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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春色和夜色-第25部分

小说: 春色和夜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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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什么来着?眼光都变色了?”柳迎风拿手在我眼前晃荡一圈。

  “看经济呗!”我眼儿也不眨一下地说。

  “有人掉钱包了?”柳迎风半天才想出这么一个理由来,乐呵呵地取笑道。

  “是这座城市掉经济了。”我说道:“真想把那玩意儿也弄上一块去换两块面包来噌噌,准叫你我一辈子都‘难忘’,呵呵。”

  柳迎风知道我说的是反话,柳迎风知道我的话虽然有点儿邪乎,但骨子里却带着点儿正气。

  后来,我想起我的一个开歌厅的朋友老麦来了。我一直没怎么忘记老麦。老麦是个不容易叫人忘记的人。特别是老麦对我说的那句“人活着无非就是为了‘两巴’的真理!”

  “想起来了,跟我来!”我精神一下子抖擞起来,拉起迎风的手就朝马路面走去。迎风自然不知道我究竟要带她去哪里,只是由着我带着她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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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麦在这地盘开了一个歌厅。从一踏上这地方我就想到老麦。但我心里还没有定数,我还不能确定老麦和他的歌厅还在不在这里。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到老麦歌厅里去了。这年头,一年一变,指不定老麦和老麦的歌厅早已迁走了。老麦有候鸟的习性。当然,这只是一个托口。

  真正的原因,还是我不愿在老麦歌厅里遇到一个人。梦露!

  梦露一年多前在老麦歌厅里做坐台小姐,我一年多前在老麦歌厅里与梦露相识。那时我才刚刚来北京上学没多久。现在,来老麦歌厅,我不能不有所顾虑。不是别的,因为梦露对我的那一份爱。一份还处在萌芽状态之中就被我抹去的爱。但我们睡过。梦露是我到北京来时的第一个和我睡觉的女人。我不能做到在见到和自已睡过的女人的时候,仍然装出一副从来都不认识她的姿态。

  可是,现在身无分文,我又只在这里认识老麦一个。再说了,梦露也不是总在老麦歌厅做的。就碰碰运气吧!

  我牵着柳迎风的手,慢悠悠地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马路,最后来到那条老旧的、但热闹的街面上,站在马路这头,我一眼就看到老麦歌厅。能看到老麦歌厅的门面儿,就说明老麦还在。老麦歌厅是老麦的命根子,老麦歌厅与老麦共存亡。这是早前老麦跟我说的。

  歌厅老板老麦不老,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走进老麦歌厅,老麦一眼就认出我来了。

  “嗬,这不是洛科么?”老麦迎上来,站在我的面前笑嘻嘻地叫道:“真是稀客呵。”

  见到老麦的那一刻,我突然忘掉了饥饿。因为此前我有些萎缩的、弯曲的背脊伸直了。我松开拉住柳迎风的手,向前走一步,顺势拍拍老麦厚实的肩,笑着打招呼。然后把柳迎风简单地向老麦介绍了一下。

  老麦凑到我近前,在我耳旁说了些什么,我没听全,但大意知道了。老麦是在夸赞柳迎风漂亮之类的话语。我笑容满面,一副得意洋洋的姿态。男人都喜欢自已的女友被人夸耀,男人深藏不露的虚荣心一般都在这里被泄漏无余。

  我脸上始终挂着称心如意的笑意。之后,我便开始打量着老麦歌厅,就像打量一个久别的故人一样,带着一丝重逢的激动的感情。老麦歌厅还是一年前的老麦歌厅,里面的装饰布置一点都没有改变。然后,我的目光就不停在老麦歌厅里荡来荡去。显然,我是在寻找梦露的身影。开始有些矛盾的心情,从进入歌厅里来后,便越来越明朗起来。我想看看梦露,从她的模样儿,确定一下她过得好不好。这年头,活着的确不容易。活得好与坏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我将老麦歌厅看了个来回,没有看到梦露。

  我又打量老麦。老麦也当然还是一年多前我见到的老麦。身体胖敦敦的,枕木一样的上下一般粗,一双小眼睛还是那样被埋进了脂肪堆里去了,而且越埋越深。尤其是在老麦笑的时候,它便露出一副很有些受了委屈的小模样儿。老麦浑身最使人喜爱的、也是最可爱的硬件就是他的小眼儿,看谁都那么富于感情。

  但老麦始终还是一个小商人,一个习惯把目光盯住经济适时赚取利润的商人。老麦只是个经营歌厅的小商人,但绝对算得上是个成功的小商人。整条街面上,可以说歌厅鳞次栉比,但老麦的歌厅的生意火爆得无人能比。这与老麦精通为人处世之道是离不开的,还与老麦歌厅的风格作派有关。老麦歌厅是集老麦的个性于一体的。他的作派全然是一副自由主义者的作派,他也刻意把他的歌厅的氛围创造成一片自由主义的作派。我喜欢老麦歌厅的气氛,也喜欢老麦。无论在老麦歌厅里,还是在老麦身上,我似乎像找到了从我身上泯灭或丧失怡尽的某种个性。也就是那种接近人本性的东西。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一身休闲服,脏透的、旧透的牛仔裤和随便一件什么T恤衫。每个人的表情都真实而透彻,人们不需要哲学家们自认为万能的“哲学道理”,人们情愿要刘德华的《男人,哭吧不是罪》。让循规蹈矩、虚伪造作、装腔作势全他妈的见鬼去吧!

  老麦终归是个商人,商人身上与生俱来都是带着铜钱的气味。大多数商人身上由外及内都带着这一种气味。但老麦却不!他身上除了铜钱的气味之外,还有纯粹的自由主义者的气味。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他的身上仿佛没有一根筋脉是堵塞着的,它们全都是畅通无阻又互相通联的。

  老麦特别迷恋尼采。我也是。现在没多少人迷恋这个“怪老头儿”。我和老麦能成为朋友,也就是因为尼采。

  我更喜欢老麦的歌厅里充斥着的那股自由主义的境地。高雅的、低俗的;浪漫的、浅淡的;温情的、歇斯底里的……在爱的范畴内,你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喝酒就喝酒,想抽烟就抽烟,想接吻就接吻,想把昨天捣毁就捣毁,有爱来的时候就别轻易错过,有需要的时候你就说,有了快感你就大声喊……进来之前,请摘掉你的面具,尽量张扬你的个性,只要你自由快乐就好。说白了,老麦的歌厅就是为了渲泄和释放自我的。也是一个充满欲望与我行我素的激|情之地。

  也就是说,老麦的歌厅的气氛最适合孤独的、失意或失恋的人来。说白了,老麦歌厅里的气氛就是一种带着明显的颓废的、迷惘之气。用老麦的话说,他的老麦歌厅就是建立在以痛苦敲击着痛苦、以孤独来诠释孤独、以颓废玩弄着颓废的地方。这就叫以毒攻毒。

  老麦歌厅是失意人幻想的天堂。准确地说,是被那些由人类的社会、人类的群体里开除的、一部分行走在社会边缘上的人的天堂。老麦歌厅提供给人的就是一个没有成见、没有嘲讽、谁也不会去问你有多少财产,读过多少书……在迷雾般昏暗的灯光里,你可以毫无保留地扯下你的面具,这里没有倾诉,这里只有发泄。你可以在这里重新获得你丧失的或被现实泯灭了的个性。老麦的歌厅给人的是一种类似澡堂一样的感觉。澡堂是一种自我回归之地。人们退却了身上的衣着和身份,最终还是会回归于最初的赤条条。

  老麦的来历我们一无所知,我们只知道老麦是东北人。但我们都能肯定老麦身上曾经有过不凡的故事与经历。这大约是老麦来北京这条不怎么惹眼儿的小街巷口的理由。在老麦的眼里,只有朋友,没有知已,也没有敌人。老麦的知已都是已故的人。比如尼采。

  我后来不怎么来老麦歌厅了,一是因为离学校有些远;二是我和雪晴恋爱了;三是我过得还不赖,手头不缺钱花。这一次也有些是不得已才故地重游的。

  现在,看情形,老麦还是一个人,老麦还是那样一如既往的热情似火,老麦身边还是围满了漂亮的女人。

  我和柳迎风在老麦歌厅里吃过老麦请的饭后,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我们坐着聊了一会儿,老麦聊满面春风地聊他的歌厅及他想扩建他的歌厅的想法;我聊我的学习及生活。柳迎风在一旁听着,时而看看电视屏幕上的内容,时而也上前台去唱一首。

  柳迎风上台去唱歌时,我想问问老麦梦露现在怎么样了,但一直没开口。我想等老麦开口讲关于梦露的事儿,这样于我来说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但老麦迟迟不提一个关于梦露的字儿,只是夸赞我的女友柳迎风长得怎样的有气质呀漂亮呀,及我如何有眼光呀……这个我当然知道。

  老麦不提,老麦不如我那样在乎梦露。老麦歌厅里有许多个“梦露“。我想梦露或很久没有来老麦歌厅了。我也渐渐打消了想了解一下梦露的近况。

  老麦叫我上台去唱几首歌给他歌厅里捧捧场,我没有推却,一连唱了几首。

  老麦有事儿离开了,我和柳迎风坐在一起漫不经心地聊着,喝着冰镇啤酒。我们准备等喝完手上的啤酒之后就离开。

  半个小时后,柳迎风说:“洛科,你看,那个是谁?是不是阿帆?!”

  灯光有些暗,这是歌厅的好处,它叫白天也懂夜的黑!但我还是认出来了柳迎风所说的那个身影就是阿帆。

  我兴奋地叫道:“阿帆,阿帆!”我没想到会在老这里遇到阿帆。我更没想到,阿帆来这里是来找梦露的。

  歌厅里永远都是混杂的,混杂里藏着更叫人信赖的宁静。只有真正孤独的人才会体味到歌厅里的宁静,只有真正寂寞的心才能够在混杂中找到去处。这是我从一个真正拥有着寂寞的女孩口里听到的。她先后失恋并失业,接而失意也就理所当然。我同她喝过一杯,只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见到她了。一个月内,我想她和牵挂她,担心她,因为现在每个人外表看起来都很坚强,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儿,动不动就自杀。自从我妈自杀后,我遇到每个表情看起来很快乐的人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认为她们(或他们)可能会自杀。我妈妈就是带着快乐表情从楼顶上象鸟一样往下飞的。从那以后,我不大相信挂在人们脸上的微笑了。微笑是死亡的聘礼或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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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帆听到有人叫他,阿帆肯定不知道那个叫他名字的人会是我。他停住了向前的脚步四处张望着,寻找着那个叫他名字的声音的来处。

  我举起手来在半空中连续地挥动几下,叫道:“阿帆,是我,我在这里!”

  阿帆很快就看到我了。可是,阿帆在看到我时,不及我看到他时那样高兴。他显得有些紧张、不安。这着实使人费解。

  “我敢打赌,那个女孩就是阿帆现在的女友。”柳迎风说话语气有点不冷不热。她显然有点不快。我明白她还在为阿帆甩掉雪晴的事儿而耿耿于怀。

  “哪里?什么女孩?”我低声问柳迎风。歌厅里的人有点多,阿帆身旁有好几个子女孩的身影。

  “身后的那个,被他挡住的那个。”柳迎风小声说:“嘘!别问了,阿帆来了,还有那女孩儿。”

  阿帆朝我们这边走来,越来越近了。我这才看到阿帆的一只手反剪在身后,那显然是拉着一个人的手的姿势。

  阿帆将被他着手的女孩的身子挡住了,我没法看清那女孩的面孔。

  等到阿帆背后的那个女孩立在我们面前时,我几乎愣住了。我没想到她竟然会是梦露。在歌厅里遇到梦露并不使我感到惊异。让我惊异的是,阿帆甩掉雪晴是为了梦露。阿帆的女友是梦露?!

  “咦,梦露,你还好么?”

  “洛科,你认错人了吧?!”阿帆立刻由迎风那边过来打断我的话,“陈小曼,我的女朋友。”

  我糊涂了,但我立刻又清醒过来。谁糊涂还难说呢。

  我怎会认错人呢?开玩笑!但我从阿帆的脸上看出他有些不高兴,我心里什么都明白。我伸出手来,对陈小曼来个人造的微笑后,说“你好。”

  陈小曼也跟我简单地说了声你好。她看我的眼神是那样的熟悉。

  阿帆坐了一会儿,就站起身来说:“你们先坐一会儿,该轮到我唱歌了。”

  我、柳迎风,还有我面前的这个叫梦露的女孩儿三个人坐着,只是简单的说了客套话。不久,迎风借上洗手间离开了。于迎风来说,梦露是个陌生人。迎风在陌生人面前总是很不自在。

  桌边只剩下我和陈小曼两个人了。

  “梦露,过得还好么?!”我直呼其名。

  “嗯,就这样吧。这年头有谁敢说自已过得好的。”她自我嘲讽道。连世界都一齐嘲笑了。

  “陈小曼是你的真名?”我问道,“哈,和你在老麦歌厅里呆了一个暑假,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日子,也有一年吧,我竟然不知道梦露原来也叫陈小曼。”

  “啊,这可不能怪我,你从来就没有问过我叫什么名字。”小曼淡淡一笑。

  “我一直以为梦露是你的真名呢。”我又连连小声地念道:“陈小曼,唔,陈小曼,真好听。就跟那个陆小曼是一样的名字吧?”

  “别逗了,你这么一说,我都觉得有罪了。”她自嘲地笑道,“我是什么人啊?切!”

  我意识到我伤害到她了。我无语。

  “你女朋友很漂亮。”梦露朝迎风瞟了一眼,然后问道,“你还是对比你年龄大的女人感兴趣!”

  梦露眼力真是又狠又准。我笑笑,正欲说些什么。比如我想和她一起出去走走,聊聊天儿。阿帆已由台上走过来了。

  “你们在谈什么?”阿帆笑道。

  “哦,随便聊聊。”小曼替他倒了杯茶,放在他面前,又替我续满茶,“你们聊,我去趟洗手间。”

  “你小子可别在小曼面前打我的小报告。”阿帆故作快乐的笑道。但并不是快乐的微笑。事实上,从进老麦歌厅里来遇到我之后,他就一直有些不悦,并伴随着强烈的不安:一,他有些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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