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都市青春电子书 > 世情书 >

第9部分

世情书-第9部分

小说: 世情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气氛很沉重。那些来帮忙的左邻右舍都面带悲戚。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以前我爸喝醉,踩了东家的苗,拔了西家的秧,指不定他们怎么咒我爸不得好死。结果我爸真死了,他们又悲伤起来了。比我都还悲伤。
  也许他们的悲伤不是对人,而是仅仅对死吧。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父亲踩了他们的苗,那是可以反抗的伤害,所以愤怒。但死是无从反抗的伤害,谁都逃不掉。世人所能做的,只有悲哀。
  郑叔叔把我推向那黑黑的棺材,他说:“去见最后一面吧。”
  我上前看他——我那个爸爸,他静静的躺在棺材里,我还是有些害怕,我总觉得他还会跳起来给我一脚,但我看了他很久,他也没有。
  我隐约觉得有点失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我喜欢他踹我?真贱哦。
  我打着灵头幡把我爸送上山。我爸这辈子真不错,死了有兄弟埋葬,还有儿子打灵头幡,即使他什么责任都没履行。
  不过这说明,至少他前半生曾像个人。
  直到遇上那个娼妇,哦不不,遇上我妈。
  郑叔叔张罗着把我爸爸葬了,我在家收拾遗物。这个生我养我的老房子,我知道它哪块墙上有洞,会有老鼠钻进来,我清楚它哪块石头有缝,里面有几只蜜蜂。我知道它哪块砖松动了不能倚靠,哪块瓦破损了会漏水。我以前曾有两年不曾回来。我以后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有亲人的时候,老房子叫做家,亲人都走了,老房子就只是房子了。
  其实我也没什么好收拾的,我就记得里屋抽屉里有一些照片。我打算把它们带走。
  结果我一打开抽屉,惊飞了无数灰烬。我眼前是一屉照片烧过后的残骸,就像缺页的故事,读书的人再也不能知道,那一段时光,曾经发生了什么。
  我想找找还有没有幸存,却只翻到一张银行卡。
  我把银行卡收起来,然后关上了抽屉。
  我爸是个懦夫,不敢面对未来,也不敢面对过去。
  我又去见了爷爷,之前每年清明我都会来见爷爷,找爷爷说话。
  我想明年清明节的时候,我要多准备一些纸钱了。
  这太好笑了,我爸活着的时候,我回来看爷爷还得躲着他,我爸死了,我回来看爷爷还得顺便去看他。给他烧纸。
  不知道他死了会不会天天在阴间买醉。爷爷也在阴间,他是不是又要坐在门槛上骂人了?
  我有点难过,爷爷一定更希望我先下去陪他吧,结果却是爸爸那个讨厌鬼先下去。
  郑乐来拉我回家。小绿跟在他后面,我问郑乐:“我是不是还没有我爸孝顺,我爸都先去陪我爷爷了,我还活着。”
  郑乐说:“好好活着才是孝顺,你爷爷一定希望你好好活着!”
  我想:“如果可以,我希望我爸爸长生不死。这样他就永远都不能去烦爷爷和我了。”
  小绿蹦蹦跳跳的跑到我面前蹭我,我蹲下来抱了抱它,如果有来生,我希望我做一条狗好了。
  简单而快乐。
  我爸爸活着,我有一个亲人,虽然胜似没有。我爸爸死了,我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了。
  但是郑乐却不再和我冷战了。
  我第一次和他冷战那么久,我最后一个亲人死了他才搭理我。如果以后我们再冷战,可怎么办。再死就轮到我了,难道只有我死了,我们才能合好吗?
  我不愿意深究。惟愿我们再也不要冷战。
  郑乐和杜如梦分手了。我早就知道他没法同时顾及我们俩。他不可能同时每时每刻顾着我,又每时每刻顾着杜如梦。一遇到两难选择,比如陪我去自习还是陪杜如梦去看电影,他总会选择我。他是在陪我的空档去搭理杜如梦。
  情侣中的一个人,还拥有一个更亲密的其他人,这是谁都无法忍受的。
  而且我猜他根本不喜欢杜如梦。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
  但杜如梦都比他看得清楚。
  杜如梦先提出的分手。郑乐想了想就同意了。杨光说:“郑哥,要不要我们陪你去借酒浇愁。”
  郑乐说:“浇个屁。”然后转身问我晚饭吃什么。
  我说随你。郑乐说:“不如我们去吃烧烤嘛,我好久都没吃了。”
  我说:“你左脸长了颗痘痘自己没发现吗,还吃烧烤。”
  杨光捧住脸怪叫:“郑哥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分手了!禾子才是正宫娘娘啊!”
  程数在旁边幽幽说:“我们宿舍太惨了,只有内部消化了。”
  高学优说:“还是郑哥厉害,内政外交两手抓,两手都硬。哦,不过现在外交疲软了。”
  我知道他们在开玩笑,但我觉得听起来比他们开郑乐和杜如梦的玩笑好多了。
  关于郑乐和杜如梦,所有好笑的我都觉得不好笑。
  后来郑乐还是被我带去食堂喝粥了。
  我还专门给他买了碗红豆粥,表示对他这个下岗性工作者的照顾。
  很快我们就高三了。
  连宿舍里面其他四个人也变的紧迫起来,篮球塞在床下落了一层灰。
  以前每次我去了教室,那四个人还睡得像猪似的,直到快要上课才从床铺里弹起来,风风火火往学校赶。结果现在大家宣布要和我一起早起了。杨光站在我面前,脚一跨,手一抬,摆个前进的造型说:“以后我们都要紧跟党走,服从党指挥!”
  结果第二天早上我死活都叫他不起来。我一恼直接给他把被子扒了。快入冬的天气已经开始冻人了。杨光穿个内裤,缩成个虾米,还把枕头遮在自己身上继续睡。
  其他人都起床了,程数刚上了厕所回来,看到杨光这德性,奸笑着就把刚洗了冷水的手贴在杨光肚子上。冻得杨光噌一下从床上蹦起来,“咚”的一声头碰在上铺的床板上。抱着头晕头转向的搞不清状况,半天才嚎出一句:“杀人灭口啊你们!”
  郑乐扯着秋衣套在杨光脖子上说:“快点吧,别耽搁时间。”又看我一眼,用眼神示意我要不要先走,我说:“等着一起吧。”
  之后宿舍那四个,每天和我一起早起,每天和我一起去上自习。月考了之后四个人成绩都提了不少,纷纷说请我吃饭。我说存着吧,等咱们毕业了再去狠狠吃一顿。
  高三开始我的成绩也稳定了下来,能保持年纪前十之内,班上更是前三。
  这没什么,我自认是我们班最努力的人。而且这个成绩要考上大学并不是完全稳当。
  那年代,要说谁有出息,就说:是考大学的料。
  因为那年代考大学并不容易,人们总是会把稀有的东西捧得很高,不在于东西本身,而在于东西很稀有。
  其实谁说少的东西就一定更好呢。
  但当时我们确实是为了那么几个进大学的名额争得头破血流。
  比如我和方砚。方砚身上有种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的气质,他成绩很好,是我们班的班长,被默认属于贵族,区别于平民。
  那时候觉得读理科更有出息,我读文科是因为我数学不好,方砚读文科是因为他们家认为文科才是正统。
  方砚有些针对我,我们班只有我和他才进过全年级前三名。但他从来不会表现得很明显。我说了,他是贵族,区别于平民,自然不屑和我较真。不然多掉价。
  不过他是班长,只他不喜欢我这一项,就够我受了。
  比如学校有什么才艺汇演,他很抬举的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等定下来了才用高高在上的语气通知我。
  可惜我妈把我生下来还没教过我才艺两个字怎么写。
  我们宿舍的都愤愤不平,说方砚公报私仇,我说人家这是抬举我呢。杨光说鸟都别鸟他,到时表演的时候,你就在李全面前说你不知道,看他还怎么得意。
  我说这样是不错,但我不想要李全难做,毕竟他对我还是挺好的。
  最后敲定郑乐陪我一起上台唱《爱拼才会赢》。
  郑乐教了我唱这首歌,晚上躺在床上,我们宿舍都一起陪我哼哼找感觉,我的声音要轻柔低沉些,郑乐的声音是那种爽朗阳光的少年音。我们折腾了两个星期,被宿管阿姨敲门无数次,终于是协调好了。
  汇演那天方砚假惺惺的跑来问我,准备好了吗,可别给我们班丢脸哦。
  我装作和杨光讲话,故意不看他。杨光这丫也坏的很,给我说的眉飞色舞。从头到尾我俩都没看方砚一眼。
  方砚气冲冲的走了,估计内心在骂:愚蠢的凡人。
  我站在舞台边候场的时候还有点紧张,鬼知道我以前从来不参加这种活动,连看都不会来看。
  郑乐就捏捏我的手,给我做了个鬼脸。
  我就想,郑乐陪着我,我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轮到我的时候,前面都是各种含金量的舞蹈,歌唱,乐器。我和郑乐前一人一身休闲服淡定的往前台一矗,瞬间有种换剧本的感觉。
  不过郑乐是谁,音乐一响起就high了起来,带着我满台子蹦。他朋友又多,郑乐本来就不属于三好学生,他那些朋友也大多不是,这些人一般对文艺汇演这种东西不感兴趣,结果看到自己朋友上了,新奇的同时可劲的起哄。
  我和郑乐在台上唱,他那些朋友在台下唱,一首歌很快结束了,郑乐牵着我的手,朝台下鞠了一躬,拉着我退场。
  下了场,我才想起了我还没来得及紧张。
  结果我和郑乐的节目还得了个最受欢迎奖。我们宿舍的当场就乐翻 。
  世情就是这样,人们喜欢的不一定是最好的,最好的不一定是人们喜欢的。
  我和郑乐领了奖下来,方砚更不高兴了,他的世界观可能没法理解为何这么粗糙的表演也能得奖。
  不过这不妨碍他朝李全说:“老师,这个奖状放去你办公室吗?”
  李全笑笑说:“不了,让萧禾带回宿舍吧。”
  我乐得一拍李全肩膀:“谢了,全哥!”
  贵族派和平民派还有差距就在于贵族尊重礼仪,一口一个李老师,鼻音边音翘舌平舌无可挑剔。平民就和李全勾肩搭背的直接喊“全哥”了。
  我们宿舍的乐颠颠的把奖状捧回宿舍,杨光指着门上大喊:“小的们!给爷贴起来!”
  我们哈哈笑着把奖状贴在门上,其实一个最受欢迎奖根本不算什么 ,大家这么开心,一是觉得新奇,二是我们宿舍都为这个奖出过力。大概在那时的我们看来,这比哪个中国人得了诺贝尔还值得高兴。
  高兴得我们晚上都多吃了一碗饭。
  多么简单的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才不会说高学优程数这种名字就是随便看着桌上的书名起的呢= =
  不仅是个文案废还是个起名废,哇我都要崇拜自己了。

  ☆、第十一章

  方砚挺看不起我这个平民的,可能在他眼中,我连平民都不算,只能算贫民。他确实有骄傲的资本,他能大段大段的背离骚,巴不得分分钟都在我们面前炫耀。
  离骚全篇不就是我这么帅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所以我觉得方砚确实有病。
  他还喜欢说我是个学霸。用那种轻蔑鄙视的语气。
  我愈加觉得他有病,学霸有哪点值得轻蔑鄙视的?都在一个班还以为自己是天才不成。真是个逗比。
  文艺汇演结束,我们继续原来的生活,我们宿舍依旧每天在杨光的各种惨叫声中开始。在晚上的八卦玩笑声中结束。
  马上又是月考了,我这个月花了不少时间在学歌上,因此接下来的时间也抓的紧,每天和郑乐他们在楼道分手,拖着杨光走向教室的时候,都是第一个到教室的。
  方砚一般接着就到。有段时间我能感觉他憋着气和我比,故意每天比我先到。等我跨进教师们的时候,就轻蔑的看我一眼,内中包含:愚蠢的凡人,懒惰的贫民,劣等种族的DNA等多种情绪。
  我一想,他有病。我怎么能和他计较呢。于是该什么时候起床还是什么时候起床。
  结果他没几天就爬不起来了。还是我和杨光最先到教室。
  他就改变了方针,每次他来教室看到我了,就故意大声说:“萧禾你可真拼命啊。”
  我坦然说:“对啊,你没来之前,我已经背了一篇课文了。”
  他就更不高兴了。
  你说他是不是有病,他故意要这么说,显得我很努力才能赶上他,表现他智商比我高。我这么积极的配合他,他反而还不高兴。
  唉,哪里去找我这么善良的人哦。
  那天我和杨光到了教室,我俩坐在座位上背书,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人,接着方砚到了。他把书包放下,在抽屉里一摸,突然叫了一声。我们都看过去,他大声说:“钱不见了!月考收的钱不见了!”我们月考要交钱,班长代收着再交上去。
  我心想丑人多作怪,转过头继续背书。
  好几人围上去说:“你再找找?不会是放在哪里忘了吧?”
  方砚冷笑一声,说:“我昨天走的时候明明还在抽屉里的。。。。。。”
  杨光听不下去了:“你记得那么清楚怎么不把钱带走?其心可诛。”
  “你!”方砚愣了一下,盯着杨光:“我怎么会想到我们班有人手脚那么不干净?这种钱也偷。”
  杨光不甘示弱的哼哼:“说不定是你自己掉了不想赔,跑来推到别人身上”
  方砚挑衅道“你没证据就把嘴巴放干净点!”
  我看杨光桌子一拍就要和方砚对吵,赶紧拉住他,给身后的同学说:“去找全哥。”
  全哥高三一直来得很早,比大多数同学都来得早。我还记得他有次去省里开会,通宵赶回来眼都没闭就直接到学校值早班,不说请假,迟到都没有过。果然不一会儿李全就走了进来。
  李全问什么事,方砚是班长,自然更有发言权,他委屈的说:“月考收的钱我放在抽屉里,昨天走的时候还在,今天来就不在了。”
  李全问:“钱收齐没,怎么不小心点。”
  方砚说:“收齐了。我怎么知道我们班有人手脚不干净。”
  李全说:“别胡说。”我第一次看他对方砚这么严厉。
  我说:“既然班长怀疑,不如来搜下我们的书包吧,免得让我们莫名的背个罪名。”
  其他人也说搜吧搜吧。方砚作势就要来搜我们。
  李全厉声说:“这成了什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