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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幸福蓝光:三人行-第3部分

小说: 幸福蓝光:三人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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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比我早进这公司一年多的元隽,的确在我进公司的这一年半时间里,给予了我很多的帮助和关心。强迫我吃早餐,陪我加班,主动给我泡咖啡,陪我去逛夜上海,教我学上海话,在我无聊的时候听我发牢骚……他对我的好,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慢慢充盈着我的内心。
    然后,在今年元旦的联欢会上,我不慎在楼梯上扭到脚,然后如同电影中被一掌毙命的匪徒一样从楼梯上滚下来,把脸、肩膀以及手臂都撞伤,然后再加上右腿骨折,当时元隽紧张我的表情我现在也无法忘记,近一个月的住院,他每天都来看我。
    从那以后,我就真正意义上的爱上元隽了。
    “啊,有时候我会想啊,蓝晖你对我干吗这么好呢?”收到生日礼物那天,元隽突然这样说,“因为我长相一般,远远比不上你那么帅气可爱。可以和你这样的人做朋友,总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呢……”
    元隽的生日很奇怪,他是1976年2月29日出生的。四年才会轮到一个生日,所以2000年的2月29日,我带着元隽去大吃大喝,然后去游乐园,然后去看电影,最后送了一条蓝色的围巾给他。
    那天是星期二,元隽他们部门刚做了一个大的宣传造势活动,休假中。我这边却是紧要关头,但是我旷了一天工,把所有的时间都留给了元隽。
    我知道我做得有点过,上面那些事情其实都应该是元隽的女朋友和他一起过的。但是,我心里的确很快乐,只要这样和元隽在一起,我就很快乐。
    不过,还是不能让元隽起疑心吧,我只是他一个好朋友,不是他的,情人。
    “啊!瞧你,说些什么呢!能够认识元隽,我也觉得很快乐啊!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啊!”我竭力突显友谊的必要性,希望元隽不用怀疑太多,“你知道吗?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隽就是隽永,意味深长的意思啦!也就是说,其实元隽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啊!所以……”
    我看了看元隽的眼睛,深邃的眸子,那么有神,仿佛要看穿我的心事。
    “所以,我很珍惜和元隽的友谊啊!”我满不在乎地转身,其实是避开元隽的目光,“而且你的生日四年才有一次,所以过得隆重一点也不为过啊!”
    (的确是比较隆重,足足花掉了近两个月的工资……)
    突然被紧紧地搂着,我感觉到元隽的脸在我的耳侧。
    “你这个家伙啊……真是感谢你了……”元隽似乎很感动的样子。说话的气息撩动着我的耳朵,痒痒的。这是我第一次和元隽如此贴近。
    (傻瓜!感动就感动,别做这样的动作啦,我会被你引诱的啦!)
    事实上我已经心跳加速,面红耳赤,估计也让元隽看到了。
    “啊!好了,”元隽迅速地放开我,离开他的拥抱,背后突然轻了许多,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失落感。光线不算太好,不过我看到元隽的脸也是通红的样子,非常可爱。
    “你刚才那样子,别人看到会以为我们是同志哦。”我装得若无其事地说。
    “……瞎说。”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吐出这么一个词。
    (唉,的确是我瞎说啊,元隽要真是同志那就好了……)
    蜷在座位上发呆,地铁过了衡山路站竟然也不知道,等我意识过来的时候,地铁里的广播提示:下一站,虹梅路站。
    虹梅路站……元隽每天搭乘的地铁站……
    我走到门口,地铁减速,慢慢的,停下来,望着站台上闪过“虹梅路站”的标示,有一种淡淡的伤感。
    下地铁,在陌生的地铁站,幻想着他每天就在这里,进站,上地铁;下班搭乘地铁到这里,下地铁,再出站,心里突然有一种泫然若泣的感动。
    随便选了个出口,走到一片陌生的地形里,夜上海到处都是华灯结彩,霓虹闪烁,仿佛连青黑色的天幕也被照亮了一些。
    (元隽……就在这附近的某一处灯光里吧……)
    (元隽,你这个笨蛋……)
    走出地铁站就感觉到冷空气,拂动着脸颊,钻进领子里。眼窝还是热热的,然后,我哭了。
    眼泪在脸颊上慢慢地爬行,很慢。有足够的时间被晚风吹得冰凉,刺激着我的脸颊,冷却着我火热的思念。
    (克制,我必须克制!否则,我会彻底失去元隽的。)
    (蓝晖啊蓝晖,怨不得别人,你要是个Gay,你就不应该盲目地看上一个直人!)
    (你是活该!)
    (活该……)
    心里这样想着,眼泪倒是越来越多,于是伸手去摸包里的纸巾。背包左边的小包里,放着纸巾,我用纸巾的时候很多,但是以前总是随便乱塞。
    (“记清楚了哦,你的纸巾我都放在左边的这个小包里。你的背包里乱七八糟的,每次要用的时候都找不到……这下要记得逐渐养成这个习惯……我会定时抽查的。”)
    (元隽,不要对我这样温柔,不要这样关心我,我会受不了的,你知道吗?)
    (元隽……你这个笨蛋,你就不能稍微聪明一点……)
    
Chapter 2 隽:隽永,意味深长。(影之章)
    吴元隽的心情真得是糟透了。
    那么难得和蓝晖一起吃饭,自己偏偏就是爱慕虚荣,爱炫耀,非要把工作计划拿给他,还要他提意见。
    那个傻小子设计服装还似模似样,但是说到宣传造势,十足是个门外汉,根本就不懂把握时下的宣传方式。
    然后他不客气地指责自己那份完美的工作计划,由于意见太过于幼稚,元隽当然忍不住反击。
    再然后……
    (说到底还是自己犯傻,安安心心和他吃饭不就得了嘛。自己找抽……)
    早上地铁上没瞅到人,想必是睡过头了。吴元隽对待工作有很强的职业素质,无论多么晚睡,也不会影响第二天早上准时搭乘虹梅路站8:10分的1号线地铁。
    那个小傻瓜一定是睡过头了,他每天都搭乘这班地铁,而且每次在七号车厢碰头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了。
    吴元隽掏出手机就想给蓝晖打电话把他轰起来,但是刚一拨号,自己就按了取消。
    (他可能还没消气吧,现在打电话过去,说不定还惹得他生气……)
    (这个没职业道德的家伙!再怎么吵架,也应该按时上班嘛!)
    吴元隽一点都不会去考虑蓝晖其实并不是睡过头,而只是没有搭乘这班地铁而已,或者说蓝晖已经到公司了。
    吴元隽的意识里从来不会闪过这样的念头。因为他知道,蓝晖如果上班,必然是搭乘这个时间的地铁。对于这一点,吴元隽从不质疑,因为,已经差不多半年的时间,他们每天早上都会在这个时间的这节车厢遇到对方。
    一开始的时候,吴元隽并没有安心要一个人住在虹梅路的房子里。因为房子很大,他一个人住没多大意思。就算吴元隽对于家务事有经过严格训练,除了做菜略微生疏一点之外,独自生活在这边,把房子布置得井井有条的本事是完全有的。不过那要占据他很多的时间,他舍不得,但是不弄又看不惯,所以还不如不住这边。
    事实上,当时虹梅路的这个房子,基本上是充当元隽的宾馆,说得难听点,也就是炮房。
    吴元隽是一个同志,晚熟型,后知后觉。在高二被一个高高的学长推倒在操场西北角的小树林,一阵强吻过后,吴元隽才找到自己为什么喜欢看英俊男生的原因。他也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和一般的男孩子是有些许不同的。
    知道是知道了,不过吴元隽也直到工作过后,才真正通过网络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位男朋友,上海医大的一个大四学生。第一次和对方见面,吴元隽就处于被动的地位,连手应该怎么放都不清楚。医大弟弟笑着让元隽找个地方可以两个人单独“聊聊”,元隽就想到虹梅路的自己的房子了,当时那房子已入手大半年,父母常带亲朋好友来炫耀的时间段也过去了,所以是绝对属于元隽的空间。元隽并没有想太多,还老实巴交地在附近超市买了饮料、水果和零食,准备好好地和心仪已久的网上男友好好谈谈。
    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进屋还没等元隽把袋子放好,医大弟弟就从后面搂着元隽,然后整个人如同泥鳅一样缠在元隽身上,左手留守元隽的嘴唇到胸部这片阵地,右手顺藤摸瓜,更要命地是嘴巴还把元隽的耳朵轻轻地咬着。
    元隽的气息瞬间变粗,生理上的忠实让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防线如此薄弱,甚至没有防线。两个人滚落在米色大沙发上的瞬间,元隽手中的袋子也松开,应该说那个时候的元隽浑身都软了,当然该硬的地方也没有含糊。
    医大弟弟的嘴里略微用力,元隽觉得右耳又痒又痛,瞳孔也放大了一圈,他只看到买的香梨,忽悠忽悠地滚落一地,有好几个都滚进沙发和柜子的缝隙里了。
    (哎呀,滚那么进去,要收拾起来才麻烦呢……)
    这是元隽变成野兽之前最后的意识,在思考完香梨的命运后,他终于真真正正地走进了自己的命运,终于由外到内地接受了自己是一个同志的命运。
    而后很长一段时间,元隽和医大弟弟的见面都是在床上或者沙发上完成的,元隽总是在想:每次自己都那么乖乖就范,会不会因为他是医大的,会认穴道呢?
    “Baga!那是敏感区好不好?”医大弟弟轻轻抓着元隽后脑勺的头发,间或用一点力,元隽觉得自己脑子都被他拨弄得乱了,乱了……
    “Baga?什么意思啊?”隐约是很熟悉的单词,但是觉得不是英语。
    “笨蛋的意思!日语啦!”医大弟弟吃吃地笑着,“Baga~~~亲亲~~~”
    于是Baga成为吴元隽唯一学会的一个日文单词,那一瞬间他也才想起来,觉得熟悉是很多的抗日影片里日本人都会说“八格牙鲁”之类的话。
    吴元隽对日语并没有多少兴趣,不过Baga一词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医大弟弟在床上向他挑衅的词语,搞得元隽觉得自己成为条件反射的动物,听到那个慵懒的“Baga~~~”,自己就会扑上去。以致于医大弟弟离开后,元隽花了很长时间来克服这个Baga反射。
    医大弟弟走了,去讲这个Baga语的国度了。走之前两人终于还是无法平心静气地接受分手的事实,在米色的沙发上“执手相看泪眼”。
    谈恋爱让吴元隽成熟了不少,如果是几个月前的他,可能还会痴痴地认为他和医大弟弟即使远隔重洋,也可以达到万水千山总是情的地步,而现在,他自己很清晰地意识到,两个人已经走到尽头了。
    “元隽,你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男人。”医大弟弟泪眼婆娑,捧着元隽的脸,“所以多给自己一些信心,看到自己喜欢的,就不要放弃!不必害怕你比别人差!没有!真的,你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只是记住,不要拿同志的爱情在地域的距离上试炼,不要再找我这样的家伙了,要找自己身边的人。因为你伸直手臂,也只有不足一米的范围,能好好把握这一米范围内的爱情,才可以得到幸福……”
    元隽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初恋,深深吸口气:“你也是你也是……还有,大男人的,不要老是哭哭啼啼的啦!Baga!”
    一声Baga出口,两个人又是抱头痛哭。
    1999年3月1日,不知道该不该算元隽的生日的奇怪日子,元隽的初恋宣告结束。
    难过的心情让元隽过了一个多月清心寡欲的生活,然后,他有些按捺不住生理上的需求。直到很长一段时间过后,元隽才突然意识到,或许爱上医大弟弟,肉体上要比感情上深刻得多。所以在他离开之后,感情上的忠实在短时间内就屈服在欲望的渴求上。
    带着颓废和无奈的心情,当然还有些许的羞愧感,不过更多的还是下半身的蠢蠢欲动,元隽开始在网上去物色,物色可以带到这个屋子里来代替Baga的人。那个时候的他,甚至还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有一个行业术语,叫做419(ForOne Night)。
    419了好些次,元隽始终处于一种错综复杂的情感中。他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但是又无法排斥身体里潮水般涌来的寂寞感和对**的渴望。他尽量努力工作,尽量住在父母那边,尽量用自渎来克制生理的冲动,即便是如此,元隽还是会偶尔带网友到虹梅路这边来。直到1999年7月中旬,公司来了一个叫蓝晖的男孩。
    蓝晖在设计部工作,当时元隽还不是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所以只是在设计部的经理把蓝晖带过来介绍的时候匆匆见了一面。
    也就是这匆匆的一面,元隽觉得世界都改变了。
    蓝晖无疑是站在时尚和流行尖端的一类人,这从他的服饰和打扮上,从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就可以看得很清楚。这也就是他是重庆大学一个文科生,居然也可以到Heart来设计衣服的主要原因。Heart实质上是一家韩国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是直接对应韩国国内的知名流行服饰品牌的,说得直白点,Heart就是韩国服饰品牌的一期作坊。听起来不怎么光彩,不过就凭Heart的薪金和待遇,在上海这个国际化的城市里也是属于非常黄金的工作。
    第一次看到蓝晖,看到他橙色的头发和银色的耳环,看到他俊美的面孔和腼腆的微笑,看到他干净的样子和洋溢出来的活泼的气息,元隽就觉得自己的心快蹦出嗓子眼儿了。
    元隽很清楚地告诉自己:不好意思。不过你的确是中招了,而且是摧心掌,没得救了。
    一见钟情之后,元隽开始慢慢去接近蓝晖,首先和他成为朋友,然后强迫他改掉不吃早餐的坏习惯,陪他加班,主动给他泡咖啡,陪他去逛夜上海,教他学上海话,在他工作郁闷或者无聊的时候听他发牢骚……那段时间,元隽终于真正意义地弄清楚恋爱的感觉是怎样的。元隽想,即便这个男孩永远不会回过头来看自己一眼,但是这样一点一点的努力,积攒起来的话,或许可以一直陪在他身边,一直这样下去。
    (一直这样下去……没办法,蓝晖是如此正常的一个男孩,要怪就只能怪自己爱上一个正常的男孩吧……)
    元隽并不是没有做过如果蓝晖也是一个同志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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