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作者:酌墓-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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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人缘比你差的人,在班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了,就只有一张好皮相。」叶芝想著,笑得更夸张。林春脸一红,叶芝这样说,分明是知道他在说谁。
「你……是怎样猜到的?」林春移开眼,没敢对上叶芝的眼睛,只盯著她的围巾。她佻皮地说,眼眯得像猫儿似的 :「你又知我一定猜对了? 不过你心里想的事都写在你的脸上了。而且我一直都看著你。就因为我一直只看著你,所以我输给他,输得心服口服。」
林春感到一阵歉意。他并没有亏欠叶芝,只是他不能回应她,此刻临别,他对她亦无任何留恋,只能说 :「你以後一定会幸福的。」
「我也希望。」她的笑容罩住一重淡淡的阴影,虽未至於心如刀割,可到底有种郁闷的痛楚,不知何时才能褪去。说了几句閒话後,叶芝便借故离去。林春打算再呆一会儿才回去,便听到身後有一阵刻意放轻的脚步声,不过是数秒,腰便缠上了两只手,背脊贴上一板温热的胸膛。林春也没有回头,只是伏在栏杆,枕著自己的手,闷闷地说 :「被人看到不好。」
「管他的,今天是老子last day,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深深吸一口气,略带不满地说 :「还是你的毛衣较好闻。这件毛衣是陈心的旧货,闻起来总使我想起陈心,怪别扭的。」
「被我多穿几次,毛衣很自然就会染上我的气味了。」林春笑说,愈发觉得陈秋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又总让人那麽怜惜。
「真的吗? 那好,以後多穿穿我的衣服,那每件衣服都沾上你的气息了,不管我去到什麽地方,也觉得你好像在我身边。」
「无聊。」林春渐渐习惯陈秋的白痴话。
「不过,那也没关系。因为你就在这里,我一想嗅到你的气味,将你拉过来就行了。见不到我的时候,你也会想念我的气味吗?」
林春给陈秋的傻话逗笑了,笑得身子轻颤。陈秋也轻笑起来,心里一动,吻了吻林春的耳垂,他的耳朵顿时透著红潮,林春死也不肯将脸转过来。好半晌,陈秋也忘了自己提出的无聊问题,林春却低低地说 :「不知道呢。因为现在我天天都见到你。」
「上了大学之後,还能天天见到你吗?」
「谁知道。现在我们连自己能否上到大学,也不知道。」就算林春成绩好,也没有十足把握能升上大学,更何况他还未肯定自己的first choice——也许选心理学,也许是那科莫名其妙的文化研究,乍听还真不知读的是什麽,至於中文系,他兴趣不大,权当充数而已。
「真无情,就不能随便说句话应酬我吗?」林春可以想像到陈秋正不满地呶嘴,一副孩子气地表情。他徐徐一笑,回话说 :「你不正正欣赏我这点吗? 不懂得说谎,说话时直来直去,亦不会多加雕琢,自自然然。」
陈秋没再回话,两人安静地享受这难得的幽静与温馨。那并非是绝对的平静,相反,两人的心扑通通的跳著,未至於激动,大概介乎於亢奋与稳定之间。心被一种无以名状的情感充盈著,无限地涨大,只能透过紧紧拥著对方去稍微勒住那种快要奔出来的冲动。
两个人冲动起来,竟然一声再见也没跟戴志和李旭说,就迳自上了陈秋家,一关门便亲热起来,林春也习惯了陈秋那猴急的性子,侧过脸闪避他的吻,轻声说 :「书包。还背著书包。」陈秋低咒一声,说他麻烦,就随便将二人的书包甩下地。
林春比较保守,总觉得大白天做爱挺别扭的,就不断找事情分散陈秋的注意力,什麽「出了一身汗,很臭」、「回房间」,甚至是肚饿。陈秋正兴在上头,禁不得林春多次打断,气起来就将林春压在门板上,怒极反笑说 :「林大少,既然你这麽不乾脆,那就由小人服侍你。你什麽也不用做,光站在原地就行了。」
「说得像优待我一样,到头来辛苦的不又是我吗?」林春小声嘀咕著,两个人站得如此近,陈秋没可能听不到。他当然明白在性事中,总是承受的一方吃苦,每次做过後,林春虽不至於元气大伤,可翌日定必精神散涣,上课也不集中,一向是好学生的他,也会被老师捉到他发白日梦。幸而他一直是老师的宠儿,大家都以为林春只是温习太晚,还嘱咐他小心身体,不要那麽拼,害他心虚不已。
但陈秋也觉委屈。小时候家里穷,但仍有体贴的母亲照顾他,到了初中时,老爸的生意愈做愈旺,家里富布起来,他简直可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俗一点说就是个「茶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大少爷,连一只杯子也没试过自己洗。可自从林春来了後,他也逼著学做饭,功力还不及林春,也至少能做些炒饭、汤面这种简单的食物。再者,每次性事後,他没错是得了甜头,可也有侍候林春,以免他带著一身黏腻汗迹睡觉。翌日早上又总是陈秋先起床,准备一些简单的早餐,让林春一醒来就有得吃。
他是哪儿照顾不周了——陈秋在心中怒吼。但他没有将这种想法表现出来。他勾住林春的脖子,一手刻意放慢速度的、解开林春衬衣的钮扣,手指先是捻著那胶制的圆钮扣,才把指头挤进钮扣口,将钮扣推出去,好似慢镜头动作般,慢到使林春有点不祥预感。接著,陈秋凑上林春耳畔,林春立刻往旁边缩,可陈秋的动作比他更快,噙住他的耳垂,飞快地舔一下,再轻咬。
林春的耳朵是最敏感的位置,一感到别人的吐息,便升起一阵又麻又热的感觉,红潮由耳廓晕染到脖子,再慢慢升上脸,使他苍白的脸隐隐透著一阵嫣红,和著那微丝细眼,有种古典而妖媚的美态。陈秋纵是看了很多次,但感觉还似是第一次看到那般,心底有一种澎湃的激情,使心跳加快,但他又总希望掩饰自己的激动,不让林春知道他自己也意乱情迷。
做爱好似一场角力赛。身在下方的人并不一定就是输家,输赢之分,应是谁先沉迷下去。是谁先先迷失於感官之中而忘却了自我? 是谁恳求对方赐於自己更大的欢愉? 是谁先忘形地呻吟? 其实到了情感最浓烈之时,大家都已经迷失了,尤其他们是冲动、幼稚的小伙子。什麽平日不敢讲的都讲了,不敢做的都做了,人生固然由谎言堆砌出来,可做爱时,大家都很诚实。
林春试过失声呼痛,陈秋进犯依然,说什麽也不肯退让。陈秋试过忘情地喘息、呻吟,感觉林春主宰了他的身体,为他带来旋风似的快感,不由得他控制。每一次亲密,都是荒唐,又都是一场冒险。陈秋牵著林春的手步入欲海,带他看过很多风景,他每次沉迷於其中、不能自已时,恍恍惚惚之际也不禁想 : 什麽是欲望? 欲望是「……」——欲望是一堆省略号,当中的心动、颤抖、挣扎、兽性,都不能外道,化成一串羞怯的豆点,是一串密码,只有同道中人方能读懂个中意趣。
林春在胡思乱想,压根儿没听到陈秋跟他说什麽。之所以清醒过来,是因为陈秋开了灯——客厅的两盏灯都开了,泻出一室的暖黄。外头没有阳光,天是一团呆滞的白色,像一团凝结了的白浆糊,全然不知人间春色。陈秋强将林春扯过去饭桌那边,把他推倒,林春一失重心,便倒向身後的桌子,躺在一片冷硬的玻璃,所幸隔了一层衬衣,不然便冷得发毛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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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10(美攻平凡受)(微慎)
…略有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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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推倒、被压著,再听到身上的人勾著惑人的笑容喃喃说 :「那我们来试些新花样好吗? 包君满意。」林春直觉说不好,陈秋却欺上来,细柔地亲著他的唇,轻轻落下来如雪片,林春对於陈秋的温柔一向没彻,一时糊涂也不知自己说了什麽。他并不是追逐快感,事实上林春虽然不是性冷感,但对於性一直没有很大渴求。
陈秋并不知道,比起那蚀骨的快感,林春更爱性的副产品。他喜欢将一些微不足道的感受、触碰,置於显微镜下那般无限放大,别有一番体会。比如是一个亲吻,对方的唇与自己的皮肤接触,他能够在脑中描绘陈秋的唇 : 有时是湿润的,有时则乾燥,微硬的唇皮擦过皮肤,有点痒。
相拥时,皮肤是灼热的,两片灼热的皮肤紧紧贴在一起,闷得人脑袋也昏了。喘息挡在二人之间,便温度升高,好似身处於一个大蒸笼里,对方的身体是烧红了的炭,热得让人难受,时常使林春禁不住拧眉,但又总是舍不得抽身离去。这是不是上瘾? 这是不是沉迷? 他反覆开自己,也求不出一个答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到底为什麽自己会无可救药地爱上这种亲热的感觉。
他起初还不知道陈秋所谓的新花样是什麽,然而当林春双手被他攫住,并推上头顶时,他就隐隐知道陈秋想玩什麽——就在这一室光明的客厅、在这张冰冷坚硬的琉璃桌子上,连衣服也没有脱尽——陈秋在这里要了他。
若是以往的林春,必然会拚命反抗。比力气他是比不过陈秋,可两个人毕竟都是男生,体格上没什麽差异,要是认真起来,纵使打不倒陈秋,也不至於被对方箝制。可林春只是轻皱著眉,感受陈秋所带给他的肉体欢愉,坦率地接受一切。
他想,自己算是软弱吗? 不,他很清楚,自己从头到尾,压根儿没想过去反抗。羞耻,却不厌恶。
陈秋只解开了林春衬衣上的钮扣,露出他一大片青白的胸膛,但没有褪去他的衣服,让白衬衣贴著林春的背,以免让他的皮肤直接碰到冷硬的玻璃。这份微不足道的体贴,不知怎的使林春软化了。也许原本还不太情愿,之後他就说服自己 : 都到这个份上了,就随他去吧。
陈秋慢条斯理的抚摸著他的身子,感到林春两臂的疙瘩,知他怕冷,便欺近他,几乎贴上林春的身子,让自己的气息温暖他。林春迷糊起来,也搭上陈秋的肩,凑上前,亲上他的唇。对方的气息喷到自己脸上,本有点窒息感,可在这寒天里,却暖热得让人舍不得离去。
从什麽时候开始,这滋味叫人眷恋? 然後陈秋顺著林春脖子的线条,一路轻吻著,直去到他的胸膛,轻柔得像初春时下的毛毛雨,不把手掌摊开来,也感受不到那细碎的雨粉。林春感到前所未有的安稳,甚至有点睡意,陈秋忽然轻咬他的乳首,使他好似触电似的弹起身子,然而陈秋又将他牢牢压在桌上,叫他乖乖躺下来。
有时,林春觉得做爱——无论是同性或异性之间的——都有一种施虐及被虐的意味。施虐的人完全掌握对方的弱点,对方喘息的节奏、呻吟的声量、甚至是迎合,都尽依施虐者的喜好,固然使那施虐者获得无数快意 ; 而受虐者的快意,除了来自感官上,更在於对方在暴虐之外,难得流露出来的一点温柔,情形就好似一个人去喝杯苦得要命的廿四味,之後吃一颗糖果,觉得那糖果的甜味真倍胜於从前。
或者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这种奇特的性癖,因为爱上对方,进而希望控制对方的全部 ; 或者希望被自己的爱人粗暴地对待,过後再领受对方的温柔。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有这种被虐意识,可他至少知道,碰上陈秋後,他林春好似再也不属於自己,或者说,他从来没懂过自己。
他偶尔听过一首歌,叫I’ve never been to me,内容大致讲一个美人如何花掉自己大半生青春去纵情声色,寻找财富、爱情与幸福,到头来一无所有,遍体鳞伤,方知幸福并不等於荣华富贵,而是在於当天,身边那个与自己日吵夜吵、却仍然睡同一张床的平凡丈夫。这个女人花了大半生青春,从来未到过自己内心深处,看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麽。林春也像这个女子般,从来没问过自己想要什麽。
就算他一早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也不敢放胆去要。是陈秋给他胆子。
林春感到欲望被一腔温暖湿热包覆著,陈秋的舌头卷过他欲望的顶端,他也不敢看向自己的下身,只是睁开散涣的眼睛,上方耀眼的灯光直直刺入眼内,一阵生痛酸涩催人泪下。真是不可思议,他竟然会因为这不合社会伦理的行为,而得到无上的欢愉与感动。世人要如何衡量他——他的母亲、朋友、学校的人、甚至是街上任何一个陌生人——都不重要了。快感如同成千上万的虫子,在体内不安地奔窜,急著要找到出口,却苦困於体内,迟迟不能释放,他无声地抽泣,不知为了什麽而哭出来。
应该感到不满与委屈,可林春知道陈秋一定会满足他的欲望,因此所有委屈全化成期待,此刻愈是痛苦,便愈期待之後巨大的欢愉。他似乎被陈秋带坏了。或是他带坏陈秋?
灯好似一颗放得极大的星星,尖刺一般的光线从中央叉开来,这一个发光体使林春一阵目眩。羞耻,是因为自己衣服半褪,半裸躺在陈秋身下,与一件展品无分别,陈秋是一个入了魔的艺术家,一再抚摸他这件展品。然而,又有一种世界顿成空白的错觉,所有人事都被那巨大的灯球吸进去了,没有过去与未来,只有这一刹的快感。
「你似乎愈来愈习惯了。」林春听到陈秋的轻笑声,一阵羞愧席卷上来,他看著陈秋的脸,一时看得不太真切,几个光晕彷佛叠在他那媚惑的脸上,林春眯著眼睛,无奈仍身如梦中,人彷佛成了一团混沌,什麽也思索不了。
林春听到陈秋说他迷乱的样子很美,他呆呆地说 :「清醒……清醒的样子呢? 怎麽迷乱的样子会更好看?」
「迷乱的样子像小孩子,很蠢、很傻,不是比较可爱吗? 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你不会满脑子想著那些无用的知识,说大道理……」陈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著林春的头,如同一个大人去哄一个小孩子。他分开林春的腿,将他的身子折成三明治似的,腰以下的部位都悬空,使林春顿时觉得自己成了一棵失根的苗,够不住地下。
「知识才不是无用。」林春没好气地反驳。陈秋只神秘一笑,垂下眸子,柔柔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