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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微尘作者:月朗风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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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网2011。7。17完结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HE/虐心

关键字:叶遥,陆扬 安可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没想过我们太过不般配的家世地位。

我以为这和我们的感情无关。我不知道他不是这样想的。

这个男人伪装得太好,我很久都没能看透他骨子里的自以为是,目无下尘。

我以为水到渠成的事,换来的,是他对我加倍的轻视。

可是那个时候,没有人告诉我这些。一直,也没有人。


第一章


  
  我这人打小儿点背,这我知道。
  但我也没想到我能背成这样。我本来以为自己历经千辛万苦,终於走完了霉运,开始交好运了的。跌破所有人的眼镜拿到F大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再度跌破所有人眼镜,被声名在外的外语学院校花羞答答地倒追的时候,我那叫一个扬眉吐气。
  F大证明了我的实力,校花证明了我的魅力,我虽然对中国所有的大学都无一例外地抱著一种嘲笑的心态,对著校花的时候也没觉得脸红心跳,心里还是颇为沾沾自喜的。
  什麽?你说这叫虚荣?我呸!人生在世,名利二字!你找个不虚荣的给我瞧瞧?
  
  我没有想到,这披著好运的外衣相携出现的两件事,其实,是我这一生终极霉运的开始。
  事情的起因,是某天走夜路的时候,我见了鬼……不,遇见了一流氓正调戏一女的。
  一般这种情况我都不吱声地就低头过去了。百无一用是书生,警察流氓黑社会,都不是咱老百姓斗得过的。明哲保身四个字,我懂!
  
  但那天被人调戏的,是安佩佩。
  那会儿是九月底,刚开学不久,我还没认识学校里什麽人,但安佩佩不一样,她太有名,她认识的人多不多不知道,但认识她的人肯定多如牛毛,我听说过她,也见过她,实话说,她长得,确实挺让人印象深刻的,尽管我只是远远地看过她一两次。
  我就有点同仇敌忾了,好歹是校友呢!再一想那流氓也就一个人,再再仔细观察之後,发现丫手里也没见有凶器的样子,我就冲上去了。
  
  本来还估摸著免不了要受点伤挂点彩啥的,从小到大我打过的架不少,不过赢了的……好像不是很多的样子。谁曾想,那流氓银样鑞枪头,没看透我色厉内荏的本质,一看我气势汹汹的,嚷嚷了一句“再不滚开哥们不客气哈”,被我拿拳头照脸上一锤,就骂了声:“妈的算你狠!”拔腿溜了。倒弄得我一愣一愣的。
  然後就顺理成章了,送了安美人回去,第二天安美人含羞带怯地过来致谢并请吃饭。
  
  我挺高兴地去了。
  那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我这人人缘一直不好,小时候整天不是被人欺负就是和人打架,长大了也没见有什麽朋友,原因挺复杂,可以分为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客观方面是因为我穷,形象显然也不够光彩,你不能指望一个三岁没了爹,家里只有个没文凭没技术只能摆摆地摊的老娘,饥一顿饱一顿地凑和著活到现在的孩子能有多体面,当然现在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穿得又脏又破,但是在F大里整天穿校服的学生也是挺另类的。
  至於主观方面,按陈开的话说,我这人要麽不张嘴,一张嘴就带刺儿,人缘能好就怪了!可我觉得挺冤枉的,我就没觉出来我哪故意坷碜谁了。我就是不爱看人脸色,不爱和人假客套,那是打小养成的脾气,因为少人理,所以也就不理人家,反正热脸贴上去的多半都是冷屁股,所以除非人家先来理我,我一般不太理睬谁。但其实我要真心想逗一个人乐,还是不难的。
  顺便提一句,陈开和我同寝室,是我为数极少的朋友之一。有一天我们正好顺路,就一起走了一段,又一起在小店里买了点东西,我没带钱,他替我付了,後来回去,我要给他钱,他没接,横我一眼,说:“你跟我算这麽清楚干吗?”
  就这一句话,我就认定这个人可以是一辈子的朋友。
  後来我们果然就做了一辈子的朋友。
  
  言归正传,校花名不虚传,白天近距离地看来,竟然比晚上或者远看都更令人惊豔。不说国色天香,至少肌肤胜雪、眉目如画,这两个形容词是完全担当得起的。以我这样挑剔的目光,也觉得她实在是个让人很惊豔的女孩子。
  这样的美人,我虽然不至於看到她就觉得头晕目眩、喘不过气,也是满怀愉悦的,当然不吝赞美之词,轻轻易易就把安佩佩逗得笑个不停。
  
  
  吃完饭各自回去。第三天没动静,第四天安佩佩约我看电影,第五天没动静,第六天也没动静,第七天安佩佩约我去唱K,第八天没动静,第九天安佩佩就又约我吃饭,抬眼垂眸间很有点幽怨的意思。
  我再迟钝这回也琢磨出来了。我就彷徨上了。
  
  前面说了,我对著她的时候也没觉得脸红心跳,可见人漂亮是漂亮,也够温柔,但不是我那杯茶。从这点上说我该拒绝,但是我虚荣。
  那是校花哎,家里还挺有钱有势,财貌双全的,哪儿找去啊?
  我跟陈开商量。陈开果断地说:“上!”
  我说:“我没什麽感觉。”
  他说:“感情可以培养。”
  这点没错,不过我还是不确定:“万一培养不出来呢?”
  陈开问我:“她漂亮不漂亮?”
  “漂亮!”我使劲点头。说她不漂亮的,不是疯子就是瞎子。
  陈开又问:“那你喜欢不喜欢她?”
  我诚恳地回答:“我不知道。”
  “这样……”陈开托著下巴做思索状,问:“那你看到她的时候,觉著高兴麽?”
  这个比较复杂,我想了又想,说:“我挺高兴见著她的,可也就是高兴,没其他感觉。”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我见著你也挺高兴的。”
  陈开叹气,然後斜眼看我:“那你的意思呢?”
  我不吭声了。
  陈开说:“鹞子──”这混蛋!我叫叶遥,他非叫我鹞子,我开头还以为他是叫我遥子,还答应得挺欢,後来才明白过来。他说:“听说安佩佩家里,有这个数!”他张开九根手指。
  我摇头,张开双手十指:“再多一个数。”
  他张大了嘴巴。
  我看著他用力点头。跟安佩佩出去了这麽多回,知道的当然比人道听途说的准确。
  陈开吃惊了一会,缓过劲来,说:“鹞子,你自己的事你自己知道。现在这世道大学生不值钱,F大也就是名声好听,你一没背景二没钱,老实说,也没什麽了不起的才华,以後想靠自己奋斗,基本没有出头的可能。”
  我悻悻瞪他一眼,不甘地承认他说的有道理。我其实没觉得我有多麽想出人头地,但是我挺愿意让自己活得舒服点儿,也让老娘活得舒服点儿,至少有个自己的房子,不用再搬来搬去的。可在这个城市里,要是没横财,只靠点儿工资,基本没这个可能。
  陈开说:“其实你现在也不用想那麽远,先处著,搞不定以後你日久生情了,人家又不要你了也不一定。”
  我捶他:“我这麽好一人,轮到她那是她福气!”
  陈开嘿嘿笑了笑,没说话。
  我其实知道他後边那句话的意思。人活在这世上,不可能全由著自己,安佩佩现在要我,不等於以後也要我,就算以後也要我,她家里人可也不一定。
  我说:“我再想想。”
  我承认我有点动心了,但心里总是别扭。我只想简单痛快地活,现实却总是这麽剪不断理还乱。
  明白点说就是,我心里知道当婊子好,可又总还想著立牌坊。




第二章

  结果我这边还没琢磨出道道儿来呢,就出事了。
  那天一早去上课,走楼梯的时候被人从背後一推,扑地倒了,险些就从楼梯上滚下去。下午体育课,有人把篮球砸我脑门上了,差点没把我砸晕。我就明白过来了,妈的有人在给老子下黑手呢!
  第二天就有人给我传话,宋乔叫我过去。我就知道这下黑手的就是他了。
  宋乔,男,二十二岁,F大工商管理系大三学生,仗著家里有钱,和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黑社会背景,在学校里手下众多,属於校园一霸之类的人物。
  我向来自视甚高,但从来不狂妄自大。这样的人物我自认惹不起,所以我从来不惹这个人。他跟我下黑手干什麽?
  那是我第一次见宋乔。长方脸,狭长眼睛,鹰钩鼻,看起来就挺阴狠的一个人物。我暗地里啐一口,妈的比老子差远了!
  不是我吹,单就长相来说,咱虽然不敢说貌比潘安,至少也是一被人从小夸到大的主!我老娘当年就曾经很是有名,据她说我不比她当年差。说明一下,老娘说我不比她当年差的意思,其实就是我比她好。我老娘那人,就是死要面子!
  然後我就嬉皮笑脸地:“宋哥,您找我?”
  宋乔斜眼看我,说:“哟,这阵子挺得意吧?”
  我点头哈腰:“宋哥您说笑呢,昨儿不是给我教训了麽?宋哥您直说吧,小弟怎麽得罪你了?”
  宋乔总算转正了目光看我:“还挺识相哈!行,我就给你说两条。第一,从现在开始,你别再跟安佩佩见面。”
  我琢磨过来了,敢情这小子是看上人家了,可人家偏看上我,丫就急了。
  後来我才知道,事情哪是这麽简单?宋乔追安佩佩,那是可以追溯到幼儿园的历史,可惜安佩佩对他一点兴趣没有,见到他就皱眉头。究其原因,据说是因为小时候经常被宋乔拿毛毛虫小老鼠吓唬留下的心理阴影。
  这一点,凭良心说,我得替宋乔喊声冤,送花请吃那都是人长大了才会的玩意儿,小时候哪家的小男孩不是用违心欺负的方式,力图引起“心上人”注意的?一般那麽小的时候的事,也不至於就有什麽後果,两人要真能成,日後回想起来,说不定还挺甜蜜。可人家安佩佩就留下心理阴影了,现在看到他都还满心不悦。
  宋乔追了一年又一年,年年月月,月月又年年。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两家算得世交,所以才打小就上的同一个幼儿园,後来小学、中学,直到大学都还是同一个,只是相差一个年级而已,可他望穿了秋水,也没盼到安佩佩这个月亮稍微转过脸来照他一下。没奈何,只得采取了下策。
  那天夜里那流氓就是宋乔安排好的,就等著宋乔来英雄救美,好让美人以身相许呢!结果姓宋的临时有事耽搁了几分锺,就这麽几分锺的功夫,就前功尽弃了。後来安美人对著我频送秋波,差点没把姓宋的气吐血。
  我重重点头:“成!”
  姓宋的我可惹不起,反正安美人我也不来电,不见就不见吧!
  宋乔“唔”了一声,显得很满意的样子,说:“第二,明儿晚上我们几个兄弟要聚一聚,你也过来,给我磕三个头,这样,咱们的事儿,就算了了。”
  嘿!还挺便宜,不伤筋不动骨的就放过我了!我知道这回我可不只是坏了他好事,还大大削了他面子。对这样的公子哥儿来说,面子大过天哪!
  我瞅著他一会,笑了。然後我问:“要不要我再说三声‘宋爷爷,我错了’这样?”
  他一琢磨,点头:“更好!”
  我又瞅了他一会,嘿嘿一笑,转身走了。
  过了半分锺,宋乔大概是琢磨过来了,背後传来的声音阴沈沈的:“小子,就这一个机会,明天不来磕头,就等著叫人给你收尸!”
  第二天我没去。我知道姓宋的不会放过我,我不是不怕。可我不去。
  当天夜里回寝室,我在自己的床上发现了一只血肉模糊的死老鼠。次日上课,课间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一坐下,屁股剧痛,有人乘我不在的时候在我椅子上放了枚大头针。
  第三天、第四天,类似的事情络绎不绝。
  第五天我就找上安佩佩了,挺坦率地把事情和她一说,她就怒了,小脸气得红通通的,咬了半天嘴唇,然後说:“你别担心,以後,我们一块儿……一块儿上课,一块儿吃饭,一块儿下课,我就不信,这样他还敢动你!”
  这法子可行!我向来不是要脸不要命的人,被女人保护就被女人保护吧!英雄救美那都是老古董,现在流行的就是美人救英雄,说不定一来二去的我就对她日久生情,顺便把我这终身大事给解决了呢!坦然地正打算点头,就又犯愁了:“咱没法儿一块上下课,不是一个系的,还有,你大二,我大一呢!”
  她望过来的眼波脉脉的:“没关系,我陪你。”
  我觉得我真挺喜欢她的。这麽漂亮的女孩子,又温柔,还不矫情,多难得!
  可惜喜欢是喜欢,爱是爱。
  我懊恼地心想,我他妈的老分这麽清楚干吗?
  
  宋乔果然就消停了。後来路上偶尔碰到,射过来的目光那叫一个苦大仇深,但是一碰到我身边安美人的目光,立马就变得哀怨无比了。
  我昂首挺胸,和安美人说说笑笑地打他身边经过。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这人挺识时务的,可事实证明,每次好容易命运把选择权放一回在我手里的时候,我总会选错答案。後来我总想,要早知道後来的事,那会儿我就去给宋乔磕这三个头得了。不伤筋不动骨的,就什麽事儿也没了。可那个时候,我却怎麽也咽不下这口气。
  陆扬的出现,是在我以为事情就这麽著了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和安佩佩已经“一块儿”了快两个月了,学期都过去了大半,久到我都快习惯了这样的日子,甚至忘了宋乔的存在,开始想象著以後是不是也就这样了。
  然而宋乔终究不曾忘了我,更不曾忘了安佩佩。
  所以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
  我一直都记著那一天,陆扬的样子,他的发型,他的衣服,他的一举手一投足,甚至,一个不经意的眼神。
  若我是画师,必然可以连他的每一根发丝都描绘得清清楚楚。
  
  相遇的地点,是S城最顶级的酒吧,我从来没去过的地方。酒吧我是偶尔有去的,并且相当喜欢,可惜囊中羞涩,去的次数很少,这样高档的地方就绝对不可能了。
  那天是安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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