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神风流史第1卷--第十卷 第八章-第4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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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国王陛下也来观战,为臣有失远迎。”霍克将军上前行了个礼,恭敬地说道。
“那老者就是普雷斯特五世。”我心里想道:“那他身边那名男子,岂不就是千方百计要杀我的二王子贝鲁特了吗?”我不由得向他望去,他也正在打量着我,撞见我的眼神,向我微笑了一下,但我却在他的眼中捕捉到了一丝寒芒。我心中暗叹道:“好阴沉的人。”雪妮儿将我和凯丽等人拽到了前面,一一向国王行了礼。
“你就是维尔。兰迪吗?”普雷斯特五世向我问道:“听闻你的魔法很出色,可别令我失望啊。”我恭敬地答道:“是的,陛下。”老实说,自从知道了卡洛的事情之后,我对这个国王的印象并不太好。
“陛下。”只见一个四十多岁,文官打扮的人从普雷斯特五世身后走了过来,高声说道:“为臣有一个建议,不知陛下能否应允?”普雷斯特五世说道:“哦,马丁爱卿请讲。”
“原来他就是权倾朝野的马丁侯爵。”我心里想道:“不知他会说出什么样的建议?”
只见马丁侯爵回答道:“埃斯达子爵与维尔的决斗本属两人间的私事,但既然有这么多的观众,而且有许多是贵族,甚至陛下都移驾来观。臣以为如果不设些什么「彩酬」的话,未免有失我摩斯比王国的风范,所以恳请陛下——”
“嗯,宰相说的有理。我宣布,决斗获胜者可封为千夫长,爵位加封一等。”普雷斯特五世说道。
“谨遵陛下吩咐。”马丁侯爵说道,同时回头怨毒地盯了我一眼,杀子之仇自然是不共戴天。他要趁此机会除掉我,为他儿子报仇,同时还想让自己的人能够爬得更高,真是一石二鸟之计。而对于贝鲁特王子来说,如果我被除掉了,那拉碧丝公主就不足为虑了。而如果我赢了的话,那除去马丁侯爵的人对他来说同样是有利无弊,同样是一石二鸟。双方都是阴险对阴险、无耻对无耻,难怪在这件事情上是一拍即合。
“父王,女儿认为这样不公平。”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是公主拉碧丝。
“哦?拉碧丝,你认为有什么不公吗?”普雷斯特五世问道。
“父王,女儿认为兰迪公子现在只是平民,就算获胜也只能被封为男爵,而埃斯达获胜的话却可晋升为伯爵,这样未免有失公正。所以女儿请父王应允,无论哪一方获胜,都可直接晋升为伯爵。”拉碧丝心平气和地说道。
“这样啊,可是我国从未有直接由平民晋升为伯爵的先例啊。”普雷斯特五世沉吟道。
“可是父王……”拉碧丝并不打算退让,其实她根本不知我的打算,否则她也不会去费这力气。
“我看就这样吧,双方各退一步,维尔获胜的话可以晋升为子爵,不知父王认为是否可行?”贝鲁特突然插嘴道,看样子他很急于观赏这场绝斗。
“好,就这么决定。”普雷斯特五世宣布道:“各位还有什么异议吗?”众人无语。看来马丁侯爵也和二王子一样,认为我必死无疑了。普雷斯特五世说道:“既然这样,那我们就一起到看台上去吧,应该到了比试的时间了,各位以为如何?”
“谨遵陛下旨意。”众人同时答道,纷纷走向了看台上的高等席位就座。站在直径三十几米的比武场上,我心里有些纳闷:“埃斯达这家伙怎么还没来呢,自己提出决斗竟然还迟到,难道他真的认为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了吗?”
“埃斯达。斯普洛尔子爵驾到。”只见紫光一闪,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奔进了场内,正是我的对手——埃斯达。斯普洛尔。他穿着一身紫色的近似透明的铠甲,好像用某种魔晶石所造,覆盖了他体表百分之七十的部位,闪着耀眼的紫光。
“拉碧丝说的皇家至宝难道就是这件铠甲吗?”我心里想道:“不知它有什么特殊的功用?”
“维尔。兰迪,我终于等到为我的好朋友阿贝尔复仇的这一天了。”埃斯达咬着牙说道:“我要在众人面前将你碎尸万段。”
“好啊,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我轻松地说道。他伸手拔出了插在腰间的剑:“看你一会儿还能否笑得出来。”
“比武开始。”裁判的话音未落,埃斯达便向我冲了过来,片刻间便到了我身前七米之内。
“雷球连击。”我意念一动,八个雷球立即出现在我的前方,不住地旋转着。八个雷球同时发出,能够随着我的意念在空中任意改变方向,从不同的角度攻击敌人。而且雷系魔法是铠甲骑士的克星,金属是电的良导体,越厚的铠甲就会给铠甲里面的人带来越大的伤害。
“放。”随着我的一声喝叱,八个雷球分散开来,在同一时刻以不同的角度向埃斯达飞了过去。他冷哼一声,举剑便向雷球挑去,瞬间刺出了六七剑,将六个雷球完全分解,消失在空气中。但仍然慢了一些,余下的两个雷球分别绕到了他的左侧和后方,他身形急闪,躲过了其中一发,但另一发仍然击中了他的左肋。
“呼。”并未如预想那样发出剧烈的声响,雷球一接触到他的铠甲,便如落到大海里的雨滴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被吸收了一样。埃斯达安然无恙地站在那里,没有一点被电击过的迹象。
“什么?你的铠甲竟然能够吸收魔法元素?”我脱口说道,上次的「破魔剑」实在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道具,但是能够吸收魔法元素的铠甲就不同了,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神器」了。这些魔法护具之所以称为「神器」,就是因为它超越了人类所能达到的极限,通常是由神族遗留在人间的。对于我来说,这当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如果我直接以魔法击败了他,那无疑是告诉大家我不是「人类」,这是我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那也就是说,我只能凭武技来制敌,好在我的武技虽然不如我的魔法这么厉害,但是对付他应该还是足够了。
“哼哼,竟然这么快就被你发现了,真是不简单。”埃斯达冷笑着说道:“本来还想送给你一个惊喜呢,不过看来没有那个必要了。在你的魔法失去作用的情况下,看你怎么胜我,受死吧。”
“没那么容易,再接我一招。”我轻哼一声,身形迅速向后方移去,同时念起了咒语。
“贝鲁特,你好大胆,竟然私自将「元素之祝福」借给了埃斯达。”看台上的普雷斯特五世,冷哼着对二王子贝鲁特说道。
“什么?「元素之祝福」?那不是可以防御一切魔法的铠甲吗?”拉碧丝也从名字上想到了这铠甲的功用,虽然作为皇族成员的她也不相信这东西的存在,但事实摆在眼前,有不得不承认,只能不满地说道:“二哥,你怎么能这样做?”
对视着父亲和妹妹愤怒的目光,贝鲁特微笑了一下,镇定自若地说:“父王,您何必这样生气呢?我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增加游戏的乐趣而已,而且您也不希望埃斯达受到什么损伤吧。”
普雷斯特五世沉吟了一下便不再出声,拉碧丝当然不满:“可是父王,这不公平——”
“拉碧丝,既然决斗已经开始,就静观其变吧。”普雷斯特五世说道:“如果那个叫维尔的年轻人真的能够在这种情况下获胜的话,我一定会重用他的。”看着台上激战中的我,拉碧丝还是有些放不下心来,但也没有其它方法可想了。
贝鲁特的脸上不经意地露出一丝阴笑:“任何魔法师遇上「元素之祝福」都只有束手待毙的份,妨碍我大事的人,你马上就会体味到死亡的恐怖了。”
竞技场上,我连续向埃斯达发射了六个高级魔法,但是都被他那奇异的铠甲挡了下来。难怪他们都认为我必死无疑,如果真的是人类的魔法师,即使是像丹特院长那样的「大魔导师」,也会无能为力。可惜我并不是一个人类魔法师,我是「混沌之主」。明白了这一切之后,我在发了几个高阶魔法后就装作魔力不济的样子,衣服上也有几处被埃斯达挑破,这当然是故意的。台下观战的众人当中除了莉丽雅、梅琳娜等知道我底细的人能够沉得住气之外,其他像希丽娅、菲娅娜、雪妮儿等关心我的人都紧张的手心冒汗。
“嘿嘿,怎么样?魔力快耗尽了吗?”埃斯达狞笑着说道:“反正你也活不到今天了,告诉你也无妨,我身上所穿的铠甲是摩斯比王国皇家世代相传的神器——元素之祝福。”
“什么,元素之祝福?”我惊讶道:“竟然真的有这东西存在?”我知道这个名字是从图书馆的五层的一本书上看到的,「元素之祝福」是属于传说中的一件神器,据说是「魔法圣皇」法塔尔为了对抗邪恶的魔王而特别铸造的铠甲,传说得到过元素之神的祝福,能够防御一切魔法。几千年来它从未真正出现过,所以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它竟然被摩斯比皇家所得,而且还到了埃斯达的手中。
“不错。”埃斯达傲然说道,“这回你该死得明白了吧。”
“哼,不到最后一刻,我是不会放弃的。”我面无表情地说道,在整个宇宙中,能够打败我的人还不存在呢。但是为了使效果逼真,我不能轻易地解决他,至少要装作十分困难的解决他:“如果你能接下我这一招的话,我将放弃抵抗。”猫吃掉老鼠之前,一定会先将老鼠戏弄个够。现在埃斯达呢,以为他是猫我是老鼠,殊不知事实的真相是,我是猫而他是老鼠。
“好,这可是你自己说的,看在这句话的分上,我待会儿会叫你死得痛快一些。”埃斯达大笑着说道,此时的他已经把我完全当作一个「死人」了,而且由于拥有「元素之祝福」的关系,他甚至不阻止我念动咒语。其实我当然并不需要念咒语就可以发动魔法,不过演戏也要演得逼真一点啊。
“焦雷焚煌地狱。”我念完咒语,只见在比武场上以我为中心,形成了一个直径二十多米的半球,在这范围内,到处充满着焦雷与烈火,它们结合在一起所引发了强烈的爆炸,似乎整个加里森城都因它而颤动起来。埃斯达仍然纹丝不动,目视着滚滚的焦雷将自己吞噬在其中……
看台上,面现忧色的霍克将军向身旁的侍从道:“莱克,你认为这场决斗的胜负如何?”
“回将军,属下认为埃斯达子爵已经完全掌握了局势,胜出只是早晚的事。”坐在霍克将军身边的一个侍从答道,现场的观众除了极少数人以为,都无一例外地相信埃斯达会获胜。
“罗杰,你也这么认为吗?”霍克将军向了另一个随从。
“嗯,那个叫维尔的年轻人的确很强,他的实力绝对远超过那个埃斯达,在魔法的修为上,整个加里森城也找不出几个能够与他抗衡的人。但是他遇上了「元素之祝福」,即使他再强也无法取得胜利,将军你认为如何?”另一个随从说道。
“我可不这么认为。”霍克将军摇了摇头,慢条斯理地说道:“虽然说他的魔法在「元素之祝福」的面前毫无用武之地,但从始至终他都没有露出一丝惊惶失措的表情……”比武场上地轰隆声,淹没了霍克将军的说话声,大家的目光全投在了比武场上。
比武场上持续了近半分钟的爆炸终于结束,本来凸出地面一米多的场地竟然被我轰得凹下了两米。若非同时有十几位魔法师在周围布起了防御结界,恐怕连看台上的人都会被飞起的碎石砸伤。烟尘渐渐散去,现出了埃斯达的身影。他正手持长剑,毫发无伤地向我走来。他缓缓举起了长剑,狞笑着说道:“你已经毫无退路了,准备受死吧——冲狼剑。”蓝色的斗气瞬间由他的身上发出,凝集到了他的剑上,只见他用力一挥,一道纯蓝色的斗气向我飞扑而至,宛如一头张着血盆大口的巨狼,眼看我就要被巨狼的大口所吞噬。
“瞬间移动。”看着巨狼离我很近了,我不慌不忙地施展出空间魔法。当「巨狼」离我不到半米的时候,我的身形突然消失,只留下一道淡淡的残影,「冲浪剑」穿过我的残影打在了比武场的边缘,一时间沙土纷飞,而我则在同一时间出现在比武场的另一边。
“咦?”埃斯达发了一下呆,四处张望着寻找我的踪迹。我站在他身後七米之外,冷冷地说道:“不用找了,我在这儿。”
“哦?”他稍愣了一下,马上转过了头,阴笑着说道:“你竟然还能用空间魔法?真是不简单,不过你的魔力已经耗尽了吧。”我面无表情地说道:“不错。”
“本来以你的魔法修为在帝都几乎没几个人是你的对手,只可惜你遇到了我───埃斯达。斯普洛尔——注定要取你性命的人。”他越说越起劲,最後竟然眉飞色舞起来:“不是说我接下那招後你就会放弃抵抗吗?那就准备受死吧。”他举起剑,再次向我冲了过来,速度丝毫没有因为他身穿重甲而受到丝毫影响。
面对着他刚猛无匹的剑法,我非但没有闪躲,反而向着他奔来的方向疾冲了过去,以肉眼难见的速度抽出了法袍下面的长剑「未名」。「铛」、「铛」、「铛」、「铛」,两支剑瞬间交击了十几下,我出招如行云流水,轻描代写地将十几招快剑全部封了回去,紧接着回击了三记重剑,将他逼得向後倒退了五六步,才站稳脚跟。这突然的变故使他吃了一惊,有些结巴地问道:“你竟然会剑术?”
“呵呵,我说过我不会剑术了吗?”我打趣地说道。
“可你不是说要放弃抵抗吗?”也许是仍然没从变故中回复过来的关系,他竟然和我「对聊」起来。我微笑着说道:“是的,我的确那样说过。不过,你好像曲解我的意思了。”
“什麽?”“我的意思是───我将选择进攻。”疾冲而至,瞬间刺出了十几剑。似有似无,虚中带实,使人无从捉摸。埃斯达连运起斗气的机会都没有就慌忙接招,左支右绌地挡下十来剑,剩下的几下全部刺在了他的前胸。「叮」、「叮」、「叮」、「叮」,由於我出剑时没用多少内力,所以这几剑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