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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杀手正传-第16部分

小说: 杀手正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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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找到公蛐蛐的大腿,居然紧紧地抱着、抖着、摇摆着,我似乎能听到它抽噎的悲哭。
  它终于跳出金笼的棺材,去吃我给它的苹果。回头看,那公蛐蛐依然直挺挺地躺着,只是腿上削去一大块肉,上面许多齿痕——是被母蛐蛐啃掉的。
  我立刻向全家报告了这个惊人的消息。


  残酷或反传统的新闻,常是大家爱看的。如同早上在办公室,翻报纸,看到“某妇人一怒之下剪断丈夫的祸根,扔出窗去,正好被过路的野狗当作上天赐予的香肠,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兴奋”地向大家宣读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总是浮动在人性的底层。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与我〉里说“有思想的人,谁不想自杀?”卡缪在《异乡人》里说“每个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过他们新爱的人死掉。”这些不能被世俗承认的言论,却可能冲击着读者的心灵,甚至获得某种程度的共鸣。
  人是一种幸灾乐祸的动物。当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别人做了,而且被发现、被惩罚,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看吧!幸亏我没做,否则下场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该被修理。
  看吧!不是只有我想做,许多人已经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于是社会在表面呈现高度的礼教,在底层却浮动着离经叛道。也幸亏这离经叛道的东西存在,于是被小说、电影、戏剧、绘画……一一摊开来,且引起人们的共鸣,千万潜藏的快感。
  现在居然从一只小蛐蛐的身上,都看到那离经叛道的事,怎不令人有些“刺激的喜悦”呢?
  让我想起前些时看过的一部法国电影“生命不过如此”(Life and Nothing But)这部被纽约时报影评人评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电影,描述一次大战后,遗族们纷纷赶往前线认领自己亲人的尸体。
  一个衣着考究、美艳无比的少妇也去了,一处处奔波,当最后确定丈夫已经死亡之后,居然说:“原先真怕他还活着,却变成了个废人;现在知道他死了,反而轻松了。”最后竟然爱上带她认尸的一个军官。
  “找,只是基于夫妻的情义,不得不找。”“找,只是想确定他真的死了。于是我获得完全的自由。”
  这只母蛐蛐出来寻夫,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想法呢?
  死本来就是不必被同情的。不管怎么样,死者感受不到同情。真正该被同情的,是生者。所谓“逝者己矣,生者何堪。”死的人,是主动离开的人,留下活着的孤儿寡母。怪不得许多未亡人会先“抚尸”痛苦,再“捶尸”大骂:“你好狠的心哪!抛下我们不管……”
  既然如此,另结新欢,甚至为新欢演出“大劈棺”,又有什么不对呢?
  “大劈棺”应该是平剧迷无人不晓的戏码。它演的是什么?演的是奸夫淫妇还是一个“实实在在要活下去的女人”?既然丈夫已经死了,进了棺材。新来的男人便不是“奸夫”;为了救新男人,而去劈前夫的棺材,挖前夫的脑子治病,也是一种权衡之后,不得不做的事。
  话说回来,这妇人的丈夫,明明没死,却要装死,还化装成另外一个男人试验自己的妻子,又难道是对的吗?
  我有个男学生要和太太离婚。原因是他在情人节故意偷偷用“一个仰幕者”的名义送了一大把玫瑰花到他太太办公室。还附封信,约定下班之后,在某餐厅碰面。
  那太太下班前先打电话告诉丈夫,她要晚一点回家,接着就好好化了妆、喷了香水赴约。当然,碰到的不是别人,是她的丈夫。
  情人节,两个人居然闹离婚。丈夫说太太不忠,时常想着出轨;太太辩说,就猜到是丈夫在恶作剧。
  问题是,这男人何必去试探?要知道,试探的不是老婆,是人性。是人性底层的好奇与叛逆。
  他跟“大劈棺”里的庄周一样,是混蛋!
  想到这一点,我就不怪母蛐蛐了,觉得她能在凭吊之余,把丈夫当食物进补,未尝不是聪明之事。正想着,那“大劈棺”居然就上演了。
  先听到隐隐约约的蛐蛐叫声,渐渐由远而近,这母蛐蛐的男朋友竟然已经追来了。
  这又使我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大概因为越战才结束,男人十分“缺货”。有位美国女人对我说了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在海滩上遇到一个男人。“你从哪儿来?”女人问。
  “我刚从监狱里被放出来,坐了十年牢。”
  “那太好了!”女人居然兴奋地叫来:“那么你一定是单身汉了。”
  最近我家附近有个富婆死了丈夫。大家也交头接耳地说:“她丈夫死的那天夜里,有十几个男人打电话向她致哀。”
  于是我猜,这新来的公蛐蛐会不会也看上了富有的母蛐蛐呢?瞄瞄死蛐蛐的大腿,黑黑的,紧紧的,如同腊肉。或许在蛐蛐的世界,这尸体正是了不得的美食。
  公蛐蛐也真大胆,居然跳到了我的地板上。我狠狠一脚,把它踢到书柜上,趁它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就抓住了。
  立刻“送作堆”。果然像老情人碰面,先是唱歌跳舞、彼此追逐,又一起跳进金笼子,享用那“可怜的亡夫”。
  尸腿很快被整条咬了下来,两只蛐蛐一起分食,头靠着头,如同饮“交杯酒”。

()
  在丈夫的尸体前面跟另外一个男人作乐,甚至跟一个本来不认识的杀夫的仇人交欢,其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想想,古今中外,杀了对方的男人、虏了对方的女人,再纳为自己妻室的有多少?看看中国婚姻史,为丈夫殉节的固然有一定的数目,但在那数目之外,依从了杀夫仇人的只怕更多不胜数。
  尤其在过去,以男人为主的农业社会,一个女人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不接受那个“新男人”,只怕自己幼小的孩子也活不下去,达个状况下,她能不依从吗?
  相反地,愈是能独立,有个性的女人或男人,反而是最不会“变节”的。
  变节最快的,往往是那些处处靠丈夫,或事事靠妻子照顾的人。愈是看来温驯的小女人,和听话的小丈夫,愈可能出问题。你不要以为他是那样依赖你,于是认为他会无比地忠实。你要想想,正因为他依赖,没了你就难以生活。所以当你死亡或长期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愈可能去依赖别人。
  我看过一个日本的讽刺剧——丈夫对妻子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妻子乖乖不断点头说“是”地脱了衣服。
  丈夫出门了。
  进来另一个男人,也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那女人也乖乖点头说“是”地脱下衣服。
  这戏很讽刺,也很真实。如同我前面说的,它表现了人性底层的东西。
  一个对丈夫或妻子唯唯诺诺的人,也可能对别的男人或女人唯唯诺诺。他们没有气节,因为他们缺了骨头。使他们缺骨头的,可能正是他们的另一半。
  看吧!这小两口,在我的瓶子里多恩爱啊!正像那部法国电影的名字,“生命不过如此”,对于未亡人,不论他是男是女,总得快快乐乐地过下去。
  我把瓶子移到屋子一角的石板地上,听它们阵阵的高歌。
  我的女儿也爱听这歌声,因为她的老师教她,如果蛐蛐是连着高声唱,表示第二天会晴天。如果有一波没一波地唱,表示会阴天。此外,在每十三秒当中数数蛐蛐叫几次,加上四十,就是当天的温度,譬如叫了二十下,二十加四十,是六十。当天八成是华氏六十度。
  自从第一只公蛐蛐来,她就这么算,每天都满备。新来的这只也一样,担任同样的职务。蛐蛐的这种本领,是它们能不被杀的重要原因,否则我早丢进去给派蒂杀手当晚餐了。
  但是今天,我终于忍不住,派出了派蒂杀手,去执行死亡任务。
  为什么?
  因为那公蛐蛐昨夜居然跳出瓶子,跑掉了。非但跑掉,还躲在门缝里不停叫,使我一次又一次扑空。
  我的“威权体制”岂容被挑战呢?你流亡海外也便罢了,居然敢对我隔海放话,且扰乱我人民的安宁、造成|人心的浮动。
  你看!这母蛐蛐一听到公蛐蛐叫,就神不守舍,这还得了吗?
  我现在终于搞清楚,它们是怎么进来的了。原来我书房通院子的门,有两层外面是纱门,里面的玻璃门。在两道门之间,靠地面处有个小洞,那小洞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又有个小洞通向墙外。于是蛐蛐可以钻进墙上的小洞,进入我的纱门和玻璃门之间,当我白天打开玻璃门,靠纱门通风时,它就跳进屋来。
  现在这逃走的公蛐蛐就躲在小洞里。把尖尖伸着两根针的屁股对着室内,不断鼓翅、鸣叫,好像在喊:“快来哟!跳出玻璃瓶,投奔自由跟我来哟!”而且,我一接近,它就溜进去,还躲在里面叫。
  我曾想灌水进去,又怕弄坏了墙而且水由这边进,另一边出,也不会有什么效果。我也曾想请老岳父,狠狠吸口香烟,喷进去,又怕近八十岁的老先生,趴地上扭了腰。
  最后,我灵机一动。
  对啊!放着超级杀手不用,岂不太笨了吗?
  我把派蒂从罐子里拿出来。我现在的技术好了,知道颈子后方一公分半的位置,是它钳子的死角。于是抓着这里,把派蒂放到蛐蛐的门口。
  我也不是放在正门口,而是放到那小洞的上方,让杀手垂直攀在墙上,采取最佳的“刺杀位置”。
  然后,我掩上了玻璃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杀手不会放弃任务逃跑。每个雇用杀手的人都应该懂,先要防杀手变成杀自己人的道理。
  我由玻璃门的上面往下偷窥,可惜因为位置太低,什么也看不到,但我能听到那逃亡蛐蛐的叫声,隐隐约约地传来。

()
  渐渐,声音大了,想必移到了洞口,我在心里暗念:“派蒂啊!你可千万别离开。”
  突然,叫声停止了。我慢慢拉开门,派蒂还站在原来的位置,手里多了个不断跳动的东西。
  她正咬下蛐蛐的翅膀,那是蛐蛐的发声器,怪不得没了声音。
  我不能不为派蒂欢呼,也为我自己欢呼。
  多棒啊!手到擒来。蛐蛐原来一定自鸣得意,以为我抓不到它,它可以大鸣大放。没想到我用了和它同是昆虫类的杀手,早已掩至它的门外、卧了底。
  我的杀手多聪明!它居然知道先咬掉它的“声音”。
  割掉舌头的囚犯,就连死前喊冤的权利也没了。
  我把派蒂移回罐子,又把母蛐蛐的瓶子放在旁边,看着派蒂吃那只公蛐蛐。
  “这是异议分子的下场。”我对母蛐蛐说:“他是奸夫,你是淫妇,我不是铲除异己,只是替大行道!”
  一言堂
  十月十六日
  公蛐蛐一死,屋里就静下来了。有时候没声音反而觉得更不安。怪不得有人要在屋里放个流泉,时时听水声;有人养鸟,要听鸟鸣;有人爱钟,一间屋子能挂好几个大钟;还有人喜欢在窗外种芭蕉。连我的空气清净机,明明吵得要死,说明书上却说这种频率不会吵,反而有安神之效。也怪不得有的丈夫爱打鼾,他的枕边人非但不觉其扰,哪一天丈夫不在家,还可能因为太安静而睡不着觉。
  这前后两只公蛐蛐,连着叫了好一阵子,我由时时听到,变得时时听不到,也就是“有听没有到”。既然达到这种境界,它们的突然消失,就真有些不习惯了。
  或许那些从政的人,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吧!由“一言堂”,大家不敢说话,到突然的“大鸣大放”,当然会不习惯。但是如果这样的局面久了,也适就了,一朝突然又没了反对的声音,会不会也觉得太孤寂呢?
  所以,“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化”。也可以改成“绝对的安宁,造成绝对的不安。”那不安来自心理的不能“自我肯定”,如同一位太成名的作家,写什么烂东西,别人都用,缺少了批评者,反而自己要不安。绝对的安宁也如同许多没有外侮,大家吃饱了、喝足了,无处发泄剩余的精力,于是搞内斗。连这世界的“冷战时期”结束,都非但不见安宁,民族和宗教的战争反而增多。爱斯基摩人,总处在无边的宁静当中,耳朵应该好,却发现聋子特别多。因为耳朵老不接触声音,偶尔打猎开枪,那枪声就造成严重的伤害,应该也是同样的道理。
  虽然没了蛐蛐的叫声,使我有点不适应。所幸连着下了几天大雨,秋天的朽叶塞住“天沟”,雨水便沿着四边屋檐往下淌,滴滴答答加上稀哩哗啦,十分吵闹,使我有了另一种安神的音效。
  不知为什么,一到秋天下雨,就想到李易安(李清照)的“萧条庭院,又余风细雨,重门须闭。”这首词明明是写春雨,我却怎么看,都是描述秋愁。至于她的“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则恰恰相反,写的虽是秋天,我却怎么想,都觉得是料峭的春寒。大概凡是才子、才女,有点日夜、春秋不分吧!
  李易安真是了不得的才女,不但克得了丈夫赵明诚,还克得住她公公赵挺之。据说赵明诚死后,李易安写了篇祭文,大概写得太好,害得赵挺之都不敢动笔了。
  我想不该用“克”这个字,因为太大男人沙文主义。我应该说赵明诚要是没有李清照,早就成为历史沉沙的一小颗,不会被人记得。甚至李易安后来改嫁的张汝舟,也要感谢这个二嫁的老婆,多亏她,张汝舟才能进入历史,而且被后代的人争来争去、吵来吵去,一直吵到今天。
  可不是么?有一回我在广播电台上谈李清照,说她后来改嫁给张汝舟,居然被一位老先生狠狠骂了,说李易安这样才华高旷、冰清玉洁的奇女子,怎么可能改嫁。
  我回说,就因为她才华高旷,所以欲望也过人;也正因为她是“奇女子”,所以能向世俗挑战,不但改嫁,而且敢告她丈夫。你细数数,历史上的才女,是不是常有反世俗的行为?我们总说男人有了成就,常把老妻休了;其实女人有了成就,尤其到近代,也常把老公给甩了。老公活着尚且可以甩,老公死了,又有什么顾忌?配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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