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我欲成神-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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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丢下我!”他还在做思想斗争,尸体美人不知什么时候爬过来,抱住他的腿。这个动作让陈凌岳想起自己两岁的儿子,所以不忍心推开他。他清楚地记得儿子刚学会走路,总是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抱着他的腿。
他听见他几乎用哀求的口吻说:“不能丢下尸尸。”
“你能不能别哭!”看来眼泪不光是女人的武器,还是小白脸的致命凶器:“我靠,别把鼻涕擦在老子裤子上,老子就剩这么一条好裤子了!”
尸尸抓着他的大腿死不放手,甚至还威胁上了:“你要是丢下我,我就让子辛将你醢刑处死!”
“我一个大老粗,你说什么我可听不懂。”推着尸尸的额头,好不容易把这块橡皮糖从身上拔下来,陈凌岳已经起了丢下他的心思。这家伙太粘人,又非亲非故,他凭什么照顾他,带着他走?
他对尸尸说:“我现在住在亲戚家里,不能带你回去,他们会起疑的。这些人会问你从哪里来,如果答不上来就会把你抓起来,懂不懂?”
尸尸傻乎乎地点点头,于是陈凌岳继续说:“你在这里乖乖等我,天亮以后我就来接你。”
“别走……”刚跨出去一步,腿又被尸尸抱住了。
既然要把他丢下,那戏就得做足一点:“我知道这里很黑,你会怕,忍耐一晚上好不好。明天我给你带好吃的,带你到城里玩,给你买新衣服。”
尸尸这会还是赤·裸这□,一双雪白的长腿在格外引人注目。
他犹豫了一会,似乎在思考这个男人的话的可信度,然后他终于松开手,但还是不放心地说:“我会很乖,你要回来接我。”
“你好好呆在这里,别乱跑。”会回来就有鬼了,陈凌岳心里盘算明天一大早就搭班车回县城,把这个麻烦甩掉。
回到大舅家时,天刚蒙蒙亮,但是勤劳的农民已经起床干活了。一路上遇到不少熟人,他只好谎称在城里养成了早锻炼的习惯,一天不跑步就难受。不知是村人淳朴还是什么,他这蹩脚的借口居然把大家都忽悠过去了。他回到房间,马上收拾行李,准备跑路。
虽说欠了一屁股债,但现金还是多少有点的,他数了一遍,一共三千二。他决定留下一千块钱给大舅,他是用修祖坟的名义回来的,要是一分钱不出就走,实在不好。
剩下的连利息也不够还,他决定去某个沿海城市,那里有他的老战友。战友姓霍单名一个亥字,人称霍少,家里很有些背景,可以说是黑白两道通吃。他们在部队时关系相当不错,陈凌岳帮他顶过一次处分。霍少当时就放话,今后有什么难处尽管找他,他一定鞠躬尽瘁,在所不辞。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彼此少有联系,自然也没找过这霍少。两人至少七八年没有见过面,也就逢年过节打个电话慰问一下。现在不是火烧眉毛,他也想不起还有这么一位贵人。
即使借不到钱,至少可以收留他一段时间。
好不容易熬到早上,他立马就给霍少拨了一通电话,响了半天,才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应答声:“老陈,你这龟儿子尽干些饶人春梦的混账事!”
上午八点半,是早了点,不过普通人已经在上班的路上了。
两人寒暄了一会,陈凌岳拐弯抹角,有些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开口就借五百万,估计是谁也不会同意的吧,所以他也不知道怎么说。倒是霍少轻易地看出他的难处,而且没有当面揭穿他,他对这位帮过自己的老战友,还是相当尊敬的:“要是心里不舒坦,就到老弟这来住几天,吹吹海风,散散心。弟弟我虽然不是富可敌国,但是山珍海味金屋美女不缺,总有你喜欢的。”
听到这句话,陈凌岳才算放心了,至少找到一个暂时的安身之处。
他正想道谢,就听见电话那头一个娇滴滴的小男生在抱怨霍少怎么起得这么早,他还没睡够呢。那声音软得都可以酥到骨头里去了,光听说话就让人受不了。没想到,霍少居然也好那一口!
陈凌岳是反感GAY的,但他有求于人,自然不能说什么。
霍少也见惯了,甚至爽朗地大笑起来,半开玩笑地对陈凌岳说:“这男人的滋味也不一般,等你来了,我给你挑上是十个八个绝色的,销魂得很!”
绝色?这些小男生能有多绝色,陈凌岳脑海中一下浮现出尸尸的脸,那才叫绝色!
他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得了吧,男美人我这里就有一个,那才叫倾国倾城。可惜我对纯平带把的没兴趣,要不要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本来是句玩笑话,不过霍少似乎对倾国倾城的男美人有浓厚的兴趣,当即要求陈凌岳传几张照片过去。
“传给你,你买啊!”陈凌岳无语了。
“买,不过得是真的倾国倾城。”霍少这个人其实没什么嗜好,玩美人算是其中之一。
“五百万。”刚好欠了五百万的某人,胆战心惊地报出一个数字。虽然他知道没人会真的花五百万买一个人,心里却很期待。谁知霍少考虑了两秒,斩钉截铁地回答:“只要他值!”
如果不是熟悉这个人的脾气,知道他说一不二,陈凌岳一定以为他糊弄自己。他心脏砰砰地跳,丢下一句你等我一会,就朝后山跑去!
气喘吁吁地爬到山顶,尸尸还老实地坐在原地,连动都没动。
“饭呢。”眼看陈凌岳没有带吃的上来,尸尸嘴巴一瘪,又要哭了:“我要吃饭,尸尸饿了!”
哭,哭了正好!梨花带雨的表情才叫美!
无视尸尸的哭闹,一把扯掉他的上衣,惊恐的尸尸有些不知所措,脸上还挂着泪珠。陈凌岳则拿起手机啪啪啪拍了不少好照片,一股脑传给霍少。他必须感谢信号塔的普及,让他在山顶上依然有信号,因为电话那头传来了喜讯。
“这美人我要了,你给我弄来,多少钱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尸尸现在有点弱受的嫌疑,但是大家放心,这货本座状态下是相当强悍的。话说苦逼作者的背拉伤了,痛得不得了,谁有秘方能快点好啊。。。我贴了云南白药高一点用都没,半边身体僵硬,痛死了。
☆、臂环是个宝贝
得到了霍少的承诺,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把尸尸卖掉,让他头疼脑热东躲西藏的债务就能一笔还清!
陈凌岳在心里盘算着美好未来,拿到钱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欠债还清,再找个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只要肯干,不愁没有东山再起的一天,等他以后飞黄腾达了,要什么就有什么。到时候,说不定老婆也回心转意,带着儿子回来一家团聚,共享天伦。
想到这些,他不禁露出笑容,连日来的阴霾也随着霍少的电话一扫而空。他还沉醉在喜悦中,憧憬今后没有负担的人生,旁边的尸尸等了半天的饭也没吃到嘴,终于嚎啕大哭。
“饭饭,尸尸要吃饭!”真不明白这家伙的眼泪怎么跟水龙头一样,说来就来,还关不住。
“别哭了,等会就带你去吃饭,有肉有馒头,想吃多少都行。”见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陈凌岳连忙摸出纸巾给他擦鼻涕,结果尸尸用力一擤,鼻水就喷到他手上了。要是平常遇到这种事,他绝对会大发雷霆,可现在他也不在意,随便擦擦手就算了。
要知道,尸尸价值五百万,这么个宝贝疙瘩,当然得好好伺候着。
别说喷他一手鼻涕,就是一脸也行。
现在他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恨不得有个任意门一下穿越到霍少那,一手交钱,一手交尸!
“我带你去城里吃好吃的,买好衣服穿,但是你要听话,不许再哭闹了!”拉着尸尸的手准备下山,陈凌岳现在是越看他越顺眼,觉得他脸上长的都不是鼻子眼睛了,而是红灿灿的三个大字——五百万!
“尸尸喜欢吃肉!”尸尸真的很好哄,听见有吃的,立刻露出花骨朵一样的笑容,眼睛弯弯的。
虽然听见吃的会露出开心的表情,但他却不肯轻易离开古墓。他抓住陈凌岳的手臂,脚死也不动,怎么也不愿意迈步下山。最后在陈凌岳的反复追问下,才担忧地说:“要是我走了,子辛会找不到我的,你把饭带来我要在这里吃。”
听见他不肯走,陈凌岳有些着急了,只好继续哄他:“子辛不会来了,我带你去外面玩,有很多好吃的。”
尸尸摇头,固执地说:“子辛说要我在这里等他,就是几百年一千年我也会一直等他,我知道,他总有一天会来接我的。”
你都等了三千多年了,还不够啊,那个什么子辛要是个普通人,估计都化成灰了!
“可你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也许他被什么事情困住了,脱不开身,又或者遇到了危险等你去救他。”强行带走尸尸也不是不行,但他势必一路哭闹,引来很多不必要的围观。于是陈凌岳开始从旁敲击,希望他心甘情愿跟自己走。
果然,在听到子辛可能遭遇危险后,尸尸立刻露出焦急的神情,十分担忧:“那,那我该怎么办!”
“跟我到城里去,我会帮你找子辛,总比留在这里守株待兔强。”见尸尸露出疑惑的表情,陈凌岳才想起他是商朝人,自然听不懂这些成语,于是换了简单易懂的说法:“如果他不来找你,我们就去找他,一定会见面的。”
尸尸大概考虑了半分钟,终于主动拖起陈凌岳的手,大步下山。
他现在只穿了件短外套,两条修长白皙的腿露在外面,连对男人毫无兴趣的某人也忍不住多看两眼。尸尸的皮肤真的很好,很白,但不是尸体应有的苍白,而是有血色的。他的体毛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那个地方也不像成年人那样有较深的颜色。咋一看,如同没有发育成熟的幼童一样,光溜溜的一片,一只小白鸟在中间晃来晃去。
陈凌岳不太清楚这种光滑无毛是不是受到GAY的欢迎,心中有点小小的担心,怕霍少会嫌弃他没有发育完成。
不过在他印象里面,白虎能刺激男性的□,男人是爱女人这样的。小片片里的女主角,不都一个个都刮得光溜溜的吗?只是不清楚,GAY的审美观,是不是和直男一样。
不知是因为可以吃饭,还是能找到子辛,尸尸的心情很愉快。他嘴里哼着奇怪的小调,一蹦一跳地往山下跑,两瓣白花花的小屁屁一抖一抖的。陈凌岳忽然觉得头有点晕,他居然对尸尸产生了一些难以名状的冲动。两瓣臀肉之间藏着的秘密谷地偶尔会因为他过大的动作而露出一点点,这种隐隐约约的摸样更是撩人。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大老爷们会和同性做那档子事,因为有的男的,的确是尤物。
白嫩白嫩的肉在他眼前晃来晃去,陈凌岳觉得自己快要克制不住冲动。他喉咙发紧,咽看几口口水,恨不得将尸尸按在地上就地正法。
然后他扶住额头,深呼吸了几下,对自己产生了这种荒唐的小法感到惭愧。
看来真是离女人太久了,居然让他欲求不满到想拿男人解决的地步,太疯狂了!他决定拿到钱,先找十个八个大美女泄火,不然照现在这个状况,早晚得出事!
“尸尸,你等等。”叫住一路飞奔下山的尸尸,扯下他的头巾先围在腰间,不然那个圆滚滚的屁股真的会引人犯罪。快到山脚时,他吩咐尸尸躲在一丛灌木后等他先回去拿衣服,不然光屁屁进村,会被当神经病围观。
结果等他飞快地拿着衣服裤子跑回来时,尸尸不见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立刻四处寻找,但附近完全不见尸尸的影子。
是肚子饿得忍不住自己去找吃的了,还是跟着附近的谁跑了,又或者没什么东西吸引住离开了这里。陈凌岳一点头绪都没有,他开始大喊他的名字,并且在周围仔细寻找。眼看五百万就这么没了,他从来没有这么惶恐过,想死的心都有了。心中十分后悔,不该把尸尸一个人丢在这里。
“尸尸,别闹了!”他拨开脚下的荆棘,一边朝树林深入走去,口中不住呼唤。
“尸尸在这里。”不一会,尸尸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回来,脸上脏兮兮的。可能是摔了一跤,膝盖破了皮,伤口很脏还在流血。
他手上举着一个东西,用头巾包得好好的,得意地说:“你看我把什么找回来了。”
“叫你乖乖等着我,乱跑什么,跑丢了怎么办。”终于松了一口气,怒火也爆发了。这而且家伙又把头巾解了下来,小白鸟随着跑步的姿势欢蹦乱跳,实在让人受不了:“赶紧把衣服穿上,这么大的人还光屁屁,不知道害羞吗?”
“我把这个找……”尸尸还想说什么,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陈凌岳厌恶地看了一眼,也没伸手去接。
见他表现得很冷淡,尸尸只好收回手,乖巧地捡起地上的衣服。但他只会把裤子套上,却不知道怎么扣扣子,T恤也不会穿。陈凌岳皱着眉头,心里烦躁得很,又不能不管他,只好手把手教他怎么穿现代人的衣服。那身衣服是陈凌岳的,对尸尸来说太大,套在身上松垮垮的,露出一片雪白的颈项。
他对尸尸招手:“走吧,我们今天中午就离开,去县城。你要乖,等下见到我的亲戚不要乱说话,不然我就不帮你找子辛。”
虽然是简单的威胁,对尸尸的作用却很大,他点头如捣蒜,生怕陈凌岳不肯帮他找子辛。
他跟在后面,在狭窄的田埂间摇摇晃晃的走路,手里一直捧着他捡回来的那个东西。他几次想把东西递给陈凌岳,但对方显然对这玩意不感兴趣,甚至连看都不想看。他只好用头巾把那个东西裹起来,系上一个疙瘩,牢牢握在手里。
回了大舅家,向他们介绍尸尸:“舅,这是我城里的同事,他老家在上溪那个村,这次我们打算结伴回去,也好有个照应。”
得知外甥中午就要走,男人心里当然舍不得,但是他也知道城里人要按时上班,不然可能连工作都要丢了。考虑到还有同事专门等他一同回去,也就不强留了,只是要求陈凌岳带些农产品回去给他的父母:“你妈妈最喜欢吃自家做的腊肉香肠了,我给你准备点,你好生带回去。”
大舅去忙了,陈凌岳立刻跑到厨房,给几乎要嚎啕大哭要吃的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