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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春色和夜色-第57部分

小说: 春色和夜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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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谈柳迎风的事,这是伍和我之间的约定。第三次去探望伍的那个下午,我和伍单独在病房里。伍带着淡淡地请求说,“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我看着他,不说话,期待着他说下文。

  “我知道你是特地为柳迎风来的……”他说,“关于柳迎风与我,等我出院之后,我们再好好谈谈。”

  我不点头也不摇头。这算是默许了吧。

  “感情是个很美好的东西,我不想在这充满死亡与浊烈的气氛里谈到它。那样的话,简直对感情是一种最无耻的亵渎。”他补充道,“无论是你的情感还是我的情感。”

  我其实并不赞同伍的这一说法。感情放在哪儿都是感情。不是吗?

  “就这样说好了,可以吧?”见我不吭声,他再次问道,“同意吗?”伍眼里有种坚决。

  “我听你的。”我平淡而干脆地说。

  从见到伍时,我不能说我做得真的很洒脱。站在将对方看作情敌的立场上,我的嫉妒之心是在所难免的。可是,随着同伍的相处,我的内心越来越平静了。连同我都认为柳迎风是伍的?瞧瞧,柳迎风在病房内给伍量体温、拿药、扶他到卫生间去解手、毫不顾虑地当着我的面伸出她的手去熨伍的额头、给他擦背、洗脚……俨然象一对患难中的夫妻或情人。

  我现在和伍不是很好么?并没有象我先前担心的那样,要在伍的面前象从前那样不顾后果的“年轻气盛”一回。我真地是使不上“年轻气盛”。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被“年轻气盛”给抛弃。我变成了温和、谦让的老男人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没有勇气,而是根本就没有机会建立这种勇气。伍的男性魅力、理性与感性、他的艺术家的气质没能给我任何机会使用“年轻气盛”。

  如果在伍身上用“年轻气盛”的话,那等于是将自已给赤身裸体地摊在公众之下,无耻、丑陋与下三滥是再也没法避免的了。

  女人喜欢男人身上具有男性魅力,其实,男人也是喜欢同性的这种优点的。欣赏优秀的品质是不分性别的。

  我这样的还没有完全剔除青涩味道的男人,对于“男性魅力”早就存有一种向往的心了。只是苦于没有好学习并模仿的对象。我小时候曾从我爸身上看到了一点男人的魅力——男人的魅力大都是男人身上所具有的优点。我是这样理解魅力的。但从伍身上,我觉得魅力远不仅只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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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的魅力更多的是一种长期的内在优秀的积淀,比如气质、风度、激|情、才华、修养、沉稳而不乏创造力……也就是说,比起我眼前的伍来说,我爸的那一点“魅力”也太单薄了。

  我一天比一天地欣赏和崇拜成熟而又有魅力的伍。但还是隐隐约约有着一丝输掉之感,却并不明显。

  我也逐渐从平日的每一个细节里看出柳迎风和伍的感情,已经超越了爱情。伍的体内有一个肾是柳迎风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想,倘若两个人单纯的只有爱情,是做不到这样的大牺牲的。

  是的,我已经认定了并接受了他们才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儿的事实与现状。

  我果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答应伍不在医院提柳迎风的事儿。想想,这也未尝不好。医院的确是处处给人以肮脏不堪、充满死亡气息的感觉。即便是在大白天里,一个人走在幽长深远的廊道里,尽管已步入秋天,(不过是明间上进入而已,事实上天气还是夏天的气温)但大热天里,却感觉到浑身沁着湿气,而后身后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脚步声,象死亡之钟正在进行倒记时一般,使人感到骇然。我向来否认以白色代表纯洁之说法。我倒认为,白色象征死亡倒更恰到好处。医院四处的白壁、白色床单……便是一个实证。总之,医院的气氛,使人感到呼吸短促,象得了忧郁症似的。

  但我不否认,医院的气氛是一个最适合冷静思考的好地方。处在随处都可见到死亡形迹的地方,除了对死亡感到恐惧之外,还有一种强烈地对生的敬意。

  我甚至有了放弃知道迎风的故事的念头。如果迎风和伍永远不说,我决不会去追问的。伍出院也有好几天了,他不说,我不是一直都没去问么?

  一切真的于我来说都过去了!这样想,我心里坦然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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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十七章

  柳迎风和伍住在一家影楼里。影楼离医院有些距离。影楼不大,只近三十个坪米大,两层。这面积对资金并不雄厚的投资者来说,已经是非常理想和经济的面积了。这也是时下最时兴的、大众化的面积。影楼的外观设计也很大众化,一个厨窗,厨窗里陈列着几张大幅黑白和彩色的艺术照片;照片上的主角多为女子,也有一两张男性的照片,照片拍得不赖,无论背景、角度、还是照片上的男女的神态,都非常迷人,与众不同的迷人。影楼门楣上依旧是由鲜亮的颜色搭配而成的。

  我这还是第一次来到迎风和伍的小屋。

  “这影楼不错,是伍和你开的么?”我一边欣赏着橱窗里的作品一边问柳迎风。

  伍这时候过来了。他说,影楼是他一个朋友的。

  伍和迎风是在元月份住进影楼的。伍是在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来武汉的情况下来这里的。伍毫不介意的笑称自已是只游荡的野狗。从来就没有在一个城市里连续呆上一年的。伍说他的心不属于任何一个城市和地区。伍这次来武汉是出于友情。

  朋友去法国学习。一年半或更长时间才回来。法国是艺术创作者们向往的天堂,无论是搞文学创作、绘画、演艺……都能带给人感动与源泉般不枯的灵感。早在我学演员时,就流传着“不到法国的艺术家,永远不能称为真正的艺术家。”朋友本身也在摄影界是叫得响的人物了。

  伍因为是搞摄影的,伍去过很多国家,但伍至今都没去过法国。伍下狠心给自已许下愿望,等朋友回来后他也要去法国。只是,伍刚到影楼没三个月,就病倒了。伍没想到他这一次病得竟然这么厉害……

  第一次去影楼的时候,我注意到影楼好像并没有人打理,许多的器械都被绒布遮住,绒布上落了一层不薄不厚的灰尘。

  “影楼一直都闲置着吗?”有一次我问伍。

  “嗯,一直都这样闲置来着,”伍点头,双手去揭开那匹罩在摄影仪器上的枣红色绒布,“朋友也没强求说要我用这座影楼来赚钱,由我随意。只要求我在他回来时能够将他的这些宝贝仪器设备照顾好就满足了。”由于刚出院身体还很弱的缘故,绒布的一角绊在仪器上了,怎么拉扯也没能拉下来。伍有些力不从心。

  “来,这些由我来做吧。”我上前,将绒布拉下来了。

  “那就全交给你了。”伍笑着说。

  我将影楼里罩着的所有绒布揭去,然后说,“摄影设备看上去非常新呢。”

  伍和我并排站着,用手指着那些摄影器材一一向我介绍这个是用来做什么,那个是用来做什么的。偶尔会指着某一个仪器让我猜猜是用来做什么用的。通常,我都答对了。我做过演员,也是见到不少的。但若是叫我摆弄它们,那可真是叫我为难了。只能是纸上谈兵。

  伍也是极爱这些器械的,看到这些东西,他会兴奋地侃侃而谈。真正沉默的人并不存在,只是你没有谈到他喜爱的和感兴趣的话题。伍谈起摄影方面的内容来,口材和思维不比讲台上的演说家逊色。

  伍还将藏在柜子里的摄影作品拿出来给我看,有一大半是朋友留下来的,只有一小部分是他的。作品全都是人物。那些照片真的给我带来视觉上的美感。人物的姿态、表情、眼神,真的叫人喜欢。我的心被打动了。

  “我与朋友的作品,你发现一点什么不同的没有?”伍指着朋友和自已的作品问。

  我的眼睛重新掉落在伍和他的朋友的作品上,进行比较,思索。

  “你照片上的男女好像从五官上都算不上漂亮,”我因为看出这点而感到有些得意,“他们的气质美胜过他们的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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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拍着我的肩膀,笑着赞赏道,“真有眼力。我相信缺憾也是一种美,如果人们愿意用美的心境去欣赏缺憾的话,缺憾带给人的将是一种更为震撼的美。”

  艺术家脑子里的反向思维。我想。不过,倒也挺有哲理的。

  我讪讪地在心底自我调侃,象我这样漂亮的男人,也许算不上美。

  室内最里侧的一道窗帘被柳迎风拉开了。在那个既显眼又不怎么容易被人注意的地方,我看到了一张约十二寸左右的相片。我眼前一亮,因为似曾觉得在哪儿见过。我走近几步,是的,我在章言的公寓里,也就是柳迎风曾住过的那间房里见过。照片上的女子,撑着一把漂亮的小阳伞,我曾想象过那张被宽大的帽檐遮盖住的脸庞的脸……

  “这个好像是个例外。”我指着那张照片,仅仅只是猜想而已。

  伍若有所思的沉吟了一会儿,“也许是吧……”

  我只是猜想,但真的是猜对了。那张照片上的女孩大约是最长相最漂亮的、气质也最美的女孩,“真的是你拍的?”我疑惑的问,然后说,“章言也有一副这张照片……”

  “当然……”伍低声咐和。

  “是你送给她的吧。”我依旧抬着头看照片。

  “迎风……”伍说。

  “哦,明白了。”我转过头来。

  “我是说,那照片上的女孩是迎风。”伍提高声音,看着照片说。

  “……”我听后并不感到惊异,或许我掩藏了我的惊异。从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时,我便隐隐约约感觉到照片上的女子我似曾相识,虽然那一张漂亮的叫我猜忌过的脸被遮盖在宽大的帽檐下。我又回头去看那照片,似乎揭去了帽檐而看到迎风的脸。

  “难怪我觉得那样子那么熟呢。”我平淡而故作惊喜地回过头来对身旁的伍说,然后又指着照片上的背景,“那背景很美,不象国内的南方或北方的景致。象是热带地区的景致。”

  “你很有眼光,这是我在一九九七年的夏天在缅甸一个叫作打洛的地方给她拍的。”伍有些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之中的情态,“那是我第一次和迎风相遇的时候。”

  伍正说着的时候,迎风这会儿由内间走出来,边摘掉袖套边笑着问,“你们两个男人谈什么谈得那么有兴致?”

  伍立刻收住话题,转向她,怜惜地说,“这么半天,你也别瞎忙了,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淡淡的责备,也还是出于爱的怜惜。

  “是啊,伍先生说得不错。你也应当多注意身体才行。”我也附和说。

  “洛科,别先生先生的称呼了,挺生分的,就叫我伍吧。”伍认真地说。

  我凌迟了一会儿。

  “洛科,云清说得没错儿。”迎风笑着说,“反正直呼他伍也不吃亏。”

  中午饭是在影楼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吃的。晚上,柳迎风和伍极力挽留我吃晚饭,迎风说由她掌勺,好好尝尝她的手艺。迎风什么时候会下橱掌勺了?人是会随环境而变的。

  我迟疑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婉言拒绝,“下次吧。”不单是考虑到伍和迎风都需要休息了,还因为感觉到我是这二人世界里多余的一个人。毕竟,这几个月来,他们今天才是最惬意的一天。

  我也累了,很想早点回去休息。

  算起来,我到武汉也有近一个月了。我独自站到长江大桥和二桥上领略了它们的雄伟与壮观,欣赏了浩如烟海的长江气势,倾听了江水拍岸的声响。也去过有“小巴黎”之称的名扬中国的“汉正街”。

  当然,因池莉的一部小说《生活秀》而闻名全国、闻名天下的“吉庆街”,我也是去过的。我是在白天里去了。也就是说,我去“吉庆街”去得不是时候。“吉庆街”的白天是冷清的,只有到夜晚的时候,它才繁华热闹,充满活力。吉庆街仿佛有着双重的性格,白天它就象个端庄的女子,一到晚上6点钟,它便象个青黄不活泼的少年。

  再次来到吉庆街时,我选择了晚上七点多钟。七点多钟的吉庆街已经闹腾起来了,街头艺人演出和排档风味饮食已全然进入一派风风火火的状态之中。已然与我白天见到的千差万别。放眼望去,也总共不过170来米长的短街,一条古老的街,繁荣之中不乏沧桑的痕迹。

  吉庆街在去年,也就是2002年被当地政府树牌为“中华美食民俗文化一条街”,成为中国第一条获准合法占道经营的市井饮食街。这不能不无小说家池莉的功劳。当然,汇集在这里的民间艺人,也功不可没。吉庆街一涮羊肉老板倒是说了句大实话,“艺人闹热街道,引来食客、游人,带来生意,艺人才是吉庆餐桌‘菜单’上最重要的特色菜。”

  行走在这条百余米长的街道,从起点到终点,算起来也有不下200名艺人从事各类乐器演奏、戏曲和歌曲演唱活动,歌声、琴声声声入耳。此外,以擦皮鞋、卖花谋生的人也不下百名。

  我挑了一个比较体面的小店坐下,并点叫烧烤羊肉、驴肉、鲫鱼和土豆片,再叫一瓶啤酒。老板真是慧眼,五十来岁的男人,一下子就认出我不是本地人,油洗过一般地脸带着微笑,边忙活着张罗生意,边不无骄傲和得意地向我介绍吉庆街的历史。吉庆街形成于上世纪60年代初,80年代末,一些人在此摆摊经营,出现吉庆街大排档的雏形。



  烧烤店老板说,“作为游客,来到武汉,吉庆街是不该漏掉的一站。只有来到在这里来品美味、听鼓乐、看表演,才真正感受火辣辣的吉庆街……”转而还是一脸得意地眯缝着眼睛问我,“认不认识小说家池莉?得了,这么说吧,你总该看过全国热播的电视连续剧《生活秀》吧?!那电视剧就是咱武汉小说人家池莉写出来的……”店老板提起池莉的时候,就好像池莉是他家里的亲戚一样,一脸的得意与骄傲。

  正说着,走过一个四十多岁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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