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说出名字的爱[bbc梅林同人]-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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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借口——见鬼,若真听他的理由这场所谓决斗岂不过于无聊——
蓝眼睛的黑发少年,
你清浅的呼吸像是海的歌声,
你柔软的唇瓣一如四月的鲜花初绽。
骑士亦为你丢下剑盾,
君主亦为你舍弃王冠。
哦,蓝眼睛的黑发少年,
如果今生今世我得与你相知,
是不是有人会用整个卡默洛特来与我交换……
—TBC—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留言啊留言啊留言啊~~~~
☆、第四章 是非(Ⅱ)
“璀斯丹你能不能闭嘴,有你这么当决斗公证人的吗!如果你再这样下去我会敕封你代替高文成为卡默洛特第一号乌鸦——”
眼见方才还相互想要取对方性命的两头愤怒的狮子如今同仇敌忾地把尖牙亮向自己,璀斯丹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特有成就感。
“封我当乌鸦也不妨,如果这样就可以……”
“璀斯丹你给我闭嘴!”
亚瑟吼出这句就重新投入了战团,而高文完全是一副眼红到六亲不认的状态。璀斯丹无奈地摇头,看来计划需要改变,照这局势继续下去貌似得让高文受点委屈了——
好吧,哦,好吧,蓝眼睛的黑发少年,就算这俩货上辈子都欠你的,我璀斯丹何辜啊我……
事实上亚瑟的武艺经过系统训练总是比高文在江湖上摸爬滚打要靠谱些,璀斯丹瞅准一个机会迅速宣判高文输了,不顾此君大喊不公平就直接拖他往街上走。“璀斯丹说得不错,你也不过是个重义气的骑士,”亚瑟则垂着剑冷冷注视他们离去的背影,“我本不该把某人的罪过迁怒在你身上,我赦免你。”
他们走了,谁也不曾注意到亚瑟眼中铺天盖地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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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文现在还有酒卖吗?”璀斯丹询问着就强拖高文在塔文家的酒馆里坐定——这里是卡默洛特最受欢迎的酒馆,老板塔文是个头顶闪亮的中年男人,胖胖的脸上总是挂着喜气洋洋的笑容——他和高文可是彻头彻尾的老相熟,而璀斯也深切地明白对付高文酒可比自家奏效多了。“有嘞,二位大人稍等哈,”塔文说着就笑盈盈地从吧台里转出来,“哎高文爵士这是怎么回事?”
“他受刺激了,”璀斯说,“高文你喝什么酒,今晚我请客,你想喝多少喝多少——不好意思委屈了你,不过我总不能委屈国王吧。”
“得,你有理,算你有理,”高文突然就显得格外忧伤。他点的都是烈酒,璀斯就斟了红酒慢慢地陪他喝。他一杯接着一杯地灌,璀斯知道如果有一天高文不想说话了他心里一定是特别难受。他便也不出声,就只是静默地看他喝酒。
“璀斯,你跟我讲实话,”就这样闷着喝过良久高文突然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你说你为什么要成家,是因为你爱依瑟吗?”
“确切说,更像是年少不懂事,”璀斯轻轻苦笑,“我爱依瑟,但没爱到非跟她在一起的地步——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你了解我,我渴望自由,就像渴望空气一样渴望自由。只是在完全自由时没人能认识到自由的可贵,考虑到若我不娶她她就只能嫁给马克,我当时的唯一想法便是娶她不就成了。毕竟那时我对马克的恨超越一切,依瑟救我我的命,我这么做,更像是一种知恩图报。然后我们开始流亡,在流亡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当我们在无名指套上戒指,我就不能仅仅像个朋友,甚至像个骑士那样对她了。我开始知道丈夫与骑士的不同,开始知道我手上的银环箍住了我的一辈子。但我已经不能反悔,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问题依瑟仍然是我最在乎的人之一。我这样做了,而且我别无选择。”
“那你有没有想过没有依瑟你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没依瑟我早死了,跟你说过我去爱尔兰是因为中了剧毒,她医好了我的伤。不过若没有马克娶依瑟那一出,我想……”璀斯思忖着,慢慢地抿过一口酒,“我也不知道,或许找个没人的树林子造一间小木屋,养一群健康可爱的狗狗们,每天狩猎弹琴写诗,就这样过一辈子……”
“这样真好,”高文的叹息愈发忧伤沉郁,“我是说,这样自由着真好,有酒就醉一场,没酒就当掉衣服。偶尔泡个妹子打抱个不平,一觉睡到中午——我没你那写诗的雅兴,但如果你在你的狗窝边上给我空一个地铺我会相当感谢你的。”
“很显然你不可能跟我家里拉一个待遇,”璀斯笑道,“因为我不会帮你把你的食物烤熟了。”
“璀斯,说正经的……”
“好吧很难得你会正经,不过说真的现在我也不可能过那种生活了,”璀斯安慰地拍拍高文的肩膀,“你也是,我们都飞不动了。我被一根绳子缚了脚,还可以飞却再不能飞得高远——而你呢?你为什么放弃以前的生活——”
“腻味了,”高文只是简单地回答,“让你天天只养狗你养不厌吗?”
“但我不信让你天天喝酒你会厌掉,”璀斯说,“我觉得问题不在这儿——你其实有些个家底,要做骑士用不着等到现在。你起初不愿意做骑士,宁可饥一顿饱一顿地喝酒要自由,是什么让你改变的?”
“不知道,”高文此时已是醉眼朦胧,“梅林让我来,我就来了。”
“倒比我做骑士的原因更类似爱情,”璀斯不客气地说,“梅林可不曾需要你为他负责啊。”
“可是,你不懂,璀斯丹,你不会懂的。没人对你做过那样的事,在你最受挫、最落寞的时候,陪你、照顾你,让你睡他的床,把你当个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是萍水相逢宿醉一通天亮就各奔东西的那种,而是会为你哭会为你受伤甚至为你牺牲自己的生命……”
“我有时候想依瑟和我的感情为什么不可以像这样,”璀斯突然变得若有所思,“她也会为我做那一切,她也曾在我最无助的时候陪在我身边,我曾把她当做这世上仅存的朋友,带她逃走就是怕她被邪恶的人伤害。然而是什么时候一切都变了,进教堂以后?发誓我永远爱她?我想我爱她这根本无需形式化的誓言来维系……”他不知怎的也开始大杯大杯地喝,冰蓝色的瞳里有水光映着灯火乱闪,“我会保护她,会为她死的,这根本用不着什么天主见证——可是现在,天主说我们必须一起吃一起睡晚上必须回家我不可以写诗赞美别的女孩子——依瑟笃信这一点——我必须定时坐在桌前,点上蜡烛规范地拿着刀叉把酒杯放在餐盘左边,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爬上洒满花瓣的床不能熬夜不能迷糊在桌上枕着书不能抱着狗或竖琴,年幼的猎犬被穿上蕾丝花边的睡袍抱着说多可爱——我和依瑟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当我们不再满脸泥巴地趴在海滩堆城堡,当我不再为她和海鸥一起写诗,我不懂她想要什么,她也不懂我的愿望——可悲的婚姻——哦,可怕的婚姻,婚姻啊,你是当之无愧的爱情的坟墓!!”
“这一切的根源在于她是个女人,而我们永远猜不透女人想要什么,”迷糊中的高文却一语中的,“看我就没这烦心事,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可是现在你会走吗?”
“我不会抛弃梅林的,”高文想都不曾想便脱口而出。
“可他有国王呢,”璀斯半是清醒半是胡言,“国王很关心他,还有盖乌斯,他可是个神医……”
“他才不关心梅林,他关心一切除了梅林,”说到这里高文不禁悲从中来,“他以为梅林是他一个人的,可以任他随便使唤,别人碰都碰不得,探望朋友都能成为决斗的借口——他自大,自私,完全不是我起初认识的那个亚瑟——那时候他在酒馆里给人打抱不平,我帮他打架,不知道他是卡默洛特的王子。后来我混进比武大会,为了好玩,被乌瑟放逐……我在说什么,亚瑟不能保护梅林,我来保护他他值得我为他这样做……”
“那你就做梅林的骑士罢,好人儿,”璀斯搭着他的肩,两人彼此都能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酒气,“没人规定你不可以这么做……”
“所以我不会离开卡默洛特的,”高文嘀咕着,就稀里糊涂地醉倒在璀斯肩膀上,“你呢?你会不会离开……”
“我不离开,我做你的骑士吧?”
高文却再不吭声,他已然闷在璀斯身上睡着;璀斯也伏在桌上——折腾这许久实在疲惫得够呛,他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睡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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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亚瑟,这天他整夜都未曾安枕。
兰斯洛特的接亲队伍明天一早就会进城,那时他将携一位他素未谋面的公主走上王宫里金碧辉煌的殿堂,以天主的名义起誓,从此同生同爱,不弃不离。
那是他未来的王后,而他甚至不清楚她长什么样子。
参照哈米里亚国王的长相她应该不丑,但她究竟是怎样一个人,是温柔娴淑善良还是刁蛮伶俐泼辣——她会像谦逊优雅的兰斯洛特还是冰雪聪明的璀斯丹,抑或,老实敦厚的珀西瓦尔?但无论如何,他知道她一定不会像梅林,那个从不迎合他却随时肯为他献出一切的梅林,那个永远很可恶又越看越可爱的梅林,那个他见到就忍不住要欺负、一天不见又牵肠挂肚(怎么会想到这个可恶的词汇)的梅林——全天下独一无二的梅林。不会有人能容忍国王的任性,只在这瘦弱的仆人面前他可以恣意撒娇无赖像个孩子——是什么时候被惯出这种毛病了。他也不清楚,只知道很梅林不在的日子里寻求另外的仆人帮他穿衣服他会略微有些不好意思。
好罢,是时候该放一放了。从明天起,卡默洛特将迎来他们的王后。
——但如果,如果我的婚礼上看不到你的身影,我会不会感到有些……空虚?
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想。唤来临时顶替的仆人,问那件给贴身男仆设计的伴郎礼服做好了没有。仆人将新装用银盘捧来,上好的织缎其实不太符合它未来主人的身份。他拿起它,细细地端详:与卡默洛特骑士一般鲜艳的红色,缀满金线,竟然还带一条长长的拖尾——璀斯丹的杰作,当初他授意裁缝们出设计稿,到头来反是这业余人士画的最令他满意。从没对梅林说过本是想给他一个惊喜,可照他如今这病恹恹的架势,怕是明日一早,竟不知他能出现不能了。
突然就想去看看他,带着那件艳红色的拖尾礼服叩响盖乌斯的房门。老先生正在配药,见是他便告他陛下放心,小梅已经醒了,今天还很有进步地吃下去了些东西,现在在屋里床上靠着呢。亚瑟想不通御医干嘛说那么大声,是不是老先生自己耳背就想着别人也都要很大声音才能听见。推门进屋,梅林就抱着被子歪在他的小床上,灰蓝色的大眼睛嵌在苍白消瘦的脸颊上显得愈发纯净无辜。“就是来看看你好些没有,”见梅林醒了他便只是简单地说,“好了就成,这是你在我婚礼上穿的礼服,明天换上,然后按时出现在我房间里,知道了罢。”
“唔,”梅林勉强答应着,亚瑟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可怜的小巫师目送那人的背影走开,随手将嫣红的礼服丢在一旁,继而从被子里抽出方才藏起的魔法书,翻了两页,显然看不下去便又丢开它,整个人一头闷倒在被子里。
明天——也就是说明天一早,亚瑟便要大婚了。
☆、第五章 誓言(Ⅰ)
Behold; thy doom is mine; let chance what will; I love thee to the death。
我起誓,以上苍之名:从此你我生死相息,无论桑田沧海如何迁变,我都爱你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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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位少年,在与世无争的山村里安静地成长。
只小小的心里承载着一个美丽的梦,
他梦想有朝一日会踏入圣城,成为一名光荣的骑士。
然而圣城的骑士只接受贵族出身,
无论那尚是王子的储君如何欣赏也无法改变他低微的身份。
于是少年终究不得不离开王国,
好心的仆人送他到城外,一路唱着悲伤的歌。
三月的鲜花也为之凋萎,
宛转的夜莺也为之沉默。
而少年一路前行,不觉间来到另一座城堡。
城堡的主人是个邪恶的魔鬼,
他用黑暗的术法将一位美丽的公主囚禁。
少年一剑独当、力破险关,终于穿越重重阻隔救出公主。
那是哈米里亚国王唯一的掌珠,
生着红酒般醉人的长发与净若春天的翡翠色的眼睛。
少年送她回到属于她的城池,一路细心呵护,俨然像个骑士,
而公主也为这英勇无畏而谦恭有礼的少年暗许芳心。
为能再见公主少年投身到国王的城堡,
以磨剑与养马的手艺在城中立身。
他渴望见到朝思暮想的人儿,
殊不知高高的塔楼上两泓翡翠色的秋水同样望眼欲穿。
终于有一天国王带公主出猎,
她在他为她整理鞍鞯时认出了他。
四顾无人他们悄悄握紧双手,
她说无论你做着多么低贱的职业你也是我心里永恒的王。
少年说我亲爱的公主,
请不要这般让我难过。
我自知身份低微,只求能在一个角落默默看你。
我从小梦想成为骑士可世道不公,
所以,若蒙你不弃,请允许我永远做你的骑士。
就这样他们艰难地维系着见不到阳光的爱情,
直到国王最终发现了他们的秘密。
盛怒中的国王将他驱逐出境,
他便独自南下,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回到了圣城。
那时的少年已长成英姿勃发的年轻人,
他武艺高强举止优雅完全可以胜任一名骑士。
当初与他惺惺相惜的王子也已成为圣城的新王,
他用人唯贤是举,不问出身。
于是少年坚守半生的梦想终于变作现实,
然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