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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醉梦-第2部分

小说: 醉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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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梦华自是知晓眼下的天雅并不是他们认得的那位尊贵的神,不具备使用神的力量的能力。可怜的孩子,原本想着无论如何等到他弱冠之年再将其记忆和力量归还,不想还不到十八岁他就到了这里,更想不到些许情绪的触动便会引发他潜在力量的爆发。无论如何现在的天雅是承受不了属于“缇雅”的一切的,失控的唯一结局就是神魂俱灭。明知以天雅如今的体质要接纳“缇雅”的存在相当危险,即便他有心留天雅在山庄住上两年,可两年间的变数……同样令他不安。
  已经成为了魂体的天雅也许自己一点都不曾察觉身处山庄之中的他无意识地吸纳着某些原属于“缇雅”的东西。然而那些即使很小的部分都会逐渐对他产生影响,而影响却是不可预料的。
  毕竟,天雅……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他是缇雅,高贵的精灵之王。
  “要是还觉得不舒服就尽量平心静气,过上一会儿自然会好。”
  不行,与其让天雅被动地受到伤害,不如把他远远调离山庄的范围,等时机成熟了再做打算。但……到底该怎么办呢?见天雅呼吸平顺,脸色也缓了下来,眼珠子转了又转,忽地灵机一动计上心头。
  “天雅来我山庄也有些时日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倒活像个大家闺秀,憋得久了对身体也是不好。不如这样吧,让梦华做东请雅去山下县城吃顿饭权当散心,那‘聚仙楼’的厨子手艺实在不错,还有才貌出众的红袖挽绿姑娘歌舞相和,口福眼福兼而有之,错过可惜哦。”
  刚受过刺激的某人微微怔忡一下,美丽的脸孔上浮现出淡淡的,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到的哀伤。出门呵,这个词有多久未尝出现在他的字典中过了?早年的杀手生涯虽常有机会四处游荡,却无心流连于市井之间做那悠闲之事,他甚至没机会好好吃上一顿安心的饭;被哥哥收留之后住在“靳眠山庄”,倍受呵护的他被当成一碰就碎的娃娃,长年累月在庄里休养,极少的出门机会也仅仅是随着兄长视察山庄的产业后溜去依依姐那儿;进了京……他的身份敏感,越发不便轻易离开东宫;再接下来……就是到元梦华的身边。要说对他的提议毫不动心是假的,可自己这副模样……
  “有什么关系,天雅美貌无双,跟你一同出游该自惭形秽的是在下呀,还是天雅嫌弃在下长得不好给雅儿你丢脸了?没关系的,正是有我的平凡才衬托出雅儿你的美啊,要是还觉得委屈,在下就扮作小厮好了,要再不成……”
  某人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后故意捣乱的孩童,插科打诨硬要搅乱一池死水。明明早早将他心底的顾虑摸得一清二楚了,也深知积重难返的道理,仍试着慢慢软化他埋藏了近二十年的心病。他是个好人,只是不怎么好心就是了。揉揉有些发疼的额角,天雅对某人近乎于耍宝的举动束手无策,坚信某人打定注意要出庄以散心之名行玩乐之实后,他想不乖乖跟着去……都难。
  一个有心拐人,一个无奈被拐,再加上叽叽喳喳的四个小丫头,一行六人在车夫大叔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以某个在当地享有盛名的酒楼前进。
  天雅宝宝得以再次感叹元梦华兄实在是位极其懂得享受生活,一点都不会亏待自己的人,光从他们所置身的马车就可看出一二了。明明从外面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马车,内部却别有洞天。车厢四壁都挂上暖茸茸的毛毯,勾绘着他无法清楚描述的图案。供他们休憩的车座上更是用他从未见过的面料,轻软而厚实,给人种一个不小心就会陷进去的错觉。
  更奇怪的是能把这些东西从容地拿来垫拿来坐甚至跟小孩子一样抱在怀里顺便露出满足的神情的元梦华。
  “雅,是不是很奇怪这些东西从何而来?是不是很想知道我是怎么弄到不属于这个世界中的事物的?”
  天雅满脸黑线,他不认为自己从人变成鬼之后喜怒哀乐的情绪反而越来越形于色了,简单得被人轻易就看得准确无误。当然,会郁闷的另一个原因是元梦华兄自说自话的本事又有所增强,还没等倾听者作出任何表示就自顾自地当起了义务解说员。
  “倒不是在下自吹自擂,实在是能做出如此富有创意的杰作来,在下也是费了不少脑筋的。从三千年前猫来的挂毯,一千年后顺走的座垫,还有偷了‘魔幻王国’希琰陛下独家坐骑脖子上的毛制成的暖手宝。果然是集众家之宝贝于一体的杰作啊!在下果然是天才,哇咔咔咔咔……”
  巨大无比的汗珠悄无声息地落下,虽然根本不明白元梦华何必疯狂地到处拿别人的东西,光凭他有这种实力就足以颠覆区区的凡人世界了。也许没有称霸之心而且具备了搞怪潜力的家伙才能够平平安安地于天地共存,不然早八百年就斗个你死我活了。难看地歪歪嘴角,天雅决定继续漠视坐在车里发疯的某人。
  “来回于时间与空间是在下的兴趣,然而,在下首先必须保证不搅乱那个时空时间里原有的秩序,接着命运之轮才会将在下出现过的痕迹变得合理化。就好象在下从三千年前某个部落族长的帐篷里弄来的毯子,在下悄然而来,悄然而去,不曾惊动任何人,所以在下的行为也会被合理地曲解掉,让那位族长相信毯子在迁徙的过程中遗失了。”
  “想说什么就直说吧,梦华无非是要告诉天雅即便可以回到过去,天雅的命运也绝不可能改变,没有皇后娘娘的毒药,依然会有别的理由让天雅死在‘长凉殿’,没错吧。倘若根本不曾改变过任何事,那是否拥有回溯超越的能力也无关紧要了,命运早已决定了唯一的结局不是吗。”
  透彻!天雅的理解果然通透,绝对是少见的觉悟。呵呵,有些明白他的个性所延展出来的“缇雅”才能成为少欲少情的精灵王,不幸的是缺乏正常人惯有的情绪,一旦懂得“情”为何物的时候几乎惹下了毁天灭地的大祸。
  “若是天下人都有雅的豁达,世间早无善恶之分了。当然,雅也不必心存诸多顾忌,世事亦非你我想象中完美,月盈月缺,风雨交错,又有几分由得了人。所幸你我皆不在无妄界中挣扎才不为其所苦,只需守得住自己的心便没什么放不开的了。”
  “梦华是在劝我学那方外之人修身养性么?”
  人在世间走一遭,哪有可能当真不留一丝牵挂,即便是他,不也有放不下的人?惟有不懂情的人才说得出真正无情的话语。仍是在笑,笑中已略带了涩。不识情滋味,他元梦华的一颗心早已波澜不惊,被投入巨石也激不起涟漪,要缕缕真情堪何用?天雅以经历者身份淳淳相告的道理早许多年他就已经明白了,但为人怎可果真无情呢,连最起码的的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活着也就失去其意义了。
  “雅,君若无情,依附你而生的百万生灵该如何是好?在人间走过一遭还看不透么,为情所苦固然是痛,当真像你母亲那般绝心绝情半辈子,你以为她是真的开心么?”
  母亲若得知了他的死讯,还不知高兴成什么样呢。梦华的心还是太善,将母亲想得太好了。
  将他的不信,他的自嘲看在眼里,元梦华抿唇而笑,小小的恶作剧念头忍不住跳了出来。
  “你不信?不如咱们打个赌,倘若你母亲心中有你,你便输给了在下,要答应在下一个条件。”
  “梦华又在说笑。我死都死了,母亲再有垂怜之意又有何用?何况她向来不喜我在她身边出现,要她多看我一眼为我落滴泪都难于上青天,谈什么心中有我,痴人说梦吧。”
  “雅儿不信,一赌也无伤大雅。倘是在下胜,一个要求;倘若在下输,也可答应雅一个要求哦。梦华说不上有通天彻地之能,却也少有做不到的事,小赌怡情,雅就不肯奉陪到底?”
  请将不如激将,明知是计天雅不得照样往里跳。十八岁的少年对亲情仍有着难以割舍的希冀,自忖都死过一回了,还能有比那更可怕的,试上一试也不吃亏。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少年答应得爽快,元梦华也笑得灿烂。想着能把天雅调离“望月山庄”的范围少受其影响,顺利的话自是可以拖过两年的时间等到他成年。哈哈,万事大吉!
  各怀心事的两人再没闲工夫欣赏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早将出门散心这回事抛到了九霄云外,幸好车夫大叔未受干扰,尽心尽职地没把车赶到水沟里去。

  第 三 章

  第三章
  于红尘之外躲了数月,天下已彻底变了模样。正当盛年的帝后相继亡故,皇太子继位。新帝登基后不忙着大赦天下祈求治世长久清明,反而下旨于吉祥福地建亲王陵,用于安葬先帝的沧海遗珠,少年早夭的皇五子雅。
  老百姓都心知肚明一旦有什么事与皇家扯上关系也就成了永远的秘密,其真实情况只有死人才知道了,坊间流传的消息不直几何,可信度着实不高,亏得常来常往的老客们听个七七八八后推测出来的“真相”八九不离十。
  话说一路坐马车一路下得山庄,起先他还有精神看看窗外的风景,与元梦华和几个丫头扯闲篇,过没多久已是昏昏欲睡。等他睁开眼睛醒过神来他们一行人已到了所谓的“聚仙楼”。本来嘛,吃饭喝茶听曲儿看戏都无可厚非,听人闲磕牙勉强算平添几分情趣。关键是,关键是“山下县城的‘聚仙楼’”何以摇身一变成了京城第一名楼的“聚仙楼”?难道他们能日行万里从江南赶到京城天子脚下。
  神奇!神奇过了头就叫离奇了!
  好声好气地向知情人兼始作俑者询个究竟,可耻的家伙只端着笑脸儿冲他装傻,要他一心一意听曲看戏顺带耳听八方接收小道消息便是,其他的任他使尽手段坑蒙拐骗一个字都诈不出来。
  他独自郁闷了半天,元梦华和他那些没心肺的丫头们自顾着吃零嘴小点,品着一等茗茶,等着好戏开场,好不逍遥自在啊!
  “……诸位客官,今儿个鄙店是国丧之后头一天开门迎客,多谢诸位赶来捧场,为答谢客官们的厚爱,红伶姑娘破例登台唱曲!”
  看来这位红伶姑娘也是“聚仙楼”得意成名于天下的原因之一了,又一个可怜女子,飘泊江湖无依无靠,只得以唱曲卖笑维生,即便红极一时也难免将来年华老去的无奈。女人还是需要一个呵护她们的男人,生命灿烂的花朵才开得美丽。否则就像他的母亲,无情的岁月耗尽了她所有的热情,剩下的只有永无休止的怨恨,她的美丽无法让人欣赏,也不过是朵黑罂粟。
  “天雅,小雅,雅儿,雅雅,快快回婚啦!真是败给你了,大美人在前你还能神游天外,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哪!”
  被元梦华使劲推搡才回过神来的天雅没来得及追究这家伙给他胡乱起外号的怪毛病,身着蓝衣的翩翩倩影已行至台中。
  是位容貌出众的女子没错,可也没有夸张到能让元梦华惊叹的程度,她气度娴雅,眉目间自有清秀出尘的飘逸,不染凡俗的清爽反倒是她身上最吸引人的特质,在风尘中沦落之后还能如此洁身自好的女子的确不多了。
  女子裙裾曳地,莲足幼、游移间如凌波轻盈,身形婉约柔美,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练家子。她长袖微晃,合身一福,也无半句赘言便坐到了她的琴筝之后,略试了试音,悠扬中带着凄凉的琴音歌声响彻了“聚仙楼”上下。
  “乍觅桐君西子中,且喜且忧。
  双瞳清清犹带怨,如烟如雾。
  于无言时,于人稀处,浅浅情思早深种。
  慰君之喜,思君之忧,端得平淡亦妩媚。
  抚云鬓,理衣衫,只愿此生如今朝。
  细研墨,分辛劳,长明灯下侍终宵。
  忽一日,晴天霹雳滔天祸。
  泣问魂魄归何方,身毁神灭。
  却是梧桐树高千万丈,与凤栖。
  凤离九天,长嘶彻地。杜鹃啼血鸟哀鸣。
  见诉者悲,泪红似血。长日惶惶不知宁。
  冬日冷,锦衾寒,辗转反侧至天明。
  君身亡,我心死,但求九泉长相伴。
  再无眠,斯人历历如照面。”
  “小雅,这曲子是不是好听极了,诉尽相思道尽衷肠,爱得失去之后痛到肝肠寸断的苦楚,不是识过情滋味的人哪有如此手笔。以小雅的聪明才智可猜得出是何人的杰作?”
  “聪明才智与猜不猜得出有什么关系?你带我来这儿无非是引我入壳,让红伶作了这么首歌唱给我听,你究竟想做什么!”
  “错错错!红伶姑娘是个云英未嫁的女子,至今还清清白白的没与男人有过一丝半缕的瓜葛,莫说梦华与之素昧平生,哪里有天大的面子请得她来亲自谱曲作词,即便有此能耐,她又凭什么写出如此震人心魄,毁人修行的曲子。”
  元梦华奸诈的笑脸活脱脱一只成精狐狸,他眼睛眨巴眨巴闪闪发光的必定不会是什么安分守己的鬼点子。
  “那还会是什么人?写出此等缠绵悱恻,动人心弦,催人泪下……恶心肉麻到极点的变态曲子。”
  昏倒!本以为天雅好不容易脑子开窍了,到头来居然是这么个让他险些吐个半死的评语。好!你小子也会涮人了。绝!你笑吧,看谁能笑到最后!“
  面带得色顺便眼角抽搐着扭过头,“好心”地把情报与“好朋友”共享之余不忘用眼角的余光仔细观察着天雅,不打算放过丝毫破绽。“这首歌是新近传唱于整个京城的新曲子,尽管诉的是失去的爱,极尽柔情之所能,倒的的确确不是出自女子手笔,乃是一个很有来头的人为思念过世的情人所作,而那人正是你家痴情的兄长——皇甫烨。”
  烨?那个笨蛋!
  人都已经死透了他还较个什么劲,整日里伤春悲秋儿女情长的,他就不怕被人耻笑当朝皇帝软弱无能吗?
  “想来他也怪可怜的,短短的几日内情人、父母都离自己而去,匆匆忙忙登基当了皇帝,心里头却一片空落落的,没了半个可以诉说倚仗的人,倒活似个孤儿……喂,雅儿你去哪儿!人家红伶姑娘的曲子还没唱完呢。”
  夸张!有反应当然好,可也不能反应过度吧。难得来一次帝都,怎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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