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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青蛇与道作者:隽隽风尘-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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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天地为逆旅,百年也不过转瞬,千年又奈何?空流从来没明白,先告别的那个才幸福啊,否则失去了重要的人,活的时间越长越是种煎熬。
  
  同心而不得同相守,这恐怕是有情人之间永远的劫难。
  
  季清澜还记得胡儿的娘,那个被转生的情人杀死的女人,她给胡儿取名胡不归,胡不归?呵,那个爱她的男人永远不会回来了。
  
  蛇妖总以为自己万事看透,没想到有一天也会有了副人的心肠。这难道不应该自嘲一下?
  
  其实我什么都明白,季清澜继续轻轻拍着空流:“不要想太多,时间还长着呢。”
  
  两人相顾无言,反观朱华倒成了最轻松的那个。
  
  小猪正一点点往垂珠花上灌注妖力,指着花对二人道:“你看这朵花,开了就那么一瞬,可是却是一生最美的时候啊……总比漫长的生命无可惦念强。”
  
  “唔。是,”季清澜看着朱华一脸专注的明澈,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爽朗地大笑,“是,我魔怔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世间本是如此!”
  
  “对,本就如此!”朱华也笑着附和,还能看见唇边的笑梨涡。他真挚的对空流道,“小道长,这两天多谢你哦!”
  
  氛围被朱华感染的轻快,空流也抛开纠缠的情绪,回笑道:“不客气!”
  
  “小猪,还记不记得六百年前我们在山下学的歌?”季清澜热烈提醒。
  
  “呃,我想想——”朱华偏头沉思,一边顺手拿了个破罐子敲,没多大一会就敲出韵律。
  
  季清澜听他还记得节奏,大为高兴,也拍着铁板应和:
  
  我病欲来高歌饮,惊散楼头飞雪。
  
  昨夜大风穿堂处,山河不改故人别。
  
  酒旗千盏共君裂,凭阑哪笑寄情些?
  
  目断铿锵矢暗月!
  
  有翩翩千古少年郎,登临起舞中宵夜,道男儿到死心如铁!
  
  声调激越高昂,被妖精们唱的豪气鼓荡。季清澜的头发和长袍被妖力吹的纷扬,朱华也完全没了和气娇憨之状,看起来英武不凡。
  
  空流听他们唱两遍就记住了曲子,慢慢也开始和唱。
  
  三个男人在这个夜不停地唱歌、讲笑话,不时传来震天的哄笑叫好声。
  
  ……………………………………………………………………………………………………………………………………………………………………………………………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李旌觉得自己一直被什么东西缚着,后面有鬼要吃他,赶着他踉踉跄跄往前走。
  
  他很想回转,后面总有人喊他,一听到那声音,每往前走心就会挠心挠肺的疼。
  
  但又无法停下,就连往后看一眼身体都疼的如施酷刑。他抗拒,但这抵抗简直可笑,一切根本容不得他。
  
  仿佛走了很久,一路上他见到许多面孔,熟悉又不熟悉,鬼影幢幢的,一哄而上来撕扯他的身体,他们兴高采烈,甚至当面把他的肉撕扯下来,放进口里嚼的嘴里肉渣横流。
  
  就这么一路被啃食,血肉浑沦,没过几天他全身已是累累白骨。
  
  肉被一片片被剥掉的时候他也会疼的大叫,看见自己皮肉的隔膜就这么、被呲拉拉顺溜剥离,鲜血喷溅,每个吃到的人都高兴的拍手大笑。
  
  到后来全身只剩下白骨,被人啃得凹凸不平的,已经没有血肉了。身上就突然多了一群小虫子,在一点点磨他的骨头。
  
  看着自己分崩离析的骨架,李旌不明白自己怎么还有意识。能看、能听、并且能清晰感觉到每次魂飞魄散的巨大疼痛。
  
  就这样、骨头一路摔断了,被吃掉了,在路上被人拆了,最后的最后这个行路人只剩下一颗破头骨在地上滴溜溜滚。
  
  可是还是在往前滚。
  
  他想停下来。
  
  那个声音都模糊了,已经离他越来越远,听不到!听不到了!他感到了比身体更剧烈的疼痛。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把大纲给整出来后,惰性就上来了……
还是,打滚求评论君复活~




☆、魔障

  第四十六章
  
  看着自己分崩离析的骨架,李旌不明白自己怎么还有意识。能看、能听、并且能清晰感觉到每次魂飞魄散的巨大疼痛。
  
  就这样、骨头一路摔断了,被吃掉了,在路上被人拆了,最后的最后这个行路人只剩下一颗破头骨在地上滴溜溜滚。
  
  可是还是在往前滚。
  
  他想停下来。
  
  那个声音都模糊了,已经离他越来越远,听不到!听不到了!他感到了比身体更剧烈的疼痛。
  
  “要停下来!”他一边向前滚一边在脑子里大喊,眼眶的液体不停地涌出,滚动中头骨粘的都是灰泥。
  
  我不能哭啊,我是,我是……我是谁啊?
  
  他在叫我,他是,他是谁……?
  
  他在叫我!
  
  小猪,小猪在叫我!停下来啊!
  
  头骨滴滴的在原地徘徊转圈,不想前进,又后退不了,只得滚来滚去发出呜呜的悲咽。
  
  是,一旦不往前走,极致的疼痛又回来了。他只剩下一颗头骨,还能感觉脑浆被搅得翻腾,啊!!!头颅不停地打滚想把脑子里的东西赶出去,不要吃了,疼啊!!!
  
  小猪,小猪……
  
  他已经完全不能想了,只是不停地念小猪。
  
  小猪正在被他脑子里的东西吃掉,吃掉了就没有小猪了。
  
  小猪?
  
  头骨发现随着脑壳的被啃食,他忘得越来越厉害了,一股股的剧烈疼痛根本让他神智全无,完全无法回想任何事。
  
  一旦被啃干净,就会毫无思想地、继续被驱赶,会往前走,就……永远也见不到小猪了。
  
  小猪。
  
  半夜醒来,朱华一阵心悸。
  
  他俯身去看身旁的李旌,发现他嘴里的垂珠花颜色越发惨淡,自己的五分魂魄如今只剩下一颗。
  
  垂珠花瓣一片片脱落,飘在李旌脸上,镇魂的法力正在衰败。马上自己真的魂魄被蚕食干净,一旦吞噬到空流的,那李旌大概是真没救了。
  
  那个坏脾气的王爷对他的眷恋肯定比空流深,朱华是个妖,尽管现在妖力不全,但魂魄依然比空流的强悍。
  
  罔极渊,朱华一点点把李旌脸上的花瓣拈下来,好吧,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去流沙山冰封一千年。
  
  你犯的错我和你一起承担,但愿有用。
  
  没用也是你杀虐太大了,这个世间容不下你,那我们……一起,消散吧。
  
  朱华突然咧嘴笑,梨涡深深,眼眸一如既往的纯净美好。
  
  他抱着李旌,嘴对嘴含住垂珠花,催动法力把魂魄全部灌进里面。
  
  百箭攒心,心尤未死,谁入阿鼻,永不超生。
  
  “小猪!”李旌忽然记起了他的样子,那时他们在半空中飞,自己拽着他美好的腕骨,那妖良善的像朵月魄花一样。
  
  他真漂亮,脑袋里不停传来虫子咔嚓声的李旌,大彻大悟般记起对方的名字——
  
  朱华。
  
  原来是朱华。
  
  终于想起来,头骨舒了口气。
  
  传说生灵的名字是种咒,就像夜盲中的一盏灯,极痛里的一丝欣喜,连自己是谁都忘了了头骨,灵感突发地想起:朱华,他叫朱华。
  
  头颅如今只剩下了半截下巴,那下巴还在上下开合:朱华。
  
  你睡在我的被子里,我在身边抱着你,真高兴啊;我记得你的步态,你笑的时候左嘴角会勾的弯一点;你的头发会垂在前额上,松松散散的,闻着有一股香香的小猪味;我日日夜夜看着你,一步都不想让你离开;你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好的,死也不放的至宝啊!
  
  激动的头颅,如今被啃的连颌骨都快没有了,只剩下下巴,尖尖的一点往回滚。
  
  回去的路上他又遇到吃过他的影子,那些东西一哄而上扑过来要继续袭击他。
  
  再厉害的疼痛,痛久了就会发现还能忍受。李旌不是丧失感觉,可是他必须回去啊。
  
  小猪在叫他呢。
  
  小骨头左闪右避,突然感觉自己的行动力也多了似的,不像来时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一步步往前,同时还要忍受皮肉撕裂拆筋磨骨的剧痛。
  
  骨头越来越小,很快只有一点点下巴颏了。他一边不停地滚啊滚,一边清晰的听见骨头上的虫子还在咔嚓咔嚓,忽然有些害怕,害怕还没回去,就被虫子啃干净了。
  
  他感觉自己快没有了,同时开始伤心欲绝。就算再怎么努力,累死一块小骨头,那路程还是这么地遥不可及啊!是的,他跌跌撞撞,跑了那么久,事实上只是一个大人十几步的距离。
  
  小草根眼看都像参天巨树……那条路,那条他是人形的时候走了几天的路,这个蝼蚁大小的身体,要怎么——
  
  小猪啊!
  
  “咯啦”一声,他的最后一块也被吃掉了。
  
  天地像是突然黑了一样,李旌最后的意识,只有悲苦——
  
  小猪,我那么努力地想回来见你啊!
  
  屋里的朱华突然睁开眼睛,紧接着瞪的溜圆,神情大喜大悲。
  
  他身下的那个人类,正闭着眼睛无知无觉的流泪,朱华试探了一下,泪水冰冰凉凉的,满是绝望的味道。
  
  你梦见什么了呢?
  
  朱华的屋分魂魄已经剩三个了。
  
  身从无相中受生,犹如幻出诸形象。即此身心是幻生,幻化之中得超度。
  
  彻骨绝望的李旌神智一黑,天地寂灭。
  
  什么都没有了。
  
  坠下虚空的燕王爷迷迷糊糊的醒来,黑漆漆的夜,面前是杂草丛生的路。
  
  草很高,他有些茫然,拨开杂草漫无目的的往前走。
  
  没有月亮,天空是灰蓝色的,也没有星星。夜里的雾气很大,放眼都是荒草,他左看右看,走来走去,所有的地方都一样。
  
  所有的地方都一样。
  
  还有虫子的声音,静悄悄又诡秘的。
  
  李旌很难受,他就这么机械的在一大片望不到头的野路上摸索,不知疲倦的一遍又一遍。
  
  “你在干什么?”
  
  突然一个发光的漂亮男人冒出来,笑的极美丽,还带着梨涡。
  
  “我……”李旌跟他面对面,不知怎么全身心都被吸引过去,他笑的真好看啊,就连声音都好听的能把人的魂勾走。
  
  “怎么?”男人继续浅笑。
  
  “我迷路了。”李旌有点委屈。
  
  男人了然:“这样啊,来,我带你出去。”
  
  李旌的手很自然的被对方拉起来,上面有他极度渴求的温度,他紧紧反握着,舍不得放了。
  
  那男人三拐两拐的走到一个灯火温馨的楼宇前,大门敞开,里面装饰精美,静静燃着火盆。
  
  男人拉着李旌面对面坐了,在灯光下看那张脸,更是漂亮的勾魂夺魄,精致至极毫无瑕疵。
  
  李旌在那个男人的招待下呆愣的喝了粥,看着对方的手,每一眼心跳就加剧一层。
  
  “怎么?”男人扑哧一声笑了。
  
  李旌呆呆的看他的笑脸:“你笑的真好看。”
  
  “是么,”男人循循善诱的蹲在他身旁,“你喜欢我?”
  
  “喜欢。”脱口而出的回答。
  
  真的是喜欢,仿佛是灵魂深处极致的大欢喜,看着眼前的人,一切初来这个世界的惶恐与悲痛全无影无踪了似的。他感到高兴,看着眼前的人发自内心的高兴。
  
  男人又笑了一下,单纯又魅/惑,长长的眼睫扑扑簌簌,看着就让人焦躁难耐。
  
  李旌的喉头上下滑动一下。
  
  男人笑的更开心了,纤长如玉的手指轻轻地、一点点地解他衣带,同时揉身上来,衣着半褪,贴的极近极近,李旌心跳如雷,眼睛冒火的盯着他半露的玉肩。
  
  男人舌头在他唇边轻轻地□:“喜欢,就留在我身边好不好?”
  
  李旌大力地推到他,开始侵犯对方的唇舌。男人毫不介意,眉眼含笑的顺从摊开身体。
  
  “留在这里,好不好?”
  
  热烈亲吻后,男人喘息着,嘴唇娇媚欲滴。
  
  “不准走,你要留在我身边!”李旌忽然记起,他曾就这么地拉过一个人,口气狂妄而霸道,那人有一双风华无双的腕骨。
  
  他呆了呆,眼神落到身下男人的手腕上,虽然也很美,但是,不是那一个,他仔细看了看,不是那一个。
  
  男人看见李旌居然发起呆来,神色嗒然若失,眸光一闪,柔弱无骨的身体又贴上来:“这是怎么啦?”
  
  李旌看他的笑容,又晃了神:“我刚才好像想起什么事。”
  
  男人慢慢咬着他的喉结,笑的温柔:“什么事呢?”
  
  “忘了。”李旌一愣,他真的忘了。
  
  是啊,那是什么事呢?
  
  男人笑,很快把李旌的心神从呆愣中勾回,那笑声恰到好处的让人欲/火蒸腾,李旌猛地扒光对方的衣服,胡乱啃咬起来。
  
  “啊——”男人被啃的仰首弓身,声音沙哑又热切,“留下来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草稿箱……
工作很忙,每次一看这文的数据心里就挺郁闷的,so,我需要保护一下自己的心灵……哈哈哈哈哈
今天看香小陌的《悍匪》,写的特对味!赞一个!




☆、世风日下

  第四十七章
  
  男人笑,很快把李旌的心神从呆愣中勾回,那笑声恰到好处的让人欲/火蒸腾,李旌猛地扒光对方的衣服,胡乱啃咬起来。
  
  “啊——”男人被啃的仰首弓身,声音沙哑又热切,“留下来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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