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作者:尼罗-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三十九章
在这一年的五月时节,小鹿毫无预兆的回国了。
大少爷知道他会在这一阵子回来,可具体会是哪天,却是一直没有准信。程廷礼贪恋繁华,常驻了天津,于是大少爷留在北平,继续充当父亲的驻平总代表,同时还兼任了察哈尔省的禁烟局局长。禁烟局说是禁烟,其实是打着禁的旗号,垄断了烟土行业专买专卖。这是个暴利的买卖,程廷礼靠着它给自己贴补军饷。大笔的银钱在别人手中流动,他不放心,非得自己的亲儿子上阵才行。
大少爷依然保持着爱说爱笑的性子,会玩会闹,同时心里十分的有数。少年时代他玩够了,“玩”这件事被他看穿品透,已经不能再动摇迷惑他的心智。所以像他老子伸出去的一支交际花一样,他一手攥着银元,一手攥着人脉,虽然还只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但在程廷礼的军队里面,已经能够说得上话了。
程廷礼一直张罗着给他娶一房正经太太,不为别的,为了让他传宗接代。程廷礼不显山不露水的经营了这许多年,已经积攒下了金山银山。这么大的家业,大少爷躺着花、花一辈子、都花不完,没有继承人怎么行?
然而大少爷支支吾吾的始终不肯,不肯的原因,当然是为了小鹿。
他知道小鹿总有一天还会回到自己面前,那个时候自己若是妻妾成群儿女满堂了,小鹿得是什么心情?小鹿的心里,怕是要苦死的啊!
于是他就拖,拖了今天拖明天,反正他再怎么大也只有二十几岁,无论如何都还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喜欢玩不结婚,放在当今这个时代,绝对不算毛病。
小鹿所乘坐的客轮,是在上海的十六铺码头靠岸,他须得下了船转乘火车,北上再到天津。大少爷听闻此言,也早早的就搬来了父亲这边居住。可是左等右等,小鹿始终没有要到的消息,于是他渐渐等得疲惫了,在他父亲的天津公馆里也坐不住了。
在他百无聊赖之际,小鹿终于到了。
小鹿到的那天,大少爷偏巧不在家。那是一个阴雨靡靡的午后,大少爷坐在朋友家中的牌桌前,正在有一搭没一搭的打梭哈。大白天的,不是赌博的好时刻,但是这帮人无所事事,又全懒洋洋的不肯出门,只能是在扑克牌上消磨时间。
大少爷手气很好,正是赢得兴高采烈,忽有一名随从轻轻的推门走进来,停在他的身后弯腰低声说道:“大少爷,家里刚来了电话,说是鹿少爷回来了。您不在,老爷偏巧也不在,家里没人。”
大少爷听闻此言,握着扑克牌的手登时一哆嗦:“回来了?”
随即他把扑克牌往桌上一拍,筹码也不要了,慌慌的起身就要走。在座众人没见他这么失态过,吓得一时竟是不敢阻拦。
程廷礼在天津有好几处公馆,每处公馆都藏着娇,唯有此刻住的这一处宅子最素净,因为大少爷来了,硬生生的挤走了此地的阿娇。程廷礼在这一方面,素来是洒脱的,不瞒外人,也不瞒儿子,但是把儿子和阿娇放在一起,儿子是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阿娇也是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怎么看都像是不大对劲,于是他难得的意识到了自己的父亲身份,竟然一狠心,把他的宝贝给遣送走了。
公馆是座西班牙式的三层洋楼。大少爷乘坐汽车回了家,进门张嘴就问小鹿。一名副官迎了上来,低声笑道:“大少爷,鹿少爷在那边儿小客厅里坐着呢!”
大少爷脱了西装上衣,像怕吓着谁似的,拐进一楼走廊,轻轻的往小客厅里走。小客厅是程廷礼会见亲密客人的地方,位于走廊尽头。大少爷抬着头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就见那小客厅的房门开着,而客厅里,此时此刻,应该是正坐着小鹿。
一身的力气往下走,一直运到了脚趾头上。大少爷走成了野猫猎豹,毛发抖擞无声无息。今日整天都是阴天,屋子里昏暗,走廊里更是黑洞洞。他盯着尽头地面那一小片青灰光明,屏住呼吸慢慢的走。
及至终于走到了门口,他收住脚步,隔着一层水晶珠帘,他大睁了眼睛向内看。
小客厅面积不大,面对着窗户摆了半圈皮沙发。有个西装青年背对着门口坐在沙发上,肩膀端正,腰背挺直,整个人如同被冻住了一般,孤零零的纹丝不动。
大少爷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然后像要做出什么大动作似的,一咬牙一狠心,猛然抬手撩起帘子,在迈步的同时发出声音:“小鹿?”
沙发上的青年缓缓站起了身,又缓缓的转向了大少爷。背着满窗黯淡的天光,青年微微的一躬身,用冷淡而又粗砺的声音做了回应:“大少爷。”
大少爷听了他这个称呼,登时愣了一下,同时彻底看清了小鹿的面貌。
小鹿的面貌,让他暗暗的也很惊讶。
小鹿穿着一身过于合体的西装,太合体了,箍着他的胳膊腿,几乎显得有一点局促;然而他整个人的姿态神情又是如此的肃穆僵硬,和他这一身紧绷绷的衣服相配了,竟然也很调和。
露在外面的手和脸,则是粗糙黝黑的,头发剃得只剩短短一层茬子,可以看见同样晒黑了的头皮。和三年前相比,小鹿并没有再长高,直通通的正视着大少爷,他虽然依然有着乌浓的长眉和厚密的睫毛,但是天真的眼神消失了,乌黑的瞳孔中射出野蛮寒冷的光,他像极了一名杀气腾腾的兵。
在小鹿的注视下,大少爷忽然手足无措了,勉强的翘了嘴角,他不笑强笑:“才三年不见,你就不认我做大哥了?”
小鹿听了这句玩笑,心中毫无触动。对于大少爷,他现在除了恨,没别的。恨得久了,也很单调,于是他简直恨得快要不恨。
才三年不见,说起来时间不是很长,可他看大少爷,只感觉自己是看到了上辈子的仇人,非常的遥远,哪怕对方都站在眼前了,他还也是感觉这人面目模糊,和自己之间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笔挺的站直了,他不置可否的对着大少爷一点头,对待这人,他现在已经无话可说。
正当此时,门外由远及近响起了脚步声音,是程廷礼回来了。
程廷礼这两年略略有一点发福,将要半百的人了,再挣扎也保持不了年轻人的身型,但是胖得很有分寸,起码穿起戎装系了武装带后,看起来无非是比前些年腰粗了一圈,加之他是天生的面孔清瘦,所以身材纵是稍微走形,他乍一瞧也还是风度翩翩。
听闻小鹿回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到家之后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他站在门外一抬头,正和门内的小鹿打了个照面。
一只手向上半抬着掀了帘子,程廷礼骤然圆睁二目,像被吓着了似的,望着小鹿半晌没言语。而小鹿垂下双手,对着他深深的一鞠躬:“干爹,我回来了。”
☆、第四十章
程廷礼依旧保持着目瞪口呆的表情,因为他沉默得太久,所以连大少爷都感觉出了异样。扭头转向父亲,大少爷轻声提醒道:“爸爸,您怎么了?不认识小鹿了?”
程廷礼如梦初醒的一眨眼睛,同时一闪身从珠帘之间走了进来:“怎么不提前给我发封电报?”
小鹿低声答道:“火车票很紧张,买到之后直接上了车,忘记告诉您了。”
程廷礼停到小鹿面前,歪着脑袋又细看了小鹿几眼。然后不甚自然的笑了一声,他伸手拍打了对方的肩膀:“小东西,走的时候还是细皮嫩肉的,怎么回来就变成黑小子了?”
大少爷察言观色的帮了腔:“小鹿还没这么黑过呢!”
小鹿厌恶一切关于自己的品评,所以听了这父子的话,他不做任何回应。然而大少爷对他的兴趣太大了,接二连三的提新建议:“得给小鹿预备新衣服了,小鹿身上这套,不但旧了,而且好像尺寸也不大对。”
此言一出,不知怎的,没有应者。大少爷有些尴尬,于是效仿父亲,没滋没味的也笑了几声。
程廷礼不是故意不捧儿子的场,他着实是被小鹿惊着了。
这个黝黑而又坚硬的小鹿让他心中大动,仿佛看到了另一种样式的鹿副官。先前,他有时候会闹着玩似的想象小鹿长大后的模样,想的时候,心思不大正经,但说到底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那时候的小鹿是个孩子,他再怎么想,眼前看到的,也还是小鹿的孩子相。
况且,他身边一直不缺人,也犯不上眼巴巴的等个孩子长大。
然而不知不觉的,这孩子真长大了,没长成他理想的样子,但是由于出乎意料,反而格外富有刺激性。
尤其他还知道这孩子的底细——据他的日本朋友在信里讲述,小鹿这几年没少往医院跑,程廷礼汇给他的生活费,他不吃不喝,不穿不玩,全贡献给了医院。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跑医院,那原因自然无需多言。
程廷礼盯着小鹿,见他脸上皮肤虽然粗黑,但是粗黑在了表面一层,像是刚刚受了严酷的风吹日晒,底子还是年轻的细皮嫩肉。嘴唇上下很干净,没胡子,可喉结清楚得很,方才听他说话,声音也是男子汉的声音,并没有女性化的征兆。
对于他的身体状况,当初的美国医生表现得很悲观,但是现在看来,似乎也还没有糟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也或许是那些趟医院没白跑。程廷礼从小鹿身上收回目光,又不动声色的吸了一口气,想要压一压自己的心乱。
小鹿始终是不理睬大少爷。这冷淡实在是太明显了,导致大少爷有些糊涂,几乎怀疑小鹿还是在对自己赌气。
于是他开始追着小鹿开玩笑,像先前一样,笑话小鹿黑,笑话小鹿没有自己高,笑话小鹿说话像乌鸦叫。
他毕生都没有开过这么痛苦尴尬的玩笑,只有他一个人说,只有他一个人笑。他死乞白赖的活泼着,一边活泼一边对着小鹿察言观色。小鹿让外间的仆人拎来了自己的皮箱,程廷礼饶有兴味的坐在沙发上,看小鹿把皮箱放在茶几上开锁头——小鹿这一趟回来,给他带了一幅画做礼物。
程廷礼等着看礼物,小鹿用钥匙去捅皮箱暗锁,大少爷在外围兜圈子,垂死挣扎的还在谈笑风生。程廷礼现在本来没兴致搭理儿子,可是儿子的笑语会自动的往他耳朵里钻。末了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既觉得儿子聒噪、又觉得儿子可怜:“你给我安安静静的坐下来!”
大少爷仿佛一直在等着这一句,程廷礼一发话,他立刻哑火了。
这个时候,小鹿打开了箱盖。中等型号的皮箱里,装着小鹿的全部行李。仅有的一套西装穿在身上,其余的柔软衣物叠的叠卷的卷,井井有条的依次摆放。衣物下面摆着一副镶了框子的油画,用油纸很细致的包好了,油画旁边掖着个很旧的长条布口袋,是用一条手帕缝制成的,大少爷看得清楚,认出那是小鹿的口琴套子。
油画是一幅风景画,配着洁白的框子。小鹿低声说道:“这是一家美术学校的学生画来卖的,不值什么钱,但是我看它很好看,就买下它带回来了。”
程廷礼笑了,发现小鹿身上有一种爱美的天性:“的确是画得漂亮,像真的一样。”随即他环顾四周,抬手一指墙壁:“挂在那里怎么样?一进门就能看见。”
小鹿直挺挺的站起了身,原地慢慢的转了个圈,末了弯腰拿起那幅油画,大踏步的走到了门旁的白墙上,高举油画往墙上一拍,然后回头对程廷礼说道:“这里。”
程廷礼没想到他会如此认真,几乎感到了滑稽:“好好,那里也好。”
小鹿弯腰,慎重的把油画靠墙放好了,紧接着转身走回了沙发前,俯身重新锁好了皮箱。大少爷冷眼旁观,见小鹿做这些动作之时,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单是一丝不苟郑重其事,简直庄严得古怪。
☆、第四十一章
小鹿在程宅吃到了很精致的一顿晚饭。程家父子都是讲究享受的,所以只有山珍海味还不够,虽然做不到吃一看二眼观三,可也得别具风味、别有风格。哪怕是一碗炒青菜,厨房大师傅也得特别下功夫,调理得青菜快要不像了青菜。
小鹿这些年难得能有这样的口福,所以吃得头都不抬。程廷礼在经济上面并没有亏待他,但是追不上他的花销。自从到了日本的第二年起,他因为摸清了周遭的环境,也认识道路了,便开始一趟一趟的往医院跑。药,他是吃了无数,后来吃得自己都有些害怕,但是舍不得戒了它,因为总希冀着会遇到灵丹,可以让自己重振雄风。
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没有靠着吃药解馋的,军营和军校里也没有好吃好喝伺候着他,于是他从先前的斯文少年变成了个狼吞虎咽的大兵,不但能吃、而且能抢,抢着一口算一口,不抢的话,就被别人抢去了。
大少爷看着小鹿的吃相,看得心里又诧异又难过,但是因为知道小鹿不肯搭理自己,故而扭头对父亲使了个眼色。然而程廷礼也在审视小鹿,没能接收到儿子的眼风。
及至晚餐结束,小鹿进了程廷礼为他预备出来的卧室。关上房门又反锁了,小鹿站在门前地上,轻轻的吁出了一口气。
多久没有独占一间屋子睡觉了?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自从到了日本,他便满眼是人,吃饭在膳堂里,读书在教室里,睡觉在宿舍里,所在之处,处处有人,连到厕所蹲个坑,那坑也是狭窄局促,人在里面顾头不顾腚,首尾总要露出一样。
偏偏小鹿又是特别的怕人看,又是特别的招人看。
日本人似乎对于美少年抱有特殊的情愫,而小鹿初到日本之时,正是个标准的美少年模样。他当然是从未觉出过自己美,但是这种事情,他自己说了也不算。
总有人招惹他,招惹的人自认为是在示好,可小鹿只感觉自己是受了冒犯——他已经被伤害的够了,既然程廷礼不肯杀他,他也没能一头撞死在程宅,那么既然活,就要活个新样子出来。
于是他开始反击。情绪有多狂暴,他的拳脚就有多狠毒。在预科学校里,他的外号是“疯子”。
好容易在预科学校里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他按照规矩进了军营。学校里的人员虽然是鱼龙混杂,但是和军营内