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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迷境[强强]-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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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系好腰带,看上去至少,用范正明的话说,至少没有那么风骚。
  “来了?”后母端坐在椅子上,年近五十,但保养得当,只似一名四十不到的美妇人。
  “恩。”我同样拉开椅子,双腿交叠。
  “郑秦要结婚了。”后母抬起左手,微微弯起,大拇指轻轻擦过指甲尖,若有若无地摸着自己的指甲。
  “恭喜,你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无所谓回应。
  “郁小姐很爱郑秦,我老了,他们的事由他们自己做主。有人祝福,我也只能笑笑祝福他们,亲戚朋友,也是由他们来礼尚往来。如果是有人阻止,就算郑秦这孩子好脾气,不说什么,郁小姐的父亲也不会放过那个人。”后母红唇微开,嘴边含笑。
  “说的是,郁先生怎么可能会让坏了他宝贝女儿的人逍遥法外?”
  “郑秦性格温和,传闻外面追他的人不少。如果个个都像你这么懂事,我也少操不少心。”后母对我绽放着她自以为慈祥的微笑。
  郁馨雪的父亲,郁威华,润烽军工执行总裁兼CEO,六十已知天命,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坐镇润烽军工,带着他的部下开拓东南亚市场,甚至目光更远地看向金新月,那个取代金三角成为毒枭天堂的地方。
  “哥比我聪明多了,他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他不会让您操心的。”我回了后母一个淡淡的笑容。
  “小睿,你也懂事了不少啊。时间不早了,早些睡吧。”
  后母见了我的态度,站起身,伸手想要揉我的头。我偏过头,她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不过后母不在意地收回手,走出我的房间,还“好心”地帮我带上了房门。
  满屋子都是后母身上香薰的味道,我对浓烈的香味天生过敏,我揉了揉鼻子,忍着一个喷嚏,我拉开了落地窗帘,打开窗子换换气。
  楼下,家里小花园边,郁馨雪靠着郑秦的肩膀,面色羞红,她垂下美目看着冬季里盛开的菊花。
  月明星稀,确实不失为一个约会的良机,何况他们已经许下终身。
  我站在窗户边深吸一口气,空气中的清新取代了呛人的香水味。
  郑秦蓦地抬起头,他的目光与我交汇。
  郁馨雪还沉浸在与郑秦相约的美妙气氛之中,有一搭没一搭低着头,自顾自地说着什么。
  明天,是郑秦的生日,所以,郁馨雪才会特地留下来,陪他过零点。
  郑秦依旧与我对视,完全没有理睬郁馨雪。我缓缓眯起眼睛,对着郑秦露出微笑,在透明的落地窗前脱下了半干半湿的泳裤。
作者有话要说:  

  ☆、【三十】

  第三十章
  我看到了郑秦的眉头微微皱起,我笑了笑,直接拉上厚重的窗帘,进浴室用蓬蓬头将身体冲洗干净。
  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走响,零点已过。我没有开睡眠灯的习惯,漆黑硕大的空间里,门咯吱一声被打开,我翻过身子,看到缓慢走近来的人,他身着深蓝色的衬衫,袖子被挽到了肘部。
  我看着郑秦坐到我的床边,他将我额前的头发拨弄到耳后,拉下了我的被子。郑秦身上的寒气打到我的皮肤上,我一冷,缩起了身体拒绝郑秦的触碰。
  郑秦微微一愣,站起身走出了房间。
  我不知道他去哪了,不过我不在意,侧过头将脸埋到枕头里继续睡。
  在我迷迷糊糊又快要睡着的时候,郑秦再次走了进来,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了冬日的寒气,取而代之的是沐浴后清新爽朗的味道。
  我的腿被郑秦拉直,宽大的手掌在我的身上四处揉按,掌心滑过我的每一寸皮肤,似乎在检查着什么。
  直到全身被郑秦摸过一遍,他替我重新拉好了被子,坐在床前一言不发。
  我看着郑秦,耐心地听着时针走动的声音,等待他离去。
  “还好,没留下什么伤。”郑秦看着我的脸,率先打破沉默。
  忽然我觉得有些讽刺,我和郑秦的距离越走越远,他对我的事已经一无所知,连我编的一个谎言,他也没办法识破了,他的精力已经被其他更重要的事所分散。
  “看完了,就回去睡吧。”我的目光在郑秦的脸上徘徊许久,终于说出这句话。
  沉默,又是一大段时间的沉默,静谧的空间里,空气流动声仿若可闻。
  “我把郁馨雪送回去了,她不会留下来。”郑秦没有理会我的话,突兀地说。
  我轻声嗯了句。
  “小睿。”
  我缓缓抬起眼睛,视线中,郑秦的倾身压下靠近我。
  火热的嘴唇覆盖上我的双唇,舌头窜进我的口腔,柔软的舌头舔刷过每一块领地,极为温柔的舔舐。
  冗长的过程中我唤气,适应着他的力度和呼吸。
  一吻过后,郑秦上半身已经完全压上了我的身体,他幽沉的目光深不可测,强烈的欲望暗藏眼底,在黑夜中闪烁悦动。
  “不想回去?”我一颗颗解开郑秦的纽扣,“这是在家里,我不介意大声一点,顺便把你妈引上来,让他看看什么叫兄弟相奸。”
  郑秦握住我解他扣子的手,合上手掌阻止我的动作。
  “明天我带你去吃聚福园,你最爱吃的。”
  “有事,得忙。”
  我想抽回手放回被子里,但郑秦抓住我的手,我的动作完全被郑秦的力气所化解。
  “你在忙什么。”郑秦的话不像是疑问,是在陈述。
  听着郑秦的话,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看来今晚是想和我促膝长谈。我借另一只手的力气撑起身子,伏近郑秦的耳旁,“那你告诉我,你最近在忙什么。”
  “想知道?”郑秦在掀开被子坐了进来,手掌按住我的腰将我带近,“哥告诉你。”
  郑秦所在的润烽军工,忙的事情都是和国防科技相关的项目,我不知道郑秦心中到底在算计着什么。 
  “武直十技术改进,歼…117装弹时间缩短,前几天去了趟北方基地,协助地对空导弹防御第七团实验13枚新型拦截导弹。”
  郑秦下巴抵在我的脑侧,抱着我说着他这几天的事。声音温和有力,就像是大哥哥在对弟弟说他的工作情况,没有一点担心泄密的事。我不知道他是觉得无关紧要,还是觉得我无法对他造成威胁。
  “你的军机要务,说给我听了,不怕我泄密?”我好笑地问。
  “有新闻记者随行,过几天会登报。”
  我抬眼与郑秦相望,看着这位足够温和的大哥哥,“那过几天我看报纸就可以了,你不用告诉我你在忙什么。”
  郑秦的手抚上我的嘴唇,捏住我的下巴,力度大得让我有些受不了,“小睿,这些东西不适合你知道,”顿了顿,他开口,“沈瀚天在这方面的事,应该也很少告诉你。”
  我从小与郑秦相处,我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心理。他的话中,隐隐带着怒气,我却不知他什么不发出来。
  “你清楚了我和沈瀚天的事?”我勾起嘴角,迷上眼睛细细观察郑秦脸上每一个表情变化。
  “和他玩玩可以,但别动了真情。”
  郑秦的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反而让我看不出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可是,我已经动情了。”
  “小睿,你只是一时迷惑,在那段你感情的空白期。”
  郑秦的嗓音带上温柔的迷惑,语气坚定不移地引诱着我相信他的话。深沉寂寞的夜晚,眼睛失去了它看表象的作用,唯有依赖听觉、触觉去感知对方的存在。而郑秦的气息是如此强烈,彷如五年前我们唇齿相依,疯狂,耗尽生命。
  “从沈家最低劣的庶出,到如今的地位,他利用过多少人?一将功成万骨枯,将军成就大业,率先牺牲的就是身边的人,别人还会为他甘之如饴。”
  郑秦的话确实没有错,沈瀚天并没有否认过利用我的事。
  不过,我觉得郑秦,比沈瀚天还不值得相信。
  “如果我说,我不在乎呢?”我从郑秦的怀中挪开,没开空调,冷风从我和郑秦之间灌入,我直视对方的表情,“只要他开心就好。”
  我不知道我介不介意沈瀚天是否在利用我,不过,这番话我故意说给郑秦听,折磨他,我乐在其中。
  郑秦的目光闪过一丝狠戾,浓重的气压由他强健的躯体散发出,混合冷风,仿佛要侵蚀吞并我的躯体,还能忍受的冷变成刺骨的冻寒,破除皮肤,深入骨髓,有些还窜入胸膛,扎进我的心脏。
  沈瀚天似山,沉稳,坚不可摧,屹立天地之间。郑秦如海,冰冷,可包罗万象,波澜壮阔内却能忍耐地一片死寂。
  这是我没见过的郑秦,十九年里不管我做了什么,都没见过他这样。我被郑秦的气息震慑地有些手脚冰凉,我裸着身体坐在一侧,如果不是要硬撑着一口气挑衅郑秦,恐怕,我已经虚软倒下。
  “宝宝。”郑秦张口唤我,我的呼吸几乎漏掉一拍。但听到这两个字,我的心又渐渐安定下来,我松开紧抓床单的手。郑秦上前重新抱着我,温暖的身体助我找回体温,“对不起,吓到你了。”
  如果是五六年前,我听到这句话,水汽会氤氲上我的眼睛,我会感到委屈。但现在我却软倒彻底靠在他的怀里,紧紧贴着他,我一动不敢动。
  “我不逼你。”低沉诱哄的语调,就像小时候一样,他的手在我的后背来回轻抚。
  沈瀚天的话题,他宣告结束。
  我没有做声。
  时间依旧在走,我被郑秦重新抱回了被子里,他则睡到了我的身侧。我侧着头看向郑秦与我相对的脸,他闭着眼睛,似乎是睡了。可是就算他在睡着的时候,依旧让我觉得在下一刻,他能轻而易举地掀起千层浪花,吞噬覆盖违抗他的苍生万物。
  这,就是真正的郑秦,我所了解的,只有我知道的。
  最终,我头枕上他的臂弯,闭上眼睛缓缓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三十一】

作者有话要说:  我在考虑要不要科普一下军事知识呢。
  第三十一章
  早上醒来,已经七点了,郑秦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摸了一下离我最近的地方的温度,还残有余温,看来刚走不久。
  我洗漱完穿上衣服,还有些困,我打了个哈欠下楼吃早餐,父亲在看报纸,后母小口地吃着她的美容早餐。
  我看了一眼四周,没有看到范正明的身影。
  懒得管范正明去哪了,我喝了一口牛奶,想了想,还是让厨师再做一人份的东西,热着,等范正明下来的时候吃。
  沉静的早晨,一家人之间其实也没什么话题,没有客人在,便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
  父亲走前交代了他要出几天差,让姨夫他们做事谨慎些,随后匆匆忙忙离开了。
  后母擦了优美的嘴唇,勾着嘴角说要和几位官太太去购物,象征性地问问我有什么要带的没,我摇摇头,便看到她摇着腰离开了。
  等人走得差不多了,我双手环着胸,看着范正明一步步下楼来。
  我不禁笑了一下,“怎么,范先生不敢见人?”
  “郑少啊,你们家的人太……”似乎意识到了在我面前有点失礼,他立刻闭上了嘴。
  这也不能怪他,他在沈瀚天身边做事,虽然见识过大家族人的做事、喜好风格,但他毕竟是在军队长大的,艰苦朴素于他而言,才是正统作风。何况,在穷奢极侈的郑家。
  “你上次不是来过?”
  “这…还没适应。”
  我没接他的话,让保姆送上了刚才备着的早餐,示意范正明吃。
  范正明傻乐般地咧开嘴,开始风卷残云扫荡盘中早餐,我有些不解,不就是火腿加煎蛋,吃得这么乐做什么。
  “郑少啊,你家厨子真棒啊,第一次在你家吃饭,我以为我饿了,什么都好吃,原来是真的什么都好吃。”
  我的手指不经意滑过玻璃杯身,想起了那天在体育场沈瀚天说的特战队,“你们在特战队一般都吃些什么?”
  “我们?我和老板啊,我们有时候出任务,困在深山或者沼泽里的时候,会吃蛇啊,鸟啊,野兔啊,还有虫子,补充蛋白质,运气好在溪边能摸点鱼吃。”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感觉你们像在野炊。”
  “野炊?哦,不,郑少。我们必须防假想敌或者敌方的红外线探测仪,所以全部都是生吃。”范正明嘴里包着食物,解释。
  我心中一哽。我忽然想起民间流行的一种娱乐,斗狗。一般为了增加斗犬的嗜血性,都会喂它们吃带血的生肉。
  “当时我跟着老板所在的中队出任务,吃了毒蘑菇,胃穿孔了。据说我吐出来的血染了半条小溪。”
  我看着范正明,挑眉一问,“那你怎么还没死。”
  “因为我还没见到郑少!”
  我忍不住加深了笑意,人家都说当兵的油嘴滑舌,果然是真的。
  从郑家出来,范正明说按照行程,沈瀚天下午要出发前往横断山区,我们必须在十三点之前回去。
  我对他们的安排没有异议,我要做的事早上就够了。
  我让范正明陪我买了束白玫瑰,然后开车去了沈氏入了股的一家医院。
  顶楼的特等病房外,静谧无声,我轻轻推开病房的门,桌上没有水果,花束。以吴卓思在商界的地位,来探望他的人本应络绎不绝,或许是被沈瀚天下了封锁令的缘故,才如此寂寥无人。
  吴卓思躺在病床上,闭着双眼,左手正在打点滴,吊瓶里的液体即将见底。
  我对范正明使了个颜色,让他去拿个花瓶过来,范正明会意,迅速取来支瓷白的瓶子,线条优美,价格不菲。
  我挑眉看了下范正明,范正明嘿嘿一笑。他的脸蛋还是不错,让护士小姐献个殷勤也是绰绰有余。
  我在瓶子里加了点水,拆开白玫瑰花束的包装,放到了瓶子里。
  不知是我的动作过大引出声响的缘故,还是其他,吴卓思睁开了眼睛,就算是身负重伤,虚弱躺在床上的时候,他的目光依旧凌厉,躯体本能处于备战状态。
  我看向吴卓思的脸,他左额角还贴着纱布,略有渗血,沈瀚天出手果然够狠。
  吴卓思依旧目带寒光,冷毅森然。
  我随手摘下一朵白玫瑰,放到吴卓思的枕边,白玫瑰衬着他古铜色的皮肤,也别有一番风味,“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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