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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你看起来很好吃-第51部分

小说: 你看起来很好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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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尽量不让他们听见。
  “是啊,”林琰哀戚地笑了,“花副总管会记得这件事也不足为奇。不过既然他觉得我误会了我爹,为什么不直接跟我说呢?”
  “谁敢啊!”高元不吐不快,“一提起这件事你就跟个黑面神似地,不害怕才怪。”                    
    
    
    ☆、雾里看花2

  “是吗?”林琰坐在床沿,望着迟迟不肯靠近的高元说,“其实害怕的人是我才对。我口头上说不怪我娘,我知道我也不应该怪她,但我心里还是会觉得失望——我在她心中的分量始终不及那个男人。我很害怕再失望一次,害怕再品尝一次被母亲抛弃的滋味。”
  高元心痛地看着眼前的男人,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不管说什么都觉得轻飘飘的,突然涌起的强烈感情几乎令他窒息,他只能伸出颤抖的手轻轻地覆上林琰的手背。然而指尖刚刚接触,他就被林琰猛地一拉,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对不起,对不起。”高元从未听过林琰如此动摇的声音,“要我负荆请罪你才会原谅我吗?”
  “你背着荆条想吓唬谁啊?难道我会下手打你吗?”
  “刚刚不就打了?”
  高元顿时涨红了脸。“那……那还不是因为你说什么另结新欢。”
  “都说了是‘如果’,你认真过头了。”
  林琰一边说一边轻捻他的发梢。被认真到顽固的人说认真得过了头,高元怎么想都不甘心,一把扯散了林琰的头发。两个人披头散发傻乎乎地相视一笑,又紧紧拥在一起。
  “我娘的案子就拜托你了。”林琰耳语道,“不过你要答应我,无论是什么结果,你都要告诉我真相。”
  “可是……”
  高元的话立刻就被打断了。
  “我没关系,有些事就算害怕也没有用。当年我害怕会失去我爹,但最终还是渐行渐远。就是因为有个巨大的秘密横亘在我们中间,所以我总是觉得无法理解我爹,还跟他对抗起来,我不希望我们也变成这样。”
  “我才不会骗你。”
  还能有什么结果会比母亲跟别的男人殉情自杀更坏呢?既然林琰都这么说了,高元就连欺骗林琰的理由都找不到。听到他这么说,林琰抽出挂在床柱上的宝剑,割下自己的一小束头发。“可以吗?”他轻抚着高元的头发问道。高元刚一点头,林琰就迫不及待地割下一束头发。他把两束合为一束,手边没有红线,他就解下剑穗把头发绑住。
  “从此我们结发同心,永远都不要怀疑彼此。好吗?”
  高元把那束头发从他手里抢过来。“也不知道编一下,散掉了怎么办?”他低头嘟囔着,头发仔仔细细地编好,然后用点缀着翠绿玉珠的剑穗绑牢。真希望两个人也能像这束头发一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不分彼此。不知为什么,明明是应该笑的事情,眼泪却好像决了堤似地流下来。
  林琰连忙帮他擦掉眼泪,慌里慌张地问道:“怎么了?还在生我的气?”
  高元吸着鼻子摇了摇头。既然说了要相互信任,他的心里就不能有一丝怀疑才行。他把心一横,泪眼朦胧地注视着林琰问:“你是真的喜欢我吗?”
  “为什么这么问?”林琰的表情看起来很困惑。
  “我……在想,你是不是因为我说喜欢你,你被我影响了才会觉得自己喜欢我。”痛苦的事如果说出口就会不再那么难受——这个绝对是骗人的,现在灼人胸口的疼痛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是。”林琰连一丝犹豫都没有,就斩钉截铁地否定了他的想法。
  困扰了自己一整个晚上的事被这么简单地就否定了,感觉好像傻瓜一样。“你至少也想想呀。”高元抗议道。
  “没什么可想的,不是就不是。”林琰的语气很坚定,但是听起来也不像在怄气。
  “真的吗?”高元的眼泪已经停了。
  “当然了,你觉得我会因为幻觉而苦苦思考一年吗?”
  说的也是,而且林琰也不是会轻易被影响的人,会做出这种事的反而更像是自己。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傻瓜,简直羞耻到无地自容了。“我有点累了。”高元夸张地打了个哈欠,“现在都快四更了吧,明天我还要早起呢,说不定又要忙一整天。”
  林琰在他脸颊覆上轻吻,两个人相拥着倒在了床上。嬉闹着除去衣衫,高元被林琰的发梢刺得很痒,一直咯咯地笑个不停。
  “真的就这样歇息吗?”虽然是在询问,林琰的手却不安分地在高元腰侧游移。
  “怎么可能还睡得着啊?”高元笑着搂上林琰的脖颈,在他耳畔轻声说,“把灯熄了。”
  只见林琰举起宝剑轻轻一挥,两个人紧紧交缠的影子在墙壁上晃动了两下,随即变成一片黑暗。渐渐地,身体也好像融在这一片黑暗中,只剩下急促的喘息声。
  第二天未到五更,高元就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整理头发。虽然林琰昨晚说要帮他梳头,但是他不想吵醒林琰。仔细算算,他昨晚只睡了不到半个时辰,也难怪两边的太阳穴就像要爆炸一样。忍着痛悄悄地把乱成鸡窝的头发理顺梳好,他披上衣服就匆匆地出门了。
  天刚刚亮,晨曦洒在朝露上如同辰星般闪闪发亮。高元一边走路一边整理衣衫,听到“啧啧”的声音才抬起头。原来是花孔雀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正撇嘴摇着头,心想他八成又要揶揄自己一番,高元故意装作没看见,继续往前走。
  “我来送您出去吧。”
  花孔雀说着,拿出女子常用的淡紫色丝帕遮住自己流露出笑意的嘴角,快步贴了过来。他的鞋子发出非常响亮的“咯噔咯噔”的声音,让高元本来就胀痛的脑袋更难受了。
  “你的鞋子吵死了。”他揉着太阳穴说。
  “什么叫吵死了?”花孔雀高声反问。他一蹬腿就把脚尖凑到了高元的鼻尖,晃了两下显摆道:“这可是上等桐木,你看看这纹理,细滑如绢丝,你穿过吗?”
  “现在秋分都过了,你不嫌冷啊?”高元瞪着花孔雀的脸说。他再怎么说也是县令,居然被人拿脚指着。可是在花孔雀放下腿的一瞬间,他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等等!”他抓住了花孔雀的木屐,二话不说抢了下来。
  木屐的颜色、纹理果然都跟他那天找到的木屑很相似,而且他记得那块木屑的顶面的确细滑到令人印象深刻。但光是这样他还不能肯定,一定要看到里面的纹理才行。他举起木屐,把一角对着地面狠狠地砸去。乓地一声,木屐掉下了一块。他蹲下身捡起断裂的部分,仔细查看断面。
  一模一样。那天他见到的木屑就是这种木头。
  “这种桐木,很常见吗?”他指着木屐问道。
  “怎么可能?”花孔雀已经气得脸色发青,“这可是南诏产的梧桐木,跟普通的桐木可不一样。”
  “的确很不一样,比普通的桐木轻得多,还特别地细腻呢。”高元喃喃自语,“这种桐木在安平县常见吗?”
  “你知道我买这么大一块木料花了多少钱吗?”花孔雀在胸前比划了一尺见方的性状。
  “五百文钱。”高元老实地回答道。一般这么大的桐木值五文到十文,既然是从南诏运来的,变成一百倍总该够了。谁知话一出口,花孔雀就嗤之以鼻地“呸”了一声。
  “五百文,五百文就连这块木渣都买不到!”他说着竖起三根手指,“三十两,白花花的银子。这可是我托朋友带过来的,全安平就这么一块。”
  虽然在长安贵到多离谱的东西都见过,高元还是为这个价格惊呆了。“你确定只有这一块?会不会有人拿来做家具什么的?”
  “家具?”花孔雀不屑地笑了,“三十两小小的一块,拿来做家具?你以为是皇亲国戚啊!”
  高元的心沉了下来。这就是凶手不惜打晕自己也要夺回那块木屑的原因。“你的木屐是找谁做的?”他问。
  “不就是李鞋匠。安平县城里他手艺最好。”花孔雀捡起地上的木屐,紧紧地抱在怀里,“我今天才第一次穿就被你弄坏了,你赶紧原价赔我。”
  “你到县衙去领吧。”高元想起早堂的时间就快到了,他要尽快回去更衣准备才行,于是匆匆地往后门跑去。
  “昨天晚上少爷有没有生我的气啊?”花孔雀在他身后大喊。
  原来是想问这个,怪不得这么殷勤。“没有。”他挥挥手冲出了林府。
  早堂无事。退堂以后,高元悄悄地拉着高艺出了县衙。天已经完全亮了,店铺陆陆续续开始营业,街上变得热闹起来。不知为什么,案子有了进展,高元的心里却一点都轻松不起来。不祥的预感就像沉重的铅块一样令他的脚步无比沉重。
  “对了,赵芳姿的验尸格目我放你桌上了,回去记得看。”
  “哦。”高元无精打采地回答。
  高艺突然抓住了他的肩膀。“你怎么了,早上回来以后就怪怪的。”
  “我知道了采花贼是谁。”
  “这不是很好吗?尚书大人给的期限还没到,你就不用辞官归田了。”高艺的脸色还是很担忧。
  高元低着头说:“嗯,是挺好的。”
  “你该不会被人欺负了吧?”
  “没有,只是没睡够。”
  高艺松了口气,转身继续走在前面,开始唠叨起来:“你也老大不小了,至少也学着克制一下吧?老爷夫人都在这里,你动不                    
    
    
    ☆、釜底抽薪1

  李鞋匠住在城西一个破败的巷子深处,四周没什么人家,只有几间简陋的空屋。原本他与女儿住在城东,发生了那件事以后,就因为承受不了流言蜚语而搬到人口较少的城西。
  他们两个敲了半天门,里面都还是一片死寂,没有任何响动。他们来的路上已经跟巷口的茶肆打听过,李鞋匠今天早上还没出门,他人应该还在家里才对。两个人相对而视,高艺随即一脚踢开了木门。晨光照亮的破屋里凌乱不堪,衣箱橱柜全都倒在地上,就像被打劫过一样。李鞋匠则倒在木塌旁,双眼突出,肿大淤紫的舌头吐露在外,颈间有一道明显的勒痕。
  高元和高艺面面相觑。他们刚刚确定李鞋匠就是奸污杜金英的人,匆忙赶到,竟然发现他已经死于非命。如果说这是巧合,那高元只能说老天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怎么会这样?”高艺不禁扶额呻丨吟。
  高元无法回答,他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今天早上得知李鞋匠就是采花贼时,高元虽然震惊,却也不是不能理解他的动机。女儿被人奸污,又因为承受各种不实的指责自杀身亡,而罪魁祸首却只在牢里呆了两年就重获自由。他没能亲手杀死陈九,怨恨就转移到了那些中伤过女儿的人身上。“你们说我的翠蝶行为不端,被恶人奸污也是自作自受,那我就让你们也尝尝这种滋味。”这些话就好像李鞋匠在自己耳边咆哮。
  但是李鞋匠为什么会被人杀死呢?虽然现场看起来像是抢劫杀人,但是安平县的人都知道,城西就是贫民窟,住在这里的人即使不是一贫如洗,家里也不会有超过五两银子。凡是脑袋没有坏掉的人,都不会产生来城西抢劫的想法。
  “你留在这里检查,看看凶手有没有留下蛛丝马迹。我去叫人来。”
  高元说完,转身向县衙奔去。他有种直觉,即使再怎么检查也不会得到任何线索,因为凶手是个精于此道的人。一回到县衙,他就吩咐衙役去协助高艺,自己则进了书斋,翻出案卷准备从头到尾再看一遍。赵芳姿的死应该和□案没有任何关系才对,为什么李鞋匠会被杀呢?
  可是又看一遍,也还是没有任何可疑之处。他头昏脑涨,不小心打翻了茶杯,洒在了高艺放在桌上的验尸格目上。他连忙拿起格目擦掉上面的水迹。他翻开格目检查有没有模糊的地方,却被身体特征这一栏吸引了目光。
  ——左腿膝盖有一长约一寸的陈旧伤疤。
  这也是巧合吗?高元放下格目,牵了匹快马,一路奔到城外的寺院。清弥还在后院的灵堂里,双眼充血,一看就知道他一夜没睡。
  “你家先生,左腿膝盖有一个疤痕,你知不知道是怎么弄的?”
  清弥困惑地歪起了头。“膝盖的伤痕……”他眨了两下眼睛,“我好像问过,不过先生说他记不清了。那个疤痕在他记事的时候就有了,他问过自己的养父母,他们也不清楚是怎么弄的,只说先生来的时候就是这样。”
  “赵先生是五岁的时候到养父母家的,也就是说,那个疤痕是在他五岁之前造成的了?”高元激动地抓住了清弥的手臂。
  “也许吧。”
  掩盖住真相的层层黑暗似乎开始崩坏,光亮渐渐地从底部透出,然而事实的轮廓仍不清楚,他所欠缺的碎片一定隐藏在那看似平常的过去之中。
  “县令老爷?”清弥小声叫他,“我准备先生头七过了以后就离开安平。”
  “你准备到哪去啊?”
  “我想先去长安,把先生的诗集刻印。”
  清弥孤苦伶仃一个人,去长安也是无依无靠。他们两个人生活清贫,也没什么积蓄,清弥能不能走到长安都是问题,更不用说刻印诗集了。高元翻遍全身,只找到了三两碎银子。这点钱根本拿不出手,还是等回县衙再派人来给他送些银两。
  道别以后,他匆匆赶回县衙,给吏部写了一封信。赵芳姿是自杀而死,但他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人逼死的。赵芳姿只是个书生,为人单纯淡泊,很少与人结怨,唯一一件称得上亏心事的,就是当年与恩师的妾室紫嫣殉情跳崖,却只有自己获救。如果有人想要逼死他,就只能用这件事来要挟。而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赵芳姿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这件事只要写信到吏部一问就一清二楚,所以那个人在逼死赵芳姿的同时,还要他自己伪装成自杀。
  虽然没有确证,但是那个人是谁,高元早已心中有数。从一开始,那个人就注意到了赵芳姿这个名字,还处心积虑安排手下到县衙,借机逼死赵芳姿。先是派人刺杀,后来又冒险深入县衙,那个人究竟为什么一定要赵芳姿死呢?高元不相信他所做的一切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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