手快地拿起照片说。
  「我儿子。」
  「咦?你有儿子啊?我以为你未婚耶!」
  「嗯……应该说是我的养子吧……帮一位故友抚养的。
  」 
  女法官啧啧地摇头说:「好好喔!不用自己生,就可以养个这么可爱的小孩子。他有混血吧?皮肤好白喔!可是你一个大男人照顾一个孩子,很辛苦吧?
  」 
  纯一笑笑,着眼愉快地说:「不会。阿两很成熟懂事,照顾他一点儿都不辛苦。况且他脑袋聪明,人又能干,什么事都很快就学会了,比我还厉害好几倍呢!上次他煮了锅牛肉汤,味道可以媲美五星级饭店大厨,手艺棒极了!
  」 
  女法官听完后,不由得失笑。「苏书记是标准的傻老爸呢!你和你养子的感情一定很好,听你那种炫耀的口吻就知道了。你儿子现在多大岁数了?」
  「快十八了。」
  后天是阿雨的生日。纯一想到「生日」二字,一颗心又跌回谷底。
  「十八岁啊?看这张照片我以为还很小呢!那他现在一定是个大帅哥,有很多小女孩追吧?
  」   照理说,应该是这样没错。可是……
  纯一!我爱你!
  纯一迄今依旧怀疑自己是在作梦吧?阿雨怎么会对他说这种话呢?什么喜欢、爱、要或不要的……
  不是纯一,我不要。
  我要的人只有你一个!要是纯一不喜欢我,要拒绝我的话,那就一并把我赶出这个家吧!不然我一定会忍不住偷袭你的!
  这算不算是威胁?
  时雨说在他满十八岁生日的那天,自己得给他一个答案。接受或拒绝,只有两条路可走。接受,那自己就得和时雨发生……这万万使不得!拒绝,时雨就会离开这个家……才十八岁,时雨打算去哪里呢?
  纯一的思绪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在这问题上打转,到现在还是没办法找到答案,因为这根本是无解的。他怎么舍得让阿雨在外头「流浪」呢?要赶他出门,不等于是割下自己的心头肉吗?话说回来,他也不可能接纳阿雨的「胡涂之爱」。
  他当然喜欢阿两,当然爱阿雨。
  可是这种爱是无关什么欲望的,只是很单纯的,像父亲、像朋友、像哥哥一样地喜欢着阿雨、关爱着阿雨,希望阿雨能得到最好的一切。
  在我心目中,能配得上我家阿雨的,可绝不是我这种年纪一大把,没有魅力又普通的欧吉桑啊!
  对方应该要是个如同公主般高贵、美丽、有气质又优雅的女性!
  时雨的眼光怎么会这么糟糕?竟会看上一个在别人眼中一文不值的「老男人」?纯一不是对自已毫无自信,可是在他眼中就像天使一样可爱的养子,完全和自己不搭轧、不相称,也不可能在「一起」的!这可不是什么自卑心造就出来的评价。纯一相信在街头随便作个调查,一百个人里头有九十九个人会同意自己的看法,而唯一一个无法表示意见的,大概是瞎子。
  纯一不知道哪里出了错,但他可以肯定,时雨绝对是「弄错了」!
  「怎么了?」看见纯一脸上忽然少了笑容,女法官好奇地扬起眉头。
  「有什么问题吗?」
  想听听别人的意见,因此纯一出声道:「林法官,方便问妳一个私人问题吗?」 
  「什么私人问题?警告你,不许问三围、年龄!」女法官俏皮地一笑。
  「不、不,不是那么私人的问题。」纯一红了脸,慌张地摇头。
  「你问吧!不方便讲的,我就当没听到。」过去就对纯一有丝好感的女法官,大方地摊开双手说。
  「……要是妳被一个男人追求……妳虽然喜欢他,但是有种种理由不能接受他的追求,又不能直接拒绝他的话,妳会怎么做呢?」
  「好个错综复杂的难题。」女法官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喜欢,却不能接受,还不能直接拒绝……剩下的就只有一条路了嘛!」
  「哪条路?」纯一宛如攀住救生圈的溺水者,张大一双期望的眼。
  「让对方知难而退啊!好比有意无意地让他看到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暗示他我有了喜欢的对象,或是故意找他商量,要怎么去向另一个男人告白?差不多就是这些花样了吧。随机应变、伺机而动。」
  顿了顿,女法官眨眨眼。「可是我提醒你,这种方法得做到天衣无缝才行。否则不管你再怎么喜欢对方、不想伤害对方,当真相被揭穿时,对方一定会非常受伤的。
  」   「……原来……如此啊!」
  纯一还真的没考虑到这种方法。别说被追的经验了,他连追人的经验都没有。想当然耳,他也不曾遇过需要「拒绝别人」,或是「被别人拒绝」的状况了。
  「苏书记,你晓得一名女性要鼓起勇气倒追男生,需要多大的勇气吗?」双手抱胸,女法官做着最后的叮咛说:「既然人家都这么有诚意,我不赞成你用间接的方式去面对。可以的话,坦白说出拒绝的理由,才是爱情战场上应有的礼貌哟!
  」   「是,谢谢妳的宝贵意见。」认真地点头,纯一感激地说。
  苦笑着,女法官看出纯一压根儿没听出自己的暗中刺探,竟爽快地承认了自己是「烦恼」的主角。她立刻放弃与纯一发展「进一步」关系的想法。这么迟钝的男人,实在太棘手了,亏那个无名女子还有勇气追求这个木讷到不行的苏书记!
  真是遗憾,女法官本来颇喜欢他温柔和善的长相,以及悠闲缓慢的步调。在这个男人野心勃勃、女人发愤图强的年代,可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这种彷佛从徐志摩的康桥诗中跳出来的「复古式」好男人了。
  「不要忘记把传票发出去喔!」挥挥手,她潇洒地离开。
  纯一坐在恢复宁静的办公室内(大部分的人都出去吃午餐了),捧着脑袋瓜努力地思考着,要如何让阿雨「知难而退」的方法。
  对了!
  「那个」应该不错吧?
  欢欣地击掌跳起的纯一,并没有把女法官好心的最后叮咛给听进去。
  ☆★☆
  「我回来了。」
  拎着公文包,腋下挟着一个纸袋的纯一,心情愉快地打开自家大门。在院子当中爬树的爬树、打滚的打滚,三三两两纷纷聚集到脚边的猫咪们,开始轮流磨蹭着他的裤脚,用胖胖的小身躯撞他。
  「小小,这纸袋不是装吃的东西,你不要再抓了。妞妞,下去,不要爬到我的裤管上啦!
  」 
  左闪右躲着猫咪们的群起围攻,当纯一跨过小小五坪的院子时,通往客厅的落地窗兼出入口也被顺势推开,时雨系着围裙,表情嘲讽地看着他说:「你今天不『加班』啦?
  」   纯一心虚地闪开他的眼神,嗫嚅地说:「今天的案子比较少。
  」   「……快进来洗手吃饭了。
  」 
  抛下这句话后,高大的养子一转身又回到厨房去了。纯一大大地松了口气。好险,阿雨的心情似乎挺不错的。在自己连连以「加班」为借口,躲避好几天不回家吃晚饭,且刻意拖到半夜三更才回家,减少和儿子碰面的机会之后,纯一以为阿雨会对他大发雷霆的说。
  很好、很好。
  纯一增加了点自信的小眼睛,在镜片后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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